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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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 (6)

等级在民族中一直处于极其特殊的地位。世界上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往往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例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财富、权势和文化都集中在自己手中,并永远地世袭和垄断下去。

但是,当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时,它的特别需要也会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也会越增加。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少于其他国家。如果让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建成,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将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采用的道德标准。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像在贵族国家那样为数众多和离奇。

但是,它们也比较含混,这个必然的结果是由上述的原因造成的。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不明显,越来越少,所以必然难以区别。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存在。

人们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里只是一代一代徒然地相传,上一代没有给下一代留下任何新东西;每个家族都像一个不死却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但是思想却永远不变。

在这样的国家中,每个人眼睛所见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可以渐渐深入到最小的细节,久而久之,他们的理解力也就变得明确、清晰了。所以,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独特的判断荣辱的观点,而且能清晰、准确地把每个观点都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这样,那里的公民全部都在动,社会每天除了改变面貌外也在改变它的需要和观点。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对有关荣誉的规则只能是略知,很少有时间对它仔细研究。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以对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进行规定。

中世纪时,因为每个阶级都有各自的荣誉观,因此从来没有一个能为绝大多数人同时接受的荣誉观,这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可以具有明确而稳定的形式;而且由于阶级中具有同样荣誉观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并且一致排外,自然能够接受为他们专门制定的法律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可以具有更明确而稳定的形式。

所以,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了一部事先考虑到并安排好一切细节的详尽而完备的法典,成为衡量人们行为的条理分明的和固定的规范。在像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里,由于已经没有了等级的界限,全社会已经形成一个统一整体,社会成员不完全相同却也很相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耻辱,哪些行为是荣誉。

不错,因为某些存在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的全国性的需要,让他们对荣誉有了相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产生的方式向来不同,也不是同时产生的,对每个公民的思想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虽然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是常常没有注释。

在像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里,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更加混乱。原因首先是在我们国家,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就开始相互混合,相互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里面,这些荣誉观不仅大不相同,而且也常常彼此抵触;其次是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而却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在这么多的自我任意的判断下,无法建立起共同的关于荣誉的规范。所以,如果想事先规定某种行为为荣或者为辱,可以说没有多大的可能。这是一个令人感到痛苦的时期,但持续时间不会很久。

在民主国家里,荣誉的概念不够清楚,必然地,其影响力也不强,因为对此很难坚定而准确地实施一项能够得到公认的规范。虽然舆论是荣誉规范的最有权威的和当然的解释者,但是因为它不清楚褒贬的根据,所以在作判断时总是迟疑。有时舆论会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听之任之或置之不理。

之所以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相对减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持有同样的荣誉观的只是某些少数人,而且这些人常常自成一个集团,同其他人永远隔离。所以,他们的荣誉观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很容易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眼中,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份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如果被允许说的话,我还要说他们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中载有的关于用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你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发生纠纷时,以剑和长矛来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决斗只能用棍棒。并且习惯法补充说:“这是鉴于平民没有荣誉”。

它的意思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而不是说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

乍一看使人吃惊的是: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在荣誉影响力最大的时候也最离奇古怪,以至于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是背离常理就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因此认定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过于荒谬,所以荣誉的影响力强大。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而是有共同的来源。

越需要为少数人所思慕,越特殊,荣誉观也就越发离奇古怪,而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为少数人所思慕的和特殊的需要,荣誉的影响力才变得强大。所以,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是因为荣誉观的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而不是因为它的离奇古怪。

对此,我再作一些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中,所有的等级不仅各不相同,还固定不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因此,在这样一个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者害怕不能生活,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

而在民主国家中,情况就变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不断相互往来;舆论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并且它也抓不住把柄。

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里不是很值得让人自豪,也很少有人会当众显示。由于荣誉只是给人看的,因此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满足于自我作证,而且是依靠本身而存在。

如果读者对上述的一切完全了解,那就一定会发现我们所说的荣誉和身份平等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密切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被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为了使其昭然若揭,我要作最后的努力。

即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都隔绝了,放弃某些人类固有的一般的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的需要和利益,并且会在内部很快形成自己的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或关于褒贬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阶级——有自己的特别利益并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那么,这些特别利益会使它产生特别的观点。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这个阶级的荣誉观,与人类一般的和单纯的观点相差得令人难以想象。

