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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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原始佛教思想(5)

《中尼迦耶》第148《六六经》[29]中,也用缘起说阐明灭谛:缘眼、耳、鼻、舌、身和意于色、声、香、味、触和法而起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和意识,“三者之间的接合点是触,缘触而起受——乐受、苦受或不苦不乐受。如果对乐受不喜爱、不欢迎、不执著,也就不会陷于贪爱;如果对苦受不忧伤,不悲伤,不哀伤,不捶胸,不昏厥,也就不会陷于瞋怒;如果如实理解不苦不乐受的产生和消失,适意和危害,加以回避,也就不会陷于无知。这样,排除了对乐受的贪爱,摒弃了对苦受的瞋怒,根除了对不苦不乐受的无知,知就产生,苦就灭寂”。[30]

灭除贪、瞋和痴,是灭谛另一种简明的表述。灭除贪、瞋和痴,也就是达到涅槃(nibbāna)。在《杂尼迦耶》第38《阎浮车集》中,舍利弗对游方僧阎浮车说道:“涅槃是灭除贪,灭除瞋,灭除痴。”[31]涅槃是通过灭除贪、瞋和痴,灭尽一切苦蕴,摆脱十二因缘,摆脱生死轮回。这是佛陀时代佛教修行的最高目标。

四、道谛(dukkhanirodhagāminīpaipadā、ariyasaccam,趣苦灭道圣谛)

道谛就是通向苦灭的八正道(ariya、ahangikomaggo,八支圣道),即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和正定。

1.正见(Sammādihi)是指正确的见解或观点。关于正见的一般表述是:“知道这是苦,知道这是苦集,知道这是苦灭,知道这是通向苦灭之道,这就是正见。”也就是说,正见是通晓四谛。

《中尼迦耶》第117《大四十经》[32]中说:“正见有两种。一种正见有烦恼(‘有漏’),有功德,有生存果报;另一种正见圣洁,无烦恼,出世,成道。哪种正见有烦恼,有功德,有生存果报?有布施,有供奉,有祭祀,有善业恶业果报,有这世,有他世,有父,有母,有化生的众生,有世间道行正直的沙门婆罗门,他们凭自己的通慧认识和宣示这世和他世。这种正见有烦恼,有功德,有生存果报。哪种正见圣洁,无烦恼,出世,成道?心正,心无烦恼,成就正道,有智,有智根,有智力,有择法觉支。这种正见圣洁,无烦恼,出世,成道。”[33]这里所说的两种正见,前一种是世俗的正见,有果报,也有烦恼。后一种是出世的正见,超越果报,脱尽烦恼。

在《杂尼迦耶》第12《因缘集》中,迦旃延(Kaccāyana)询问佛陀:“什么是正见?”佛陀回答说:“这个世界通常立足于两端:存在和不存在。依正见如实看到世界生成,便不认为世界不存在。依正见如实看到世界毁灭,便不认为世界存在。这个世界通常贪图方便,执著偏见。如果不贪图方便,不执著偏见,不立足于这种想法:‘这是我的我(attā,灵魂)’,不怀疑生起的是苦,灭寂的是苦,那么,他的知识就不是依傍他人,他就具有正见。一切存在,这是一端。一切不存在,这是另一端。如来不偏于一端,而教你‘中法’(majjhena、dhammam)。”这“中法”也就是“十二缘起”。[34]

正是依据缘起说,佛陀在对正见的具体阐述中,十分强调无常说、苦蕴说和无我说,也就是诸行无常、诸行皆苦和诸行无我。在《增一尼迦耶》的《三集》中,佛陀说道:“无论如来是否出现,这种诸界法性,这种法则始终存在,即诸行无常。如来完全觉悟这一点,完全理解这一点。他宣示、教导和说明这一点。他揭示、展示、解释和阐明这一点,即诸行无常。无论如来是否出现,这种诸界法性,这种法则始终存在,即诸行皆苦。如来完全觉悟这一点,完全理解这一点。他宣示、教导和说明这一点。他揭示、展示、解释和阐明这一点,即诸行皆苦。无论如来是否出现,这种诸界法性,这种法则始终存在,即诸行无我。如来完全觉悟这一点,完全理解这一点。他宣示、教导和说明这一点。他揭示、展示、解释和阐明这一点,即诸行无我。”[35]

又如,在《增一尼迦耶》的《七集》中,佛陀指出,如果比丘想到无常,“就不会追逐,而是回避利养名声”;如果比丘想到无常之苦,“就会惧怕昏沉、懒惰、迟钝和懈怠”;如果比丘想到苦中无我,“就不会将这有识之身及其表相称作我或我的,从而超越成见,达到平静,获得解脱”。[36]

