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陛下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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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庒县风波(6)

天色放亮不久,虞童率人赶到现场,顾温匆忙来报:

“少爷,庒县县令虞童到了,气势可不一般呐。”

“哼哼,他是来找茬了的。走,去会会他。”

此时虞童正等在沈云卿在屯垦村的临时居所内,气焰不可谓不嚣张,待到沈云卿现身,虞童阴测测的目光透着不善之色,他冷冷说:

“沈云卿,昨日你去州衙班门弄斧,本官不与你计较,但昨晚田间大火,致使无辜百姓死难,你沈云卿罪责难逃,来人,给本官拿下!”

“遵命!”

左右衙役得令,上前势要捉拿沈云卿。

“慢着!”沈云卿一声断喝脸色愈发沉,他说:“本官乃正七品宣德郎,你庒县县令有何职权捉拿于我。即便这田间发生了大火,你虞大人不闻不问,不问个青红皂白,便断言这大火烧死村民,这是何道理。

沈某反倒是以为,昨晚大火来的蹊跷,沈某正要去县衙报官,怀疑有人恶意纵火,毁我沈家田产,现在你虞大人不问青红皂白,捉拿苦主,这又是何道理。”

沈云卿义正言辞掷地有声,上前的衙役闻讯眼前这位竟也是七品官儿,不免心里犯怵,回头去看虞童脸色。

虞童却不以为然,他说:

“沈云卿,这么大的火,谁信没烧死人,按律,但凡朝廷命官涉案者,职高一等,品级两阶之下,一律捉拿缉压。来人,给我抓了他!”

“虞童,你放肆,我要参你!”

“哼哼,还等什么,给我抓!”

衙役一拥而上,沈云卿双拳难敌四手,愣你是英雄好汉,七八个衙役一拥而上,压也压死你。

这不懂法,在任何年代都吃亏,更何况是打着官府名义,戴着利益代言人这顶帽子的命官。

按大岐律,上级官员凡有重大案件,包括刑事、军事、叛国等罪行,下级官吏一经查实,有权捉拿缉压,但是有个尺度。

首先职务高出你一级,品阶高你两品之内的可以特事特办,正七品可以缉压从六品、正六品,但要缉压从六品,必须得到高于自己官员的联名,捉拿司马和县尉,必须刺史首肯。

如果是刺史出了猫腻,就得六曹中的三曹联名可以执行缉压,当然,再特殊,连六曹也出了问题,就只能请示节度使,如无节度使,只能向朝廷请示。

而且捉拿之后只能缉压,不能开审问罪,给案件定性,只能等着上级衙门来提人审案。

对于下级属官幕僚,可行罢免暂停职权的便利,并向上级衙门提告待参。

虞童是正七品县令,特殊条件下,有权捉拿缉压从从六品、正六品、从五品,职务高一级的官吏,换而言之,州府除刺史,和绝大多数司马、司法、司户三曹外,以下地方官吏都能特事特办,更何况沈云卿这个七品的散官。

虞童以“疑罪有罪”的逻辑,给大火定性,建立在田间大火造成伤亡的有罪推定基础之上,捉拿沈云卿合情合法。

在虞童看来,这么大的火,死一两个人是少的,不死个几十上百号人,简直天理不容,沈云卿这个地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沈云卿低估了虞童的手腕,同时也只怪他读书太少,不懂法。

一班衙役将他拿住便要押,顾温情急之下找来家丁夺人,沈云卿担心事态扩大,再给虞童扣上“暴力抗法”的罪名,忙是说:

“管家,莫要与官府冲突,快去州衙找王大人。”

“可少爷你怎办!”

“别担心我,我好歹还是七品的散官,姓虞的王八蛋奈何不了我。”

此言一出,虞童暴跳如雷:

“沈云卿,你胆敢辱骂朝廷命官!”

沈云卿先是一愣,后又回过味儿来,原来当下有王八蛋这号骂人的切口。他忙又说:

“虞童,沈某也是七品的散官,这罪如何加,也加不到沈某头上。”

虞童额头青筋起伏面颊老筋抽搐,下刻厉声说道:

“哼,给本官押走!”

