书城现实记忆是一条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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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及1 记忆是一条虫,它会慢慢吞噬你那只爱的苹果

这本所谓的小说写到一半时,真实中的羽果打来电话,非要我先念几段给她听不可。我迟疑了一下,便从头念了起来。

一边念一边电话那头的她已是泣不成声,直到我念完三段,她还回不过神来。

我于是小声地问:“我——念完三段了,你——没事吧?”她才慢慢反应过来。

我说:“你才听了三段就哭成这样子了,以后让你看完全本,那你将会哭成什么样子?不哭了!噢,不哭了……

然后,我还问她写得好不好。

她说:“好!太好了——”

接下来,羽果有点后怕的样子问我,“书出版时,那里边的一些名称、小细节是否会用真实的?”

我故意逗她说:“当然用真实的。”

她就有点急了。因为这样以后谁都会知道真相,她当然不能接受。这样以后,他们家还不是要闹翻天?她这么在乎世俗的人,还不是在当地待不下去了?

她说让我再听她一回,一定请我不要用真实的。

唉!还这么认真呢。我不想跟她开玩笑了,说:“放心吧,不会的,真那样我还怕有人跟我打官司呢?”

这条我跟羽果已经走了两年多的虐心的爱之路,被我仅用十天的时间便重走了一遍。现在,摆在我眼前的是我一口气写下来的,几乎不用怎么修改的《记忆是一条虫》。当然,真实的路比这本书中的情节不知要繁复多少倍,内心斗争的激烈程度也不是书中描述的这么简单。跟着回忆,我只是写了一个大的轮廓,因为有些情节我不能写出来,也无法写出来。

1、

羽果又来电话了,她让我多注意身体,问我愿不愿意让她来北京看我。她还说下个月如果能拉到那个广告,就会有几万元的提成,可以拿给我继续做音乐、做梦。

现在,我跟羽果都不再谈什么分手,不再谈什么永远在一起了,彼此都很心平气和的样子。我知道那是因为累了。她还一样跟黄学好好地谈着恋爱(就算他们在谈吧);我们都还会说我想你、我爱你;我的心也还会时时地瘾瘾作痛。但我真的不想再作什么挣扎了。我在北京依旧有时还向家里要钱;依旧每天练着歌、写着作品;依旧在寻找各种发展机会。

我说她是妖精,她不能完全给你,却像魔咒一样附在你身上,缠住你,让你甩也甩不掉,抓又抓不住。她就说我是魔鬼。我怎么成魔鬼了?对这场爱,我已输得一败涂地,我输得心甘情愿。我放手了,你为何还这样来缠我?我知道她想把已经奄奄一息、精疲力尽的我跟她自己都折磨到疯、到死。爱会让人疯、让人死的,但羽果没道理。爱,太不讲理。

北京的春天在忽冷忽热的几回交替中,便匆匆溜过去了,不细心的人真是体察不到的。我是怎么开始认识羽果的?羽果到底是怎样一个女孩?她真的很爱我吗?我也真的爱她吗?我们这样还会继续纠缠着走多久?最终她会属于我吗?……

我有时一有空,一静下来,就会胡乱着想很多。我是个很难忘情的人,但我克制着自己,我不会再去做什么了。我只是很被动的去接她打来的电话,看她发来的电子邮件;被动的听她给我讲她现在的工作、生活。我不知自己还该做些什么?对这场不明不白的恋爱还能做些什么?哎,随缘吧!

可记忆像一条虫,随时会在你心中的某个角落吞噬你,让你记起她、爱起她、也恨起她。有时想,不管结局怎样,不是说爱过就无憾吗?况且因为羽果,因为这场爱,自己写了这么多的音乐、文学作品。一想起这些,我似乎又有点欣慰似的。这算什么心理?如果真有一天,这些作品能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影响,那也值得了。爱,是为了音乐!痛,也是为了音乐?自己不是渴望体尝多种生活吗?

……

哎!我想我也许真的已经疯了,每天还在这个问题上缠来绕去的想不开,放不下。我知道这么想,也只是为自己找一个台阶下罢了,对这场爱,我真的还是无法轻松起来的!

我以为自己向往的是一种淡泊、平和、安详的生活,我以为自己只要娶一位漂亮的女孩做太太,要一个可爱的小孩,有一套带厨房、卫生间的房子,不管在乡下还是城里就会心满意足的过一生了!

那是还在学校读书时的想法,可是现在已经毕业了,我的内心真的还安于这种想法吗?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在接触社会越来越深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太渴望热闹,太依恋都市的繁华了,所以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喜欢北京,是如此的想留在北京。这种想法的递进就像小时候,自己渴望拥有一千元钱,拥有一千元钱似乎就可以做许多事,就可以够一辈子花了。可过了几年后,我又渴望拥有一万元钱,渴望拥有更多的钱......

其实,我早年因为参加一个文学笔会,第一次来北京时就喜欢上了这个城市,那时就想入非非地设计着想怎么融入这个城市。可是这个城市似乎在拒绝我。我这样一个被老师、同学称为挺有思想、有点艺术才华的人,也许更适合做艺术家的吧?而不适合到某一公司上班,帮别人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但我得生活,在我的作品没有得到社会承认,在我个人没有一定的知名度时,我只能先在北京找个工作——活着。

这样想着,经朋友介绍就进了一家叫”朵多度”的唱片公司。这也挺合我意,自己以后也想成为知名歌手的。虽然心里多少有点不愿意去给那些小歌手做企宣。但做什么事不先得有个过程呢?我想自己虽然心高气傲,但还开通,不固执。

这家公司很小的,除了一名总经理,一名干杂活兼打字的秘书,及我这名干杂活兼企宣外,还有就是墙上挂着美丽形象的三四名歌手。这些歌手除了一名正在包装、运作的叫水灵的小女孩外,其它几位直到三个月后,我离开这家公司了都没见着影子。

因为公司小,也没有如一些大公司有制作部、演艺部的、人事部、公关部什么的,只有我加秘书琳琳的企宣部。并且写文案,跟电视台、电台、平面的联系工作基本上由我一个人来做。可以想像我的工作有多烦杂、有多忙。我要陪歌手去拍照,去逛街买衣饰,去电台、电视台做节目;要安排记者对歌手采访;要给全国的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的栏目主持人打电话、拉关系;要把一份份宣传材料装进一个个被我一个个写好地址、名称的信封……

忙,有时真的会把你忙的不知东南西北。但多做事没什么不好,多学习、多接触一些人,对自己日后的发展总会有帮助的。最重要的是,有一天,我就接触到了日后让我爱得不能自已的羽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