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猛子开了一个多小时,找了一个避风隐蔽的地方安营扎寨。生起营火,做上开水,大胡子他们拿出羊腿和白酒叫上我们边烤边吃。几杯酒下肚后感觉身上暖洋洋的,四周的温度也不是那么低了,风吹在身上也不是那么冷了,我们之间的隔阂也少了许多,话也开使多了起来。
我现在有时间仔细观察大胡子这几个兄弟了。其中有三个家伙明显就是亡命徒一类的角色,三十来岁的年纪,满脸沧桑中又带着一股子凶悍的气质,浑身上下充满了那种桀骜不驯什么都不怵的那股子狠劲。吃肉喝酒的时候枪就放在随手可及的位置,随时就可以拿起开打。令一个则四十来岁,一脸的精干之色,带着一副眼镜,手腕上的那块烁烁闪光的劳力士表让这家伙里外透着一股子富贵人家的气质,随身还片刻不离的带着一个挎包,不知里面装的是啥玩意,他跟大胡子他们完全不是一类人,不知怎么混到一起去了。
大胡子见我打量他这几个兄弟就笑着给我介绍了一下,那三个亡命徒是跟着他走难闯北到处打拼多年的兄弟。最早他们曾在可可西里猎杀藏羚羊,然后把藏羚羊身上那比黄金还贵的那点羊绒卖给这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换钱,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藏羚羊下腹部的毛又细又柔保暖性极强,其质地又轻又软,制成披肩后可以从戒指中穿过,因此又被称为‘戒指披肩。’近几十年来,这种‘戒指披肩’逐渐在欧美市场成为时尚,成了财富和身份的象征,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一条,所以给可怜的藏羚羊带来了灭顶之灾。
那个中年人姓沈,是个台商,以前每次收购羊绒的时候不是被坑就是被骗,要不就是被抢,可是藏羚羊的羊绒在国际世场上卖的极火,经常是有价无市,其中间的利润简直比毒品还高,所以沈老板说什么也不舍得放弃这买卖。看大胡子信誉好,又讲义气,就认准了他,每次大胡子的货都被他收购了,价钱也公道,就这样一直合作了近十年。
后来政府开始严厉打击偷猎藏羚羊的偷猎者,很多小型团伙不是洗手不干了就是被剿灭了,大胡子他们先是黑吃黑的吞并了几个小团伙的成果,最后又胆大包天的洗劫了当地镇上的一个大仓库,这个仓库是当地政府派武警收剿他们这些偷猎者后,专门用来存放所有缴获的物资的,里面有很多用来向社会象上级展示打击成果的战利品,当然也包括许多藏羚羊的羊绒。大胡子得手后在天塌下来之前就一口气狂奔到千里之外了,可谓是狂捞一大笔后成功的全身而退。说到这儿大胡子他们全都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看来那一笔没少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