在现代,政府机构你只管骂好了,就是骂十八辈祖宗,只要不是大是大非大原则,搞社会动乱,分裂国家,诋毁执政,编造谣言恶意中伤等等,政府办事让老百姓不满意,大可抱怨几句,骂娘骂王八蛋也没什么问题。

但眼下你平头老百姓骂官就不行,官吏如果计较这些鸡毛蒜皮,你就得吃官司,轻则杖责,重则蹲监狱。

但这条只对下,不对上,只对老百姓有威慑作用,对官场同僚就是一纸空文。

而且古代“骂官”其实有个尺度,主要是泛指那些说话太过难听的措辞,为的是规范语言道德。

诸如你妈XX、艹你XX等等不等大雅之堂的糟粕,那些个咬文嚼字吃墨水的,真要是张嘴骂人,根本不带个脏字。

沈云卿骂虞童王八蛋,换做是平头老百姓,以虞童的“官威”铁定是要“秉公办理”“严明司法”,现在沈云卿是官,这条也就是一纸空文。

沈云卿被县衙缉拿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各乡各村,顾温先是去找了独孤群商议,随后二人同去海通州衙,顾温去找沈严良、王曦照,独孤群去见了老夫独孤筑勤。

抵达海通州城已是下午,顾温将来龙去脉详细道出,闻讯自己儿子被虞童给抓了,沈严良痛心疾首之余眼前几乎拉黑:

“王大人啊,这可真是祸不单行啊,您要给云卿做主啊……”

沈严良哀求道,王曦照理出头绪忙问顾温:

“顾管家,昨夜大火可出人命。”

“哪能出人命,少爷根本不让救火,连夜让百姓撤出了村里,今早各村清点来报,均无百姓死伤,您要是不信,州衙有户籍名册,王大人您一查便知。”

“这虞童简直胆大包天,既不详查,也不问青红皂白,分明是有意而为之。”

王曦照怒不可遏,这时顾温又说:

“王大人,少爷说这火来的蹊跷,指不定是有人趁夜纵火,毁我沈家产业。仅仅昨晚一夜,可就烧掉了两万多亩地呀,到现在还在烧着,这要是继续烧下去,还不知道损失多少,您可要给我家少爷做主啊。”

“是啊王大人,昨夜失火,天不亮虞县令便去捉拿我儿,这未免太巧了,其中恐怕另有隐情。”

“二位言之有理,眼下当口,正是朝廷艰难之际,不得不防有人搬弄是非,本官即刻前往庒县,勘察灾情,要那虞童放人,此事若有小人做歹,本官定当严惩不贷。”

就在顾温见到沈严良、王曦照的同时,独孤群也见到了独孤筑勤与独孤玥,闻讯沈家遭灾还被县令抓去,独孤玥焦急万分。

“爷爷,云卿哥好歹也是七品的散官,同样是七品的县令,还能抓七品的官,这还有王法吗。”

“此事爷爷倒也不懂,但想来那虞童还不至于如此胆大包天。”言毕,独孤筑勤问道独孤群说:“群儿,律法中可有七品县令七品散官一说?”

“这倒是没有,但若是官吏身负命案、里通外国或是大不赦之罪,但凡职高一等,官高两品之内皆可缉压,但非捉拿。”

“可把人都抓走了,还有不是捉拿。走,去州衙,找王大人和沈员外。”

这缉压和捉拿是两个概念两套措施,但实际上是一回事。主要的区别在于缉压期间可能住小客房,待遇较好,甚至维持不变。而捉拿后是直接进看守所,甚至关进监狱的命。

拿捕官员涉及政治问题,官府间的逮捕不能草率行事,因此缉压措施较为柔性和缓和。

待等独孤三人赶到州府,却得知王曦照、沈严良、顾温刚刚出了海通去往庒县,三人又马不停蹄的坐车出城去追,仍旧没能追上。

王曦照于天黑后赶到庒县,但城门已落,得知王曦照连夜而至,虞童心里极为不快:

“真是阴魂不散呐。”

“县令大人,快开门吧,否则迟了我等可都吃罪不起。”

县尉催促道,虞童不屑说:

“开门,让他进城!”

