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出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城一个信仰爱尔兰天主教的家庭。一八九八年,全家搬到纽约州的边远地区,但在作家十一岁生日前,他们又回到他的出生地,所以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中西部人。不过,后来他被送往东部,在新泽西州一所贵族预备学校读书,毕业后就进了普林斯顿大学。在大学期间,他活跃在业余社交、体育和文学等活动中,但他的学业并不顺利(社交活动忙碌显然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中途辍学,后又回到学校,终于在一九一七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参军而永久离开学校。在军队的训练营里,他写下了第一部小说最早的初稿。
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于一九二〇年九月出版,这部书的出版也并非一帆风顺,这里要提一提编辑、出版家麦克斯威尔·帕金斯(Maxwell Perkins,1884—1947)。帕金斯原是《纽约时报》记者,一九一〇年加盟著名的查尔斯·斯克里布纳出版社(Charles Scribner's Sons),编辑出版过约翰·高尔斯华绥、亨利·詹姆斯等大作家的作品,但同时他也有心扶掖年轻作家(菲茨杰拉德二十三岁,他第一次文学上的练笔则是十二岁时发表在一份校刊上的侦探故事)。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小说交到他手里时暂被定名为《爱空想的自负者》(The Romantic Egotist)。在帕金斯的帮助下,作者对小说作了大刀阔斧的修改,帕金斯又做了大量工作,出版社才予以接受(此外出版社无一人看中这部书)。帕金斯发现了新一代的文学天才。后来帕金斯又给作者的另一部长篇《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1925)提出过很有价值的批评意见。菲茨杰拉德《人间天堂》的出版赢得了批评界的一致好评,批评家门肯认为这部小说是他当时读到的“最优秀的美国小说”。这部书销量惊人,两年里印了十二次,近五万册。据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英语教授、菲茨杰拉德研究专家约瑟夫·布鲁科里(Matthew Joseph Bruccoli,1931—2008)的说法,只有当时普林斯顿的校长对小说颇有些微辞,他从教育家的角度观察,不能想象我们的年轻人大学四年里只是“生活在乡村俱乐部里”,不能想象他们的生活完全是“在自私打算和自命不凡的风气里度过的”。
书的出版改变了菲茨杰拉德的人生,毁婚的恋人赛尔达回来了,并且与他结婚,他和他的妻子成了“爵士时代”(他创造的术语)的“吉祥物”,他英俊潇洒,言词妙趣横生;他的妻子美丽动人,衣着入时。他们的生活简直就是一个不散的盛大聚会。在第一部小说出版以后的二十年间,他又写了《美与孽》(The Beautiful and Damned,1922),《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1934),《末代大亨的情缘》(The Love of The Last Tycoon,1941)四个长篇。人们一致认为,《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最优秀的小说,也是我们中国读者最熟悉的美国小说之一,作家在书中用讽刺和同情的笔触描绘了一个“美国梦”的破灭,这部书也成了他的代表作。菲茨杰拉德潜心创作长篇小说,但只有第一部小说给他带来巨大收入,因此,为了支撑婚后奢华生活的巨大开支以及妻子的医疗费用(赛尔达一九三六年精神分裂症发作),他也和当时的其他作家一样,靠写短篇小说来弥补不足。他的短篇小说结集出版,例如,《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收集包括《五一节》(May Day)和《一颗像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The Diamond as Big as the Ritz)等十一个短篇小说,以及《所有那些忧伤的年轻人》(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收集包括《冬天的梦》(Winter Dreams)和《赦免》(Absolution)等九个短篇。菲茨杰拉德的第四部长篇出版后评论界反应并不热烈,作家自己也很苦恼。同时又为了应付经济上的困难,他到好莱坞电影制片厂改编电影剧本,并动手写他的最后一部长篇《末代大亨的情缘》。菲茨杰拉德从大学时代起就酗酒(尤其爱喝伏特加),又有年轻时留下的肺结核病根,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最终因心脏病发作而逝世,生前并没有完成的最后一部长篇。在他去世后,由比他高一届的大学时期的好友、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1895—1972)编辑出版。在菲茨杰拉德去世后,他的作品又不断出版,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纪,他的作品仍在赢得读者。
二
菲茨杰拉德第一部小说的出版,使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二十年代,他几次前往欧洲,例如,法国的巴黎和里维埃拉避暑胜地,在那里结识了旅法美国文化人,尤其是与海明威交往甚深。所以有人说《人间天堂》写的是大学里的“迷惘的一代”,但是,这部小说的意义并非只局限于大学校园。
