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
56153300000001

第1章 伤心咖啡馆之歌

这个小镇很是沉闷,除了一家纺织厂、工人住的一些两居室房子,几棵桃树、一座有两扇彩窗的教堂和一条只有几百码长的荒凉主街,几乎空空荡荡。每到礼拜六,附近农场的佃农们就来这里做点买卖,拉拉家常。其他时候,小镇寂寥萧条,就像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城,灰狗长途巴士和怀特长途巴士走的是福克斯佛斯路,离这里有三英里远。冬季短而阴冷,夏季炎热难耐。

八月的午后,如果你在小镇的主街走一走,就会发现这里的生活极其无聊。全城最大的房子坐落在小镇中心,房子四面都被木板封住,严重向右倾斜,看起来随时都可能倒塌。这房子老旧破烂,模样也十分古怪,你看着就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房子的一边比另一边更暗更脏,仔细看看,你就会恍然大悟了,原来很久以前,前门廊的右侧和部分墙壁曾被粉刷过,但当时的粉刷工作并未完成。这栋房子看似完全废弃了,实则不然。二楼有个窗子没有被木板封住,偶尔,在午后最炎热的时候,会从那里缓缓伸出一只手推开百叶窗,再慢慢探出一颗脑袋。那是一张难辨性别的脸,脸色煞白,长着斗鸡眼,灰色的眼球异常相近,似乎在互相传递无法言说的怨念。你会觉得,只有在噩梦中才会有这般丑恶恐怖的脸。通常那人会在窗口待上一个小时后关上百叶窗,之后整条街道将再次陷入死寂。所以,在八月的下午,你下了班,在主街上是找不到什么乐子的,还不如去福克斯佛斯街上逛逛,听苦役犯们唱歌。

但就在这破败的小镇里,曾经有过一家咖啡馆,地点恰恰就是这栋被木板封住的怪楼。当时,这栋楼风光气派,在方圆几英里内无可比及。餐桌上垫着桌布,放着纸巾,屋里的彩带在电扇的吹拂下飞舞着,每个礼拜六晚更是热闹非凡。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叫艾米莉亚·埃文斯的女人,但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却要归功于一个叫莱蒙表哥的驼子。另一个和这家店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是艾米莉亚的前夫,此人坏事做尽,锒铛入狱多年后又回到小镇,把好好的咖啡馆弄垮以后便又跑了。咖啡馆虽然许久都不营业了,却还是留在当地人的记忆里。

这栋楼并非一直都是用来开咖啡馆的,艾米莉亚刚从父亲手中接过这栋楼时,这里本是一家商店,主要出售饲料和肥料,以及食品和鼻烟之类的日常用品。艾米莉亚当时手头宽裕,接手店铺之后,又在三英里开外的湿地中置办了一套蒸馏器,开了间酒厂,做出来的酒堪称全镇一绝。她皮肤黝黑,个子高挑,长着与男人一样宽大的骨架和结实的肌肉。她留一头短发,从额头上往后梳,紧致的皮肤在常年日晒后散发出野性的美。可惜她的眼睛有轻微的斜视,但即便有些瑕疵,她也还算得上是秀色可餐。镇里不少男人都觊觎她的美貌,不过艾米莉亚从不在意他们的殷勤,一直都是独来独往。她与她的丈夫可不似镇上其他夫妻,其结合令人费解,夫妻关系仅仅维持了十天,这让全镇的人在大吃一惊的同时却也浮想联翩。除了有过这么一段怪异的婚姻外,艾米莉亚都是一个人生活,她时常去湿地的酿酒小屋过夜,换上工装裤,穿起橡胶靴,静静地守在蒸馏器的火苗边。

通过销售自己亲手制作的各类产品,艾米莉亚的生意是越做越红火,她把做好的猪肠衣和香肠卖到附近的镇上,晴朗的秋日,她会研磨高粱,酿制糖浆,酿制出的糖浆色泽金黄,口感醇香。她还仅用了两个礼拜便在店铺后用砖砌了一间厕所,干起木匠活来也是得心应手。但她就是不善于与人相处。人这种生物,除非意识薄弱或病入膏肓者,否则外人根本无法掌控,将其变成有利可图的东西。所以,艾米莉亚与人打交道也就只是想从他们身上赚点钱。就这点来说,她是很成功的。她用贷款买了农作物和房产,坐拥一家锯木厂,银行里还有不少存款,成了方圆几英里内最有钱的女人。若不是她会为了小事而大费周折,被又臭又长的诉讼缠身,后来一门心思想要打赢各种官司而吃了大亏,她的财富完全可以与国会议员比肩。有人说艾米莉亚走在路上被石头绊一下都会本能地四下张望,找找有没有可以诉讼的理由。抛开官司不说,艾米莉亚的日子过得还算安稳,每天都做着几乎同样的事情;除了那十天的短暂婚姻,她的生活总是一成不变,然而在她三十岁的那个春天,改变却纷至沓来。

那是四月一个静谧的晚上,临近午夜,天空是沼泽地鸢尾花的那种蓝色,月光皎洁。那年春天,庄稼长势喜人,过去的几个礼拜,纺织厂一直在加夜班。小溪下游那间四四方方的砖砌工厂亮着黄色的光,织布机带有节奏的声音轻轻吟唱,在这么一个夜晚,听着远处一个前去求爱的黑人慢悠悠的歌声从田野那头飘然而至是十分惬意的。即便是安安静静地坐着,拨弄着吉他,或者只是独自休息一会儿,脑子里什么也不想,也是别有一番滋味。那晚,街上空无一人,但艾米莉亚小姐的商店里却灯火通明,外面的门廊有五个人,其中就有胖子麦克菲尔,此人是个工头,长着一张大红脸,一双紫色的手却很娇小,有两个穿工装裤的小伙子坐在顶上的台阶上,那是雷尼家的一对双胞胎,两人身形瘦长,行动迟缓,头发泛白,绿色的眼睛老是像睡不醒似的。另一个人叫亨利·梅西,生性胆小怕事,举止温和,行事有点神经质,这会儿正坐在最下面的台阶上。艾米莉亚小姐背靠开着的门站立,穿着大沼泽靴的脚交叉着,耐心地解一根捡来的绳子上的结,几个人许久没说话。

老是望着空荡荡马路的那个双胞胎打破了沉默:“我瞧见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他说。

“不过是一头走散的牛崽。”他兄弟道。

影子朝他们走来,可仍然隔得很远,看得不甚清楚。月光在路边盛开的桃花上投下黯淡、扭曲的影子。空气中,花香、春草香甜的气味和附近潟湖暖烘烘的酸味混在一起。

“不是,是谁家的孩子。”胖子麦克菲尔说。

艾米莉亚没有吭声,只是看着路上。她放下绳子,用那只骨架很大、棕黄色的手拨弄着工装裤的背带。她蹙起眉头,一绺黑色的头发落在额前。他们等待的时候,马路边一栋房子里有条狗用沙哑的声音一阵狂吠,后来有人吆喝了几声,这才没叫了。直到那个身影走到前廊黄色的光亮下,几个人才看清来人是谁。

那是个陌生人,在这个时候极少会有生人徒步到镇子里来,而且,那人是个驼背,顶多四英尺高,身上一件褪了色的破旧大衣只到膝头。一双细细的罗圈腿实在太瘦了,看起来似乎支撑不住他那扭曲的前胸和肩膀上的罗锅,脑袋则大得出奇,蓝色眼睛深陷眼眶内,小嘴尖尖。脸看起来倒是柔和,却也同时给人一种粗鲁的感觉。此刻,布满灰尘的苍白皮肤变得蜡黄,眼底下是浅紫色的阴影。他拎着一个歪歪斜斜的旧手提箱,上面还绑着一根绳子。

“晚上好。”驼子说,他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艾米莉亚小姐和前廊上的几个男人既没有对人家的问候做出回应,也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我找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

艾米莉亚小姐将额前的头发往后一拨,扬起下巴。“什么意思?”

“因为我是她的亲戚。”驼子说。

双胞胎和胖子麦克菲尔抬头看着艾米莉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的‘亲戚’是什么意思?”

“因为……”驼子说,他看起来很是不安,像是要哭了。他把手提箱放到最下面的台阶上,手仍旧没有松开把手。“我妈妈叫芬妮·杰瑟普,是奇霍人,大约三十年前,她嫁给第一任丈夫时离开的奇霍。我记得她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妹,叫玛莎。现在奇霍那边有人告诉我她是令堂大人。”

艾米莉亚小姐的头稍微歪向一边,听他说话。礼拜日她向来一个人吃晚饭,从来不会有一大帮亲戚围在家里,她也从未跟谁攀过亲戚。她倒有个姑奶奶,在奇霍开马车行,不过已经去世。此外,她还有一个既是表亲又是堂亲的亲戚,住在二十英里以外的一个镇子上,但这位亲戚和艾米莉亚小姐关系不怎么好,即便偶尔碰上,两人都会在路边各吐一口痰。有人时不时千方百计地想跟艾米莉亚小姐攀上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都无一例外地吃了闭门羹。

驼子絮叨个不停,提到的一些人名和地名别说前廊里的人闻所未闻,似乎跟主题也没有一丁点关系。“这样说起来,芬妮和玛莎·杰瑟普就成了同父异母的姐妹。我是芬妮第三任丈夫的儿子,所以我和你算是……”他弯腰去解手提箱上的绳子,那双脏手活像麻雀的爪子,不停哆嗦。箱子里全是些破烂玩意儿——褴褛不堪的衣服、稀奇古怪的垃圾、看起来像属于缝纫机的零件,反正都是些没用的东西。驼子在里面找了半天,最后翻出一张旧照片。这是一张家母和她那个同父异母姐妹的合影。

艾米莉亚小姐没有说话,下巴慢慢从一侧移到另一侧,从她脸上的表情也大抵能猜出她在想什么。胖子麦克菲尔接过照片,放在光亮的地方瞧着,照片上是两个面色苍白、皱巴巴的小孩,两三岁。两张脸其实就是两个模糊不清的白团,说是谁家相册里的照片都行。

胖子麦克菲尔把照片递了回去,没有发表意见。“你打哪儿来的?”他问。

驼子的声音迟疑不决。“我到处走。”

艾米莉亚小姐仍然没吭声,斜靠在门边站着,低头看着驼子。亨利·梅西紧张地眨了眨眼睛,不停地揉搓着手。跟着,他默不作声地离开了最下面的台阶走了。他有副好心肠,驼子的处境让他很是同情,所以不想等着亲眼目睹艾米莉亚小姐把这个不速之客从她的店铺撵走,叫他滚出镇子。驼子站在那儿,手提箱在最下面的台阶上敞开,他抽了抽鼻子,嘴巴哆嗦着。也许他这才感到自己的处境是多么凄惨。也许他这才想起提着一箱子破烂玩意儿,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小镇声称跟艾米莉亚小姐沾亲带故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结果,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哭起来。

一个素昧平生的驼子在深更半夜走到一家店铺,然后坐下来一通大哭可是一件稀罕事。艾米莉亚小姐把额前的头发往后拨,几个男人不安地看着对方。整个镇子悄无声息。

最后,双胞胎里的一个开口道:“他要不是如假包换的莫里斯·范恩斯坦就真是见鬼了。”

所有人都点头表示同意,因为他们知道这话的特定含义。但驼子哭得更厉害了,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莫里斯·范恩斯坦是几年前住在镇子里的一个人。他是一个手脚麻利、成天蹦蹦跳跳的小犹太人,要是有人说他杀了耶稣[1],他准会哭,小家伙每天都吃白面包和鲑鱼罐头。后来他遇上了一件不幸的事,便搬到社会城去了。打那以后,如果哪个男的娘里娘气,或是喜欢哭鼻子,人们就说他是莫里斯·范恩斯坦。

“呃,他好像很苦恼,”胖子麦克菲尔说,“总得有个原因吧。”

艾米莉亚小姐慢慢悠悠地走了两步,笨拙地跨过前廊。她走到台阶下面,若有所思地看着陌生人。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棕色的长食指,戳了戳他背上的罗锅。驼子仍在抽抽搭搭,但声音没之前那么大了。夜晚寂静如斯,月光依旧发出柔和、清澈的光,天气变凉了。这时,艾米莉亚小姐做了一件罕见的事,她从后面的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用掌心把瓶盖拧开,递给驼子喝。艾米莉亚小姐很少赊酒给人喝,对她来说,就算是请人白喝一滴酒怕也是从未有过的事。

“喝吧,”她说,“会让你开胃的。”

驼子不再哭了,舔干嘴角边上的泪水,照着做了。他喝完后,艾米莉亚小姐也慢慢饮了一口,好暖暖嘴。她漱了下口,然后把那口酒吐了出来。跟着,她继续喝起酒来。双胞胎兄弟和工头也喝起酒来,不过他们喝的是他们自己花钱买的。

“这酒真醇,”胖子麦克菲尔说,“艾米莉亚小姐,要我说,你酿的酒从来没有叫人失望过。”

幸亏那天晚上他们喝了两大瓶威士忌,否则,很难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也许如果没有喝酒这档子事,咖啡馆压根儿就不会存在。因为艾米莉亚小姐的酒很有特色,酒很清爽,碰到舌头会有点冲,喝下去后劲还不小。这还不算,众所周知,用柠檬汁在白纸上写字是看不出来的。但是如果把纸拿到火上烤一烤,字就会变成棕色,这样便知道上面写了什么。想象一下,假设威士忌是火,而写的字只在某个人灵魂深处才能解其意义,这样你就能理解艾米莉亚小姐的酒有什么奥秘了。过往从未曾留意的事,藏匿在暗处的想法,突然就被认识、被理解了。一个只会周而复始想着纺织机、饭盒和睡榻的纺织工,也许在礼拜天喝了点酒后,遇见沼泽地里的一株百合花,会把花握在掌心,细细端详犹如精致酒杯的花儿,心中突然涌起一种宛若痛楚的甜蜜。纺织工可能会蓦然抬起头,生平头一次寻觅一月午夜天空中冰冷、怪诞的光辉,意识到自己是那样的渺小,这种深深的恐惧会让他的心脏骤然停止跳动。喝了艾米莉亚小姐的酒后就是这种感觉。他或许会觉得痛苦,或许会快乐得耗费了所有的气力,这种体验能展现真实的内心,能温暖一个人的灵魂,让人看到藏匿内心的思想。

他们一直喝到大半夜,云层遮住了月亮,夜晚又冷又黑。驼子仍然坐在最底下的台阶上,额头搁在膝盖上,可怜巴巴地弓着身子。艾米莉亚小姐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只脚放在第二级台阶上站立着,许久没有说话。她脸上的表情常会在稍微有点斜视的人身上看到,他们陷入沉思的时候,脸上同时会露出睿智和极为疯狂的表情。良久,她终于开口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莱蒙·威利斯。”驼子说。

“那好,你进来吧,”她说,“炉子上还留了点剩菜剩饭,你将就吃点。”

在艾米莉亚小姐的一生中,要是不算处心积虑地捉弄他人或是想从别人身上弄几个钱的情况,她请人吃饭的日子屈指可数。所以前廊里的几个人都觉得不大对劲。事后,他们几个私下里说,那天他们准是在沼泽地里喝了大半下午的酒。总之,她离开了前廊,胖子麦克菲尔和双胞胎兄弟也回家了。她拴上前门,四下看了看,确保所有的货物没什么问题。跟着,她走到店铺后面的厨房。驼子拖着手提箱跟在她后头,一边抽噎着,一边用脏兮兮的外套袖口擦鼻子。

“坐吧,”艾米莉亚小姐说,“我帮你把饭菜热热。”

