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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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憎恨的支配

在这位疯狂的神的调教下,白牙变成了一个恶魔。它被铁链系着,关在城堡后面的一个木栏里面,美人儿史密斯在这里用一些小的折磨来取笑它,使它烦躁,激得它狂怒。

这个人早就发现了白牙对大笑的敏感,于是他经常在痛苦地戏弄它之后,嘲笑它。这大笑声音喧嚣,态度轻蔑,同时这个神用手指嘲弄地指着白牙。在这样的时候,白牙就失去了理智,它在大发雷霆时甚至比美人儿史密斯还要疯狂。

从前,白牙只是它同类的敌人,十分凶狠的敌人。现在它是天下万物的敌人,而且比从前更凶狠。它被折磨到了痛恨一切的程度,它盲目地恨,完全失去了理智。它恨锁在它脖子上的铁链,它恨那些透过圈栏缝隙围观它的人们和那些在它身陷囹圄时朝它恶毒吠叫的狗,它也恨圈栏的木板条。但是,它最最恨的是美人儿史密斯。

美人儿史密斯白牙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图的。一天许多人聚在围栏外面。美人儿史密斯走进来,手里拿着棍棒,把链条从它脖子上取掉。主人出去后,白牙便放纵起来,在围栏里乱咬,试图扑向外面的人。

它太可怕了,身长足足有5英尺,肩头高2。5英尺,体重远远超过同样大小的狼。它从母亲那里继承了狗高大的身材,所以重90多磅,而且没有一点脂肪和多余的肉,全是肌肉、骨与腱——一副最佳的搏斗肉体。

木栏的门又一次打开了。白牙踌躇了一下。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就要发生了。它等待着,门开得更大一些,然后一条大狗被塞了进来,门在它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了。白牙从未见过这样的狗,但是这入侵者的高大身材和凶猛的样子并未吓住它。

这是一个非木非铁的东西,正适合它发泄憎恨。它跳跃起来,利牙一闪,将猛犬脖子的一侧撕下一块。那猛犬摇了摇头,声音嘶哑地大吼一声,向白牙扑过去。但白牙总是跳来跳去,左躲右闪,总是突然跳过去撕咬一口,再跳过来及时地逃避惩罚。

在圈栏外围观的人们拍手叫好,史密斯高兴极了,看见白牙撕咬滚打的出色表现,心中暗喜。从一开始大耳狗就没有赢的希望,身体又笨,动作又慢。最后,史密斯用棍子把白牙拦开,大耳狗也被主人牵出圈外。然后参加赌博的人们开始付钱,史密斯捞了一笔。

现在白牙盼望着圈外有人,只要有人就意味有仗可打。这是显示它生命价值的唯一方式。史密斯把它圈起来折磨它,就是要培养它的仇恨心理。如果主人不给它找来对手,它是无法发泄仇恨的。

史密斯了解白牙的威力,因为在斗狗中它总是胜利者。有时3只狗轮番和它斗,有时刚从野外捉来一只大狼就被带到圈里。有一次两只狗一起斗它,那次可是一场硬仗,虽然它把两只狗都咬死了,可它自己也差一点丧了命。

这年秋天,正下着初雪,糊状的冰块在河里流动。美人儿史密斯一个人起程旅行,坐汽船沿育康河而上向道森驶去,白牙也带在船里。它如今在这个地区已出名了,到处都知道它是一只“好战狼”。

它被关在甲板上的笼子里,通常被一些好奇的人围着。它要么对他们发怒、嗥叫,要么静静地趴着,带着冷冷的恶意盯住他们。它为什么不应该仇恨他们呢?这样的问题它从没问过。它只知道仇恨。强烈地仇恨,生活对于它已成了地狱。野兽落到人的手中,忍受着被牢牢囚禁——而白牙生来可不是要这样的。然而它正是受到了这样的虐待。男人们盯住它,用棍子从铁条中间捅它,惹它嗥叫,然后讥笑它。

他们这些人就是它的环境,他们正在把它这团泥土塑造成一个比大自然原打算的更凶恶的东西。但是,大自然给了它可塑性。在许多其他动物可能会死去或者已经萎靡不振的情况下,它调整自己活了下来,在精神上丝毫无损。

