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禅宗门下,流传着一则著名的“野狐禅”公案(参禅故事),讲的便是业报是否可以转、消的教理。
故事说:禅宗六祖惠能三传弟子百丈怀海禅师,每日上堂,见常有一不认识的老人听他说法,听毕随众僧散去。有一天,众僧散去后,老人独自留下来,百丈乃问:“站在那里还不走的是什么人?”
老人回答:“我于过去迦叶佛出世时,曾住此山为大禅师,有学禅者请教:‘大修行的人还会落于因果(受因果律束缚)吗?’我答:‘不落因果。’因为答错,遭受恶报,堕为野狐,已经五百生,今请大和尚代作一正确答案。”
百丈说:“你只管问。”
老人便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也未?”
百丈答:“不昧因果。”
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说:“我已脱野狐身,住在山后,请求能按葬送亡僧的仪式烧送。”百丈乃命维那师(掌管僧众秩序的僧职)敲钟吕集僧众,斋饭后率领大家去后山葬送亡僧,果然在后山发现一只死狐狸。见《古尊宿语录》卷一等。
迦叶佛(释迦牟尼以前出世的佛)时的一位大禅师,因为答徒众所问,一字之差,竟然落得个五百生堕为野狐的下场,此事的确发人深省。这禅师答错的,正是佛法中关于业报因果的重大理论问题:依佛法修行,究竟能否超越因果律,不受业力果报的束缚?禅师的答案,究竟错在哪里?如果说他答错了,那么惠能高徒永嘉玄觉禅师说:“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岂非更错?
依佛法义理,因果律,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是铁的自然规律,只能从遵循中获得自由,不得随意超越。经载释迦牟尼在成佛后,还曾因过去世的宿业,受“金枪马麦”(被木片伤足、施主忘记供食而屈尊食用马料)等报,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诃目犍连和禅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狮子尊者等,尽管已证阿罗汉果,仍因酬偿宿世所欠命债,被人打死、杀死。说明业报不是那么好超越的。《优婆塞戒经》说,依佛法修行,只有修到阿那含果(第三果)和阿罗汉果,才能转应后世重受的欲界重业果报,在现世提前受报或从轻受报,轻业不受,不是一修行便可转、消业报。说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笼统肯定因果律可超越,忽略了可转、消宿业的条件,未能将真、俗二谛统一,堕于“恶取空”的边见、断见,会起使人纵心放任、不勤苦修行的负面教化作用,令学人智眼不明,造下了宣扬邪见的恶业,因此应堕于畜生道,受痴暗无智之报。然毕竟善根不浅,五百世后,得遇百丈禅师说法,当下解脱。百丈回答“不昧因果”,与“不落因果”虽然只一字之差,但这个“昧”字非常关键,肯定因果律不可超越,只能如实认识,“不昧”,与常人的“不明”有别,意谓对前因后果及因果本空的性质看得清清楚楚,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说:现前心通,前后生事犹如对见。《景德传灯录》卷二八据载,摩诃目犍连、狮子尊者,不是不知宿业果报,而是以神通智慧看清楚了,才主动找上宿世怨家债主的门,去痛痛快快地接受被打杀之报。
至于永嘉玄觉禅师《证道歌》所说的“刹那灭却阿鼻业”、“了则业障本来空”,是从真谛的角度,肯定证实相(空性)有消灭阿鼻地狱重业的巨大力量,这完全符合佛教教义。按大小乘所说修道阶位,修行者观修实相,当达见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位“忍位”时,便已转、消重业,不堕恶道,继而入见道位以上,便永断恶道之因,再也不会堕入地狱等恶道了。禅宗说的“证实相”与“了”,一般指见道,那当然已消灭了阿鼻地狱重业,若未达“了”,对不起,那还是得遵循因果律安排,去偿还宿债。
“野狐禅”公案因而被禅门重视,用以憼惩未得真“了”而无视因果业报的假开悟者,以后又被人加以引申,变成了对未得真正了悟的“狂禅”之贬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