那天晚上他们吃的饭菜十分丰盛。艾米莉亚小姐不缺钱,在吃喝上从来不曾亏待自己。晚餐有炸鸡(鸡胸肉被驼子拿到自己的盘子里了)、芜菁甘蓝泥、羽衣甘蓝、淡金色的热甘薯。艾米莉亚小姐慢条斯理地吃着,胃口却好得像个农场工人。她坐着的时候,双肘撑在桌子上,俯身对着盘子,她双膝分得很开,脚抵在椅子的横档上。至于那个驼子,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像是好几个月没闻到食物的味道了。吃饭的时候,一滴眼泪还从他那邋遢的脸上滚落下来,不过那只是残留的眼泪,说明不了什么。桌子上油灯的灯芯修剪得不错,灯芯边上跳动着蓝色的火焰,在厨房里投下欢快的光。艾米莉亚小姐吃完晚餐,用一块白面包仔仔细细地擦着盘子,然后倒入自家清澈、香甜的糖浆。驼子也依葫芦画瓢,不过他反而更讲究,要了一个新盘子。艾米莉亚小姐吃完后,将椅子往后面一靠,握紧拳头,触碰着干净的蓝布衬衣下右臂上坚实、富有弹性的肌肉——这个举动已成为一种下意识的习惯。跟着,她从桌上拿起灯,头朝楼梯那头努了努,示意驼子跟上。

店铺楼上有三个房间,艾米莉亚小姐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两个卧室的中间有个大客厅,极少有人参观过这里,他们只知道房间的陈设相当讲究,收拾得一尘不染。可眼下艾米莉亚小姐却把一个脏兮兮的小驼子带了上去,她都不知道这家伙打哪儿冒出来的。艾米莉亚小姐高高地举着灯,每次跨过两级台阶,走得很慢。驼子紧挨着她,摇曳的灯光照着两人,在楼梯墙上投下一大团扭曲的影子。未几,店铺上的房间也跟镇子里别的地方一样漆黑了。

第二天早晨,天气晴朗,紫色的晨曦和玫瑰色的光辉交汇一起,小镇周围的田里,一垄一垄地刚刚翻耕过,佃农大清早就在栽种墨绿色的烟草幼苗。乡间的乌鸦贴着地面飞行,蓝色影子一闪而过。镇子里的人大清早就提着饭盒去上班了,纺织厂的窗户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金光。空气清新,满树桃花如三月的云彩般轻盈。

艾米莉亚小姐跟往常一样,天刚亮就下了楼。她在水泵那里洗了头,很快开始干活,上午,她给骡子装上鞍,骑着那牲口去福克斯佛斯路附近看棉花地。不用说,到了中午,所有人都听说驼子半夜到店铺的事了。但谁也没瞧见他。天气很快变得炙热,天空呈现出晌午时分特有的深蓝色。人们到这会儿都没见到那个陌生客人。倒也有几个人记得艾米莉亚小姐的母亲有位同父异母的姐妹,不过她是死了还是跟一个烟草工人私奔了,他们为这事争执不下。至于驼子声称他是艾米莉亚小姐的亲戚这事,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在胡说八道。镇子里的人都清楚艾米莉亚小姐的为人,一致认为让驼子吃饱后,就会把驼子扫地出门。可是眼看都到傍晚了,天空泛白,工人也下了班,有个女人说她看到从店铺楼上的一个房间窗户里冒出一张奇形怪状的脸。艾米莉亚小姐什么也没说。她看了一会儿店,同一个农夫为一根犁杖争论了个把钟头,还修补了铁丝围栏,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锁上店门,上楼回自己的房间。镇子里的人都糊涂了,说什么的都有。

第二天,艾米莉亚小姐没有开门做生意,而是将自己锁在房间里,谁也没见。这下,谣言四起,要说这个谣言还真是可怕,四邻八乡的人都吃惊不小。谣言最先是从一个叫梅里·莱恩的纺织工口中传出来的。这人说话本没什么分量。他面色蜡黄,步履蹒跚,嘴里连一颗牙齿都没有了。他得了疟疾,三天便会发作一次,也就是说,他三天就会发一次烧。所以,有两天他会浑浑噩噩,脾气乖戾,但到了第三天,会就像换了个人,有时候脑子里还会生出一两个主意,多是些荒唐的点子。一天,梅里·莱恩发着烧,突然转身说:

“我知道艾米莉亚小姐干出什么勾当了。她为了箱子里的东西把那人杀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格外平静,像是在陈述某个事实。不到一个小时,这个消息就在镇子里传开了。那天,镇子里的人都在沸沸扬扬地传这个又可怕又恶心的故事。故事里叫人胆战心惊的情节一应俱全——有驼子做主角,有午夜沼泽地里埋尸的情节,还有事后争夺财产的戏码——所有情节都是压低了嗓门说出来的,每重复一次就会增加一些新鲜、怪诞的细节。天下雨了,女人们忘了收衣服。有几个平头百姓,欠着艾米莉亚的钱,他们甚至穿上节日的盛装,如同过节一般。人们在主街上聚集,一边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一边观察着店铺。

倒不是镇子里所有人都参与了这种不道德的“庆典活动”,也有几个脑子清楚的人,他们推论说艾米莉亚小姐又不缺钱,断不会为了几件破烂就杀害流浪汉。镇里甚至有三个好心人,即便这档子事叫人兴趣大发,引人趋之若鹜,他们也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犯罪行为,想到艾米莉亚小姐被关进大牢,在亚特兰大处以电刑,他们并不觉得是什么乐事。这些好心肠的人用一种别样的眼光去看待艾米莉亚小姐。要是一个人的所作所为都违背常理,人们一时半会儿还数不清她到底犯下过多少罪孽时,自然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判断一个人。他们记得艾米莉亚生下来皮肤就黑黑的,脸也有几分怪异,她打小就没有母亲,是由她那个生性孤僻的父亲一手带大的,她尚未成年就长到了六英尺两英寸,这对一个姑娘家来说本身就不自然,再说了,她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本身就怪得很,不能以常理推断。最重要的是,他们记起了那段荒诞不经的婚姻,那可是镇里有史以来最不可理喻的一件丑闻。

所以,那几个好心肠的人对她怀有一种近乎怜悯的感情。她在外面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时,比如冲到某人家里,把一台缝纫机拖出来抵债,或者卷入某场官司时,他们便会对她产生一种复杂的感情:恼怒,内心不可理喻地发痒,外加一种难以名状的忧伤。不过,关于这些好心肠的人,就不再多说了,毕竟他们总共才三个。镇子里其余的人都像在过节一样,整个下午都在兴高采烈地谈论这起无中生有的犯罪。

说来也怪,艾米莉亚小姐本人对这一切似乎毫不知情。她几乎一整天都待在楼上。等她来到楼下的店铺时,只是泰然自若地转了转,手插在工装裤的裤兜里,低着头,下巴都快没入了衬衣的衣领里。身上也没瞧见什么血迹。她不时停下来,一脸忧郁地看着地板上的裂缝,捻着一绺短发,自顾自地嘀咕几句。那天,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楼上度过的。

夜幕降临。下午的那场雨让空气变得冰凉,夜晚就跟冬天一般萧瑟、阴沉。天上没有星星,还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冰冷的雨。从街上看,屋子里的灯摇曳着忧郁的光。起风了,但风并不是从镇子那头的沼泽地里吹过来的,而来自北边寒冷的黑松林。

镇子里的钟敲了八下。一切照旧。在谈论了一天阴森恐怖的话题后,这个凄凉的夜晚叫某些人心生恐惧,他们待在家中的炉火旁。有的人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也不知道是八个还是十个人聚在了艾米莉亚店铺的前廊上。谁也没说话,只是在那里等着,却都不晓得自己在等什么,可事情偏偏就是这样:在紧张的时刻,有重要的事情即将发生的时刻,人们总喜欢这样聚在一起等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这样的时刻,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聚拢,他们这么做并非出于深思熟虑,也并非受某人意志所控制,而是好像他们的本能已经汇集在一起,所以这个决定并非由某个人,而是由集体做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也不会优柔寡断。至于这件事会不会得到妥善解决,或者这样的联合行动会不会引发抢劫、暴乱或是其他犯罪行为,那就只能听天由命。这会儿,那些人在艾米莉亚小姐的前廊里静静地等着,谁也不晓得他们要干什么,但他们内心却清楚地知道必须等下去,那个时刻眼看就要来临了。

眼下,店铺的门是开着的。里面灯火通明,没有任何异常。左边的柜台上放着几块白肉、冰糖和烟草。柜台后面是存放腌肉和五谷杂粮的架子。店铺的右边多半放着一些农具,里面靠左边的地方是一扇通往楼梯的门,门是开着的。最右端还有一扇门,那里有个小房间,艾米莉亚小姐管它叫办公室。这扇门也是敞开的。晚上八点,艾米莉亚小姐被发现坐在一张带活动盖板的书桌前,正拿着一支钢笔和一些纸在计算什么。

办公室里的灯光给人一种喜庆的感觉,艾米莉亚小姐似乎并没有留意前廊上的人群。跟平日里一样,她周遭的一切显得井然有序。她的这个办公室在四邻八乡也是众人皆知,受人敬畏。艾米莉亚都是在这里处理她所有生意上的事。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盖得严严实实的打字机,她自然会使用,不过只会用来打最重要的文件。抽屉里实打实地放着好几千张单据,全是以字母顺序排列的。这间办公室也是艾米莉亚小姐接待病人的地方,她喜欢给人看病,给不少人瞧过。两个架子上满满当当地放着药瓶和各种医疗用具。一张供病人落座的长凳靠墙放着。她给病人缝合伤口的时候会用烧过的针,这样伤口才不会感染。治疗烧伤时,她用一种清凉的糖浆。至于那些无法确诊的病症,她会用不知哪来的药方亲自熬制药物。这些药通便效果不错,却不能给小孩吃,吃了小孩会抽搐。她给小孩准备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药,药是甜的,更加温和。没错,总之,她可以算是一个好医生。她的那双大手虽然瘦骨嶙峋,抚摸病人时却非常温柔。她脑子活络,里面装着几百种不同的治疗方法。如果需要另辟蹊径,使用最危险的治疗方法时,她也绝不会犹豫,没有哪种疾病会严重到她不愿治疗的地步,只有一种情况例外,要是哪个病人说自己患的是妇科病,那她就束手无策了。这事千真万确,只要有人提到这类病症,她的脸就会羞愧得慢慢发暗。她站在那里,歪着脖子,脸紧贴着衬衣的衣领,或者穿着双脚的雨靴互相摩擦着,活像一个羞愧得无地自容、张口结舌的孩子。但在别的病症上,人们都很信任她。她给人看病分文不收,所以找她看病的人总是络绎不绝。

这天晚上,艾米莉亚小姐用钢笔写了不少东西。但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永远对那群人熟视无睹,这会儿他们正在黑乎乎的前廊等待,观察她。她不时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们。可她并没有冲他们大声嚷嚷,质问他们为什么像一群可怜的长舌妇在她的店门前无所事事。她脸上带着骄傲、严峻的表情,每次她坐在办公桌前时总是这样。过了一会儿,他们探头探脑的行为似乎叫她心烦意乱。她用一块红手帕擦了擦脸,起身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前廊里的那群人来说,这样的举动犹如一个信号。那一刻终于来临。他们已经站了许久,背后是阴冷、幽暗的街道。他们已经等待了很长时间,那一刻,他们本能地觉得应该采取行动了。突然间,他们像是被某种意志支配,齐刷刷地进了店铺。那一刻,八个人的模样非常相像,全都穿着蓝色的工装裤,大部分头已花白,全都面色苍白,眼神呆滞、迷离。谁也猜不出他们接下来会做什么。可就在这时,楼梯顶上传来一个声音。那些人抬头一看,然后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原来是那个驼子——那个在他们脑海里早就被杀害的人。而且,那人跟他们想象的全然不同——并不是一个邋里邋遢、喋喋不休的可怜虫,也不像一个无依无靠的乞丐。事实上,他跟他们以往见过的人都截然不同。此刻,房间如同死一般的沉寂。

驼子带着骄傲的神情缓缓走下楼,像是他才是这家店的主人。过去几天,他活脱脱像是换了个人。不说别的,他身上真可谓一尘不染,尽管还是穿着那件小外套,但外套已经洗刷得非常干净,还被利索地缝补好了。里面穿着艾米莉亚小姐一件红黑色的新衬衣。他没有穿平常人的裤子,而是穿了一条裤脚系紧、长及膝盖的马裤。瘦骨嶙峋的腿下穿着一双黑色的长袜。他的鞋子也很特别,样子古怪,鞋带系至脚踝上方,鞋子刚打过蜡,擦得锃亮。脖子上系着一条橙绿色的羊毛围巾,几乎将那对苍白色的大耳朵遮得严严实实,围巾的流苏差不多拖到了地上。

驼子迈着僵硬的小步子,神气活现地走下楼,在店里的那群人中间站定。他们随即给他腾出地方,双手懒洋洋地垂在身体两侧,瞪大眼睛端详着他。驼子的举止也相当古怪,他只是目不转睛地平视着众人,也就能够看到普通人腰带所在的位置。他用那双精明的眼睛从容不迫地打量着每个人的下半身,从腰部一直看到脚掌。等他看够了,便闭上眼睛,摇摇头,仿佛在他眼里刚才所见都不值得一提。接下来,他自信地将头往后一仰,像是只是想让自己瞧清楚,他慢悠悠地环顾着周围每个人的脸。店铺的左边有半袋肥料,驼子在那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他将两条细腿盘起来,舒舒服服地在上面坐定后,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

店里的人良久才恢复常态,梅里·莱恩,也就是三天发一次烧、最先传出谣言的那人,这次也是他先开口。他看着驼子手里把玩着的东西,压低嗓门问道: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谁都知道驼子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个鼻烟盒,本是艾米莉亚父亲的。盒身是蓝色的珐琅,盒盖上面的精巧图案由金丝镶嵌而成。那些人对这样东西自然十分熟悉,不免大感意外。他们警惕地看了一眼办公室紧闭的门,听到艾米莉亚自顾自地吹着轻轻的口哨声。

“那是什么,小矮子?”