“是。”

县尉县里的武装司令,相当于县公安局、武警、边防的性质。岐帝国县尉、司马官职仅次于县令、州刺史,尽管地位很高,但司马和县尉并非不受制约。

拿者城门起落来说,除非朝廷公文和急件进出畅通无阻,和平时期听从于地方长官的,既县令和州刺史、节度使,战时则由司马、县尉全权决断。

约莫两刻钟后,王曦照、沈严良、顾温三人携州府衙役抵达县衙,虞童着便装等在后堂,见王曦照而至,虞童抬手行礼:

“下官虞童,见过刺史大人。”

王曦照气势汹汹冷着脸,沉声质问说:

“虞大人,谁人给你的胆子,擅自缉压朝廷正七品散官,你纵然要缉拿,不问缘由不分青红皂白,不去实查详情,现将沈云卿缉压捉拿,这是何道理。”

面对王曦照的质问,虞童丝毫不惧,他理直气壮说:

“刺史大人,沈云卿在庒县以南屯垦土地致使大火,烧毁良田数万亩,死伤无计,已触律条,本官将其缉压合情合法,并无不妥。”

“良田乃沈云卿所有,非他人财务,而据本官所知,屯垦各乡并无百姓伤亡,你却将其缉压捉拿,哪里合乎律条王法,莫不是你虞大人定下的王法!”

“刺史大人,这屯垦村聚众数万人,下官至今尚未查清丁口实数,刺史大人如何知晓无百姓受害。”

虞童话音刚落,顾温接话说:

“今早各乡皆已清查丁口,并无百姓失踪与伤亡,我家少爷并无过失害人性命。”

“哼,亲者言岂能为证,刺史大人,您不会不知此理吧。”

虞童一言,无疑将了王曦照一军。

首先王曦照他来的匆忙,自然也没有实地调查。其次是顾温的证词,说屯垦村没有伤亡,法理上站不住脚。

虞童先给这次火灾定性为刑案,这符合当下的一贯的办案程序,而且这么大的火,说没烧死人,还真不可能,所以主观上可以推定有人因灾丧命,先定罪。

而顾温是沈家管家,几乎绝大多数朝代司法体系下,都有近亲属和直接利害当事人不得作证的司法规定,所以顾温说没死人,不具法律效力。

而虞童咬文嚼字,认准了王曦照不走正当程序,没调查,听信直接利害当事人的证词,就是司法违规。

王曦照心知虞童有意刁难,略作思考后不予正面回应,打着官腔继续再问:

“本官问你,沈云卿现在何处?”

“现被缉压于县衙大牢之内,刺史大人若要探监,本官无权干涉,但若要提人,按律,事发于本县处,当由本县专案,而沈云卿乃正七品宣德郎,先因过失致人死命可以缉压,应由节度使大人或朝廷的公文才能转移,还请刺史大人不要为难下官。

此外,沈父沈严良,管家顾温乃沈云卿亲属,按律不可探监,还请刺史大人秉公办理。”

“哼!”王曦照冷哼一声说:“沈员外,我们走。”

王曦照气愤之下,怒而拂袖离去,直奔县衙大牢而去。

路上,沈严良焦急万分,忙不迭鸣冤叫屈说:

“王大人,您可要救救犬子啊,分明是县令虞童与我家过不去,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沈某可就这一个儿子啊。”

“沈员外请放心,只要各乡无人殒命,令郎可无罪开释。”

王曦照说着安慰之辞,迅速奔赴县衙大牢而去。

由于烧毁的都是沈云卿自己的财产,且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自然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和刑事责任,只要查清了各乡各村丁口,确认无人丧生,沈云卿即可无罪开释。

当然,这是法律层面上的,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的多。

按律,辖区之内逮捕和缉压官员,本地最高直属衙门无权转移和提人,因为采取缉压措施的地方官员,与被缉压者存在有法理上的利害冲突,因此不存在采取措施者私放,和勾结被缉压者的动机。

但却不能保证地方辖区内的最高衙直属衙门其他官员,与被缉压者存在有利害关系。

所以王曦照能探监,但是不能转移沈云卿去州府,在彻底查清本案之前,只有节度使汪晨贵的批文和朝廷批文才能转移。

所以问题就出在汪晨贵,如果汪晨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大火有无造成人员伤亡不得结果,沈云卿就只能继续缉压在庒县,除非朝廷直接下批文,但也得走法律程序,而且得要时间,关键就在这个时间上做文章,谁也不能保证期间不会再出其他什么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