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美女老板的贴身男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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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6章 用一种爱叫做放手 (14)

小王见叶暮雪只是在见到陈焕宏的初次就给他安排了这样一个大有前途的职务,心里冒酸水之余也不禁替他高兴,毕竟大家都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嘛。这时见叶总已经走向门口了,陈焕宏还傻楞在当场,连忙轻轻踢了他一脚:“小陈,叶总走了啊,你还不快去?”

哦,被小王踢了一脚,陈焕宏这才如梦初醒,狂喜之下他忍不住深深的弯腰对着小王几个鞠了个躬,一脸声的说了好几个谢谢后,这才飞一般的往门口跑去,期间在出门的时候,肩膀还碰到了门框上……

阳光真美呀,下班后应该和老爸喝几杯庆祝一下……陈焕宏紧紧的攥了攥手里的车钥匙想。

相传,舜在位时,天下大治,粮食多得吃不完,但人们都只有吃的东西,在孩子生日娘满月的时候只靠和绿色果汁或者白开水来庆祝,让人感觉很不过瘾。舜有个儿子,叫杜康,这一天到粮仓里的时候,发现粮仓因为雨水渗露,滴下了一种液体,他一时好奇就用手指沾着尝了一点,发现味道简直******好极了……

后来,杜康又通过无数次的试验,终于发明了一种可以让人喝多了就自以为是神仙、更会展现真实自我的东东。因为在试验这种琼浆玉液时,杜康足足捣鼓了九天,遂取名为‘九’,又因为它是一种水状液体,所以后来人们又给它加了个三点水。杜康之后,又经过数代人的深加工和谣传,所以,最后就讹传成了现在的酒。(关于杜康造酒的典故,有着无数传说,因年代久远无从考证哪一种才是正版,眼下就当17k的是正版吧……还望各位读者别说小弟我不懂装懂和****一样……)。

杜康发明酒,又经过李白他老人家等等很多大文豪的诸如‘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真实感受后,酒就一跃而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结婚了要喝酒,升职了要喝酒,添丁了要喝酒,失恋了更要喝酒……君不见,不管是电影或者书中,好像所有的主角无论男女,只要是放手一段爱情后,都会有借酒消愁愁更愁的狗血桥段?

秦某帅哥是人,不管他再多么牛逼,他也是个俗人,万万成不了孙悟空的。既然他也是人,那就自然不能免俗,在被叶暮雪给潇洒的踹了之后,就跑到一个叫‘无家’的酒吧来用痛饮三百杯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情了。不过他与别人不同的是,人家都是一脸的穷困潦倒、衣衫不整胡子拉碴样的,而他老人家却是左手边是一绝对警花级美女,右边却是一浑身上下都散着无限风情的御姐。

相信各位,要是和他现在一样的话,肯定会和孩他妈说声:三友娜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