驼子迅速抬起头,嘴巴一抿道:“哎呀,这可是一件宝贝,专门用来对付多管闲事的人。”

驼子将几根扭曲的细手指伸进鼻烟盒中,捏了一小把东西嚼起来,也没打算给周围的人尝尝。他拿出来的可不是一般的鼻烟,而是一种糖和可可的混合物。不过他却将那玩意儿当鼻烟一样服用,先是把一小撮混合物放在下嘴唇里面,然后舌头“倏”地一舔,脸上不时露出苦相。

“我的牙齿吃点什么都觉得酸酸的,”他解释说,“所以我得吃点甜鼻烟。”

那些人仍然把他围在当中,表情呆滞,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不过,他们瞧热闹的劲头还没完全消失,现在又掺杂进了另外一种感情——房间那种亲切的感觉,隐约还带着一种节日的氛围。有必要把那天晚上在场的人介绍一下:哈斯蒂·马龙、罗伯特·卡尔弗特·哈勒、梅里·莱恩、T.M.韦林牧师、罗塞尔·克莱因、瑞普·威尔伯、亨利·福特·克里普以及贺拉斯·威尔斯。除了韦林牧师,所有人都很相像,他们会从一件事中找到乐子,也都或多或少地会为一件事哭过、痛苦过,如果不激怒他们,他们全都是温顺敦厚的人;所有人都在纺织厂干活,跟别人合租在两居室或者三居室的房子里,租金多是十美元或者十二美元一个月。因为那天是礼拜六,下午他们都领到了薪水,所以,眼下大可把他们当成一个整体。

不过,驼子已经在脑海里将他们分好了类。他舒舒服服地坐定后,开始跟每个人拉起了家常。他问了不少问题:有没有结婚?多大了?每个礼拜平均能挣多少薪水?诸如此类的问题。然后慢慢地引出一些更加亲昵的问题。不久,镇子里又有些人来到店里,包括亨利·梅西和几个游手好闲的人,他们察觉到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还来了几个女人,她们本想来这里把自家那些赖着不走的男人叫回去。甚至还来了一个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小孩长着淡黄色的头发,蹑手蹑脚地进了店铺,偷了一盒动物饼干,又偷偷摸摸地走了。就这样,艾米莉亚小姐的店里很快聚满了人,可她仍然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

有些人身上有一种异于常人的品质,这样的人具有小孩身上特有的本能,这个本能可以让他和世界万物无缝地联系起来。这个驼子显然就是这样的类型。他在店里仅仅待了半个钟头,便跟他们打得火热,仿佛已经在镇里生活了多年。谁都认识他,像是他每个晚上都坐在那袋肥料上同人聊天。加之今天是礼拜六的晚上,人们无拘无束地交谈着,那股快活劲看起来都有点不正常了。不过还是有点紧张的气氛,一方面是因为屋里的情况有点怪,另一方面是因为艾米莉亚小姐仍然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不肯露面。

那天晚上十点,她终于出来了。那些料定她出场时会有好戏看的人大失所望。她打开门,迈着笨拙难堪的步伐,趾高气扬地缓步走了出来。她鼻子的一侧有一道墨水,围在脖子上的那条红手帕打了个结。她似乎并没有察觉任何异常。她用那双灰色的斗鸡眼扫过驼子坐立的地方,目光在那里停留了一会儿。至于店里其他的人,她只是略微惊讶地瞥了一眼。

“谁要买点什么吗?”她轻声问道。

今天是礼拜六,店里的客人不少,他们要买的自然是酒。就在三天前,艾米莉亚小姐从地里挖出一坛陈年佳酿,放在蒸馏器旁边吸到瓶子里。这天晚上,她把钱从客人的手里接过来,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数着钞票。这个步骤没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但往后就不同了。以前,客人得绕到幽暗的后院,她会将酒瓶从厨房的门里递给客人。买卖过程没有丝毫乐趣可言。拿到酒后,客人就会趁着夜色离去。要是他的妻子不让他在家中喝酒,他倒也可以回到店铺的前廊,在那里或者街上豪饮一番。现在,前廊和廊前的街道都是艾米莉亚小姐的产业。这个没什么好争议的,但她自己却并没有把这些地方当成自己的地盘。她的房产从前门算起,包括整个建筑物的内部。除了她自己,她从不允许别人在店铺里打开酒瓶,或是喝酒。这回,她头一次破了这个规矩。艾米莉亚小姐走到厨房,驼子紧跟在她后面,把酒拿到温暖、明亮的店里。这还不算,她还拿出几个玻璃杯,打开两盒饼干,大大方方地放在柜台上的一个浅盘里,谁都可以拿着吃。

她只用沙哑的声音跟驼子说话。“莱蒙表哥,你是直接吃呢,还是把饭放在炉子上用水温热。”

“艾米莉亚,如果方便的话,那就热下吧。”驼子说(他没加任何尊称,而是直呼她的名字,怕是好多年没人这么叫过艾米莉亚小姐了。反正那个当了十天的新郎官没这么称呼过她。事实上,自从她父亲去世后,没人敢这么亲昵地叫她。也不知什么原因,父亲总是叫她小不点。)

那家咖啡馆就是这么来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想起来,那晚如同冬日一样阴郁,要是坐在店门外庆祝可就没意思了。但里头又热闹又暖和,让人备感亲切。也不知道谁通了通后面的炉子,买好酒的人跟朋友一起畅饮着。几个在场的女人嚼着甘草,喝着果汁汽水,甚至喝上了威士忌。驼子仍然是个新奇的人儿,他在场能逗乐大伙。办公室的那条长凳也拿了进来,还搬来了几把椅子。其他人要么靠在柜台上,要么索性坐在木桶或者麻袋上。在店里喝酒并没有引发任何骚乱,也没有谁发出粗鄙的笑声,总之没有任何不良的行为出现。相反,所有人都表现得彬彬有礼,甚至有些羞羞答答。因为当时镇里的人还不习惯聚在一起找点乐子。他们只会在纺织厂一块干活。或是在礼拜天,花一整天的时间在野营布道会上,尽管这样的活动也很有趣,但其目的只是让你对地狱有个全新的认识,让你对全能的主怀有强烈的敬畏。但咖啡馆的气氛全然不同。在一家体面的咖啡馆里,就连那种最有钱、最贪婪的老流氓也会规规矩矩,绝不会恃强凌弱。那些没钱的人只会心存感激地四处张望,即便抓一小把盐时,他们也会极为讲究,表现得谦恭有礼。一家体面的咖啡馆本就应该是气氛融洽,顾客举止优雅,吃得满足,玩得尽兴。谁也没有对那晚聚在艾米莉亚小姐店铺里的人提及这些,但他们居然都心照不宣,当然啦,在此之前镇里也没有过咖啡馆。

事情自然全是由艾米莉亚小姐引出来的,她整个晚上几乎都站在厨房门口。表面看她似乎没有一丁点儿变化。不过也有不少人注意到她的脸。她虽然自始至终都在观察事态的发展,但大部分时间,她的目光都落寞地定格在驼子身上。他扬扬得意地在店里走动着,吃着鼻烟壶里的东西,脾气既引人不快,却又讨人喜欢。在艾米莉亚小姐站立的地方,有一道从火炉缝隙发出的光,她那张棕色的长脸多少被照亮了些许。她似乎在审视自己的内心,表情既痛苦又混乱,还带着一种迟疑不定的欢喜。她的嘴唇没有像往常那样闭得紧紧的,不时咽一下唾液。她皮肤苍白,空空的大手里直冒汗。那天晚上,她的模样活像一个孤独的恋人。

咖啡馆这就算开张了,仪式直到半夜才结束。所有人都友好地向其他人告别。艾米莉亚小姐关上前门,却忘了上栓。未几,所有的一切,包括有三家店铺、纺织厂和住宅的主街——整个小镇都笼罩在一片黑暗和寂静中。陌生人的到来、不道德的节日庆典、咖啡馆的开业,这三天三夜发生的所有事情也宣告结束了。

时间飞逝。接下来的四年大同小异。虽然这些年里有了不小的变化,但这些变化都是一点点发生的,每一步都很寻常,似乎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发生。驼子继续跟艾米莉亚小姐一起生活。咖啡馆也逐渐扩大了规模。艾米莉亚小姐开始一杯杯地卖酒。店里搬来一些桌子。每天晚上都有客人前来光顾,每逢礼拜六晚上更是人满为患。艾米莉亚小姐开始卖香煎鲇鱼,每份售价十五美分。驼子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艾米莉亚小姐买了一架上好的机械钢琴。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这里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店铺了,而是成了一家正儿八经的咖啡馆,每晚从六点一直营业到十二点。

每天晚上,驼子下楼时都像是满脑子藏着极好的点子。他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芜菁甘蓝的气味,像是艾米莉亚小姐早晚都会在他身上抹上甘蓝汁,好让他有力气。她对驼子的宠爱真是叫人始料不及,但无论怎么做也没办法让他长些气力,那些吃的只会让他的罗锅和脑袋变得越来越大,身上其余的部分仍然畸形怪状,瘦不拉几。艾米莉亚小姐还是老样子。工作日,她仍然穿着沼泽靴和工装裤,礼拜天她会穿一件暗红色的裙子,看起来很古怪。不过,她的举止以及生活方式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她还是那样不依不饶,喜欢跟人打官司,但她现在不会那么快引人上钩,好好敲诈对方一笔了。因为驼子非常喜欢交际,连带着她也喜欢出去走走了,比方说参加福音布道会、葬礼等。她给人瞧病的生意跟以前一样好,酒估摸着比以前更加醇香了。咖啡馆的利润不错,因为方圆几英里内就这么一个消遣的地儿。

我们姑且用零零散散的片段介绍下这几年发生的事。这不,在一个朝霞通红的冬日早晨,驼子跟在艾米莉亚小姐的后头,正前往松林打猎。瞧,他们正在地里干活呢——莱蒙表哥站在那里,什么也没干,可要是谁在偷懒,他立马就会指出来。秋日的午后,他们会坐在屋子后面的台阶上砍甘蔗。在阳光耀眼的夏日,他们则会在沼泽地里打发时间,那里有墨绿色的水松,枝叶交错的沼泽树下宛如梦境一般幽暗。要是小路的前面有一洼泥沼,或是一滩黑色的水洼,我们可以瞧见艾米莉亚小姐躬下身子,让莱蒙表哥坐在她的肩膀上,紧贴着她的耳朵或者宽阔的脑门,带他从水里蹚过去,有时艾米莉亚小姐还会转动曲柄,发动那辆买来的福特车,带莱蒙表哥去奇霍看电影,或者去较远的集市看斗鸡。驼子很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凑。当然啦,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待在咖啡馆里,他们在楼上客厅里的火炉旁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因为驼子晚上总是病怏怏的,害怕仰面盯着黑魆魆的地方。他对死亡有一种深深的惧意。艾米莉亚小姐不会让他独自面对恐惧,甚至可以这样说,咖啡馆之所以办起来,主要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有了这间咖啡馆,他就有人陪了,也会开心起来,这样就能熬过漫漫长夜。好了,我们先用这些片段拼凑一幅完整的画面,更深入的事情暂且不表。

现在有必要对这些行为做一番解释了。是时候讲讲恋爱的问题了,因为艾米莉亚小姐爱上了莱蒙表哥。这事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得很。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影不离。所以,麦克菲尔太太就有话说了,这个老妇人的鼻子上长了个疣子,好管闲事,没事就喜欢将前屋的几件破家具搬来搬去,按照她和其他几个人的说法,他们生活在一起真是作孽。倘若他们真是亲戚,那就是远房表兄妹在干苟且之事,然而,这层关系也没办法证实。当然啦,艾米莉亚小姐孔武有力,行事大大咧咧,身高超过六英尺,而莱蒙表哥是个弱不禁风的驼子,身高也就到她的腰间。但对于麦克菲尔太太和那群搬弄是非的人来说,这正好合了他们的胃口,因为两个人越是不般配,越是可怜,他们就越是欢喜。就由着他们去说吧。至于那几个好心肠的人,他们觉得只要他们的肉体得到满足,其余的就是他们跟上帝之间的事了。所有明事理的人也同意这种猜想,他们的答案出奇一致。可是,这种恋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恋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体验,但这种共同体验并不意味着两个人会有相似的经历。世上有爱人者,也有被爱者,两者截然不同。爱人者会将自己的爱慕之情默默地积蓄在心里,不轻易示人,而被爱者往往只是这种感情的催化剂。每一个爱人者都知道这点。他会在灵魂深处觉得这场恋爱是一件很孤独的事,会逐渐体验一种新奇的孤独感,等他领悟过来后会十分痛苦。所以,爱人者唯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尽可能将自己的爱慕之情藏在心底,为自己创造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这是一个饱含感情的奇妙世界,对他来说意味着全部。我还得多说一句,这里所谓的爱人者并非特指攒钱买婚戒的年轻人,也可以是指一般的男人、女人、小孩,甚至可以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再说被爱者,也可以指任何种类的人。哪怕最稀奇古怪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催化剂。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兴许也会爱上二十年前在奇霍街头见过的一个陌生女孩。牧师也可能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者可能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奸诈之徒,没少沾染恶习。是的,爱人者也能跟别人一样心里跟明镜似的,但这丝毫也不会影响这段感情的发展。一个最平凡的人也可能成为爱的对象,这恋情有如沼泽地里毒百合一般狂野、奔放、美丽。一个好人也可以成为一场放荡、堕落爱情的催化剂。一个喋喋不休的疯子也许能给某人的灵魂深处带来一曲婉转、朴素的牧歌。总之,任何一段恋情的价值和质量只取决于恋爱者本人。

正因为如此,大多数人宁愿去爱人也不愿被爱。几乎所有人都想成为爱人者。道理显而易见,人们总是隐约觉得,对大多数人来说被爱的状态难以让人消受得起。被爱者对爱人者心存恐惧、厌恶,理由当然也很充分。因为爱人者会让被爱者赤裸裸地暴露在他面前。爱人者会变着法儿地想要跟被爱者发生任何可能的关系,哪怕这个过程带给被爱者的只是痛苦。

之前我提到过艾米莉亚小姐有过一段婚姻。不妨现在就讲讲那件奇怪的事。记住,那件事发生在很久以前,彼时她还没遇到驼子,那是艾米莉亚小姐仅有的一次恋爱经历。

那时,小镇跟现在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当时只有两家店铺而不是三家,路边的桃树比现在更弯曲,也没长这么大。彼时,艾米莉亚小姐十九岁,父亲才去世几个月。镇子里有个叫马文·梅西的纺织机维修工,是亨利·梅西的兄弟,不过,就算你认得他们,也决计猜不出他们是兄弟。因为马文·梅西是四邻八乡最英俊的男子,身高六英尺一英寸,体格健硕,灰色的眼睛透着一股慵懒之气,脑袋上长着一头卷发。他生活富足,薪水不错,有一块金表,后盖打开后能看到一幅瀑布图。无论从外在还是以世俗的观点来看,马文·梅西都是个幸运的家伙。他无须卑躬屈膝就能得偿所愿。但如果非要较真儿的话,马文·梅西也不是一个值得艳羡的人,因为他是一个坏人。他的名声比县里那些不良少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几年里,身上一直揣着一只用盐腌干的耳朵,那是他用剃刀跟人家斗殴、把人杀了割下来的。他为了找乐子,就把松林里松鼠的尾巴割下来。他裤子左边的口袋里总是放着明文禁止的大麻,谁要心灰意冷不想活了,他倒愿意送人家一程。不过,尽管他臭名昭著,却很受本地女人的喜欢,当时有好几个姑娘,头发干干净净的,眼里满是柔情,小屁股水嫩,挺招人喜欢。可就是这些温柔的小姑娘一个个被他糟践了。转眼到了二十二岁,马文·梅西盯上了艾米莉亚小姐。这个性格孤僻、身材瘦长、眼睛长得乖乖的女孩是他心仪已久的对象。这家伙看上的可不是她的钱,完全是因为对她倾心不已。

爱情改变了马文·梅西。在他爱上艾米莉亚小姐之前,这样一个人到底有没有心肝,是要打上问号的。不过,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坏,倒也有迹可循,因为马文·梅西打一出生就非常艰难。他的父母一共生下了六个不想要的孩子,这样的人根本不配称作父母。这对年轻的夫妇向来野惯了,喜欢钓鱼,成天在沼泽地里瞎逛。几乎每年都会生下一个孩子,可从来不待见他们。每天晚上,他们从纺织厂里回来看着孩子,像是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孩子一哭就会挨打。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头一件事就是在房子里找个阴暗的角落,想方设法把自己藏起来。

他们一个个瘦得跟白毛小鬼一样,都不大讲话,连兄弟姐妹之间都不说话。最后,他们终于彻底被父母遗弃了,死活就看镇子里的人会不会大发善心了。那年冬天挺难熬的,工厂差不多停了三个月的工,谁的日子都不好过。但镇子里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白人孤儿在路边活活饿死。这几个孩子的命运就是这样的:最大的孩子,那年也就八岁吧,走到奇霍后就不见了,兴许是从哪里爬上了一列货车,去了外面的世界,不过实情到底如何,谁也说不上来。另外三个孩子就在镇子里吃起了百家饭,可是,他们的身子太虚弱了,不到复活节就都死了。剩下的两个孩子就是马文·梅西和亨利·梅西了,他们被一家人收养了。镇里有个好心肠的女人,叫玛丽·哈勒太太,她把马文·梅西和亨利·梅西接到家里,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这两个小子就是在这家长大的,被照顾得不错。

