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企业劳动法律风险提示650项(谷臻小简·AI导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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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培训与服务期

一、未与劳动者约定在脱产的专业技术培训期间劳动报酬应如何支付

法律责任或后果

劳动者主张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原有劳动报酬标准支付。

法律建议

因脱产培训期间劳动者未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故可在签订的培训协议中协商酌情减少劳动报酬。

二、未与劳动者约定在脱产的专业技术培训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致人损害时应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责任或后果

脱产培训期间仍然可以认为劳动者是在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受到损害或者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

(1)脱产培训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的,可以认为是劳动者仍然在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故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2)如果脱产培训是劳动者自行提出参加且用人单位同意,但不作为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可事先在培训协议中自行约定劳动合同是否中止履行,用人单位是否继续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三、用人单位未提供培训费用,或者培训并非属于专业技术培训,而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法律责任或后果

约定的服务期和违约金无效。

法律建议

(1)未由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必要的日常培训、职业和技能培训等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的岗位技能培训的,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2)专业技术培训均应由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费用,但无法取得符合入账要求的发票、凭证的,不得视为提供培训费用。

(4)培训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费、教材费、差旅费、住宿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对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不少于工资总额1.5%的教育培训经费,或者挪用该经费

法律责任或后果

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关部门可以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给职工、专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