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轻小说爽文之开挂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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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初来乍到的男主,哦不,是女主。

(有人看了前面的文章,可能会问我:“你这卷的题目不是黄金眼吗?这尼玛穿越文,哪来的黄金眼啊?尼玛逗谁呢?你以为你这是红烧牛肉方便面啊,是不是还要加一句,请以实物为准?”

对于以上的问题,我表示,没错,就是请以实物为准……

诶诶诶!你快把榔头放下!对!放下,后话好商量。诶!菜刀也不可以!两吨的挖掘机也不行,放下!

好好好!没错,就是我忘记了。毕竟就是个玩票嘛,这个卷名就是我随手写写的。

呀!菜刀放下!

好!我后面会给主角加上去的行不?逼逼半天,正文开始吧。)

大家好,我现在叫钟离舞,然后……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了。反正看样子应该是挺厉害的。上一章说道我捡着了一个台词本,可是,TM自己又突然不见了。对此,我真的是无语。

消失前,台词本上浮现出一段话:抱歉,台词本落你这里了,我拿回去了哈!

然后,台词本就自己消失了。哎呀!我的外挂呀!你怎么走得这么着急啊!我的作者呀,我是你最重要的主角呀!你还是用的第一人称来写的,你就不该对我好一些吗?我是主角好不好?还是开挂网文的男主,不应该是超级无敌牛逼到不行的那种吗?就是那种,别人都是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作为主角,是环境适应我的变化呀!

来,我们来横向对比一下,什么,仙王啊,那句名言!就是在打败了装逼装过头了的反派大魔王之后,帅气的一个抛头,面无表情地说一句:“我只想低调一点,无奈你们太嚣张。”

是不是!是不是!牛逼就完事儿了!

或者是说,那种欧美大片(你们不要给我高颜色,会被封掉的)。没有头发的男主(重点,没有头发,敲黑板画重点,要考的!狗头保命。),从兜里掏出来一个上世纪典藏型号的打火机,歪着头,嘴里斜着叼着一只烟,然后点上,小小一撮。诶!要的就是这个feel。然后往身后的石油里一扔,瞬间爆炸(坏人:啥?我炸了?),对,没错,你炸了。

你瞧瞧!这男主当得多舒服!版本跟着男主走,环境跟着男主走。

“只是想做一个普通人。”然后一手叼着雪茄,一手灭了大反派,顺便来个英雄救美,最终事业爱情两不误。

最终,在人生已经圆满之后慨叹一句:“欸——人生就是这么无趣,人间不值得。”

OHHHHHHHHHHHHHHH

OHHHHHHHHHHHHHHH

OHHHHHHHHHHHHHHH

我坐在一个小角落里,抱住了自己。

欸——这男主让我当的,太失败了。

仆人见我这么失落,也不敢上来安慰。

(啊咧?你说那个闺密A去哪里了,为什么不来安慰?我不都告诉你了嘛,下台领饭盒去了好不好?)

两个仆人站在一旁,和我一样也是满脸黑线。

高尴尬,似乎剧情发展不下来了。

这时候,前面窜出来了一个什么玩意儿?

我原本是不相信的,你就是打死我也不可能想到我的作者给我带来了这么一只宠物。

这……这不是张若昀嘛……不对,这……这不是二哈嘛!啊靠!这个时代就有哈士奇了?尼玛搞笑呢!你给我钻出来一只中华田园犬什么的,我还能理解。古代养个狗什么的不算是什么怪事情,这家伙,哈士奇!你养养个拆迁队在家里干嘛呢这是!

二哈一跑过来就蹲在地上,朝着我傻笑,那个舌头仿佛是不知道放哪里一样,向着一边耷拉着。

额。

我该说什么好……

算了,我忍。我的作者,你有本事搞出一朵花来。

“喂!这只狗是谁的?”我问一旁的一个仆人。

虽然一看这只狗就知道肯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宠物,但是作为资深(半资深)网文阅读者最起码的谨慎,我还是选择再确认一遍。

然而,虽然我并不讨厌养宠物,但是我还是没有那么欢迎养宠物。主要还是因为懒,但是懒着懒着就不习惯有个宠物了。反正就是叫一个身后的仆人牵下去了。

这个院子,不大。虽然说有小假山,有小溪水,然而实际上也就这么点东西(很正常嘛,这就好比谁家买了别墅花整整一层楼来作自己的卧室?)。

于是,我决定出去透透气。毕竟这里的东西好多都太雷人了。什么忽如其来的台词本,穿着齐胸襦裙的女仆。

呵呵。

我就说一句呵呵。

我一下子蹬起来。

“我要出去玩!”我大叫道。

两个女仆脸色似乎看起来很为难。

“怎么了?我还不能出去吗?”我稍稍带着一点不耐烦,这两个女仆就变得颤颤巍巍了。

“不不!哪里有的事呀。只不过……”

“没事我就走了哈!”说完我就大摇大摆地走了。

“小姐!这……”

“你们不许拦我!我就要出去!”我一声令下,看他们谁还敢拦我。

我干嘛穿越啊?不就是为了玩得开心吗?我的宗旨就是,快乐就完事儿了。哪来那么多规矩?我有权利,我就要去浪!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想说门在对面。小姐您走的那条是去后院的路。”其中一个女仆指着前面的门说道。

“啊咧?这么神奇的吗?”我一个猛回头,哎呀,好想是这么一回事。我急忙转身,从正确的门出去。“哈哈,好尴尬哈。刚才睡得有些迷糊了。”

然后,一过了门口,到了那两个女仆看不见的死角,也就是墙后面。我立即放下了架子。

尼玛这束腰,真的是紧。我感觉我的肠子都给勒住了。虽然说我这个身体的腰是真的很细,但是也经不起这么勒的。你可知道这全身的衣服,几乎全部靠这束腰穿在身上,如果这束腰要是动了,那衣服就会全部自己滑落下来。

当然,我不希望这件事发生。

虽然我的意识是个男的。但是,靠着我那仅存的一点点良知告诉我,这么做是不道德的。(好神奇,我居然有良知诶!)

长长的裙摆其实不宽,反倒是很重。走起路来,双脚几乎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移动,裙子留给脚活动的空间很小,走路几乎只能是小腿移动。

天空中,艳阳高照,真是神清气爽。看样子应该是仲春,温度宜人。

面前,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在走廊的路上、一旁、岔路、尽头……额……各有几个大大小小或圆或方的门。

我靠!我TM不认路!这尼玛尴尬了。

照理说,这是我家呀,我难道告诉别人我在自家不认路?迷路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