但孩子幼小的心灵非常敏感。糟糕的出生让他们的心灵扭曲了。小孩受伤的心会像萎缩桃核一样坚硬,布满坑坑洼洼的东西,而且一辈子都不会改变了。也许这颗心还会溃烂、发肿,要是身体里有这么一颗心那就惨了,即便遇到一件极为普通的事,这颗心也会轻易发怒、受伤。后面说的这种情况正好发生在亨利·梅西身上,他跟他的兄弟截然相反,他是镇子里最敦厚老实的人,会把自己的薪水借给不幸的人。过去,碰上礼拜六的晚上,当父母的去了咖啡馆,他会帮忙照顾孩子。但他又是一个非常腼腆的人。光是从外表就能看出他的心肿起来了,正饱受煎熬。可马文·梅西却变成了一个胆大妄为、残忍无比的家伙。他的心就跟撒旦头上的角一样坚硬,在他爱上艾米莉亚小姐之前,他兄弟和那个把他抚养成人的好心肠女人在他身上得到的除了羞辱和麻烦,再无其他。

可是爱情却让马文·梅西脱胎换骨了。他暗恋了艾米莉亚小姐整整两年,却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他经常站在店门边,手里拿着帽子,灰色的眸子里流露出恭顺、渴望和恍惚的表情。他完全改过自新,对他的兄弟和养母也好了。他把薪水攒下来,学会了过日子。他甚至还会求助上帝。礼拜天,他再也不会整天躺在前廊里,不是唱歌就是弹吉他。他会去教会做礼拜,参加各种宗教集会。他学得彬彬有礼,碰到女士他会习惯起身,把椅子让给对方。他不再骂人、打架,也不会将上帝的名字挂在嘴边当脏话说了。两年的时间里,他完成了转变,各方面的品行都变好了。两天的时间结束后,一天晚上,他去见了艾米莉亚小姐,带了一束沼泽地里的花、一包猪肠、一枚银戒指,那晚,马文·梅西袒露了自己的心迹。

艾米莉亚小姐还真嫁给了他。事后人们感到十分不解。有人说她只是想要一些结婚礼物。还有人认为完全是艾米莉亚小姐那位在奇霍的姑奶奶喋喋不休的结果,那个老太婆可是个烦人的主儿。总之,那天她大步走过教堂的过道,穿着已故母亲的新娘礼服,礼服由黄色的缎子制成,穿在她身上少说也短了十二英寸。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明媚的阳光透过教堂红宝石色的玻璃窗,在圣坛前的这对夫妻身上投下奇异的光。牧师念婚礼祝词时,艾米莉亚小姐老是做奇怪的动作,她用右手掌心摸着缎子礼服的下摆,想去摸工装裤的口袋,结果怎么也摸不到,她便急了,觉得无聊,满脸不高兴。好不容易等到祝词和婚礼祷词念完,艾米莉亚小姐急匆匆地跑出教堂,也没挽丈夫的手臂,至少走在他前面两步远的地方。

教堂到店铺没多远,所以新郎和新娘是步行回家的。据说在路上艾米莉亚小姐就谈起了买卖,打算从一个农民那里买一车引火用的柴木。事实上,她对待新郎的态度跟到店里买一品脱酒的客人没什么两样。不过,到目前为止事情还算顺利,镇子里的人也很满意,因为人们发现爱情在马文·梅西身上起了作用,就希望也能让这位新娘改头换面。至少,他们指望这段婚姻能够改善艾米莉亚小姐的臭脾气,能让她像别的新娘一样婚后长得丰满些,希望她最后能成为一个靠谱的女人。

可他们都错了。据一群趴在窗户边偷看的小男孩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新郎和新娘吃了一顿由艾米莉亚小姐的黑人老厨子杰夫准备的丰盛晚餐。新娘每道菜都吩咐厨子做了两份,而新郎只是象征性地吃了几口。然后新娘就去处理一些每天要做的事了,把店里库存的东西整理好,反正都是些诸如此类的事。新郎在门口晃荡,脸上露出心驰神往、傻里傻气的表情,心里美滋滋的,但新娘并未搭理他。晚上十一点钟,新娘拿着一盏灯上了楼。新郎紧跟在后头。这个时候一切还是相当正常的,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亵渎神灵了。

不到半个小时,艾米莉亚小姐就穿着马裤和一件卡其色外套“咚咚咚”地下了楼。她面色阴沉,看起来脸都黑了。她重重地关上厨房门,还狠狠地踢了一脚。随后她控制住了自己的脾气。她通了通炉火,坐下来,把脚架在厨灶上,然后开始读《农用历书》,喝咖啡,还用她父亲的烟斗抽了一袋烟。她之前面色铁青,现在总算一点点恢复了血色。有时候她会停下来,把历书上的一些小知识草草地写到一张纸上。天快亮的时候,她进入办公室,取下打字机的罩子,那台打字机她刚买不久,还在学习怎么用。整个新婚之夜她就是这样打发的。天亮以后,她走到院子里,像是什么也没发生,居然干起了木匠活,把上个礼拜开始动工的兔笼做好了,打算拿去哪里卖了。

新郎没本事把心爱的新娘带上床,这事弄得满城皆知,甭提有多尴尬了。那天马文·梅西下楼时,还穿着婚礼上那件漂亮的礼服,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天知道那一夜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他在院子里转悠着,远远地看着艾米莉亚小姐。临近中午时,他突然有了个主意,便往社会城的方向走去,买了一些礼物回来,一枚猫眼石戒指、一个当年时兴的粉红色珐琅玫瑰花饰品、一只上面有两颗心形图案的银手镯,还花了两块五买了一盒糖果。艾米莉亚小姐看着这些精致的礼物,只打开了糖果盒,因为她饿了。至于其他的礼物,她精明地估了个价,然后放在柜台上出售。那天晚上跟前一天晚上大同小异,唯一的区别是艾米莉亚小姐把她的羽绒垫拿了下来,在厨灶边摊了个铺,睡得还不错。

这样的情况差不多持续了三天,艾米莉亚小姐跟往常一样忙自己的生意,据说离这里十英里的一条马路上要修一座桥,她对这个传言挺感兴趣。马文·梅西仍然跟在她后头在店铺周围转悠,不过明显看得出他很痛苦。到了第四天,他干了一件特别蠢的事,这家伙跑到奇霍,找来一名律师,然后在艾米莉亚小姐的办公室签了一份文件,将全部财产转给了她,包括一块十英亩大的林地,这是他用攒下的钱购买的。她一脸严肃地研究着那份文件,确保里面不会有什么幺蛾子,然后郑重其事地放进办公室的抽屉里归档。那天下午,太阳当头照着的时候,马文·梅西带着一夸脱威士忌,独自一人去了沼泽地。直到傍晚才醉醺醺地回来,瞪大眼睛去了艾米莉亚小姐的办公室,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正待说话,没来得及开口,艾米莉亚小姐就一拳挥了过来,砸在他的脸上,结果那家伙脖子一仰撞在墙上,当时一颗门牙就断了。

接下来的情况只能简单概括一下了。有了这个开头,那家伙只要喝醉了,只要在艾米莉亚小姐手臂够得着的地方,她二话不说就会动手,最后还把他赶出了家门,这下他的脸都丢尽了。白天,他还会在艾米莉亚小姐的屋前屋后晃悠。有时候他会露出一脸疯像,拿着一支步枪,坐在那里一边擦枪,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艾米莉亚小姐。即便艾米莉亚小姐害怕,也没有让人瞧出来,她的神情比以前更严肃了,经常往地上吐口水。他不甘认命,最后又干了一件傻事。一天晚上,他从店铺的窗户里爬了进去,在黑乎乎的屋子里干坐着,什么也没干,直到第二天早上她下楼。艾米莉亚小姐为了这事立即动身去了奇霍,希望能以非法入侵罪告得他蹲班房。那天,马文·梅西离开了镇子,不过他走的时候谁也没见着他去了哪里,离开时,他在艾米莉亚小姐的门缝底下塞了一封奇怪的长信,那封信是一半用铅笔、一半用钢笔写的。那是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不过里面还有威胁的内容。他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复她。这段婚姻只持续了十天。镇里的人大快人心,当人们看到某个人公然被一种可怕的方式整垮时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马文·梅西所有的财产悉数落到了艾米莉亚小姐的手里:他的林地、镀金手表无一例外。不过她似乎并不看重这些。那年春天,艾米莉亚小姐把他的三K党[2]长袍剪开,用来盖她的烟草苗。其实,马文·梅西的所作所为只是让她更有钱了,还让她有了一段恋爱的经历。可是说来奇怪,每次一提到他,她就咬牙切齿,也从来不会提及他的名字,总是一脸不屑地说:“跟我结婚的那个纺织机维修工。”

后来,有关马文·梅西骇人听闻的消息传到镇子里时,艾米莉亚小姐高兴坏了。因为一旦没了爱情的束缚,马文·梅西的本性也就显露出来了。他摇身一变成了罪犯,照片和名字同时登在了州里的各大报纸上。他抢劫了三家加油站,还用一支散弹枪打劫了社会城的大西洋与太平洋茶叶公司。据说大名鼎鼎的劫匪“眯眼睛萨姆”也被他杀了。犯下了这么些个案子,马文·梅西成了横行州里的大恶棍。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马文·梅西落网了。当时,他醉醺醺地躺在一艘轮船二等舱的地板上,吉他放在一旁,右脚的鞋子里还有五十七美元,接下来他被审讯,判了刑,关押在亚特兰大附近的一座监狱里。艾米莉亚小姐非常满意。

不过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就是艾米莉亚小姐那段婚姻的故事。这件荒诞不经的事让镇里人笑话了很久。虽然这段婚姻表面看上去既可悲又荒唐,但别忘了,事情的真相只有恋爱者本人心知肚明。所以,不管是这段恋爱,还是别的恋爱,除了上帝还有谁能做最终的裁决者?就在咖啡馆开业的那天晚上,有几个人想起了被关在阴暗牢房里的那位落魄新郎。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镇子里的人也没忘记马文·梅西,他们只是不会当着艾米莉亚小姐和驼子的面提及他的名字罢了。如今,艾米莉亚小姐有了一段幸福的恋情,咖啡馆又让她感到非常欢畅,当每每想起他的狂热,他所犯下的罪行,想到他现在还关在大牢里,她不由得如鲠在喉。所以你们千万不要忘了马文·梅西这个人,因为他将在接下来的情节里扮演一个可怕的角色。

在商店变成咖啡馆以后的四年光景里,楼上的房间没什么变化。在艾米莉亚小姐的一生中,屋子里的这部分一直都保持着原样,就跟他父亲在世时一样,甚至跟他父亲还没出生前一样。前面提到过,楼上的三个房间可以说一尘不染。所有东西都摆放得井然有序,连最小的东西也放在固定的位置上,艾米莉亚小姐的佣人杰夫早上会把房间擦拭得干干净净。莱蒙表哥住在前屋,当年马文·梅西获准住在房子里时,就在那里待了几晚,在此之前那里是艾米莉亚小姐父亲的卧室。房间里有个衣柜,一个盖着一张硬邦邦钩编花边白亚麻布的五斗柜,一张大理石桌面的桌子,还有一张黑檀木雕花的四帷柱大床,两床羽绒床垫,配有靠枕,外加手工制作的盖被。床很高,床下有两级木梯,以前谁也用不上,不过莱蒙表哥每天晚上都会把木梯抽出来,正儿八经地用那玩意儿上床。除了木梯,还有一个印着粉红色玫瑰的瓷夜壶,因为有碍观瞻,被塞到了看不见的地方。光滑的暗色地板上没有铺地毯,窗帘是白色的,饰有花边。

客厅的另一侧是艾米莉亚小姐的卧室,房间要小一些,陈设也更为朴素。里面有一张窄窄的松木床。五斗柜里放着马裤、衬衣以及节日里穿的衣服。她在衣柜里钉了两枚钉子,用来挂她的沼泽靴。屋子里没有窗帘、地毯,也没有别的饰物。

中间那个大客厅的陈设颇为讲究,壁炉前檀木沙发上的绿丝绒垫已经磨白。几张大理石桌面的桌子,两台“胜家”牌缝纫机,一个种着蒲苇的大花盆。所有的装饰都挺气派的。客厅里最重要的一件家具是一个玻璃门大橱柜,里面放着各种奇珍异品和古玩。艾米莉亚小姐给这些藏品又增加了两件宝贝,一件是水栎树上接的大栎果,另一件是一个天鹅绒小盒子,里面放着两枚灰色的小石子。艾米莉亚小姐闲来无事的时候,会把小盒子拿出来,站在窗前,将两枚石子放在手掌上,仔细端详着,表情既着迷,又带着几分迟疑不定的崇敬,还很有些畏惧。这是艾米莉亚小姐本人的两颗肾结石,是几年前奇霍的一位医生取出来的。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算得上是一次可怕的经历,她唯一得到的就是这两枚小石子,所以一定要好好地收藏起来,要不可就吃大亏了。莱蒙表哥跟她一起生活的第二年,她把两颗石子当成装饰物镶嵌在一条表链上,送给了莱蒙。她的另一件新藏品,那颗大栎果,她也奉为至宝,但她每次看着果子时,总是愁容满面,叫人不解。

“艾米莉亚,这玩意儿有什么意义吗?”莱蒙表哥问她。

“哦,就是一颗栎果而已,”她回答道,“是我爸爸去世的那天捡的。”

“那到底有什么含义吗?”莱蒙表哥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意思是说,那天我在地上发现了一颗栎果,就把它捡起来,揣进兜里。可是我也不知道原因。”

“这理由真够奇怪的。”莱蒙表哥说。

艾米莉亚小姐和莱蒙表哥经常在楼上的房间里这样聊天,多半在凌晨驼子睡不着觉的时候。一般情况下,艾米莉亚小姐不大爱说话,不会心血来潮就管不住自己的舌头。不过对于有些话题她倒是挺感兴趣的。这些话题都有一个共同点——聊起来总是没完没了。她老惦记着一些几十年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而莱蒙表哥则喜欢东拉西扯,因为他的嘴从来都闲不住。他们的谈话方式也迥然不同。艾米莉亚小姐总喜欢用低沉的声音若有所思地谈论某个问题,她说起话来不急不慢,泛泛而谈,总是不着边际,这时候,莱蒙表哥会突然打断她,对着某个细节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即使这个话题不重要,但至少很具体,都是跟眼下的现实休戚相关的问题。艾米莉亚小姐喜欢的话题则包括星星啦,黑人为什么黑啦,治疗癌症的最好办法啦,等等。她还喜欢没完没了地谈论自己的父亲。

“对了,洛,”她对莱蒙说,“那时候我特别爱睡觉,连灯都没熄就睡了……呃,我像是泡在暖洋洋的黄油里。天亮的时候,爸爸走进来,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醒醒,小不点。’他这样唤道。过了一会儿,炉子热了,他会在楼下的厨房里冲上面喊道:‘煎玉米饼,’他这样喊道,‘酱汁白肉,火腿蛋。’我跑到楼下,在热炉子前穿好衣服,他则在外面的水泵那里洗脸,然后我们一起去酿酒厂,或是……”

“今天早上的煎玉米饼一点也不好吃,”莱蒙表哥说,“煎得太快了,里面都没热。”

“那时候,等爸爸将蒸馏器里的酒都放出来……”这样的谈话总是没个尽头,艾米莉亚小姐会将她那双大长腿伸到壁炉前,壁炉里一年四季都会烧火,因为莱蒙怕冷。他坐在艾米莉亚小姐对面的一张矮椅子上,脚碰不到地面,身上裹着一床毯子或者一条绿色的羊毛围巾。除了莱蒙表哥,艾米莉亚小姐从未在任何人面前提及过父亲。