美人儿史密斯这个大恶魔和折磨者可能有能力摧毁白牙的精神,但目前还没有成功的迹象。

如果美人儿史密斯是一个恶魔,那么白牙则是另一个恶魔,他们两个不断地相互大发脾气。在从前的日子里,白牙有过对手持棒子的人畏缩屈服的智慧,但是现在这种智慧从它身上消逝了。一看见美人儿史密斯就足以让它怒火万丈。

当他们相互逼近,它被棒子打退时,它继续嗥叫、咆哮,并对他露牙。它的最后一声嗥叫是永远不能被禁止的。不管它被打得多么厉害,它总是要再嗥叫一声。当美人史密斯让步退出去时,白牙还在他身后对他挑战似的嗥叫,或者扑到笼栅边上吼叫,表达它的憎恨。

汽船到达道森,白牙上了岸。虽然是锁在笼子里,也躲不过公众的眼睛,总是有好奇的人们围着看。它是以斗狼的名义被当做展品展览,人们需付相当于5角钱才能参观它。现在它连一分钟的安宁也没有。

要是它躺下睡觉,人们就用棍子捅它,让它站起来,钱不能白花。为了让展览吸引观众,主人总是让它发怒。但更糟糕的是它所处的生活环境。因为它被锁在铁笼里,人们把它看做是可怕的野兽。它是通过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和做的每一个动作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可怕和凶恶。这无异于火上浇油,其结果只有一个:它变得更加可怕,更加凶恶。这一点又可以证明它的可塑性,它那适应环境压力的能力。

除了被展览外,它还是一个职业斗士。只要安排了搏斗,它就不时会被放出笼子,带到离镇几千米外的村子里。

此事通常在晚上进行,以免受到本区骑警的干涉。等了几小时后,天色发亮了,这时观众和与它搏斗的狗也到达了。它就这样与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狗展开拼搏。这是一片粗野的地方,男人们也个个粗野,搏斗常常带来死亡。

自从白牙开始不断搏斗以来,战死的显然都是其他的狗,它从未失败过。早期的训练——它同唇唇以及所有小狗的搏斗对它十分有用。它能紧紧地贴着地面,任何一只狗都无法撞倒它。

狼群最爱玩弄这种把戏,要么直接冲来,要么冷不防弯转过来,一心想从对手的肩膀上撞倒它。马更西河猎狗、爱斯基摩狗、拉布拉多狗、专门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狗、北极犬——全都对它试过这种把戏,但没一只成功的。人们从没听说过它被撞倒的事。大家互相传说,每次都想看见被白牙撞倒,然而总是扫兴而归。

然后是它闪电般地迅速,这使它对敌手占了极大优势。不论它们看过什么样的战斗经验,它们也从未遇到过像它这样动作如此敏捷的狗。还要加以考虑的是它进攻的直接性。

普通的狗习惯于咆哮、竖毛、嗥叫的预备步骤,普通的狗在开始战斗或从惊讶中恢复之前,就被打倒并结束了性命。所以常有这样的事,人们先把白牙控制住,直至别的狗进行完预备步骤,做好了准备,甚至完成了第一次进攻,这已成习惯。

但是对白牙有利的最大优势是它的经验。它比面对它的任何一只狗都更懂得战斗。它经历过更多的战斗,知道如何对付更多的诡计和方法,它自己也有更多的手段,而别的狗几乎没有比它更好的办法。

后来,白牙参加斗狗的次数逐渐减少了。人们不再愿意看它与狗斗,史密斯不得不安排它与狼斗。这是印第安人设的圈套,白牙与狼斗观众肯定多。有一回弄来了一只雌性大山猫,这回白牙差点丧了命。大山猫的速度同样快,性情同样凶狠。白牙只是用牙咬,而大山猫除了牙齿以外,还有锐利的爪子。

斗完大山猫以后,白牙再无战事,因为再也找不着对手,至少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和它匹敌的狗。所以,它只得当展品展览。

第二年春天,来了一个叫蒂姆?基南的人,他是开赌场的。他带来一只叭喇狗,这是来到克朗代克地区的第一只叭喇狗。叭喇狗和白牙之间的战斗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星期以来,这场人们企足而待的斗狗成了城里人谈论的主要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