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包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爱人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豆包”,来我家短短不过有两个月时间,昨日一早,爱人回安徽。
一早,爱人从楼顶回来,站在客厅问我:“豆包你能管好吗?你要是管不好,我带它,放在襄樊它原来的主人家。再则,我回安徽回来,我们又要到三亚,豆包还是没有人管。豆包的牙齿长起来了,乱咬东西。”
我想到了爱人是一个完全主义者,爱人不在家时,豆包由我管,我肯定管的不好,豆包现在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训练好,有时候,会拉或会尿在地板上,想它不好的一面时,想了想说:“那就带走吧?”
爱人为豆包找了一个小纸箱子,准备向外面走时,就把它装在小纸箱里。
平时,本来一早,就给豆包吃早餐,从网上买的狗粮,像黑黄豆一样。抓一把给它吃。
这天一早,爱人打开柜子,抓了一把狗粮放在客厅模在中间的一面自然色的立柜下面,地上那个小白碗里面,豆包就是不吃。
爱人要准备出发了。
我站在门口,豆包还在客厅,我喊着:“豆包过来?”
豆包过来了,它的身子向地板上一俯,它不知此时,它就要我家这个地方,暂时分离开一段时间,我这时候,心情还很淡定。
爱人说:“你把豆包给我?”
爱人就站在我的近前,我把豆包递给她的手上,爱人把豆包装在了小纸箱里。
爱人说:“你扛这个提包?”
“好!”
我把一个比较大的提包,架子了肩膀上,我先从屋子一个小红色的门出去,下楼梯,爱人从屋子出来,锁门,门锁好后,抱着小纸箱的豆包下楼梯。
我和爱人步行了两里之后,到了一个高速路口,时间正好是八点。
爱人给我说:“人家说的是八点十分左右让我们在这里等着。”
这时候,从高速公路上面,开了一辆车,我问爱人:“是这一辆吗?”
爱人说:“不是。”
正好趁这时候,爱人从小纸箱里,把豆包抱了出来,笑着对我说:“让爸爸再抱抱你。”
我像抱一个小孩一样,把豆包,抱在了我的怀里,还用手摸摸它背上的灰黑色的毛发,细腻,柔软。
豆包会知道吗?车一来,它就会到襄樊去,我这对它的这个一抱,是一个多么让我留恋难忘的瞬间啊!
有一辆大骄车,从高速公路向我们站的路口开过来,爱人一下子就认出了她要坐的就是这一辆车。
车调过头以后面向北后,停了下来。
爱人凭着多年出门经验,揭开了装行李的车盖,把提包放了进去,又合上。
爱人抱着小箱,上了车,豆包就在那个小箱子里。
车快速地向高速公路以北开去。
刚才送爱人上车的时候,我和爱人豆包还在一起,心情似乎还很平静。
我回到家里,就我一个人,爱人一时回安徽老家,豆包暂时又归回它的出生地襄樊,豆包在我跟前的时候,并不觉得它对于我是多重要,可是分开后,我竟不敢想它,一想它,我就不停地流眼泪,眼泪水是哗哗地向外流。
人和人有缘,人和狗也是有缘。
我家以前,并没有养过小狗,我在学校,见过一位女老师,曾经常常抱着一只小狗,当她从我的面前经过的时候,我当时还并不真正,就是一只小狗,爱它,也不至于把在怀里,这说明这位女老师,是真正爱她养的小狗。
我家养小狗,是我的女儿的一个见议,她是远离我们,在三亚工作,见议我们养一只小狗,她坚定地认为,养小狗能帮助我们增加一种乐趣,并且让我们不感到寂寞。
什么是寂寞感?我从退休后,整日沉醉在读书写作中,把什么是寂寞,早忘得干干净净,寂寞不会存在于我的世界里的。
爱人接受了女儿的见议,在襄攀,从一位亲戚家中,得到了一只小狗,当时到我家时候,还不超过五十天。
初到我家的时候,对于我和爱人,都有一种怯怯之感。
一天早晨,爱人从襄樊回来,对我说:“我带回了一只小狗。”
爱人把小狗装在一个很小的纸箱里,纸箱里面,铺着厚的旧布,放在一进门的红色地板上面。
我站在纸箱跟前,看了这只小狗一眼,它很小,小得像一个小猫一般大,身上的毛是黑灰色的,头也很小,像人的一个拳头一般大。
小狗因为和我是第一次见面,它看了我一眼,我发现它是用怯怯的眼神望了一下我。
爱人给这只小狗起了一个名字,叫豆包,意思就是豆包馍,爱人以后用这样一个名字喊它,它能懂得是喊它的名字。我也这样喊它的名字。
豆包到家来后,难养的就是它的拉屎尿尿,在没有得到训练之后,它好几次就拉在客厅地板上,好多次尿在地板上。
犯了这样错处时,爱人抱着豆包,让它看拉的屎,生气地说:“这是谁干的?”