这是她向莱蒙表哥示爱的一种方式。她无论什么事都非常信任他。只有他知道她的藏酒图藏在哪里,从那张图里可以看出她的威士忌在屋子附近某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她的银行存折在哪儿,也只有他知道那口存放古董的箱子的钥匙在什么地方。驼子可以从收款机里大把大把地拿钱。他就喜欢钱币在他的口袋里发出丁零当啷的声音。几乎所有艾米莉亚小姐的产业都是他的,因为他只要一生气,艾米莉亚小姐立马就慌了,总会想方设法送礼物给他,到头来手边几乎没剩下什么东西可以送的了。她唯一不愿跟莱蒙表哥分享的就是有关那次短暂婚姻的回忆。马文·梅西是他们唯一没有谈论过的话题。

时光荏苒,莱蒙表哥到镇上六年了。那是一个礼拜六的傍晚,时值八月,镇子上空的天就跟一大片火烧了一整天似的,临近黄昏,天空泛起绿色的薄暮,人们总算松了口气。街上那层金黄色的尘土得有一英寸厚,小孩半裸着身子四处乱跑,不时打个喷嚏。他们大汗淋漓,心情焦躁。纺织厂中午就停工了。主街屋子里的人都出来了,坐在台阶上,女人手里拿着大蒲扇。艾米莉亚小姐的屋前有块牌子,上面写着“咖啡馆”三个大字。从屋后的廊格门窗上投下斑驳的影子,那里倒有几分凉意。莱蒙表哥坐在那里用冰淇淋机搅拌东西,他不时将冰和盐取出来,舔舔搅拌器,看看好了没有。杰夫在厨房里做饭。那天一大清早,艾米莉亚小姐便在前廊的墙上贴了一张广告:今晚供应鸡肉晚餐,售价二十美分。咖啡馆已经开始营业,艾米莉亚小姐刚刚做完办公室的工作,八张桌子上就都坐满了客人,机械钢琴发出清脆的声音。

亨利·梅西跟一个孩子坐在门边角落的一张桌子上,这会儿,他正在喝酒,这事可不常见,因为他两杯酒下肚就会醉了,一旦喝醉他不是哭就是唱歌。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左眼皮不停地跳动,每次他一激动就这样。他是不声不响进入咖啡馆的,别人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坐在他旁边的是贺拉斯·威尔斯家的孩子,早上就留在那里,让艾米莉亚小姐看病。

艾米莉亚小姐高高兴兴地从办公室出来,她在厨房里处理了几件琐事,捏着一个鸡屁股进了咖啡馆,她就好这一口。艾米莉亚小姐四下看了看,看到情况大抵没什么问题,便走到亨利·梅西位于角落的桌前。她把椅子转过来,岔腿坐在椅背前,她现在只想打发打发时间,还没打算吃晚饭,她工装裤的后袋里有一瓶“百病灵”,是用威士忌、冰糖和一种神秘配方制成的药。艾米莉亚小姐打开瓶塞,将药酒倒入孩子口中。然后转身对着亨利·梅西,发现他的左眼皮跳个不停,便问道:

“你怎么啦?”

亨利·梅西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是,盯着艾米莉亚小姐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儿后,他咽了咽口水,没有说话。

于是,艾米莉亚小姐索性转头看着她的病人。孩子只把一张脸露在桌面上方,耷拉着眼皮,嘴巴半张着,他的大腿上长了一个又硬又肿的大疖子,被带到艾米莉亚小姐这里来想把它挑开。但艾米莉亚小姐对待小孩很有一套。她不喜欢把孩子弄痛了,不喜欢看到他们挣扎、害怕。所以,她让孩子在店里待了一整天,一会儿让他嚼点甘草,一会儿让他喝点药酒。快到傍晚的时候,她在他脖子上系上一块餐巾,让他饱饱地吃一顿,孩子呼吸的时候,间或还能听到他有气无力的哼哼声。

咖啡馆里出现了一阵骚动,艾米莉亚小姐立即转头去看个究竟。原来是莱蒙表哥来了。跟平时的每个晚上一样,驼子大摇大摆地走进咖啡馆。他来到咖啡馆中间,猛地收住脚步,目光敏锐地环顾四周,打量所有人,很快拿定主意当晚该表现出怎样的情绪。驼子最擅长搬弄是非了。只要是出了乱子,他就高兴,他就算不说话,也能把两个人挑唆得吵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两年前,就是在他的撺掇下,雷尼家的双胞胎为了一把小刀吵了个不可开交,自此后两人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瑞普·威尔伯和罗伯特·卡尔弗特·哈勒大打出手也与他有关。实际上,自他来到镇子以后,发生过的大大小小的争斗都与他脱不了干系。他到处窥探,清楚每个人的隐私,除了睡觉,他每时每刻都在干涉别人的事。然而,说来也怪,虽然驼子的人品不怎么样,但咖啡馆的生意这么好,却都是他的功劳。有他在的地方就很热闹。他一走进咖啡馆,人们总是马上就紧张起来,毕竟来了一个这么好管闲事的人,谁都说不准自己会碰到什么事,更不确定咖啡馆里会发生什么事。一想到有可能发生骚乱或是灾祸,人们就会毫不顾忌地纵情享乐。因此,每当驼子大步流星地走进咖啡馆,所有人全都会转头看他,并且马上有说话声和拔瓶塞的声音爆发出来。

莱蒙朝胖子麦克菲尔摆摆手。此时,后者正和梅里·莱恩、亨利·福特·克里普坐在一起。“我今天走着去罗登湖钓鱼了。”他说,“我走着走着,看到脚下有一个东西,就跨了过去,乍一看,那东西像是一棵倒地的大树,可就在我跨过去时,我感觉到那东西动了一下,仔细一看,这才看出是条鳄鱼,足有从前门到厨房那么长,像头猪那么粗。”

驼子喋喋不休地说了起来。客人们时不时瞅他一眼,有些人一直听他讲,有些人则不理会他。有些时候,他嘴里没一句真话,全都是胡编乱造,他还能把牛皮吹上天。他今晚说的就没一个字是真的。他得了夏季扁桃腺炎,在床上躺了一天,到了傍晚才起来开雪糕机。所有人都清楚这件事,可他还是站在咖啡馆中央满嘴跑火车,人们都听得不耐烦了。

艾米莉亚小姐看着他,她的手插在衣兜里,脑袋歪向一边。她那双奇特的灰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柔情,脸上漾出微笑。她偶尔也会从驼子身上收回目光,看看咖啡馆里的其他人,每逢这样的时候,她都会现出骄傲的神情,她的表情中还会夹杂着些许威胁,仿佛是在警告人们不可以指出驼子做了蠢事。杰夫端来了装好盘的晚餐,咖啡馆里新装好的电扇送来了阵阵舒爽的凉风。

“小家伙睡觉了。”最后,亨利·梅西说道。

艾米莉亚小姐低头看着旁边的病人,让自己的脸色恢复平静,好去治病。那孩子的下巴抵着桌子边缘,从他的嘴角流出来的可能是口水,也可能是秘制药酒。他双眼紧闭,有一小群蠓虫静静地在他的嘴角周围飞着。艾米莉亚小姐把手放在他的头上,用力晃了几下,但小病人并没有醒。于是,艾米莉亚小姐把孩子从桌边抱起,小心不去碰他腿上的伤处,走进办公室。亨利·梅西跟在她身后,他们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那天晚上,莱蒙表哥觉得很无聊。没发生什么新鲜事,天气又燥热,咖啡馆里的客人倒是个个心情愉快。亨利·福特·克里普和贺拉斯·威尔斯坐在中间的桌边,互相搂着肩,一边窃笑一边说着冗长的笑话。可他走到他们跟前,却不觉得那个笑话有什么好笑,毕竟他错过了开头。月光照亮了尘土飞扬的街道,矮桃树看起来黑压压的,一动不动:连一丝风都没有。从沼泽地里飞来的蚊子嗡嗡盘旋,叫人昏昏欲睡,犹如沉寂的夜发出的回声。整个镇子都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这条路的右边远处有灯光闪烁。黑暗中有个女人在唱歌,歌声高亢狂野,那首曲子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只有三个音符,她重复地唱着。驼子靠着门廊栏杆站着,望着空荡的街道,像是在等人。

他身后传来脚步声,随即,一个声音响起:“莱蒙表哥,你的晚饭已经放在桌上了。”

“我今天没什么胃口。”驼子说,他吃了一整天的甜食,“我嘴里发苦。”

“随便吃点吧。”艾米莉亚小姐道,“给你准备了鸡胸肉,还有鸡肝和鸡心。”

他们一起走回明亮的咖啡馆,和亨利·梅西坐在一起。他们坐的是咖啡馆里最大的桌子,桌上的可口可乐汽水瓶里插着一束从沼泽地里摘来的百合花。艾米莉亚小姐已经治好了病人,对自己的表现相当满意。紧闭的办公室门后传来迷迷糊糊的呜咽声,病人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她就为他处理好了伤腿,他根本来不及害怕。那孩子此时正趴在他父亲的肩膀上,睡得正香,小小的手臂松松垮垮地垂在他父亲的后背旁,鼓胀的小脸通红,他们这就要离开咖啡馆回家去了。

亨利·梅西依然很安静。他小心翼翼地吃着,吞咽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音,他的吃相可比莱蒙表哥优雅多了。莱蒙表哥刚才还说没胃口,这会儿却狼吞虎咽起来,足足吃了好几份菜。亨利·梅西偶尔看看对面的艾米莉亚小姐,但始终一言不发。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礼拜六晚上。从乡下来的一对老夫妻拉着手,在门口犹豫了半天,终于决定走进店内。这对乡下老夫妻一起生活了太久,以至于样貌都很相似,就跟双生子一般。他们皮肤黝黑,脸上布满皱纹,活像两颗会行走的花生。他们很早就走了,到了午夜时分,大部分其他客人也都离开了。罗塞尔·克莱因和梅里·莱恩仍在下西洋跳棋,胖子麦克菲尔坐在那儿,正喃喃地自言自语,他面前的桌上摆着一瓶酒(他老婆可不许他在家里喝酒)。亨利·梅西还没走,这样的情况很少见,一般而言,天一黑,他就上床睡觉了。艾米莉亚小姐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但莱蒙有些烦躁不安,所以她并没有提议打烊。

最后,到了凌晨一点,亨利·梅西抬头看着天花板一角,轻声对艾米莉亚小姐道:“我今天收到了一封信。”

艾米莉亚小姐听了并不觉得惊讶,毕竟她本人就常收到各种各样的商务信函和产品目录。

“是我大哥寄来的。”亨利·梅西说。

驼子一直把紧扣的双手放在后脑勺,在咖啡馆里装模作样地走来走去,此刻猛地停了下来。他总是能很敏锐地感觉到人群中气氛的变化。他看看每个人的脸,等待着。

艾米莉亚小姐皱起眉头,把右手攥成拳头。“多谢你告诉我。”她说。

“他获得了假释,已经出狱了。”

艾米莉亚小姐阴沉着脸,夜晚很热,她却在发抖。胖子麦克菲尔和梅里·莱恩把棋盘推到一边。咖啡馆里悄无声息。

“你们在说谁?”莱蒙表哥道。他那对大而苍白的耳朵似乎变得更大了,而且变得十分僵硬,“你们说什么来着?”

艾米莉亚小姐用力一拍桌子。“马文·梅西是个……”但她的声音很沙哑,她没有说下去,过了一会儿,她只是说,“他就应该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他做过什么缺德事啊?”莱蒙表哥问道。

良久都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都不晓得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他打劫了三家加油站。”胖子麦克菲尔道。但他的话听来有些避重就轻,让人感觉马文·梅西还犯过其他罪。

驼子有些不耐烦。他可受不了别人瞒着他,哪怕会戳中别人的痛处,他也要弄个清楚明白。马文·梅西这个名字对他而言很陌生,却勾得他心里痒痒的,反正他对任何别人知道而他不清楚的事都很感兴趣。别人若是提到他来之前就被拆了的老锯木厂,或是偶然提到可怜的莫里斯·范恩斯坦,或是回忆他来之前的任何事情,他都特别兴奋。除了天生的好奇心,驼子还对抢劫犯和各类犯罪都兴趣盎然。他一边昂首阔步地围着桌子走来走去,一边嘟囔着“假释”、“监牢”这些词。现在,他刨根问底,却还是什么都没打听出来,毕竟谁也没胆子在咖啡馆里当着艾米莉亚小姐的面说起马文·梅西。

“他在信上没多说。”亨利·梅西道,“他没提他要去哪里。”

“哼!”艾米莉亚道,她的脸依然阴沉如水。“反正他别想到我这里来撒野。”

她把椅子从桌边推开,准备打烊。想到马文·梅西,她不由得担心起来,便把收款机拖到后厨,放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亨利·梅西沿着漆黑的街道走了。但亨利·福特·克里普和梅里·莱恩在前门廊上徘徊了很久。后来,梅里·莱恩发誓说他在那天晚上预见到将有大事发生。但镇里人都没当真,毕竟梅里·莱恩就喜欢胡说八道。艾米莉亚小姐和莱蒙表哥在单间里聊了一会儿。等到驼子终于觉得困了,她便在他的床上支好蚊帐,等他做完祈祷,然后穿上长睡衣,抽了两袋烟,过了很久才睡着。

那年秋天,日子过得很愉快。乡村周围的庄稼长势良好,在福克斯佛斯市集上,当年的烟草价格一直很坚挺。经过了漫长炎热的夏日,终于迎来凉爽的秋天,风清日朗,惬意极了。路上满是灰尘,路两侧长满了秋麒麟草,甘蔗已经成熟,都变成了紫色。每天都有巴士从奇霍开来,接几个孩子去联合学校接受教育。男孩子们去松树林里猎狐狸,人们把冬天盖的被子拿出来,放在晾衣绳上晾晒,地上种了番薯,还铺了稻草,以免番薯在未来几个月里上冻。到了晚上,烟囱里飘出袅袅烟雾,一轮明月挂在秋日的天空中。入秋之后,天气刚开始变冷的那几个晚上,四下里一片死寂。有时候,夜里没有风,在镇子里还能隐约听到火车穿过社会城前往北方时发出的汽笛声。

对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而言,这个秋天十分忙碌。她要从天亮忙到天黑。她新添置了一台更大的冷凝器放在酒厂里,因此,不到一个星期,她就生产出了足以灌醉整个县的酒。她那头老骡子碾了太多的高粱,都把头转晕了。她烫洗了梅森食品瓶,在里面装满了桃子酱。她真盼着赶快霜冻,因为她以物易物,换来了三头肥猪,打算多做些烤肉和香肠。

在这几个礼拜中,很多人都注意到艾米莉亚小姐有点不一样了。她时常哈哈大笑,笑声如同低沉的银铃声,她还吹口哨,口哨声轻快悦耳。她总是在试验她的力气有多大,要么举起很重的东西,要么用手指去戳她那坚硬的肱二头肌。有一天,她坐在打字机前,写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外国人,有活板门,还有无数的钱。莱蒙表哥始终都在她身边,跟在她后面。她每次看着他,脸上就会流露出愉快温柔的表情,每次她说起他的名字,声音里也会充满了浓浓的爱意。

天终于冷了。一天早晨,艾米莉亚小姐一觉醒来,发现窗户上结了冰霜,院子里的草地上都蒙上了一层白霜,看起来银装素裹的。艾米莉亚小姐在厨房的火炉里生了一团很旺的火,然后走到门外观察天气。寒风瑟瑟,淡蓝色的天空里没有一丝云彩。没过多久,人们就开始从乡下来到这里,打听艾米莉亚小姐对天气有何看法;她决定杀了最肥的那头猪。很快,这个消息就在乡下传开了。肥猪宰杀完毕,烤肉坑里的橡木燃起了文火。后院中弥漫着浓郁的猪血香气,烟雾缭绕,咚咚的脚步声和人们的说话声在冬日里此起彼伏。艾米莉亚小姐走来走去,发号施令,很快,大部分工作都完成了。