在我的论述即将结束时,让我们再回过头来总结一下。

特权已被取消,各个阶级正在互相融合。民族的全体成员恢复为平等和彼此相似的人,因此他们的观点和利益正在融合,一切离奇古怪的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不能有其他来源,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具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假定所有的种族都将融为一体,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将会达到需要一致和利益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照规定的不同标准来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部按照同样的标准对待彼此,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的标准。如此,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赋予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要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就是: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失,荣誉观也会逐渐减淡,最后与它们一起消失。第十九章 为什么美国人多怀奋进之心而少有大志在美国,试图改进自己原来条件的人多到数不胜数,是吸引你注意的第一件事情;而吸引你注意的第二件事情则是:在这个普遍、上进的运动中,以怀有大志而出类拔萃的人很少。美国人没有甘于落后的,但壮志凌云的也非常少见。人人都想权势、财富和名望日增,但很少有志于伟大事业。乍看之下,这让人觉得奇怪,因为美国的法制和民情没有任何阻止人向各方面发展和限制人的欲望的地方。

这种奇怪现象产生的原因似乎很难归咎于身份的平等,原因是在法国实现了这种平等之后,它立即会让一些人产生几乎是无止境的野心。在我看来,还是要到美国的民主民情和民主社会情况中去寻找上述情况的主要成因。

如果说一切革命都是在扩大人们的野心,那么推翻贵族制度的革命就更是如此。

一旦使广大群众无法掌权和成名的陈规旧制被革除,人们就会被卷进一场争先恐后取得而且终于取得的被他们垂涎已久的名利和权势的普遍运动。在这场运动的初胜的鼓舞下,让人觉得好像人可以办到所有的事情。不仅欲望没有止境,而且那些用于满足欲望的权力也几乎是无穷的。在这场法制和习惯的突然的大变动中,在改变了所有的制度和所有的人的这场大混乱中,有的公民马上跌进深渊,有的公民立即飞黄腾达,权力像走马灯似的,从一些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以至于人人都认为总会有自己掌权的时候。

但是不要忘记,那些推翻贵族制度的人都曾生活在贵族制度的法制统治之下,亲眼看到过它的盛况,而且不知不觉地也沾染了贵族的思想和情感。所以,当贵族制度瓦解时,它的幽灵仍会飘浮在群众的头上,在它被完全打倒之后,它的残余仍会长期保存。

正是因为如此,民主革命持续多长时间,人们争名夺利的野心会跟着持续多长时间,而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这种野心还会继续存在一段时间。

一旦人们开始回忆,那些他们所目睹的惊天动地的事件会立即涌上他们的心头。

革命所激起的热情并不会随着革命的完成而消逝。这让他们对秩序没有稳定感。在导致成功的动乱平息之后,成功来之容易的思想依然会存在。欲望仍然很大,但是满足欲望的手段却一直在减少。发大财的欲望依然存在,但能够实现的却寥寥无几。结果就是:各种各样的野心膨胀得很大,但怀有野心的人的心中却隐藏着失败的痛苦。

但是最后,斗争的余威慢慢消失了,残余的贵族制度也渐渐地不见了。已经自消自灭的一些重大事件被人们忘记了,和平接替了战争,秩序重新得到建立,欲望符合了实现欲望的手段,感情、需要和思想互相联系起来,人们彼此的平等达到了。民主社会就这样被建立了起来。

假定这样的状态被一个民主国家达到了,并能永远正常地维持下去,那么,我们看到的将会是和我方才所讲的情景完全不同的状态;而且我们不难推断出,如果人们的奋进之心很大,但他们的身份日趋平等,那么在实现平等之后,奋进之心也将失去这种趋大的性质。

这正是由于科学已经普及,巨大的财产已经分散为许多人所有,因而知识和财产不能被任何人独占。一些阶级没有资格享有特权和一些阶级享有特权的现象消失了,曾使人们固定不变的约束也被他们打破了,因此每个人的脑际都出现了奋进的思想,人心也产生了高升的念头,以至于每个人都想从原有的地位爬上去。奋进之心成了人人皆有的情感。

但是,如果身份的平等带来的只是每个公民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那么,这又会阻止每个公民拥有巨额的财产。这种情况必然会将人们的欲望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由此可知,在民主国家,奋进之心是持久而热烈的,但是一般目标不会太高;人们的一生一般只是热烈地追求可能达到的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