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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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1]其无,有车之用。

埏埴[2]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1]当:读作dàng,意为“适当”“恰当”。

[2]埏埴:读作shān zhí。“埏,以水和(huò)土。埴,黏土也”——《说文》。“故陶人埏埴而为器”——《荀子·性恶》。

纵观中国古典哲学的萌芽与发展,我们可以说《周易》哲学思想的核心——阴阳辩证关系——为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和文明奠定了最初的哲学基础。《老子》在阴阳辩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吸收与优化,使之进一步完善成为“道”这个大的哲学框架之下的两大支柱——有无辩证。《老子》认为,世间万物,大到整个宇宙,小到我们生活中的日常用具,无不彰显着“道”的存在。我们生活中的盅、车轮、器皿、房屋等寻常事物,都可以看作是具体、具象的“有”。但仅仅从单纯片面的“有”着手是不足以真正客观全面地认识这些事物的,因此就必须引入“无”的概念。

《老子》开篇曰:“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周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周易》的“形”即《老子》所说的“徼”。任何“器”,我们都很容易通过观察其具体的“有”达到“观其徼”的结果,但还要结合“形而上”的、“无”的观察角度来思考,就可以“观其妙”。运用这种“有无辩证”的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观察和认知事物(器)的本质,也就能得出“道”的运动规律和价值观。

通过上述方法认识“道”的运动规律和价值观后,我们还要正确地运用它,来指导自身的发展进步,以得“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如果认识“道”却不能善加运用,就会落入“中士闻道,若存若亡”的尴尬境地,“故有道者不处”。那么如何善加运用呢?这里就要注意本章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一个字——“当”。在我们阅读本章时,“当”这个字往往被理解为处在某个地方或某个时候,例“当场”“当下”。一些前辈学者在今译本章时会理解为“三十条轮辐汇集成在轮毂中,当有了轮辐中空的部分,才能有车轮的作用”,然而如果轮辐不是平均分布,而是二十九条集中靠近在一起,远离另外一条,那么这个车轮还能正常载重行驶吗?又如“开凿门窗建造房屋,当有了门窗中空的地方,这个建筑才有房屋的作用”,那么如果门窗都开在房顶上或其他不合理的位置,这个建筑还能有正常房屋的作用吗?正因如此,《老子》才在本章所举的三个例子当中三次强调了“当其无”。通过有无辩证的方法可以帮我们认识“道”(即“其无”),但我们要想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以为用”,就必须以恰当、适当的方式加以运用。因此可以说,《老子》在本章向我们说明了有无辩证的思想理论,但本章的“文眼”其实是这个“当”字,应作“适当、恰当”来理解,如此方合《老子》本义。“有”“无”两个辩证方面以“当”的方式互相协调与结合,方使“芸芸之物”有其用。此三者之间的关系向我们展示了《老子》虽未言明但却不言自明的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的理念——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