那天,她要去奇霍办点特别的事,因此,在确定一切都妥当之后,她便用曲柄发动汽车,准备出发。她要莱蒙表哥和她一起去,其实她都和他说过七遍了,但他就是舍不得离开热闹的工作环境,只想留下来。这样一来,艾米莉亚小姐似乎很是烦恼,毕竟她向来都很喜欢有他陪着,而且,不管是去近处还是远处,她一定会很想家。但问了他七次之后,她也就不再强迫他了。上路之前,她找来一根树枝,在烤肉坑周围大约两英尺开外画了一个很深的圆圈,并且告诉他不要越界。她吃完午饭就出发了,计划在天黑前回来。

现如今,有卡车或汽车从奇霍沿公路穿过镇子去其他地方,这早已不是新鲜事了。每年,收税官都要来一趟,与艾米莉亚小姐这样的有钱人争论一番。如果像梅里·莱恩这样的镇里人觉得可以赊账购买汽车,或是预先付上三美元,就能买回来一台奇霍商店橱窗里展示的上好电冰箱,准会有城里人来问无数问题,把那些人的底细查个清楚,找他们的碴儿,他们分期付款购物的机会就会没了。有时候,特别是开始修建福克斯佛斯公路以来,会有载着苦役的汽车从镇里经过。经常有人开着开着就迷路了,停车打听怎么才能找到正确的路。因此,那天傍晚,有一辆卡车经过纺织厂,停在艾米莉亚小姐咖啡馆旁边的路中央,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一个男人从卡车后面跳下来,然后,卡车开走了。

这个男人站在路中央,环视周围。他是个大高个儿,留着一头棕色卷发,用一对深蓝色的眼睛缓缓地梭巡着。他的嘴唇很红,面带懒洋洋的笑容,嘴巴半张着,只有爱吹牛的人才会这个样子。他穿着红色衬衫,系着一条用特殊工具加工过的宽皮带。他提着一个锡制手提箱和一把吉他。镇上第一个见到这个陌生人的是莱蒙表哥,他是听到汽车的换挡声,便过来看个究竟。驼子把头探出门廊一角,但并没有完全从门廊里走出去。他和那个男人注视着彼此,一点也不像两个陌生人初次见面时飞快的互相打量。他们两个的眼神怪怪的,像是两个罪犯认出了彼此。然后,穿红色衬衫的男人耸耸左肩,转过身去。驼子看着那个人沿路越走越远,他的脸色十分苍白,片刻之后,他拉开一段距离,小心翼翼地跟了上去。

转瞬间,镇里人就都知道马文·梅西回来了。他先是去了纺织厂,懒洋洋地把胳膊搭在窗台上,向里张望。他就跟所有天生游手好闲的人一样,喜欢看别人辛苦工作。纺织厂立马乱成了一锅粥。染布工离开了滚烫的染缸边,纺纱工和织布工忘了要操作机器,就连工头胖子麦克菲尔也开始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什么。马文·梅西依然半张着嘴,面带愚蠢的微笑,就连见到他弟弟的时候,他那吹牛皮的人特有的表情也并未改变。看完了纺织厂,马文·梅西沿路去了他自小到大一直住的房子,把他的手提箱和吉他放在了前门廊上。然后,他绕磨坊蓄水池走了一圈,又去了教堂、三家商店和镇里的其他地方。驼子悄无声息地远远跟在他后面,把两只手插在衣兜里,小小的脸上依然面无血色。

天色渐晚。红彤彤的冬日太阳即将西沉,西边的天空呈现出深金色和酒红色。羽毛蓬乱的北美雨燕开始归巢,各家各户的灯光接连亮起。时不时能闻到炊烟味,在咖啡馆后面的烤肉坑里,文火慢慢炙烤着猪肉,浓郁的香气飘散开来。马文·梅西在镇里转了个遍,最后停在艾米莉亚小姐家的前面,看了看前门廊那块标志牌上的字。然后,他大步走进了侧院,一点也不在意他这是擅闯了别人的私人领地。纺织厂的铃声稀稀拉拉地响了一阵,上白班的工人该下班了。很快,除了马文·梅西,别人也来到了艾米莉亚小姐的后院,有亨利·福特·克里普、梅里·莱恩、胖子麦克菲尔,还有很多大人小孩,他们都站在院子周围张望着。几乎没人说话。马文·梅西独自站在烤肉坑的一边,其他人聚在另一边。莱蒙表哥则站在人群之外,一直盯着马文·梅西的脸看。

“你在监狱里过得挺滋润吧?”梅里·莱恩问道,还发出一声傻笑。

马文·梅西没有回答。他从后兜里拿出一把大刀,缓缓地展开,在臀部的裤子上磨了磨。梅里·莱恩登时就闭上了嘴巴,躲到了虎背熊腰的胖子麦克菲尔身后。

天快黑了,艾米莉亚小姐才回来。他们隔着很远就听到了她汽车发出的哐啷声,过了一会儿,车门开关的声音响起,随即传来砰的一声,像是她把什么东西拉到了前门台阶上。太阳早已下山,四周笼罩在初冬夜晚特有的泛青天色下,雾气蒙蒙的。艾米莉亚小姐慢慢走下后门台阶,院子里的人静静地等待着。这世上很少有人是艾米莉亚小姐的对手,而她对马文·梅西怀着一股特殊又强烈的恨意。大家都等着她发出骇人的大叫,抄起危险的物件挥舞着,把他撵出镇子。一开始,她并没有看到马文·梅西,她的脸上现出轻松柔和的表情,她出门回到家,都会有这样的神情。

艾米莉亚小姐肯定是同时既看到了马文·梅西,又看到了莱蒙表哥。她先后看看他们两个人,但她那死气沉沉的惊奇目光最终并没有落在自监狱返回的败家子马文·梅西身上。她和其他人都看着莱蒙表哥,而他确实值得一看。

驼子站在烤肉坑的末端,闷烧的橡木火光照亮了他那张苍白的脸。莱蒙表哥有个特殊的本事,这一招在他想讨好别人时总是屡试不爽。他一动不动地站着,只要稍稍集中注意力,就能又快又轻松地摇动他那对苍白的大耳朵。每次他对艾米莉亚小姐有特别的要求,就会用上这一招,而她每每总是无力招架。这会儿,驼子站在那儿,大耳朵在他的头上飞快地摆动着,但他这次看的不是艾米莉亚小姐。驼子正讨好地对马文·梅西笑个不停,似乎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一开始,马文·梅西根本没注意到驼子,后来,他终于瞥了驼子一眼,却一点也不欣赏驼子的表演。

“那个罗锅子有毛病吧?”他粗鲁地用大拇指指着驼子问道。

没人回答。莱蒙表哥见一招不灵,又使出了其他巴结讨好的招数。他抖动眼皮,活像是两只浅色的蛾子被困在他的眼窝中,一直在瞎扑腾。他在地上拖着双脚,把两只手摆来摆去,最后,还跳了一小段舞蹈,只是看起来跟在慢跑一样。在冬日傍晚最后一抹昏暗的光线下,他看来就像个在沼泽地里出没的小鬼。

院子里有这么多人,只有马文·梅西对这一幕无动于衷。

“那矮子发疯了吧?”他问,看到没人回答,他就走上前去,对着莱蒙表哥的脑袋侧面就是一巴掌。驼子被打得踉跄两步,向后倒在地上。他就坐在摔倒的地方,仍然抬头望着马文·梅西,他费了很大劲儿,可怜巴巴地让耳朵最后动了一下。

此时,所有人都扭头看着艾米莉亚小姐,想看看她会怎么做。这么多年了,从没人敢这样打莱蒙表哥的脑袋,虽然有很多人都很想这么做。即便有人只是对驼子大呼小叫,艾米莉亚小姐不光不会再允许那个鲁莽的家伙赊账,而且,就算过了很久,还是会想方设法为难那个人。所以,就算艾米莉亚小姐去后门廊拿来斧子,把马文·梅西的脑袋砍成两半,也不会有人觉得惊讶。但她并没有那么做。

有时候,艾米莉亚小姐会陷入恍惚之中。至于她出神的原因,大家通常都很清楚,也很理解。艾米莉亚小姐是个医术高超的大夫,她若是研磨了沼泽地里的树根或是其他未经试验的药物,是不会拿第一个上门来的病人试药的。她发明了新药,总是先在她自己身上试验。她吞下很多药,第二天就会若有所思地在咖啡馆和砖砌厕所之间走来走去。一般来说,要是突然出现了剧烈的肠绞痛,她就会站着不动,用那双古怪的眼睛死死盯着地面,把拳头攥得紧紧的。她尝试确定受影响的是哪个器官,以及这种新药最有可能治愈哪种病痛。此时,她看着驼子和马文·梅西,脸上的表情与试药时是一样的:紧张,极度痛苦,只是她那天并没有试新药。

“给你小子点教训,罗锅子。”马文·梅西道。

亨利·梅西把柔软发白的头发从额头向后捋,紧张地咳嗽起来。胖子麦克菲尔和梅里·莱恩在地上把脚蹭来蹭去,站在房子周围的孩子们和黑人一声都不敢吭。马文·梅西把在裤子上蹭过的刀子折叠起来,满不在乎地看了看周围,便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院子。烤肉坑里的余烬变成了羽毛状的灰烬,此时,天彻底黑了下来。

马文·梅西出狱后就是这么回到镇里的。整个镇子里的人没一个乐意看见他。就连玛丽·哈勒太太也不待见他。她是个善良的女人,把他养大成人,很爱他,对他十分关心,刚一见到他的时候,这位年迈的养母甚至都激动地弄掉了手里的煎锅,止不住地掉眼泪。但马文·梅西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他坐在哈勒家的后门台阶上,懒洋洋地拨弄着吉他,等到晚饭准备好了,他就把家里的孩子赶开,给自己盛上一大盘,也不管玉米饼和白肉都不够分。饱餐一顿后,他就在前厅找了个最好最暖和的地方睡觉,一觉睡到大天亮,连梦都不做。

艾米莉亚小姐那天晚上没开咖啡馆。她小心翼翼地锁上大门和所有窗户,人们都没见到她和莱蒙表哥,不过,她房间里的灯亮了一整夜。

果不其然,马文·梅西从一回来就带来了噩运。第二天,天气突然变热了。即便是在清晨时分,天气也很闷热,风吹来了沼泽地里的腐烂气味,一大片小蚊子在绿色的蓄水池上方嗡嗡飞着。天气反常,比八月时更加闷热潮湿,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镇里养猪的人都效仿艾米莉亚小姐,在前一天杀了家里的猪。在这种天气下,什么样的香肠能不腐烂?几天之后,到处都弥漫着猪肉慢慢变质的气味,这样的浪费让人意气消沉。更糟糕的是,福克斯佛斯公路附近有一家人聚会,他们吃了烤猪肉,结果都被毒死了,一个都没活。显而易见,他们的猪肉被污染了,谁又能说其他人的肉就安全呢?人们一方面恨不得吃上几口美味的猪肉,另一方面又怕死。一时间,猪肉浪费掉了,人们心里也惶惑不安。

这一切都是马文·梅西害的,但他连一点羞愧之心都没有。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他。工作时间,他就在纺织厂周围闲逛,往窗户里面张望,到了礼拜日,他就换上红衬衫,背着吉他在路上走来走去。他还是很英俊的,留着一头棕发,唇红齿白,肩膀宽阔强壮。只是人人都知道他是个坏人,所以就算他长得帅气,也同样吃不开。而且,说他坏,可不仅仅是因为他真正犯过的那些罪行。他确实打劫过那三家加油站。但在那之前,他还强暴了县里最温柔可人的女孩,事后只是一笑置之。他这个人简直是干尽了坏事,但除了这些罪孽,他还很卑鄙,这种恶行就像气味一样跟随着他。还有一点,那就是他从不出汗,即便是在八月也是如此,而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迹象。

镇里人都觉得他比以前更危险了,认为他在亚特兰大的监狱里肯定学到了蛊惑人心的妖法。不然的话,怎么解释他那么吸引莱蒙表哥?自从第一次看到马文·梅西,驼子就像是被邪灵附体了。他时时刻刻都想跟在这个囚犯身后,满脑子都在制订愚蠢的计划,想要吸引他的注意力。然而,马文·梅西要么是对他恶语相向,要么就是把他当成透明人。有时候,驼子打起了退堂鼓,坐在前门廊的栏杆上,活像一只缩在电话线上的病鸟,他在人们面前毫不掩饰他的悲伤。

“可这是为什么呢?”艾米莉亚小姐用灰色的斗鸡眼注视着他,这么问道。她攥紧了拳头。

“噢,马文·梅西。”驼子沉吟道,光是说起马文·梅西的名字,他就泣不成声,打起嗝来,“他去过亚特兰大啊。”

艾米莉亚小姐只是摇摇头,脸色沉郁。首先,她对旅行不感兴趣。看到有些人去亚特兰大玩,或是到五十英里开外的海边度假,她就很鄙视他们,觉得那些人不安分。“去过亚特兰大有什么稀罕的。”

“他还蹲过监狱呢。”驼子说,心中的渴望搅得他痛苦难当。

对于一个连这种事都羡慕的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艾米莉亚小姐想不通,说起话来都没底气了。“蹲过监狱又能怎么样,莱蒙表哥?唉,这样的事没什么可夸耀的。”

这几个礼拜以来,人们都在仔细观察艾米莉亚小姐。她心不在焉地进进出出,神情冷淡,仿佛又陷入了肠绞痛时的恍惚状态。不知怎的,在马文·梅西回来之后,她就把工装裤都收起来,每天都穿红裙子,以前,她只在礼拜日、葬礼和去法院时才穿这件衣服。过了几个礼拜,她才开始想办法解决眼下的局面。但她的行动叫人费解。如果她不愿意看到莱蒙表哥跟着马文·梅西满镇子走,那她为什么不彻底把问题解决,告诉驼子,如果他再和马文·梅西纠缠不清,就把他赶出她家?这样做多简单,莱蒙表哥肯定会向她屈服,不然的话就没地方去了。但艾米莉亚小姐似乎失去了意志力,她这辈子第一次不确定该如何决断。和大多数陷入两难境地的人一样,她采取了最糟糕的办法,那就是同时使用了几种互相矛盾的办法。

咖啡馆每晚照常营业,说来也怪,每次马文·梅西趾高气扬地走进店门,驼子跟在他身后,她都没有把他轰出去。她甚至还让他白喝酒,对他露出兴奋扭曲的笑容。与此同时,她在沼泽地里给他设了一个恐怖的陷阱,要是他陷进去,肯定送掉小命。她让莱蒙表哥邀请他来吃礼拜日午餐,然后,趁他走下台阶的时候,想要绊倒他。她开始带着莱蒙表哥到处寻开心。她虽然很累,却还是带他去很远的地方看各种演出,有时候驱车三十英里去看肖托夸夏季教育集会[3],还带他去福克斯佛斯路看游行。总而言之,艾米莉亚小姐在这段日子里很是困惑。在大多数人看来,她这纯属白费功夫,所有人都等着看结果如何。

天气又转冷了,冬天来到小镇,纺织厂里的最后一班工人还没下班,天就黑了。孩子们穿着衣服睡觉,女人们抬起裙子的后部,待在火边恍恍惚惚地取暖。下过雨之后,路上泥泞不堪,一上冻,就形成了坚硬的冰冻车辙,各家各户的窗户里都闪烁着微弱的灯光,矮小的桃树光秃秃的。在冬天漆黑沉静的夜里,咖啡馆就成了镇里的温暖中心,那里灯光明亮,就算是在四分之一英里外也十分明显。咖啡馆后面的巨大铁炉噼里啪啦燃烧着,冒着红色的火焰。艾米莉亚小姐做了红窗帘挂在窗户上,她还从一个路过镇子的推销员那里买了一大捆看起来跟真花一样的纸玫瑰。

