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手下脚下都有黄金,一般男子自视过高,从来不会帮女人做什么事。
手上一水一挥,洒得我一脸,他指挥着:“一边去。”
他要洗,让他洗个够,顺便脱了外面的罩衬往水里一丢:“洗吧。”让你洗个够。
“小着别着凉了。”他皱着眉头叫,抓着水里的衣服,一块儿敲着。
老妈子,老妈子一样的禽兽。
顺便,把一双脏鞋子都往水里丢:“洗干净点。”
往那野花野草一躺,咬着狗尾草,晒着宜人的阳光,真的好舒服啊。
“秦米米。”他扬声叫:“你鞋子里有什么东西啊,这么臭。”
听他叫吧,唉,人品不错,很勤劳,他吼我,我虐他。
“秦米米,你这鞋子里头,怎么有银票啊?”
“啊。”不会吧,我爬起来,跑过去看。
那鞋子有点破边了,边上露出了白色的纸儿,他撕开一些,那银票就露出来了,一看,竟然是大面额的。
他折开另一只鞋子的线,里面也垫着几张银票。好几万两啊,够我们吃喝几年不愁了。
“哪里来的?”他抬头问着。
我蹲在一边托着脸:“这个不关我事的,这双鞋子是程予送的。”没偷没抢。
“他送的。”禽兽变脸了。
二只鞋子往水里一丢,连银票也撕了丢在水里。
说风就风,说雨就雨。
“他是我朋友。”
“又怎么样,我说过,不会让你担心什么的。”他还颇有理地说着。
“我也不知道,我要知道,就不会那么潦倒了。”
“秦米米。”他不悦地叫。
叫我干什么?“你和他一样,是我的好朋友,你是表弟,有亲戚关系的,他是朋友,好朋友。我们吃了一顿饭,就散了,我走我的,他走他的。”
这样还不够明白吗?我和程公子只是个过路朋友。
“其实人不错的,分开的时候,我有一瞬间的想哭,可我还是决定要走。”
他神色稍霁了一些,拍拍我的肩:“别管他了。”
“他是好朋友,他给我穿上这鞋子的时候,我真的好感动的,你居然给扔了。”好过份,幸好水不急,在底下打转着。
踢踢他:“去给我捡回来。”
“再给你买过。”他将衣服拧干水,放在竹篮上。
“不要,那意义不同的,快去,你不捡,我生气了。”撕了那银票没有什么,反正我也不会用他的钱的。
这天杀的,用什么力气啊,居然把那么厚的鞋给洗个洞出来。
他见我生气,撩起袍子就下水去捡鞋。
水有些深,我伸手,让他抓着。
他没好气地叫:“真想把你丢下水里。”
赤着脚走得很是小心,一手抓着他,一手提着裙子,怕是刺到了脚。
他垂下眼,将竹篮塞给了我,然后蹲下身,似乎很无奈地说:“上来吧。”
“本小姐不屑。”叹得那么无奈。
“拽什么,要快点回去,不用做事啊,你吃什么,吃手指啊。”
就不懂得说些好听的吗?那他要背我,我也不客气了。
爬上他的背吆喝着:“驾,驾,驾。”
“去”,他鼻子里哼出声。
一手拿着篮子,一手张扬开来,看着蓝天一摇一摇的,伸出手,抓住了清新自然的空气,多美啊。
我笑,伏在他的头上:“孟情。”
“什么事?”