2.正思(Sammāsamkappa,或译正思惟)是指正确的意向或意图。关于正思的一般表述是:“无欲思,无恚思,无害思。”

无欲思是摒弃欲念。在《中尼迦耶》第14《苦蕴小经》[37]中,佛陀指出欲(kāma)有五种,即以眼、耳、鼻、舌和身认知色、声、香、味和触,可亲可爱,惹欲牵情。“若圣弟子凭正智善见,如实知道‘这些欲味少苦多,烦恼多,祸患也多’,而能离欲,离不善法,获得喜乐,获得其他殊胜法,他就不会陷于这些欲。”[38]

无恚思是不生气,不发怒。无害思是不起害人之心。在《中尼迦耶》第21《锯喻经》[39]中,佛陀告诫说,即使有人打你骂你,甚至强盗用锯锯你,也要学会这样想:“我心不变,不说恶话,保持怜悯,心怀慈悲,不抱恶意,依然对这个人充满慈悲心,进而对一切世界充满广大无限的慈悲心,无恚和无害心。”[40]

3.正语(Sammāvācā)是指正确的说话方式。关于正语的一般表述是:“禁制妄语,禁制两舌,禁制恶口,禁制绮语。”

在《中尼迦耶》第41《萨罗村婆罗门经》中,佛陀指出口有四种法行:“首先,摒弃妄语。在集会中,会议中,亲族中,行会中,王族中,作为证人,被要求‘说你知道的’。如果不知道,就说‘我不知道’。如果知道,就说‘我知道’。如果没看见,就说‘我没看见’。如果看见,就说‘我看见’。不为了自己,或为了别人,或为了贪图某种利益,故意说谎。其次,摒弃两舌。不把这儿听到的话往那儿说,造成不和。也不把那儿听到的话往这里说,造成不和。不和者,加以调和;友好者,加强友谊。喜欢团结,热爱团结,说话有利团结。再次,摒弃恶口。说话不粗鲁,温和,顺耳,可爱,称心,文雅,众人爱听。最后,摒弃绮语(或戏语)。说话切合时宜,符合事实,符合义利,符合法,符合律,有必要,有教益,有选择,有用处。”[41]

4.正业(Sammākammanta)是指正确的行为。关于正业的一般表述是:“禁止杀生,禁止偷盗,禁止邪淫。”

业通常分为身业、口业和意业。正见和正思是保持意业清净,正语是保持口业清净,这里的正业则是保持身业清净。

5.正命(Sammājīva)是指正确的谋生方式。关于正命的一般表述是:“摒弃邪命,以正命营生。”

《增一尼迦耶》的《五集》中,告诫优婆塞(居士)不能经营五种买卖:“买卖武器,买卖人口,买卖肉,买卖酒,买卖毒。”[42]

6.正勤(Sāmmāvāyāma,或译正精进)是指勤奋努力或精进不懈。关于正勤的一般表述是:“勤奋努力,坚持不懈,决意使未生之邪恶不善法不生起;勤奋努力,坚持不懈,决意使已生之邪恶不善法摒弃;勤奋努力,坚持不懈,决意使未生之善法生起;勤奋努力,坚持不懈,决意使已生之善法保持,不迷乱,增长扩大,成就圆满。”

7.正念(Sammāsati)是指正确的忆念或观想。关于正念的一般表述是:“坚持于身观身,勤奋,正知,正念,摒除世俗的贪爱和烦恼;坚持于心观心,勤奋,正知,正念,摒弃世俗的贪爱和烦恼;坚持于法观法,勤奋,正知,正念,摒弃世俗的贪爱和烦恼。”

正念也可以说是正确的禅观,即坐禅于身观身,于受观受,于心观心,于法观法,通常称作“四念处”(caāro、satipa-hānā)。《长尼迦耶》第22《大念处经》和《中尼迦耶》第10《念处经》对四念处都作了具体描述,并认为“四念处是净化众生、克服愁悲、消除苦恼、通向正理和亲证涅槃的一乘之道(ekāyano、maggo)”。

①于身观身(kāye、kāyānupassī):“比丘或在林中,或在树根,或在空屋,结跏趺坐,正直其身,置念面前,念入息,念出息。入息长时,知道‘我入息长’。出息长时,知道‘我出息长’。入息短时,知道‘我入息短’。出息短时,知道‘我出息短’。或者修习‘我将知全身入息’。或者修习‘我将知全身出息’。或者修习‘我入息令身行安定’。或者修习‘我出息令身行安定’。”这样,“内于身观身,外于身观身,内外于身观身。于身观生法,于身观灭法,于身观生灭法。‘身有’之念展现,达到纯知,达到纯念,无所依傍,对世界无所执著”。这便是“于身观身”中的“入出息念”(ānapānasati,或译“安般念”)。