美国社会在南北战争以后的一百年里发生了巨大变化,那是“数不清的、很少惹人注意的革命的时代。这些革命不是发生在立法机关的会议厅里,也不是发生在战场上或街垒旁,而是发生在家庭、农场、工厂、学校和商店里,发生在江河大地上,发生在空中——这些革命之所以很少惹人注意,是因为它们来得太快,是因为它们每天每处都在影响着美国人”。[4]但是,善于观察生活的作家不会不注意这些变革,比如菲茨杰拉德描绘的就是他称为“爵士时代”的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至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到来为止。顾名思义,这个时代与爵士乐有关,芝加哥和纽约则是当时爵士乐的温床。青年男女围着维克多牌手摇唱机大唱爵士四重唱。据研究,不仅是大城市,小城镇也一样火热。第一部有声电影拍摄的就是爵士歌手。“爵士时代”的含义也不仅局限于音乐,它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切时尚的东西都是爵士的。青年男女聚在一起抽烟、喝酒、飙车、坐在汽车后座“亲热”。女孩子尤其奢华,她们花几百块钱做一个新发型。有声电影里的美丽动人的演员统领美国的流行文化。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推动了这一时尚成为潮流,他的聪明伶俐、衣着入时的妻子赛尔达与一些如路易斯·布鲁克斯、洛伊丝·朗[5]那样的“新女性”也成了二十年代通俗文化不可小看的推动力。[6]当然,在“欣欣向荣”的二十年代,人们切不可无视社会的贫困、失业、饥饿的存在,尤其是矿区和农村。也不可忘记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代,是俄国十月革命给世界带来巨大影响的年代。美国社会主义运动产生分裂,一九一九年美国共产党成立,几个月后党员队伍就迅速扩大。此外,美国普遍产生对布尔什维克的恐惧,美国政府开始对“赤色恐怖”进行剿灭和镇压。
菲茨杰拉德的成名作《人间天堂》就是这个时代的作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出生在十九世纪末,是在二十世纪初成长起来的。小说的主人公艾默里·布莱恩与作者有相似的家庭出身。但是,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艾默里的成长是与六个女性紧密相连的,这也就是《人间天堂》这部小说的基本结构。
第一个女性是年轻漂亮的母亲贝雅特丽丝,年少英俊的艾默里是贝雅特丽丝的儿子,母亲自然对他有很大影响,家庭活动都围着艾默里转,他的父亲的角色是在家庭舞台的幕后;第二个是少年时代的小朋友,影响不大,可以不说;第三个是伊莎贝尔,是艾默里十八岁时的初恋情人,那时他已经是普林斯顿大学校报的编辑,五月间他几乎每天都要给伊莎贝尔写三十张信纸的情书,在鼓鼓囊囊的信封外面写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字样,热恋到了甚至不想继续读大学的程度,但是他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最终两人分手。这个阶段艾默里开始“求索”人生。第四个是克拉拉,他的丧偶的远房表姐,她太老于世故了,尽管他们年龄相当,他也非常喜欢她,但是他的求婚没有被接受。
第五个女孩子是艾默里大学同学的妹妹罗莎琳,在这个女主人公身上可以见到作者自己的两个恋人的身影。但是她毁了婚约,她与一个比艾默里富有得多的人结婚,因为艾默里很穷(他家有财产,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人的观念与简·奥斯汀小说里的英国人不同,他们看重的是人们花钱花得多而不是拥有多少财产,正是这种心理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欣欣向荣”的二十年代特色[7];罗莎琳的母亲康尼奇太太非常不喜欢艾默里,不想把女儿嫁给他,她说过艾默里“名下又没有一分钱”的话),他只是一个广告公司的小雇员,一周六十元的工钱,父母的遗产早就名存实亡。
“他的状况太像舞台上的悲剧,并且最终出现了三个星期毫无节制的狂饮那样令人费解的可怕情景,到了现在他在情感上已经精疲力竭了。他记忆中是冷漠和无处不假装的人和环境,现在似乎很可以成为他的慰藉。他以他父亲的死为背景写了一个愤世嫉俗的故事,寄给一家杂志,收到了一张六十块的支票,并请他再为他们写同样风格的故事。这一下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但是并没有激励他继续写作。”
这以后他又像在大学里一样大量阅读。“他似乎突然觉得生活有着丰富的遗产,只要这种旧时的兴趣的再次复活并不意味着他再次逃离生活——逃离生活本身。”
这时候,他遇上了第六个女孩子艾里诺,但是他们并没有爱情,分手以后他并不想再见面,艾里诺不过是照见他自己情绪的一面镜子而已。他曾经将这几个女孩子与他的母亲比较:“罗莎琳不像贝雅特丽丝,艾里诺像贝雅特丽丝,只是更疯一点,更聪明一点。”这说明他的心里仍然有罗莎琳。其实,罗莎琳的哥哥、艾默里的同窗好友亚历克曾对他的小妹塞西丽娅说过:“我不想让艾默里爱上罗莎琳。”“我很喜欢艾默里。他很敏感,我不想让他因某一个不喜欢他的人而伤心。”而对于艾里诺,艾默里没有像对罗莎琳那样当真:
“他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相互之间只有恨,只有痛苦伤心。但是,正如艾默里在艾里诺身上爱的是他自己,他现在恨的也只是一面镜子而已。他们的装腔作势在泛白的黎明时分就像碎玻璃一样洒落。星星早已经消失,留下的唯有一阵阵轻轻呼啸的风,以及阵风停息时的寂静……然而赤裸裸的灵魂是可鄙的,没过多久他就转身回家,迎接太阳带来新的光明。”