我对爱人说:“千万不要打它,它是一个小动物,它是不懂,才这样的。”
爱人说:“我要让它知道。”
爱人把它的屁骨稍重的拍了几下,这是一种犯了错之后的惩罚。
这是豆包初到家时,我和爱人对它的感情还并不是能接受下来的。
豆包晚上,在什么地方休息?爱人把豆包装在一个小矮的小纸箱里,晚上放在洗手间,并且在洗手间放了一个小碗,给它放吃的。
爱人不断地总结,豆包睡的地方的拉屎尿尿地方要分开,它也是讲干净的,绝不会在它睡的地方,拉屎尿尿,从这个方面考虑,爱人把豆包睡的地方和拉尿的地方分开,拉尿的暂放在洗手间地上,给它专门清理。
豆包晚上,被装在一个较高的纸箱里面,纸箱底处铺有厚的棉布,让它睡在上面舒服一些,这个装豆包的纸箱,就放在床边。
豆包需要拉尿的时候,就抱到洗手间,开始的时候,它不干,需要把洗手间门关住,时间要长一些,如果短了,门打开,放出来,稍招呼不好,它就拉或尿在客厅地板上。
为了让豆包在洗手间拉尿有规律性,爱人在网上查了一下训炼的办法,在洗手间铺一小张报纸或一张白纸,给它指着,应怎么办。
世界一切故事发展,离不一定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因素,其中地点动作,是绝对少不了的。
现在让我对我家的洗手间做些简单的描述。
我家整个屋子分成两半,洗手间在屋以北的客厅中间的位置上,是很小的一小间,安有一个小红门,把门推进去后,会看到地上铺的是一种四方的白色石板,墙壁是漂亮雪白色的磁砖凝固在上面的。墙壁西面,悬着一道小台,可以放些适用的东西,还有悬挂的细杆,把把手巾整齐地伸开,悬挂在上面。
南边,有一个白色的水池,其上安表自来水管笼头,需要热水或冷水,只要一转动水笼头。
西墙下边,安有一个雪白色的坐便器。
豆包一段时间,曾经在这样一个小小的房间中,给它提供过活动的场所。让它学习拉、尿,就是在这个洗手间地上训练起来的。
读《童年》所感
最近,我又一次读了高尔基的小说《童年》,高尔基的外祖母,在高尔基小的时候,给了高尔基很多爱的滋润,高尔基对他的外祖母点点滴滴的记忆特别深刻。
有一段很具体形象地描写了高尔基外祖母的说话、动、神情等细微之处,值得细细地的咀嚼,它影响人心灵情绪变负为正的好处。
“外祖母说话好象在用心唱歌,字字句句都像鲜花那样温柔、鲜艳和润泽,一下子就牢牢地打进我的脑海里。”
外祖母微笑的时候是这样的:“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瞪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快乐光芒。”
人的眼睛是人心灵的窗口,高尔基从他外祖母的能感受到的是“但透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里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
高尔基的外祖母是个驼背,全身胖胖的,“可是动作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迅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生灵。”
高尔基的外祖母对于高尔基小时候的成长意义很重要。有一段写样写道:“她没有来时,我好像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唤醒了,把我领到明亮地方,用一根不断地线打发我周围的一切串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一生的朋友,成为最贴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爱人的——是她对世界的无私的爱滋润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艰难的生活。”
读高尔基写他的奶奶的时候,会让我想到在我的人生成长道路上,那许许多多好人,用对世界无私的爱滋润过我,把我一步一步地带进光明宽阔的人生大道,应常常在心中对他们抱有一种感恩之心!
高尔基的外祖母,常常给高尔基讲些启发人觉醒的故事,有一次,给高尔基讲了一个关于伊凡勇士和米龙隐士的好听故事,其中有一段特启真实,和每一个人的成长道路上从不完美到慢慢地变得完美起来,从假丑恶向真善美境界的一个飞跃变化。
高尔基外祖母合上眼睛,用微笑、低沉的声音念道:“给他的惩罚多可怕,罚他不该听从坏人的话,不该认为自己是代人受过!”
