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画卷书生
55615700000006

第6章 烙朱情(下)

探查过她家小姐的脉象,气血亏损的厉害,精气不断流失,到不像是得病,而是招了什么鬼东西在身上。我原以为她家小姐应该是去的大户人家里腌臜事情多不小心沾惹上的,于是便帮她消了这些鬼东西。没想到一时疏忽差点害死了她。

我的功力你也明白,这个流萤小姐第二日便跟没事人一样了,只是病了这么久,身子虚,该修养的照常还是应该修养。我故意卡着点去了那小摊,发现那个傻姑娘果然又在买糕点,看见我也不觉得生疏了,叽叽喳喳地同我说了一大堆,还说什么“拜拜锦鲤果然是有用的”,弄得我哭笑不得,这同锦鲤又有什么关系,但因为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我也只能尴尬的在一旁点头点头。

当天晚上就传出了流萤复出的消息,我去看了一场,确实,不亏是梨园戏班的台柱子,唱的确实比九重天上的那些仙女更有感情。但我不是去看流萤的,我看的只是那个傻丫头。她躲在帘子后面手舞足蹈的,仿佛看小姐上台比自己争光还有面子。

后来我与她天天在闲余的时候去逛,我们一起吃遍了古京。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感到时光都变得缓慢,路上行人都不再出现,我的眼中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的声音,她的样貌,她的动作……她的一切在我眼里都变得顺理成章。

后来我参加了一次后辈的婚礼,那只小朱雀脸上的欢喜敲碎了我的伪装。是的,这和我看着青青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一直都知道我喜欢上了青青,可我没想过去坦白我的心意。九重天不会允许,朱雀一族更不会允许,而身为凡人的寿命也是如此。

凡人活的太短了,和朱雀这种将近可以永生的神兽来说,人类就像是生活在阴暗处的蝼蚁,卑微而渺小。

我只期望可以陪伴她度过这一生好了。

可没想到先捅破这层纱的是她。平时马马虎虎的她对感情也有着不一样的执着,她居然直接问我喜不喜欢她,我哪里敢说真话,只能先转移话题,糊弄过去,等我想清楚了再跟她说。但我没料到我不会有解释的机会了。

流萤不是人。

只能说她的伪装比一般的强些,或者说我的警戒心太低了,没料到一个小小的戏子居然会是一个功力不低的恶鬼。

流萤的身世都对,只是时间不对,这个时间大概还得往前推上个五十年。这个厉鬼是来复仇的。她的戏子身份让她成功地进入了各个官员的府邸,也成功地找到了当年害她家破人亡的人——尚书李恭城。

她那一阵子的得病也不过是因为她想报仇却被清音观的道士打伤了,暂时的不利而已。她捡回青青也不是一个巧合,而是故意。青青是李恭城曾经在乡下留下一个儿子的女儿,也就是孙女。

李恭城当然不是什么重情重义之人,流萤要利用的不过是青青身上还流着李恭城的血。但是这个血缘关系绝对没有他本身来的靠谱,所以流萤在祭祀诅咒的时候差点放干了青青的血。等我赶到的时候,青青已经没有半点血色,意识模糊,手腕处都是血。

我的手颤抖的不行,我害怕我一碰到她她就散了。我将她带回了雀山,我记得族长大女儿朱一怡曾是白药山的学徒。我费了不少功夫,还曾经拜托过你,让你帮忙同秦罗说一声,让他给青青再添些寿命。

我拿的朱雀圣火跟你换的,你应该还记得吧。

我跟你换了七十年,等她好了,我托人去了她的记忆,她不记得我了。我把人间的房子留给了她,帮她编了一个好的身份,找了一些小鱼小虾当她暂时的家人,又亲自给她安排了一门好婚事。

然后……

然后我陪了她一辈子。

看着她嫁人、生孩子,又看着她垂垂老去,直至死亡。

她死后,我没有再去过人间。

人间依旧热闹,但热闹里面没有我了。

但我还是希望你亲自去人间走走,别只停留在九重天,也别只呆在这黄泉,人间很美好,就算充满了算计、充满了尔虞我诈,可那些都是聪明人的,你只需要去看看那些平民百姓的生活,去过一过挣钱养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行了,在你这里呆的也够久了,我该回九重天了。

私自带人类上雀山也是有惩罚的,就算是长老,也得在九重天待个上千年了……

这故事,也结束了……

“我去,这朱慵平时洒脱的紧,我到不知道他还有这本领,带头犯规啊!”

“我闲来无事,曾去秦罗那里翻过,柳青青积德十世,下一世她就是朱雀一族的小公主了。”

“你的意思是朱雀族长刚出生的那个小宝贝疙瘩是柳青青!”

“是。”

“哈!那不是正好嘛!这下连种族都一样了,应该不会再出事了?”

“这谁说的清楚呢,感情这东西,再复杂不过了。”

“小爷能偷偷报信么?”

“当然,只要你闯的进九重天的惩戒山,要如何都依你。”

“惩戒山?!朱慵在那儿待一千年?!疯了吧……”

“那能怎么办呢,命数而已。”

“那等朱慵出来,这小公主都成年了,到时候谁还想着他呀……”

“呵,命数天定。到时候如何,就该如何。”

“唉,听完这个故事,啧,我到真想去人间逛逛,下次你陪我吧。就听朱慵的,你该去人间走走。陪我吧陪我吧,啊?”

“咳,再说吧。”

“哎呦,陪我一次,就一次啦~”

“行了,走吧你。”

“嘁,假正经。其实你也想去人间玩的吧。没事,你下次可以借着小爷的名义出去好好玩玩,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