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您行行好,给点钱吧。”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男乞丐拿着一个空空的破碗冲到堂主的面前跪下,抬起头大声乞求着。
堂主吓了一跳,“啊——”
“给点儿钱吧,好几天没吃饭了!”男乞丐不依不饶。
堂主似乎从乞丐的身上看到了未来的自己,自己身上半毛钱都没有,还不如一个要饭的,要饭的至少还有一个破碗,一个破碗相当于固定资产了。而他就是一个不值钱的硬通货,白给人家都不要。
堂主失魂落魄的跪下了,他向男乞丐边磕头边说道:“其实咱俩一样啊,我现在差不多也是个乞丐了,你看我值几个钱,干脆我把自己捐给你吧!”
男乞丐傻眼了,他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绝大部分人看到乞丐都会视而不见,躲得远远的,有些心肠好的人会给个一两块,如果运气好,碰上个观音菩萨似的大善人,给个百八十块的也未尝不可,但是给乞丐跪下磕头的人,那绝对是稀有动物,一万个人里面挑不出一个来。
堂主连续磕了三个响头,然后起身把男乞丐扶起来,无助的说道:“哥呀,晚上我也没个住处,你就给我安排个住的地方吧。”
“啥?”男乞丐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是听错了。
“给我安排个住的地方。”堂主说的很诚恳。
男乞丐觉得他是个神经病,所以懒得搭理他,已经在他身上浪费了不少时间,男乞丐起身就走。
“你别走!”堂主拦住了男乞丐,说道:“你不能走,我要跟着你!”
男乞丐确定他是疯了,便骂了他一句:“给我滚开!你个傻叉!”
“哎,你怎么知道我叫这个名字,说明咱俩是有缘人,有缘人,你就带我一起去要饭吧,我要来的饭分一半给你。”
“去你妈……混蛋玩意儿……”男乞丐骂得热火朝天。
“我妈?你要问候我妈?好呀,她就在家呢,到时候我带你去,行吧?”堂主好像真是有点儿神经失常了。
男乞丐无语了,他被堂主的天真彻底打败了。“好啦好啦,我算是服你了。”男乞丐口干舌燥的,说话的语气显然低沉了许多,声音也略显沙哑。“我再对你说最后一遍,不要再跟着我了,要不然我就要暴揍你一顿。”
“哈哈——露馅了吧,还说自己好几天没吃饭了,被我揭穿了吧,如果你真是好几天没吃饭,哪来那么大的力气骂我,还扬言说暴揍我,呵呵……”
堂主说出的话激怒了男乞丐,他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了,他攥着拳头,露出凶相,朝着堂主的脸打了过来……
晨曦的光穿过锈迹斑斑的铁窗,照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显得气氛格外的冷清。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异味,像是臭水的味道,又像是剩饭腐败的味道。
嘭!
突然之间,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了,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噔噔”的声音,总算是为这安静的密闭空间里增添了一丝活力。
紧接着,一双厚实的手娴熟的打开窗扇,新鲜的空气顿时扑面而来。
“谢谢!”
挂在墙上的考勤指纹机传出一句女声,随之而来的则是呈现在深绿色屏幕上的一个名字——堂主。
堂主今年24岁,大学刚毕业,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这家科技服务公司做销售,虽然他毫无经验,但是好在老板器重他,公开表示过要重点培养,让他成为未来公司的接班人。
不过究其原因,除了堂主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和长相英俊外,仍然离不开他女朋友杨晓阳的帮助,因为杨晓阳的爸爸杨器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
当初堂主还在大学时,杨晓阳就拼命地“倒追”他。刚开始他并不接受杨晓阳的感情,可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相处,慢慢地发觉到杨晓阳还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所以他的心动摇了,终于答应和杨晓阳在一起。但是那个时候,堂主还不知道杨晓阳竟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
大学毕业之后,堂主没有回自己的家乡,而是打算和杨晓阳一起在这座已经生活了四年的城市里打拼。于是,在杨晓阳的提议下,他就进入了杨器所经营的公司。