试想每一个人成长道路上,都有过迷失自我的时候,都会遇到高人指点迷雾,不断地纠正不好的地方,改正错处,向真善美的人生境界迈步。
高尔基的外祖母给高尔基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有一位叫“好事情”的人,是在高尔基外祖母家做杂活的人,也是高尔基在以后走向文学写作的道路上,一个给过高尔基指点的人。
“好事情”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对高尔基说:“小弟弟,你要记住这些话,要牢记。”
“好事情”问高尔基“你会写吗?”“不会。”好事情语重心常地对高尔基说:“要学。你要学会,把外祖母讲的记下,小弟弟,这十分有用……”
“好事情”深明白,把生活中发生的点点滴滴的事情立即写下来,对于爱好写作的人有多么重要!
“好事情”认为,在一些瞬间,会发生一些十分纯洁、轻飘的思想,这些思想是微妙的,像蛛网那么透明,难以用语言表达,这些思想如流星突然爆发,瞬间就陨逝了。它们像一种忧伤的情感焚烧着人的心灵,同时又抚慰它,又使它惊恐,而心灵就立刻沸腾,熔化,铸成一种永远不变的形式,心灵的面貌于是就创造出来了。
我读这一段的时候,联想到自己,有时看电视节目,有时读书,会有一些想法,想写下来,可是迟迟不动笔,可是过了几天,当时那闪现一时的灵感,却早已跑到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再找回来时,就颇费艰难起来了。
对于爱好写作的人,如果因外物感动,有了写作想法的时候,一定要屁骨坐得住,把它即时写下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好事情还指导高尔基从平常细微之物,去发现它的美丽之处。
好事情教高尔基学习观察,用了两个不起眼的动作,为了让高尔基对近处的万物引起注意,他通常只是轻轻地推推高尔基的胳膊肘儿,并且向高尔基眨眨眼睛,说一两句话,所见的一切就觉得格外有生机,一切都牢牢地记在心里,比如对一只大红公鸡的观察,加上独到的审美判断。
比如说大红公鸡,表面上伸长勃子、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怒冲冲的咕噜起来。可好事情认为“这位将军好大的架子,可不怎么聪明。”
好事情对高尔基这个观察万象的做法,也是值得我学习的。也就是说大自然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都能和人交流的,都能给人某种暗示作用的,这也知古人用具体象表达抽象的感情是一致的。
最近一天早晨,我在一座山顶上,看到一棵光秃的杨树,在冬天里褪尽了所有的叶子,没有往日的那种葱绿之样,它不过又在暗暗沉静地滋生出它自己的新绿来。
有三只清晨练习飞翔的长尖尾巴的小鸟,分别落在了那杨树的顶上,对这光秃的杨树十分爱恋,竟不顾一切地栖息在最高的顶枝上边,为这棵光秃的杨树唱充满信心的歌声,叽叽喳喳的鸟音里,去体会小鸟们对杨树的一片深情之爱,没有一点冷落它之心。
虽然在现实的土壤中,生长着一些坏的东西,这些并不代表主流的东西,童年第十二章最后写道:而且这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顽强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人类所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磨灭的希望,希望是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复苏。
我读到这一段时候,我的灵魂又一次被震颤起来了,那就是我曾经千万次呼唤着的希望,这个能给人带来光明,带来勇往直前创造人生意义的力量,应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毅力和勇气。
这本《童年》小说,也向我传达了一种世界对所有人无私的爱的真实存在,我感受到了这一点,所以感非常感恩高尔基写出这么一本好小说,它用爱的雨露滋润着我,我也愿意用自己极微小的小善之为,竭尽全力,把我的爱心,献给整个世界,才能真正的实现自己生命的意义来。
读老舍作品感受
我读老舍并不多,以往读过他的《月芽儿》,《驼骆祥子》,这个还看了电影,还读过一些他很少的散文,如《济南的冬天》等,以及一些老舍谈写作方面的文章,说明我和这位作家早有一定的缘分的。
最近,学校的一位小学生,班上的图书馆理员,借给我两本,有一本就是老舍作品精选,有五百多页,用了一个星期时,通读了一遍。每感会心之处,我都把那些好句子抄在了笔记本中。
读英国人——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了
昨晚,读老舍的散文《英国人》,有一段跳到我的眼前,喜至不尽,当下抄在了读书笔记本子上,到了学校,为了体会它的好处,又在一个本子上抄了一遍。
他们不爱着急,所以也不好讲理想。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往坏了说,他们只顾眼前;往好里说,他们不乌烟瘴气。他们不爱听世界大同,四海兄弟,或那顶大顶大的计划。他们愿一步一步慢慢的走,走到哪里算哪里。成功呢,好;失败呢,再干。英国兵不怕打败仗。英国的一切都好像是在那儿敷衍呢,可是他们在各种事业上并不是不求进步。这种骑马找马的办法常常使人以为他们是狡猾,或守旧;狡猾容或有之,守旧也是真的,可是英国人不在乎,他有他的主意。他深信常识是最可宝贵的,慢慢走着瞧吧。萧伯纳可以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可是他们会说:“他是爱尔兰的呀!”他们会随着萧伯纳笑他们自己,但他们到底是他们——萧伯纳连一点办法也没有!