但咖啡馆这么吸引人,不仅仅是因为那里很暖和,有漂亮的装潢,并且明亮如昼。这家咖啡馆是镇里一宝,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深层原因与这一带迄今为止从未体会过的自豪感有关。为了理解这种全新的自豪感,必须记住人类的生命是多么廉价。工厂周围总是簇拥着很多人,但几乎每家每户都吃不饱肚子,没有足够的衣服穿,也没有足够的体力支撑下去。人们必须赚得必要的物品来维持生计,因此,生命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混乱且黑暗。有一点叫人非常迷惑,那便是所有有用的东西都有一个价格,而且只能用钱才能买到,整个世界都是按照这个方式运转的。你只要知道一包棉花多少钱、一夸脱糖浆多少钱就行了,至于它们为什么值这个价钱,你就无须多管了。但人的性命就毫无价值;我们免费得到了生命,失去生命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报偿。生命到底价值多少?如果你往四周看看,就会看到生命有时候十分卑贱,有时候根本一钱不值。你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也争取过了,却没有开创出更好的局面,往往就会在灵魂深处感觉自己毫无价值。

但是,咖啡馆带给这个镇子的全新自豪感几乎对每个人都有影响,就连孩子也不例外。想去咖啡馆,用不着非要花钱买饭菜或是买酒。只需要花上五分钱买一瓶冷饮就行。就算你连这个都买不起,艾米莉亚小姐还卖一种叫樱桃汁的饮料,一杯只要一分钱,这种饮料是粉色的,喝起来甜甜的。除了T.M.韦林牧师,几乎每个人一个礼拜至少都会来一次咖啡馆。孩子们都喜欢在别人家里睡觉,在邻居家吃饭,在这样的场合,他们会举止优雅,表现得非常骄傲。镇里人只要坐在咖啡馆的桌边,同样也是非常骄傲自豪。他们先是在家里梳洗一番,才去艾米莉亚小姐的咖啡馆,到了入口处,还要礼貌地蹭两下脚,才会走进店内。至少在待在咖啡馆的几个小时里,他们不会认为自己一钱不值,还能少受一点煎熬。

单身汉、倒霉蛋和得了肺痨的人尤为喜欢去咖啡馆。在这里顺便说明一下,我们有理由怀疑莱蒙表哥患上了肺结核。他的灰眼睛亮晶晶的,又那么执着、饶舌,还总是咳嗽,这些可都是肺痨的症状。再说了,一般情况下,脊柱弯曲和肺痨之间是有关系的。但只要有人向艾米莉亚小姐提起这件事,她就会大发雷霆;她激烈地一一否定这些症状,却在私下里用热膏药敷在莱蒙表哥的胸口上,还给他喝秘制药酒。今年冬天,驼子咳嗽得更厉害了,有时候,即使天特别冷,他还会出一身汗。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整天跟着马文·梅西到处去。

他一大早就离开艾米莉亚小姐家,前往哈勒太太家的后门,等上很长一段时间,因为马文·梅西每天都要睡懒觉。他就在那里站着,轻声叫喊着什么。孩子们觉得洞里有蚁蛉,就耐心地蹲在小洞边上,还从扫帚上扯下稻草,一边在洞里搅和,一边伤心地说:“蚁蛉蚁蛉,快出来。蚁蛉先生,蚁蛉先生。快快出来吧。你家着火了,你的孩子都烧死了。”驼子的声音就跟这些孩子的声音差不多。每天早晨,驼子就是用这种悲伤、诱惑和无可奈何的声音呼唤着马文·梅西的名字。然后,等到马文·梅西终于出来,他就跟在他后面,转遍整个镇子,有时候,他们还会一起去沼泽地里转上几个钟头。

艾米莉亚小姐依然在做最糟糕的事:同时尝试几种不同的办法。莱蒙表哥从家里出去,她并不会把他叫回来,只是站在路中间,寂寞地看着他消失在视野中。马文·梅西几乎每天都和莱蒙表哥一起在午饭时间出现,并坐在她家的桌边吃饭。艾米莉亚小姐打开桃子果酱罐,并在桌上摆上丰盛的火腿或鸡肉,用大碗装粗玉米粥,还会端上冬季豌豆。艾米莉亚小姐有一次确实想毒死马文·梅西,但她犯了个错,把盘子弄混了,结果她自己吃了有毒的那盘。她吃出食物微微发苦,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那天,她一口午饭都没吃,就向后靠着坐在椅子上,抚摸着她的肌肉,同时死死盯着马文·梅西。

马文·梅西每晚都来咖啡馆,坐在咖啡馆中央那张最好最大的桌边。莱蒙表哥会给他端来美酒,而他就白吃白喝,一分钱也不给。马文·梅西把驼子推到一边,好像驼子是从沼泽地里飞来的一只蚊子。马文·梅西不光不领情,要是驼子碍事了,他还会反手给驼子一巴掌,或是说:“走开,罗锅子,不然我把你的秃头揪下来。”每次发生这种事,艾米莉亚小姐都会从柜台后面出来,缓缓地走近马文·梅西,紧紧攥着拳头,样式古怪的红裙子悬在她那骨瘦如柴的膝盖周围,很是难看。马文·梅西也会攥起拳头,他们缓缓地围着对方绕圈子,像是随时都会扑过去厮打对方。然而,尽管所有人都看着,连大气都不敢喘,却还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现在尚未到大战的时候。

那个冬天被人常记心间,并且依然时常被人谈起,是有一个特殊原因的。那个冬天发生了一件大事。一月二号那天,人们早晨醒来,发现他们周围的世界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知懵懂的幼儿眺望窗外,搞不清状况,便开始号啕大哭。老人回想过往,却怎么也想不起这个地区曾出过这种事。原来,夜里竟然下雪了。午夜过后的几个小时里,天色漆黑,毫无光泽的雪花轻轻落到了镇子里。天亮的时候,大地覆盖着一层雪,这场下得有些奇怪的雪堆积在教堂的深红色窗户上,染白了各家各户的屋顶。白雪覆盖下的小镇显得光秃萧瑟。纺织厂附近那些两房一栋的棚屋看来肮脏歪斜,似乎就要坍塌了,不知怎的,一切看来都是黯淡和皱缩的。但雪是那么美,这里很少有人曾领略过雪的美好。雪不是白色,与北方人画的一点也不一样;雪呈现出柔和的蓝色和银色,天空则是轻柔闪亮的灰色。大雪飞落,四周静谧无声,如梦似幻,小镇何时这么安静过?

人们对这场雪有着各种不同的反应。艾米莉亚小姐从她家的窗户望出去,若有所思地摇晃着赤脚的脚趾,竖起睡衣的衣领遮住脖子。她在窗前站了许久,然后动手拉上百叶窗,锁好每一扇窗户。她把整栋房子关得密不透风,还点上油灯,严肃地坐在她那碗粗玉米粥前面。她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害怕下雪。她只是无法对这样的新鲜事立即做出判断,她若是不能对某件事有清晰明确的态度(一般而言她都有),就宁愿忽略这件事。她从小到大都住在这个县,却从未见过这里下雪,她从未想过下雪的事。但如果她接受了下雪这个事实,那么就必须做出决定,而近来她生活中发生了太多令她分心的事。于是,她在昏暗、点着油灯的房子里踱来踱去,假装并没有异乎寻常的事发生。莱蒙表哥却兴奋地到处乱跑,趁着艾米莉亚小姐转身给他盛早餐的当儿,悄悄溜出了门。

马文·梅西对下雪这档子事振振有词。他说他最了解雪了,在亚特兰大见过雪,瞧他那天在镇子里走路的样子,活像是那些雪都属于他。他嘲笑小孩子胆怯地走出家门、捧起积雪尝雪的味道。韦林牧师走过马路,面带怒容,他正在深思,琢磨着该如何在礼拜日布道的时候讲起下雪的事。大多数人都怀着卑微愉悦的心态对待这一奇异的天气现象,他们说话时轻声细语,就算在毫无必要的时候,也会用“谢谢”和“请”这样的礼貌用语。当然了,有些人缺乏生气,陷入混乱的状态,喝了个酩酊大醉,但这样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对所有人而言,这都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很多人算算兜里的钱,打算晚上去咖啡馆坐坐。

莱蒙表哥一整天都跟在马文·梅西后面,马文·梅西说他了解雪,驼子就在一边附和。他惊诧地发现下雪和下雨不一样,还长时间地仰头望着梦幻般飘落的雪花,到最后,他看得头昏眼花,跌倒在地。马文·梅西扬扬得意,他也往自己脸上贴金,因此,很多人看到他这副模样,都忍不住对他喊道:“落在马车车轮上的苍蝇说啦,‘嗳哟。瞧瞧这尘土飘得有多高,都是我们的功劳呢。’”

艾米莉亚小姐今天不打算提供晚餐。但到了六点,前门廊上响起了脚步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前门。来的是亨利·福特·克里普,虽然没有吃的,她还是让他坐在桌边,给他拿了杯酒。其他人也来了。傍晚天空阴沉,寒冷刺骨,雪停了,却有大风从松树林刮来,卷起了地上的积雪。莱蒙表哥天黑后才回来,马文·梅西和他在一起,还拿着他的锡手提箱和吉他。

“你这是要出门吗?”艾米莉亚小姐立即问道。

马文·梅西坐在火炉边取暖。然后,他坐到常坐的桌边,精心地把一根小树枝削尖。他剔着牙,时不时把小树枝从嘴里拿出来,看看末端,又在外套袖子上蹭蹭。他没有回答问题。

驼子看看站在柜台后面的艾米莉亚小姐。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恳求的表情,似乎十拿九稳。他在后背交叠双手,自信地竖起耳朵。他的脸颊通红,眼睛冒着亮光,衣服都湿透了。“马文·梅西要来和我们住一阵子。”他说。

艾米莉亚小姐并没有反对。她只是走出柜台,站在炉边,仿佛这个消息让她忽然感觉很冷。她烤臀部的时候可不像大多数女人在公众场合那样端庄,只把裙子撩起一点点。艾米莉亚小姐并不懂得要端庄正派,她常常好像都忘了咖啡馆里坐了很多男人。这会儿,她站在那儿烤火,把红裙子抬到屁股的部位,谁要是想看,都能看到她那结实且长满汗毛的大腿。她把头扭向一边,开始自言自语,不住地点头,紧蹙秀眉,人们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却能听出她的声音中夹杂着责备的语气。与此同时,驼子和马文·梅西早已上楼去了,他们走进放有蒲苇和两台缝纫机的客厅,还去了艾米莉亚小姐从小住到大的房间。在一层的咖啡馆里都能听到他们咚咚走来走去,他们是在把马文·梅西的东西拿出来,给他安顿下来。

马文·梅西就是这样进了艾米莉亚小姐的家。一开始,莱蒙表哥让马文·梅西住他的房间,他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但一下雪,他的身体变坏了,他先是得了重感冒,逐渐转化成了扁桃腺炎,艾米莉亚小姐只好让他睡她的床。客厅的沙发又窄又小,她只能把双脚耷拉在沙发之外,还时常滚到地板上。说不定正是因为缺乏睡眠,她才失去了往日的睿智;她想尽办法对付马文·梅西,到最后倒霉的总是她自己。她被她自己的计策害得不浅,处境悲惨。但她并没有把马文·梅西赶出去,因为她害怕孤独。习惯了别人的陪伴,若是再一个人独居,那可真是巨大的折磨。一个人时,火光照亮了房子,屋里寂静无声,像是时钟都突然不走了,空荡的房子里布满了紧张的阴影,所以,就算是要与死敌朝夕相对,也强过面对恐怖的孤独。

下雪天并没有持续太久。太阳出来了,两天之后,镇子就恢复了昔日的面貌。艾米莉亚小姐等到雪完全融化了,才再次打开门窗。然后,她做了一次大扫除,把所有东西都拿到太阳底下晒。但在那之前,她再次走进院里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楝树最粗的树枝上系了根绳子,并且在绳索末端系了一个麻袋,在麻袋里装满了沙子。她这是给自己做了一个沙包,从那天开始,她每天早晨都会到院子里打沙包。她的身手已经很不错了,只是步伐有些迟缓,但她通晓各种招式,足以弥补步伐上的不足。

正如前文中提到的,艾米莉亚小姐身高六英尺两英寸。马文·梅西比她矮了一英寸。他们的体重差不多,都是将近一百六十磅。马文·梅西的优势在于动作灵巧,肩膀强壮。事实上,光是看外表,他完全占据上风。但是,镇里的每个人都押艾米莉亚小姐赢;几乎没人花钱买马文·梅西胜。镇里人至今仍然记得有一次,福克斯佛斯市的一个律师想骗艾米莉亚小姐,结果他们两个大打出手。那个律师高大健壮,却被她一通臭揍,差点儿丢了性命。她天生是个拳手,不过叫人震撼的可不止如此,她还能摆出可怕的表情,发出恐怖的声音,光是如此,就能把她的敌人吓得屁滚尿流,有时候连看热闹的人都会被她吓得魂飞魄散。她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现在还坚持打沙包,这样一来,她的胜算肯定大。所以人们都对她很有信心,全都耐心等待他们的大战。当然了,至于大战何时进行,可没有个准确日期。但是种种迹象都显示一场大战即将拉开序幕。

在这段时间里,驼子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他满脸堆笑,五官都皱在一起了。他用很多聪明细微的办法,挑唆马文·梅西和艾米莉亚小姐的关系。他经常扯扯马文·梅西的裤子,好吸引他的注意。有时候,他跟在艾米莉亚小姐后面,但近来他这么做,只是为了模仿她那双大长腿的笨拙步伐;他还弄出斗鸡眼,怪诞地模仿她的手势动作,让他显得跟个怪胎一样。他每每这样做,都会让人感觉很恐怖,因此,就连梅里·莱恩这种咖啡馆里最傻的顾客看了也不会发笑。只有马文·梅西会牵动左嘴角,咯咯笑。艾米莉亚小姐见到这种情况,就会产生两种情绪。她会带着失落、沮丧和责备的神情,望着驼子,然后咬牙切齿地瞪着马文·梅西。

“笑个够吧!”她尖刻地说。

马文·梅西通常都会从他椅子旁边的地板上拿起吉他。他的嘴里总有很多唾液,所以他的声音含含糊糊的。他唱出的旋律就像鳗鱼一样,缓缓地从他的喉咙里滑出来。他用结实的手指拨弄琴弦,有些过分讲究技巧。他唱的每首歌都很诱人,却令艾米莉亚小姐恼火抓狂。

“笑个够吧!”她重复之前的话,只是这次开始叫喊了。

马文·梅西总有话回敬她。他会按住琴弦,让颤动的琴弦不再发出余音,缓慢而确定地回答她,态度极为嚣张。

“你想对我喊什么就喊什么吧,反正到最后都会应在你身上。呀!呀!”

