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塔位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与新华大街交汇处广场中央,西与四平战役纪念馆毗邻、东距四平火车站约600米。整体建筑由塔、牌坊和塔园组成,占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纪念塔通高23.25米,塔基为2级圆台,最大半径为15米。底座为9级圆台,最大半径为9米。以花岗岩威石条砌筑。底座上建有8面体塔室,室内中空有扶梯直通塔顶,室外环立20根瓜楞大柱支撑塔室顶盖,将塔身凌空托起。塔身呈四棱锥状,水刷石面。塔顶冠以铁制红色五角星,正面顶部嵌装一台8楼时钟。
牌坊建在纪念塔正前方约30米处,通高5.91米,水刷石面。底座为5级长方台、高0.65米,最大底边长13.98米。其上并排竖立4根方柱,内侧2柱高5.26米,间距3.78米。外侧两柱高4.66米,与内侧两柱间距为1.78米。柱的止方为匾额、呈扇形,水刷石面。正中匾额上冠以铁制红色五角星。塔园呈圆形,以塔基为圆心,半径为54米。园内种植花草、松柏常青。1946年3月至1948年3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同国民党军队先后在四平进行了4次战役,共歼灭新一军、新六军,七十一军等部6万余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吉纵队一师师长马仁兴等数万将士壮烈牺牲。
为纪念解放四平而英勇献身的将士和他们的丰功伟绩,1949年1月,辽北省政府提出修建纪念塔方案,同年9月1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和东北军任予以批准。1950年5月7日,举行奠基仪式,1952年竣工。
塔身正面,竖向限刻题词:“为人民而牺牲的烈士永垂不朽”。右面为高岗题词:“日月同光,山河并寿,人民战士永垂不朽”。左面为林枫题词:“中华人民优秀儿女万古千秋”。背面为陶铸题词:“成仁有志花应碧,杀敌留红土亦香”。牌坊匾额及对联为阎宝航所题。匾额为:“四平市烈士纪念塔”。牌坊内侧两根方柱正面对联为:“革命事业垂千古”,“烈士光辉照山河”。
1961年4月13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此塔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