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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等待是为了遗忘

程灿看不出这一天有什么不同。不过自从他一早不小心从床上掉到地上的时候,他便发现这的确是很不寻常的。首先,他一觉醒来就发现还记得夜里做过的梦。并不是说他以前没做过梦,而是他记不住,或者记住了几秒钟但过后就忘了。那个梦讲的是他在一个公园里看一个男孩放风筝,那风筝长得像一头大象或者老虎,是美洲豹也说不定,总之他看得不是很清楚。过了一会儿,几个小孩,不,是两个男孩过来抢夺男孩手里的风筝线。男孩不肯,于是被推倒在地,看到这里程灿站起来,走过去,发现自己个子跟这些男孩差不多,他摊开自己的手,小孩的手。他变成了小孩,或者他本来就是小孩,只不过自己没发现这点而已。但他仍然感到害怕,于是踢着腿就醒来了。

他洗漱完毕,下楼吃早餐,人家告诉他没有炒鸡蛋。错过了炒鸡蛋,等于这一天的行程不完整,不完美。带着这难以想象的沮丧情绪,他在旅馆附近转了一圈,迷迷糊糊着。

诶,那不是火车上讲故事的戴帽子的游客吗?他怎么也在这儿?

对方也认出了程灿,向他打听电影院的位置。没等程灿开口,他开始哗啦啦讲起来,什么现在的电影不能看,什么旅途的艰辛,不一而足,最后他给了程灿一张名片,告诉程灿晚上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一杯。

“知道吗?”戴帽子的游客兴奋地告诉程灿,“这小城市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酒吧。有意思吧?”

程灿瞄了一眼他的名片:杜淡,无业游民。竟然在名片上写无业游民,这人看来的确有意思。

程灿回屋里躺床上,吸烟。袅绕的烟雾张牙舞爪,宛如一头张着血口的狮子,使他不知不觉中微微感到害怕。大概吸了两根烟,而这两根烟的雾的形状无非是在狮子和老虎之间变换。他换了一双休闲鞋,出门去了。

这次他特意绕过电影院,走得更远。也就是在一家书店的门前,他没犹豫,没挣扎,大步流星走进去。他想给自己找一本新的《包法利夫人》——自从几年前遇见他挚爱的女人梅醒之后,不管忙不忙,他都随身携带这部小说,但在火车上,他把它遗失了,他怀疑是被那个勾引他的女人给偷走了,否则她不会在临下车之际给他一个冷笑。

书店门可罗雀。在最里头一个长长的书架前,站着一个穿绿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女人,她梳着马尾辫,正专心致志地低头看书。起初他恍惚间以为是蓝芸,而且似乎强烈地希望她就是蓝芸。但继而打消了念头,并为这样的念头感到生气。他从一个书架走到另一个书架,越来越往书店的里头钻。书架上的书让他眼花缭乱。忽然,仿佛茫茫人海中一条红色的裙子,吸引了他一样,有一本叫《苹果与行星》的诗集让他停住了脚步。

他取下它粗略地翻了翻,盯住封面上作者的名字“路宽”不放,仿佛那是一只蚊子,他在伺机把它一巴掌拍死。

他的肩膀被拍了下,猛然一惊。蓝芸,这个着绿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女人。这个女人啊。“怎么,你?”他们异口同声地问,哈哈大笑,简直把这书店当成自家的客厅了。

“看不出你喜欢读书。”蓝芸换了轻柔的语调说道。

“别这么小瞧人嘛,”程灿咧着嘴笑道,又看了一眼《苹果与行星》的封面以及路宽这个名字,“我这人虽然粗俗,但是志向远大。”

“我跟你道歉,”蓝芸笑着说,“我们的大知识分子。”

“唉,别这么肉麻。书店对我来说就跟马路一样,不过是从一点滑过,到了另一个点。”他说着,把书放回去。她对他的话抿嘴笑笑,表示愿闻其详,不过他已经拉着她,出了书店。他想起来应该由她带着去逛逛,熟悉周围的环境。

但是对于蓝芸来说,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反而是钻心痛的。她时时刻刻都在想着让它变得陌生,只为了遗忘。

蓝芸这辈子从不相信男人。有时她会觉得自己对程灿完全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之上的感情,有时她会摇摇头否决掉,但也不相信那是一种纯粹的爱。也许吧,她不会再去爱一个男人;自从小时候她妈告诉她男人都不可靠之后,她便慢慢学会了把自己隐藏起来——13岁那年,她表现出了日后会是个大美人的素质,常常引得无论是同龄人还是成年人都投来不正常的目光,有次一个不规矩的中年人妄想将她拐跑,被她妈发现,拿着菜刀赶跑了那个人,这次的经历之后,她便知道美丽将会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资源,却也是最大的危险;她妈是在蓝芸19岁那年跟别人跑的,有人说是她被骗得人财两空,因此无脸见家人,但是蓝芸很想念她妈,不管后者多么不负责任地抛弃了她,在女儿只有19岁、懵懵懂懂之际,将其丢给一个残酷的成人世界,然而对蓝芸来说,她妈永远是美丽的,也永远是疼她的人,更何况,她早早地让蓝芸明白了要像防贼一样防着男人。因此22岁的时候,一个大她7岁的男人闯入她的生活,对她满口情啊爱的,也只是让她多少感到甜腻了而已,并没有让她完全放下戒心。事实是,这个男人在得到她之后,试图把她卖给另一个男人,却让她识破了,她巧施计谋,将他送进了警局。

在他之后,便是鼻毛。鼻毛有钱,长得蛮英俊,个头高,可谓高富帅,但奇怪的是,仅仅结婚两年,鼻毛整个人却长残了。先是头发稀疏了,牙齿变黄,满脸横肉,身材更是胖得像啥似的,这个说直白了不好听,反正他像是整容却整错了地方,人丑倒也没关系,关键是人品也坏了,不是在外边花天酒地寻花问柳,就是整天在赌场里厮混,不务正业,原本自己一手搞起来的公司也由于赌博欠债,几度被抵押。

对此,蓝芸其实无所谓。鼻毛的钱又不是她的钱,反过来也成立,只不过她的钱都是小数目,不然她也不会嫁给他,因而她留心着,在丈夫有朝一日破产之际,怎么也得给她自己留点好处。

程灿的出现让她看到了希望。她甚至重燃起很久以前,当她热切地翻阅着言情小说时所寄望的一段理想的爱情。每个女孩都会有这样的梦想。是现实太现实了,甚至过早地向她们表现出了流氓和痞子的一面。

在遇见程灿之前,有个算命的朋友跟她说,她会遇见自己的命运,或者说如果她想改写自己的命运,她就得有所准备,有所争取。这不是废话吗?大多数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是这个社会的可鄙之处在于,你准备了,努力了,也未必能够获取你想要的东西。就是这么个事实。

后来,在蓝芸认识程灿一段时日之后,蓝芸会琢磨程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忽然来到了这个城市,怎么就那么巧让她给遇见并认识了。越是琢磨,她越是感到茫然,好像那是茫茫黑夜里的一块小石子,她是不太可能找到的。因此,她对程灿的初步印象是,此人神秘莫测,却又值得信赖。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反正跟他在一块,她感觉踏实。再说了,神秘没什么不好,也许它能够给一潭死水的生活带来些许涟漪,带来一段精彩、刺激的旅途。

就不用去想,去琢磨旅途的目的地是哪儿。那都是留给神经衰弱的家伙或者哲学家去操心的。她想想都会笑,或者她想冲着天空大喊,歇斯底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