艾米莉亚小姐听了这话,就只能无助地站着,毕竟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她总不能骂起来没完没了,到最后让那些坏事都应验在她自己身上吧。这一局是他赢了,而她根本无力扳回局面。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过下去。到了晚上,他们三个人在楼上的房间里都发生了什么,别人无从得知。但每天晚上,来咖啡馆的人越来越多。艾米莉亚小姐只好新添了一张桌子。就连一个叫雷纳·史密斯的狂人也听说了这件事,此人在很多年前就搬去沼泽地隐居起来。有一天晚上,他来到咖啡馆,从窗户向里张望,一边看着明亮咖啡馆里的人,一边沉思。每天晚上,只要艾米莉亚小姐和马文·梅西都攥起拳头,摆好架势,瞪着对方,气氛就算是达到了高潮。他们要是大吵一架,就不会摆出战斗的架势,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没人能说得清,像是由他们两个的本能所致。每逢这样的时刻,咖啡馆里就变得鸦雀无声,甚至都能听到那束纸玫瑰被风吹动发出的沙沙声。每个晚上他们保持对阵姿势的时间都比前一天要久一点。

他们的大决战发生在二月二日,也就是土拨鼠日[4]那一天。那天天气很好,没有下雨,也没有日头高照,不冷不热。种种迹象表示这一天是注定的决战日,到了十点,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县。艾米莉亚小姐一大清早就去把沙包弄了下来。马文·梅西坐在后门台阶上,把一罐猪油罐头夹在双膝之间,仔细地往他的胳膊和腿上涂油。一只胸口血淋淋的鹰从镇子飞过,在艾米莉亚小姐家的上方飞了两圈。咖啡馆里的桌子都被搬进了后门廊,这样一来,整个咖啡馆就都空了,正好用来决斗。还有其他迹象。艾米莉亚小姐和马文·梅西在午餐时都吃了四份半熟的烤肉,然后躺了一下午,这样就有了体力。马文·梅西在楼上的大房间里休息,艾米莉亚小姐则在她办公室里的长凳上躺着。她的脸色苍白,表情僵硬,由此可知,她这样躺着什么都不做有多难受,但她还是像尸体一样一动不动地躺着,闭着眼,双手交叠放在胸口上。

莱蒙表哥这一天过得烦躁不安,兴奋之下,他的小脸变得憔悴紧绷。他给自己做了午餐,然后出去找土拨鼠,一个小时后回来,把午餐也吃掉了,还说土拨鼠看到了它自己的影子,肯定是要变天了。这之后,在艾米莉亚小姐和马文·梅西都在休息积攒体力的时候,他一个人待着无聊,忽然想到可以去刷前门廊。这栋房子已经有很多年都没粉刷过了,事实上,这栋房子八成就从没粉刷过。莱蒙表哥爬上去爬下来,不一会儿工夫,他就给一半的前门廊地板刷上了艳丽的绿色。这可是件脏活,他弄得全身都是油漆。他没刷完地板,就转去刷了墙壁,先刷够得到的地方,然后站在板条箱上,再往上刷一英尺。他刷着刷着,油漆用完了,如此一来,地板右边成了鲜艳的绿色,墙壁上的油漆的边缘参差不齐。这之后,莱蒙表哥就把刷漆活丢到了一边。

油漆活是能让他获得乐趣,却未免有点孩子气的成分在内,说到这里,还真应该提到这件怪事。镇子里没有一个人,甚至包括艾米莉亚小姐,也不知道驼子到底多大了。有人说他来到镇里也就十二岁,还是个孩子,也有人言辞凿凿地说他肯定已经过了四十岁。他的眼睛是蓝色的,跟孩子的眼睛一样清澈,但眼底却蒙着一层如同淡紫色绉纱一样的阴影,说明他岁数已经不小了。从他畸形的身体无法猜测他的年龄。就连他的牙齿也看不出任何线索,他嘴里的牙齿一颗不少(有两颗因为咬山核桃断了),但他因为吃了太多的甜鼻烟,牙齿黄黄的,所以也很难分清到底是老人还是年轻人的牙齿。有人直接问过驼子的年龄,他坦诚自己也不清楚——他也不知道他到人世间到底多久了,不知是十年还是一百年!所以他的年龄始终是个谜。

下午五点半,莱蒙表哥终于结束了粉刷的活。天气转凉,空气中有股湿答答的气味。松林里吹来了一股风,将窗户刮得咔嗒直响。一张旧报纸被风吹得在马路上翻飞,最后挂在一棵带刺的树上。人们从乡村涌了进来,车里塞满了人,小孩的脑袋从车窗里探了出来,老骡子拉着四轮车,脸上像是挂着疲倦、辛酸的笑。骡子迈着沉重的步伐,疲惫的眼睛半眯着。有三个从社会城赶来的小伙子,都穿着人造丝的黄衬衣,帽子戴在脑后,三人像极了三胞胎,哪里有斗鸡和野营布道会,他们就往哪里凑。六点钟,纺织厂吹响了哨声,日班结束了,人也齐了。新来的人里面有几个地痞流氓并不出奇,还有来历不明的各色人等,但即便这样,聚在一起的人群还是挺安静的。整个小镇笼罩在一片寂静中,人们的脸在逐渐黯淡的光亮下感觉怪怪的。黑暗悄无声息地降临了。有一段时间,天空呈现出一片明亮的淡黄色,将教堂的山墙映衬得分外黢黑,轮廓也格外分明。接下来,日光逐渐消逝,朦胧的暮色跟黑夜融为了一体。

七是个讨喜的数字,艾米莉亚小姐尤其喜欢。谁打嗝她就会让他喝七口水,谁的脖子扭了,他就让他围着磨房蓄水池跑七圈,谁肚子有虫就让他吃七服“艾米莉亚百病消”,她的治疗方案似乎总和这个数字分不开。这个数字蕴含着种种可能性,凡是相信神迹和魔法的人都会重视这个数字。所以决斗在七点钟进行,所有人都清楚这个事实,谁也没有宣布或者写出来,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好比知道雨水是怎么回事,知道沼泽地里会冒出臭气,谁也不会提出疑问。所以,七点钟之前,所有人都郑重其事地聚集在艾米莉亚小姐屋子周围。脑瓜子最聪明的人进了咖啡馆,一个个紧挨着墙根站立着。其他人全都聚在前廊,或是在院子里找了个位置。

艾米莉亚小姐和马文·梅西还没露面。艾米莉亚小姐在办公室的长凳上休息了一个下午,这会儿上楼去了。而莱蒙表哥却随时都会出现在你的眼前,他在人群里穿梭着,紧张地打着响指,不停眨巴着眼睛。七点差一分,他挤进了咖啡馆,爬上柜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一切像是老早通过某种方式安排好的。因为七点的钟声刚一敲响,艾米莉亚小姐就在楼梯口现身了。与此同时,马文·梅西也出现在了咖啡馆的前面,人群谁也没有弄出动静,都为他让开了路。两人不急不忙地朝对方走去,他们攥紧拳头,眼睛像梦游者的眼睛。艾米莉亚换下红裙子,穿上了旧工装裤,裤管卷到膝盖处。她右手的手腕上戴着一个增强力量的铁箍。马文·梅西也卷着裤管,赤裸着上身,身上涂了不少油,穿着离开监狱时的那双大皮鞋。胖子麦克菲尔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用右掌拍拍两人屁股后面的口袋,确保两人没有私藏刀子。灯光明亮的咖啡馆的中间空出一个地方,两人站在当中。

谁也没有发出信号,但是两人不约而同地出拳了,拳头砸在对方的下巴上,所以,艾米莉亚小姐和马文·梅西的头同时往后一仰,两人都有点站立不稳。初步试探后的几秒钟里,两人只是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移动脚步,尝试各种姿势,虚晃几招。接下来,两人像野猫一样,突然扑向对方,撞击的声音、气喘吁吁的声音、地板上重重的跺脚声。速度之快让人很难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其间,艾米莉亚小姐猛地往后一倒,一个踉跄,差点就摔倒在地,接下来,马文·梅西的肩膀上也挨了一拳,像陀螺一样地旋转起来。两人仍在激烈地打斗,谁也没有示弱的迹象。

要是哪场打斗像他们两个的一样,出拳的速度又快又猛,那么大可让我们的目光从混战中转向围观的群众。大伙的后背紧贴着墙壁,胖子麦克菲尔躲在角落里,佝偻着身子,不无同情地攥紧拳头,发出奇怪的声音。可怜的梅里·莱恩嘴巴张得大大的,结果一只苍蝇嗡嗡地飞了进去,他吞落下肚后才明白怎么回事。我们更得看看莱蒙表哥了。驼子仍然站在柜台上,自然比咖啡馆里所有的人都要高。他双手叉在髋部,大脑袋往前面探去,两条细腿弯曲着,膝盖顶在前面,他很激动,不管不顾地大声叫着,苍白的嘴唇哆嗦着。

他们打了差不多半个钟头,局势才起了变化,两人的拳头怕是已经挥了好几百下,但仍然难分难解。这时,马文·梅西抓住了艾米莉亚小姐的左胳膊,把手扭到她身后。她挣扎着抓住了对手的腰。直到这时,这场打斗才算真正开始。县里最常见的打法还是摔跤,因为拳击的动作太快,不仅费脑子,还不能开小差。这会儿,艾米莉亚小姐和马文·梅西缠斗在了一起,看热闹的人总算回过神来,往前面挤去。两人肌肉锁着肌肉,髋骨抵着髋骨,一会儿后退,一会儿向前,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就这样来来回回地拉拽着。马文·梅西没有出汗,可艾米莉亚小姐的工装裤都被浸透了,汗水沿着她的腿直往下淌,连地上的脚印都是汗。现在,真正的考验来了。就在这决定胜负的生死关头,还是艾米莉亚小姐更厉害。马文·梅西身上涂满了油,滑溜溜的,很难抓住,但艾米莉亚小姐还是占据了上风,她慢慢地将对手往后按,一点点地把他往地上压。这一幕还真是吓人,咖啡馆里只听到两人低沉、沙哑的呼吸声。最后,艾米莉亚小姐终于把他摁到了地上,她岔开双腿坐在他身上,两只强有力的手扼住了他的喉咙。

可就在这时,眼瞅着艾米莉亚小姐就要赢了,一个尖叫声响彻咖啡馆,不由得叫人脊椎一阵发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到后来一直都是一个谜。镇子里的人都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但仍然有人根本不愿相信自己的眼睛。莱蒙表哥所在的柜台离咖啡馆中间打斗的地方至少有十二英尺远。可就在艾米莉亚小姐勒住马文·梅西喉咙的当儿,驼子纵身一跃,像长了一对老鹰的翅膀,划过空中,落在艾米莉亚小姐宽阔、强壮的后背上,用他那如同鸟爪一样的细手抓住她的脖子。

接下来是一片混乱。还没等大伙明白过来,艾米莉亚小姐就输了。在驼子的帮助下,马文·梅西赢了这场打斗。最后,艾米莉亚小姐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板上,往外伸着胳膊,身子一动不动。马文·梅西站在她旁边,眼睛瞪得大大的,依旧半张着嘴微笑着。驼子却突然不见了。也许是为自己刚才所做的事感到害怕吧,也许是太高兴了,想躲起来一个人庆祝。反正,他一个人偷偷从咖啡馆里溜了出去,钻到屋子后面的台阶底下。有人朝艾米莉亚小姐身上泼了水,过了一会儿,她慢慢站起来,垂头丧气地朝她的办公室走去。人群从她办公室开着的门里可以看到她坐在桌旁,头埋在臂弯里,哼哧哼哧地哭起来。其间,她攥紧右手,在办公桌上重重地砸了三下,然后又有气无力地把手张开,手掌往上摊开,一直保持那样的姿势。胖子麦克菲尔走到前面,关上了门。

人群安静下来,一个个地离开了咖啡馆。骡子被唤醒,解开了缰绳,汽车的曲柄也摇动起来,那三个从社会城来的小伙子沿着马路溜达着。这样一场打斗将来也成不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人们回到家中,蒙头便睡。镇里除了艾米莉亚小姐的房子外一片漆黑,她家所有的房间都彻夜亮着灯。

马文·梅西和驼子准是天亮前一个小时左右离开小镇的,走之前还做了些事情:

他们打开了那个放古董的柜子,把里面的东西席卷一空。

砸烂了机械钢琴。

在咖啡馆的桌子上刻了许多难听的话。

他们找到那块后背可以打开里面有瀑布图案的表,一并拿走了。

他们将一加仑高粱糖浆倒出来,弄得厨房的地板上满地都是,还把蜜饯罐子统统砸碎了。

他们来到沼泽地,把酿酒厂砸了个稀巴烂,新买的大冷凝器和冷却器也没能幸免,还一把火烧了棚子。

他们做了一盘子艾米莉亚小姐最喜欢吃的香肠玉米粥,里面放的毒药足够让全县的人送命,他们将这盘粥放在咖啡馆的柜台上,想引人上钩。

他们把凡是能想得到的坏事都做尽了,不过却没有闯进艾米莉亚小姐过夜的办公室。后来,两人便一起离开了。

这就是艾米莉亚小姐被孤零零地遗弃在小镇的过程。镇上的人如果知道怎么帮她还是非常乐意帮忙的,因为这里的人逮着机会往往还是愿意做好事的。有几个家庭主妇拿来扫帚前来打探,主动说愿意帮忙收拾残局。不过,艾米莉亚小姐只是斜着眼睛,迷茫地看着他们,摇摇头。第三天,胖子麦克菲尔也来了,买了几捆奎尼牌烟叶,艾米莉亚小姐说价格是一美元。咖啡馆所有的东西都涨到一美元了。这算哪门子咖啡馆?而且,她给人瞧病的方式也变得古怪起来。

过去这些年来,她比奇霍的那位医生要受欢迎得多,从不折磨病人的身心,不会让他们忌口烟酒之类本就戒不掉的玩意儿。极少情况下才会小心地警告病人不要吃煎西瓜这种人们本就不会吃的怪东西。现在,艾米莉亚小姐这套聪明的医术却消失了。她直言不讳地告诉一部分病人他们早晚都是死,而对于另一部分病人,她推荐的治疗方法也是极不靠谱,叫人痛不欲生,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考虑。

艾米莉亚小姐从不打理她那乱蓬蓬的头发,现在她的头发也开始变得花白,脸也更长了,身上健硕的肌肉开始萎缩,最后瘦得跟一个精神不正常的老处女一样。那双灰色的眼睛,眼珠子一天比一天挨得近,它们像是要找到对方,相互看上一眼,好排解心中的苦闷和孤独。她说的话非常刺耳,听着叫人好不舒服。

要是有人提到驼子,她张口闭口就是这么一句话:“哼!要是让我逮到他,我一定把他的内脏掏出来喂猫!”叫人胆战心惊的倒不是话的内容,而是说话的腔调。她的声音早就没有了当年的那份活力,她以前提到“跟我结婚的那个纺织机维修工”或者别的对手时那份此仇非报不可的劲头早就消失了。她断断续续的声音没有一点气力,十分凄凉,犹如教堂里风琴发出呜咽的声音。

三年来,她每天晚上都会独自坐在门前的台阶上,默默地望着马路那头,等待着。但驼子始终没有回来。有传言说马文·梅西让他爬窗子偷东西,还有传言说马文·梅西把他卖给了一个杂耍班。但只要一追究下去,就会发现这些谣言都是从梅里·莱恩的嘴里传出来的。他说的话一句话都当真不得。到了第四年,艾米莉亚小姐从奇霍找了一个木匠,用木板把屋子钉得严严实实的,自那以后,她就一直待在四处紧闭的房间里。

没错,小镇很是沉闷。八月的下午,马路上空空荡荡,白色的尘土飞扬,头顶的天空如同玻璃一样明亮。什么都没有动,连孩子的声音都听不到,唯有纺织厂发出的低吟声。每年夏天,那些桃树似乎变得更弯曲,灰得发暗的叶子病怏怏的。艾米莉亚小姐家的房子往右边倾斜得更加厉害了,完全倒塌也只是时间问题了。人们小心翼翼地绕过院子。镇上再也没有好酒卖了,最近的酒厂在八英里开外的地方,那酒喝了肝脏会生出花生大小的瘤子,还会净做噩梦。镇里的人无所事事,只能绕着蓄水池走走,站在那里朝腐朽的树踢上几脚,寻思教堂附近马路边上那辆旧马车的车轮能派上什么用场,多是些无聊透顶的日子,还不如到福克斯佛斯路上去听听苦役们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