“孟情孟情孟情……,禽兽禽兽禽兽……”轻轻喃喃地叫着,带着一些依靠。
“回家啦。”他也叫着。
回家,我们的家。
“又见炊烟升起……。”高兴起来,哼起王菲的歌。那首歌,真温暖,淡淡的,带着浅浅的暖意。
他静静地听,我唱得高行,手在风里摇啊摇,影子越来越长,心情,越来越好。多美的秋天,值得高歌一曲。
“你唱歌真好听。”
真难得,天没有下红雨,禽兽竟然赞扬起我来了。
“那我去摆个地摊,唱唱山寨版的歌,如何啊?”全是抄袭别人的。
他笑:“想也别想。”
大男人主义,幸得我无大想,不然我一定受不了他这种思想。
“到家了。”我叫着。
他一手推开那沉厚的木门,迎门就是扑鼻的桂花香味。放我在石椅上坐着,再去拿了一双鞋出来让我穿。
我晒衣服,他就在桂花树下雕刻着。挑着青菜,准备晚饭,一天就这样打过去,满足而又无所想,日子安静得像是流水一样。
大多的时候,他很好说话,我也知道怎么不惹怒他,我觉得没有必要天天跟他对峙着。倒不如不说,伤他我也不想,还伤害着一种信任的感情。
期待着,我能不能看到下雪,这个冬天,不会很冷。
被子又软又暖,衣服又厚又轻,足以看出我们过日子,越来越好。
不得不说,他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从李小姐开始后,无心城的达官贵人,多的是上门捧着千金来求他的手艺。
我也知道,这不能说运气的问题,没有那个本事,就做不来这个活。
李小姐特别的喜欢孟情,总是三番二次亲自上门。
他不理不睬,埋头苦做着,似乎很忙很忙一样。
这破禽兽,还有着人类的敏锐神经,或者这种女性示好的感触,他非常的熟,一吹风,他就知道了。
由得他吧,各人的感情,各人管。
秋叶落得冬了,下过二场雨,正式的冷冬就要来。
肚子还看不出个端倪来,便是每天吃得很好,养得身体好起来,脸色也红润起来了。
头发到耳,挽了起来,现在没有人再叫我臭小子了吧。
多了更多女性的柔媚,眉眼中含着一些满足的神采,我摸摸脸,其实我长得只能说是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就不知道禽兽为什么死心眼了。
都拖了那么久,秋天到冬天,他还不放弃,似乎还有着长久居住的心情一样。
真是佩服他,我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的,但是他是玩真的,而我,不想玩。
“米米,快点洗手啊,菜都要凉了。”他在屋里叫着。
我洗洗手,暖手在盆子里一漾一漾的。
“米米,你吃哪里去了,怎么你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他扒二口饭,看着我的肚子。
“还小呢,要等大一点吧。”
“不会是胎死腹中吧。”他小声地说。
吃得我筷子往他头上打去:“说什么呢?”
“我看你心神不在,就刺激一下你。”他笑着夹了些菜给我:“多吃点。”
“你就会拐我,你怎么不多吃啊,你怕胖,我就不怕啊。那天那个陈小姐的哥哥,还说我要是再瘦些,会更好看。”
“哪个?”他轻描淡写地问。
“就是那个那个啊。”无中生有的,我怎么知道那个。他这里还搞个半开放式的一样,二四六可以上门,别的日子,敬谢不敏,来访不受理。
刚开始吊出牌子去的时候,没笑得我腰疼,他真的太有才了。
“玩糊涂是吧。”他轻哼:“别以为我不知道,到时我查一查就知道了,有了孩子也不安份点在床上睡。”
无语,有了孩子是不是要一天二十四小时绑在床上啊。他是魔鬼兼职天使,一边成熟得让我刮目相看,一边幼稚得让我唾弃。
感叹地看着窗外的冷风呼呼吹着桂花树,叶子纷落着,来的时候,还青翠满枝头啊。“唉,那个,冷冬一到,就快要过年了。”
过年,代表着团圆,代表着回家。
他是怎么想的呢?我正思忖着,他却是抬起头说:“米米,我们回秦淮吧。”
“啊?”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句话是他说,我本来还想劝他回去跟亲人团聚的。他说,我们,一起回那地方。
放下碗:“呵呵,我饱了,你慢慢吃。”
“米米,我们回秦淮吧。”他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
“我不喜欢那里,我保证,你再来的时候,我还会在这里。”安乐惯了,又不想走了。在这里,我也放了很多感情下去。
“我们一起。”他抓住我的衣服,让我正视着他。
幽黑的眸子里,蕴着深深的怜惜:“米米,你不用怕什么的。”
“我不是怕,我是不喜欢,我要是想回去,程予来找我的时候,那时候我心里最是脆弱的之时,我那时就会跟他回去了。”可是我还是没有,还是一个人独自流浪。
暖暖的大手抬起我的脸,不让我逃开他的眼。
他低哑地说:“米米,从哪里跌倒,你知道从哪里站起来吗?你越是害怕,你一辈子就不敢面对。”
我知道这个道理,可是叫我做,我很难。
“回去吧。”他说:“要不,我们就成亲,谁也别想打你,或者打我的主意。”
他说这话的时候,让我的心跳快要停住了。
说出来了,真的说出来了。
成亲,真的就那么简单吗?我没有准备好接受一段感情,即使准备好了,也不是他,他是表弟。
“呵呵。”我装笑,心里暗暗流汗:“别开玩笑了,哎呀,有点想吐了,宝贝又闹我了。”挥开他的手,要往门边走去。
他从后面抱着我,低声地说:“米米。”
一边是成亲,一边是回去,我二样都不想。
可是很很固执的人,跟他相处那么久,我早已经清楚,对我才会有这么好的脾气的。
他叹气,感伤连空气也紧缩起来。
“我留下来,看房子,等你回来。”这样不好吗?我不会逃走的,我很早之前累了,你给我一个家,我就想呆着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