老子在这一段文字中,用了极通俗的句子,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它真的打动我的心,是说到我心里的句子,我心服口服。
这样的道理,过去自以为懂得,经过一定的经历之后,体会得才会更好一些。我对爱情、工作、还有个人爱好的文艺方面,有过急于求成的心理,恨不得一下子让自己吃过胖子一般。老舍的话,和农村人说的一样,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了挖的井是岔口子等,有一曲同共之作用。
读老舍这一段时,我又想到了***曾经讲过和敌人作战,战略上藐视,一十当一,战术上重视,一一当十。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仗要一仗地打,这样看问题做事,是真正的智慧。
老子也有一段教导特别好,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它大致的意思是:合抱的粗木,是从细如针毫时长起来的;九层的高台,是一筐土一筐土筑起来的;千里的行程,是一步又一步迈出来的。
哲学里有一个质量互变,从一定的量变到质变,一定要重视量的积累。
读老舍的智慧的句子,联想到了一些哲人,他们的看法是相同的。
我在一段时间里,恨不得一夜能写个好作品;拿起一本书读的时候,
就想一下子把整个书读完,事实上,这种心急的读书是根本读不好书的,书是世界的宝物,极佳品,需要慢慢地去咀嚼品读,慢下来,才能好好地消化吸收。世界上不只是写作读书,需要这种慢功夫,就是治国也是一样,以往人们恨不得一下子实现共产主义,事实证明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的。
读老舍这段,也解放了我的思维,也可以把一个难办的事情,由多化少花节,一节一节地完成,这样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屈原的离骚的句子: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这说明做任何事情,想走捷径是行不通的。
一个真正热爱读书的人,热爱创作的人,一定要自己真静下心来,真正读上几本中外的名著好书,也许只有,在读书写作方面,才能有一点小小的进步,这是老舍讲的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给我的最大的记发。
读敬悼许地山先生——许地山读书的痴劲
我曾读过许地山一篇散文,荼蘼,被文中那种爱的哲理诚服,想许地山先生为什么能创作出那样美的作品?