同样,“行时,知道‘我行’。立时,知道‘我立’。坐时,知道‘我坐’。卧时,知道‘我卧’。按照身体姿态,知道身体姿态”。这是“于身观身”中的“姿态观”(iriyāpatha,或译“威仪道”)。

同样,“或去或来,正确知道。观前瞻后,正确知道。或屈或伸,正确知道。执持衣钵,正确知道。吃喝嚼尝,正确知道。大便小便,正确知道。行、立、坐、睡、醒、说话和沉默,正确知道。”这是“于身观身”中的“念正知”(satisampa-jaa)。

同样,“观察此身,从头到脚,皮囊之内,充满种种不净之物,想‘此身中有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骨髓、肾、心、肝、肋、脾、肺、肠、肠膜、胃、粪、胆汁、痰、脓、血、汗、脂、泪、膏、唾、涕、滑液和尿’”。这是“于身观身”中的“身行念”(kāyagatāsati)和“不净观”(asubba)。

同样,“观察此身,按照界的安置,想‘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和风界’”。这是“于身观身”中的“界差别观”(dhātuvavatthāna)。

同样,“观察此身,犹如看到遗弃在墓地的尸体,经过一天、两天或三天,肿胀,变色,腐烂;或者,被乌鸦、老鹰、秃鹫、野狗、豺狼或各种虫子吞噬;或者,骸骨尚有血、肉和筋,或骸骨已无肉而有血和筋,或骸骨已无血肉而有筋,或骸骨支离,手骨、足骨、胫骨、腿骨、坐骨、脊骨和头盖骨散见各处;或者,骸骨色白似海螺,年长日久,化为碎末,想‘此身也是如此性质,如此构成,躲不过如此结局’”。这是“于身观身”中的“墓地观”(sīvathika)。

②于受观受(vedanāsu、vedanānupassī):“比丘受乐受时,知道‘我受乐受’。受苦受时,知道‘我受苦受’。受不苦不乐受时,知道‘我受不苦不乐受’。受色乐受时,知道‘我受色乐受’。受非色乐受时,知道‘我受非色乐受’。受色苦受时,知道‘我受色苦受’。受非色苦受时,知道‘我受非色苦受’。受色不苦不乐受时,知道‘我受色不苦不乐受’。受非色不苦不乐受时,知道‘我受非色不苦不乐受’。这样,内于受观受,外于受观受,内外于受观受,于受观生法,于受观灭法,于受观生灭法,‘受有’之念展现,达到纯知,达到纯念,无所依傍,对世界无所执著。”

③于心观心(citte、cittānupassī):“比丘有贪心,知道‘有贪心’。无贪心,知道‘无贪心’。有瞋心,知道‘有瞋心’。无瞋心,知道‘无瞋心’。有痴心,知道‘有痴心’。无痴心,知道‘无痴心’。有惰心,知道‘有惰心’。无惰心,知道‘无惰心’。有广大心,知道‘有广大心’。无广大心,知道‘无广大心’。有上心,知道‘有上心’。无上心,知道‘无上心’。有定心,知道‘有定心’。无定心,知道‘无定心’。有解脱心,知道‘有解脱心’。无解脱心,知道‘无解脱心’。这样,内于心观心,外于心观心,内外于心观心。于心观生法,于心观灭法,于心观生灭法。‘心有’之念展现,达到纯知,纯念,无所依傍,对世界无所执著。”

④于法观法(dhammesu、dhammānupassī):“比丘于五盖法观法。内有贪欲,知道‘我内有贪欲’。内无贪欲,知道‘我内无贪欲’。未生贪欲生起,如实知道。已生贪欲摒弃,如实知道。摒弃的贪欲于未来不生,如实知道。”对于瞋恚、昏眠、掉悔和疑惑,也是如此。

“五盖”(nīvaraa)是指覆盖心智的五种精神障碍。贪欲(kāmacchanda)是贪求色、声、香、味和触。瞋恚(vyāpāda)是瞋怒和恚恨。昏眠(thīnamiddha)是昏沉和迟钝。掉悔(uddhaccakukkucca)是不安和后悔。疑惑(vicikicchā)是犹疑不决。在《增一尼迦耶》的《七集》中,将这“五盖”分别比作掺入各种颜料的水、煮沸的水、长满浮萍的水、风吹起波的水和污泥混浊的水。正如人在这样的水中,不能照见自己的脸,这“五盖”阻碍人看清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43]在《中尼迦耶》第39《马邑大经》中,将舍弃“五盖”比作“无债、无病、从狱中获释、自由人和乐园”。[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