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青盐米饭(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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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蟹脚热干面

先说热干面吧。

第一次吃热干面是大一刚去学校。满怀热情地一口下去就吐了出来。面条因为是碱面,很硬不说,裹着一粒粒像干粉一样的东西,划拉着舌头,还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后来才知道那是能给人极大幸福感的芝麻酱,也是热干面的灵魂所在。大约是在两个月以后第二次吃,破天荒吃完了一碗,从此便爱上了它。

最初喜欢热干面是喜欢自己拌面的过程。芝麻酱下面卧着萝卜丁、酸豆角、葱花、脆黄豆,还有特地嘱咐老板多加的半勺油辣子。筷子找缝隙插进去,翻一个个儿,碗底蘸着酱油和醋的面条翻至上层,小黄豆咕噜噜滚到一边,小葱花也簌簌钻进面条枝枝蔓蔓的缝隙里。再抡起筷子继续翻面,挑起表层粘着各种调料的面条抖两抖,让每根面条都粘上芝麻酱,裹上一两粒金黄的脆萝卜丁。

那会儿的大学在郊区,远不如现在繁华,路面遇上天晴就尘土飞扬。校门外面搭成混乱的棚户区,低矮的小房子里面又阴又湿,夏天极热,还未开始吃就汗流浃背。我通常会让老板多加点汤给我打包带走。五六分钟的路程回到寝室,面条吸饱了汤汁,变得不那么硬,因为有汤裹着,所以拌起来不干,芝麻酱不会黏成团,容易搅拌开。

很久以后的现在,当我提起大学的日子,总让我想起一碗碗一块二毛钱、一块五毛钱,最后涨到一块七毛钱、两块钱的热干面。夏天撑着太阳伞,伞下是我短粗短粗的影子,和拎着的塑料袋里热干面往外冒出的热气。冬天则是热干面透过廉价的纸碗传递出来的温度。

走过一条宽得有些夸张的水泥路,经过从来没见升过旗的升旗台,唯一一栋有点高大上的五层行政楼,两头长着高大铁树的绿化带,以及会开出大朵大朵红色花的山茶树,再拐个弯,路过一个洗衣房,一个零食店,再爬上六楼,就到了我宿舍。作为一个在夏天被室友称为“宁愿饿死也不愿意下楼吃饭”的人,能够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每天跑出街吃一碗热干面,其忠诚度可见一斑。

上班后有段时间在一家杂志社工作。周边一大排小店,整栋楼的上班族几乎都在那里解决早中晚餐。卖粉面的,小炒的,中西简餐的,都有。那会儿早晨起床的唯一动力就是热干面。严格说来,那里热干面已经可以叫酱拌面了,老板自制了一种梅菜酱,舀一勺子拌在面条里,芝麻酱跟梅菜酱融合在一起,有极筋道的豆腐干颗粒和软烂的梅菜夹在面条中间,像极了蚂蚁上树这道菜。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大伯,特别地道,从来都是慷慨地说调料自己加,要多少加多少。但每天的梅菜酱就一小碗,所以有熟客自己买一个大白馒头坐下来就酱吃,老板也笑呵呵的招呼人家。他说这些酱都是自己家做的,量不多,但干净卫生。有时候去得晚了,能看到他烫些青菜面条,或者淘一碗泡饭,就着碗底剩下的酱吃。

吃热干面久了,也就习惯了吃碱面。尤其是在我得知吃碱面不像吃白面那么容易发胖(真伪有待于考证)后,更是走火入魔。到现在,除了二指宽的鹅肠面我愿意吃以外,其他几乎只吃碱面。略微有点硬,煮多久都不糊汤。用来煮一切蔬菜都好吃。湖北襄阳有一种面叫襄樊豆腐面,加豆芽同面条一起烫熟,豆腐煮汤做浇头,不知道是汤底好,还是加了额外的调料,又香又麻又辣,能吃出贵州胡辣汤的味道来。

终于要进入正题了。蟹脚面。

那年,正谈恋爱。对方是一个我从来想都没想会去谈恋爱或者结婚的人选。他不会说好听的话,不会写浪漫的诗(对,我就是那个很期待能有人为我写诗的女纸),从来不跟我聊电影聊书籍,从来不看我写的文章,后来在一起两三年之后都不知道我有一个写了六年的博客,也从不主动好奇我写的日记内容。一起看电影的时候,他会在影片开始十多分钟后转而问我,这片子什么名字啊?再小心翼翼地说一句如果一会儿我睡着了你别生气哈。但他跟我有一个最大的,也是为数不多的共同点就是爱吃,且愿意为了吃去付出时间和精力。

忘记是从哪里听来说汉口某家蟹脚面味道很棒,每天前来的顾客排成又粗又长的队。那段时间我们还是异地,他坐两个多小时的动车,再坐一个多小时公交到我学校,陪我步行二十分钟,转四十分钟地铁,最后打十一块钱的的士费,就为跟我吃一碗蟹脚热干面。

面条满满一大瓷盆子,白色的海口盆,怕是装了半斤多。上面密密盖着红红黄黄的蟹脚,撒一层细细的葱花,盆边沿沁出浓浓的酱汁。当时他正患胆结石,不能吃虾蟹类高胆固醇的食物。一盆面条加若干蟹脚几乎被我一个人吃掉了。还不是吃蟹的时节,所以蟹肉不是很肥厚。但面条吸足了蟹的香味,芝麻酱一点点恰到好处,不抢鲜不争宠。从七点多达到店门口叫号等位,到吃完面条,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我吃得肚大腰圆,满嘴流油,他只象征性地吃了半只烤茄子。

吃完面条回去的路上,他认真地问我,好吃吗?吃满意了没?对,就是用那种很正式的“你爱我吗”的语气来问的。被他牵着手的我突然被感动到无以复加。一个打心底关心我是不是吃得好,是不是吃得开心的人,应该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吧。尽管我的导师教育我说,人不能只为自己吃喝,那是最低级的要求。可是那一瞬间,我发现我愿意做一个有着低级趣味的人。

夏尔·丹齐格《为什么读书:毫无用处的万能文学手册》的封面上有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书是一棵钻出坟墓的大树”。在我这里,食物,也是钻出坟墓的一棵大树。当生活沉寂孤单得如同坟墓的时候,有食物给我最真实,最原始的快乐,同时还有一个人愿意陪着我一起体验这份快乐,甚至创造这份快乐,让我就像看到冬日漫天的枝枝桠桠,在等待下一个绿叶葱茏。

PS:这几个月同时做几件我人生中的很重要的事,所以更新时间非常不及时。虽然编辑说前后相差一两天无可厚非,但还是深感抱歉。好在卡着周三的零点以前还是可以发出来。各位晚安!(再次鸣谢放放童鞋深夜帮我看稿。揪出错别字好几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