恰逢市场遇冷,经济萧条,公司的营业额迅速下滑,之前合作的十几个老客户纷纷毁约,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公司其他的两位股东也都撤资,无疑雪上加霜,公司全体上下进入了寒冬期。
这种局面直接导致了内部矛盾的激化,核心员工先后离职,几个重要的管理岗位出现空缺,公司已然不是原先那个生机勃勃的公司了。
在危机面前,堂主没有离开,他始终在坚持,始终在恪尽职守,希望能有转机。
堂主拖着疲乏的肢体来到他的办公桌前,忽然发现电脑屏幕的上方粘着一张蓝色的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黑色的字。
他对纸上的字迹特别的熟悉,连忙拿了起来。
堂主,我要走了,现在的公司已经不行了,你也好自为之吧,珍重!——范峰。
看完之后,堂主一脸的惊讶,他无法相信范经理会离开公司,范经理可是公司的元老,公司存在了十年,他就服务了十年,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他匆忙的拿起手机联系范经理。然而范经理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唉!他无奈的叹了声气。
他随手将便签条抛向了空中,蓝色的纸条上下盘旋着,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堂主低头的一刹那,忽然看到纸条的背面还留有一行小字,他马上捡了起来。
如果你看得起我,那今晚我们就聊一聊,地点就在……
堂主一看相约的地点,便心领神会,因为那里是他和范经理“煮酒论英雄”的地方。
他想都没想,决定要去。
但是在此之前,他还要去拜访一个客户,一个难啃的“大骨头”。
……
……
金木会馆,号称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阎王”,无数的钞票从平民的血汗中榨取,然后经过沾满铜臭味的双手流入这里。
堂主站在会馆的门前,抬头仰望着富丽堂皇的装饰,不仅泛起一阵心酸。
“这不是许先生嘛,又来找花姐了?”
堂主闻声向后面看去,原来是会馆的大堂经理常晓飞,一个特别势利的家伙。
常晓飞走到堂主的右侧,伸出手来搭在他的肩膀上,皮笑肉不笑的说:“许先生,几日不见,你又变帅了!”常晓飞说着就将搭在堂主肩膀上的手伸向堂主的下巴。
堂主见状躲得远远的,脸上露出了厌烦之色。
“哎呦喂,还不让摸呀,小样儿吧你!”常晓飞转而摸了摸自己瘦削的下巴,然后右手翘起了兰花指,眉飞色舞的看着堂主。“我告诉你吧,花姐早就看上你了,只要你答应,你提什么要求花姐都会答应的。”
堂主对常晓飞不予理睬,昂首迈步走进了会馆。
堂主在礼仪小姐的指引下,来到了会馆三楼的333房间,常晓飞口中的花姐早已等候他多时了。
“花姐,您好!”
房间中的真皮沙发上,一个穿着红色睡衣的女人慵懒的侧躺着,白皙光滑的后背一览无余。女人听到堂主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忽然之间翻过身,对自己的穿着毫无顾忌,正对着堂主,从妩媚的双眸中冒出无限的柔情蜜意。
“你来了,快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堂主保持着内心的平静,他的脸色也犹如波澜不惊的大海。“花姐,我这次来呢,是……”
“我知道你来的目的,我们先不谈这个,你先坐下来。”花姐快速地打断了堂主的话。
“那好吧,谢谢花姐。”
“你总是对我这么客气,可是我从来没有拿你当外人。”花姐发着牢骚。
“这不是客气,这是对您的礼貌。您比我年长,所以我一直把您当做我的长辈。”堂主慢慢解释着。
花姐不高兴了,她的脑袋转过去,背对着堂主,用着略带撒娇的语气说:“人家还不是老太婆呢,姐姐只不过才比你大十岁而已,”花姐含情脉脉的看着堂主,“虽然我年纪是稍微有点儿大了,但是我保养的很好呀,每年光花在保养上的钱就远超过你一年赚的薪水了。小许呀,我喜欢你不是一两天了,只要你点头答应,我立马就给你一百万让你在这座城市里买套房。”
一百万对现在的堂主而言,可谓是一个天文数字,按他眼下的年薪,至少需要十五年才能赚到。
花姐慢慢移动着身体,渐渐地依偎在堂主的怀里,只待他一步一步的沦陷。
“不可以,这不可以,我不会答应的,绝不!”
堂主怒火朝天,站起来就走。
“走吧走吧,迟早有你求我的时候。”花姐注视着房门的方向,嘴角轻扬,绽放出诡异的笑容。
说到这里的时候,堂主停顿了下来,向我这个方向瞅了我一眼,说:“你还想知道什么故事嘛,不过这一次已经没有机会了,等到下次吧!”
说完这里的时候,我突然之间就失去了知觉,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在我的周围充斥着一股诡异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