读到这里,我们也有一丝欣慰,毕竟艾默里在失恋以后还能“迎接太阳带来新的光明”。然而就在这时,支撑主人公的三根精神支柱坍塌了:他得知罗莎琳已经与人结婚,再也不可能爱他;母亲留下的公司已经破产,律师说他再也收不到一分汇款;母亲年轻时候的朋友、他成长道路上的导师达西神甫突然去世。
厄运使艾默里逐渐成熟,他开始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自己走过的路,思考人生,他在雨中望着人们看完日场电影,走出电影院回到真实的外部世界。“天空不停地飘着毛毛细雨,艾默里徒劳地回望他人生的溪流,回望溪流的所有闪光发亮的地方,回望它的肮脏的浅滩。”
艾默里十五岁时靠在年轻漂亮的母亲身上会感到羞涩,他带着一个被母亲宠坏的孩子的脾气进入贵族学校的势利环境,成了一个不合群的中学生,然后又以自负的心态进入高等学府,他想出人头地,但是他不愿走艰苦奋斗的道路,于是遇到种种挫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宣布参战,他也参了军,战后他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他要写出不朽的文学作品”(菲茨杰拉德自己就曾对他的大学好友埃德蒙·威尔逊说过:“我要成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你不想吗?”)。但是他的恋爱因为贫穷而失败,他开始讨厌贫困。
“艾默里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好好关心过贫穷的人。他很悲观地认为他完全缺少对于人的同情心。欧·亨利在这些人中找到了浪漫、悲情、爱、恨——而艾默里只看见粗鲁、身体的肮脏以及愚蠢。他没有自责:他再也没有因他那些自然与真诚的感情而责备自己。他相信所有他的反应都是他自身的一部分,不可改变,也没有道德观念。贫困这个问题,如果性质改变了,扩大了,成了某个更崇高、更庄重的见解的一部分,或许在将来某一天甚至会成为他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只是引起他的深深的厌恶罢了。”
作者似乎是要告诉读者,艾默里思考人生的结果是会在将来某一天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因为“艾默里心中萌生想要给予别人安全感的强烈的愿望”,“社会主义是我知道的唯一解决问题的万全之策”。他说:“假如活着不是追求渴望实现的目标,那么生活就是非常发噱的游戏”。最后小说就是以他一句充满自信的话结束的:“我了解自己,但是仅此而已。”同时也给读者留下充分想象的空间。
三
小说《人间天堂》明白地分三个部分,记录艾默里成长的三个阶段。
第一卷,“爱空想的自负者”,共四章,从男主人公的家庭写到他大学参军,是立志要成为一个作家的大学生的奋斗经历,作者用抒情的笔触描写了充满幻想的大学生活。
“插曲:一九一七年五月至一九一九年二月”,这是小说第二部分。菲茨杰拉德参过军,但是他参加的部队还在长岛呆着,战争就结束了,因此他并没有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实际体验。不过这一部分,包括两封信,一首诗,一首挽歌,写的是艾默里参军以及战后人生道路的规划,补救了作者没有战争经历的缺憾。“插曲”承前启后,使小说的修改没有留下斧凿痕迹。
第二卷,“一个重要人物获得的教育”——战争以及生活给予年轻一代的“教育”,共五章,应该就是作者没有发表过的剧本、短篇小说和诗歌为基础改写的。艾默里从一个“有个性的人”开始成长,接受了生活的教育,成了一个“重要的人”。第一章是三幕剧(我们曾在小说里读到诗歌,读到书信,读到日记,读到哲学著作,这一回我们读到了剧本),是用人物语言描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美国社会的变化以及抒发作者对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时尚、婚姻、财富的看法,人物形象逼真,富有个性,观点鲜明,语言简洁。第三章是另一种类型的恋爱,写的是一个冲破传统束缚的女性的苦恼;第四章,“鄙视一切的牺牲”,写的是一个社会生活故事,以及艾默里为了朋友挺身而出的机智,艾默里似乎已经成熟;第五章写的是艾默里对于社会问题的思考,“艾默里很孤独——他从一个狭小的围场走出来,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
尤其是第五章,作者的创作方法显然不同,我们可以读到在纽约第五大道上,在濛濛细雨中,在公共汽车的车顶座位上的一个人(而不是两个人)的“对话”,这俨然是“意识流”的手法;在通向普林斯顿的乡间公路上,坐在大学同学、在法国阵亡的杰西·菲伦比的父亲的车子上的谈话;以及在午夜望着普林斯顿大学依旧亮着灯光的窗户发出的感叹,“昔日的精神在新的一代人心头萦绕”。其实这些已经并非纯粹的现实主义手法了。
尽管有人说这部小说是大学生活的日记,是菲茨杰拉德的作品选集,译者倒认为小说形式新颖,给人清新之感,语言流畅,读来引人入胜。
《人间天堂》是用优美的文字风格抒写与我们相隔遥远(无论在空间还是在时间上)的年轻一代人,然而我们仍旧觉得很近,因为这部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见我们自己、照见我们周围的人、照见我们的生活,不过我们不会因此“复制”那样的生活。
金绍禹
二〇〇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