昨晚,我读作家老舍先生一篇文章《敬悼许地山先生》,才找到了答案。
不过,你不要让他独自溜出去。他独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图书馆。一进去,他就忘了出来。有一次,在上午八九点钟,我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楼上发现了他。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去唤他,他不动。一直到下午五点,他才出来,还是因为图书馆已到关门的时间的原故。找到了我,他不住的喊“饿”,是啊,他已饿了十点钟。在这种时节,“玩”字是用不得的。
这就是说许地山当时进图书馆看书,读到了好书,一直读下去,读了将近十个小时,想现在的人读书,有那一个能一直坐九到十个小时连续地读,这要的人恐怕并不是很多的。
这就说明许地山先生读书,有一种特别的痴心,我曾看过一些中外名人的传记,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他们爱的事情,有痴之心。
创作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红楼梦的开篇有这样的句子,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现在的读者能读到这本红楼梦的小说,可知他当年创作这本红楼梦的小说的时候,是怎么一种痴劲儿创作的,没有这种痴劲儿,是无法完成这本小说的。根据红学大师周汝昌在百家讲坛讲,他当时创作红楼梦的时候,连纸都没有,就用一些旧书的背面一个字一个字写起来的,这足见当时创作的艰难,可是他一心一意要写成这本小说,最终克服一切困难,就是这个痴劲儿完成了这本小说的创作。
蒲松龄在他的一篇小说最后有一个点评,并于艺痴有一段义论: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
这种痴劲儿,就是一种真正的热爱,像陕西作家路遥、贾平凹、陈忠实等老师,他们为什么能写出好作品,主要原因对文学是真正热爱,用贾平凹老师说的话,热爱书中的人物,善待它,它就会听者的话,跟作者有很好的合作,如是作者不喜欢它,他不会走进作者的创作的小说之中,成为小说中有生命有感情的人物。
如果真正爱一件东西,那是了不起的。我们平常说爱神神知,只要心中真正有这么一个爱的念头。
贾平凹老师写过一篇散文红狐,有一个要喜欢一把古琴,时是长了,古琴不弹,竟自己发出世界上最优美的旋律声,不弹自有美音,这就是对古琴真正热爱的结果,也是痴心的效果。
读老舍这篇文章,我悟出了读书写作,要有一种痴劲儿,或说痴心,把一本好书,或在写作过程中,把每一个中国汉字看成有生命的人一般,它是有的全部感情,或哭或笑,如在眼前,这样读书或写作,自有境界出现。
许地仙本身对创作有痴爱之情,同时,他还是一位能鼓励身边的作者把创作坚持下来的人之一,这种他的痴是一致的。在他离英以前,我已试写小说。我没有一点自信心,而他又没工夫替我看看。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他的文艺意见,在那时候,仿佛是偏重于风格与情调;他自己的作品都多个有些传奇的气息,他所喜爱的作品也差不多都是浪漫派的。他的家世,他的在南洋的经验,他的旧文学的修养,他的喜研究学问而又不忍放弃文艺的态度,和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大概都使他倾向着浪漫主……
像老舍这样一位大作家,都在写作中曾经没有过自信心的时候,许地仙就鼓励他,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
这校我联想到,小作者,虽小,也不能失掉自信心,一定要真正先把自信心增加起来,要不然是进行不下去的。
有了自信心,坚持写作,这也算是个人真正爱好写作。
老舍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动情地写下了一段话:啊,地山!你记得给我开的那张“佛学入门必读书”的单子吗?你用功,也希望我用功;可是那张单子上前六十几部书,到如今我一部也没有读啊!
从老舍写的句子中,说明读书,对于作家是多么重要的事啊?作家为什么能成为作家,能写出好作品,首先是读了不少书的人,而且是大量地读书,我想这方面老舍许地仙俩位大师都是我们现在人学习的榜样。
我读到老舍先生这一段关于读书的句子时,真想一口气读六十本,把手中要写的的停下来,全心去读。
读书一定是对书真正的爱,是一种如醉如痴的读书,像老舍许仙俩位大师那样,只有真正的痴心地读书,用心读书,是真正热爱读书这件事,把书当作老师,当作好友,当作知心爱人一般,只有这样,也许能真正走进书中的美好世界,这是老舍作品,在读书方面给我的一个启示。
读书百年孤独
任何东西都有生命
一切在于如何唤起它们的灵性
与小鸟相伴
周四清晨,我到学校上班,走到了离学校大门很近的路边,耳边不断地传来小鸟啾啾齐鸣的歌音,这是一种天籁般的歌音,纯净无瑕,特别安静我的心灵。
我用心听的时候,它给我的感觉是时高时低,到了一个高音的时候,却又低了下来,让我联想到人生的故事一样,有高潮,也有低潮,处在高潮的时候,也不能骄傲,忘乎所以;处在低潮的时候,也要学会沉着冷静,更要继续为自己心中的理想加万倍地努力!
鸟音还有一种像是好多种乐器一起,发出的声音有时是合奏,有时是分奏;一呼一应,声音的效果如一条清沏的河面中,泛起了无数水珠,发出那汩汩的声音,音质深厚饱满,内含的情感却极为丰富!
有时是喃喃细语,让我联想到小鸟们是在讲一个它们自己的人生故事,讲它们是如何寻找食物,让自己生存下去的;有时那歌音显得高昂一些,立即让我感受到它们的乐观坚强。白居易写的《琵琶行》有描写琵琶女弹奏琵琶发出的声音效果的诗句有一曲同共之处。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这么动我心灵的美妙的鸟唱,让我去寻声唱者在什么地方?
那是冬天的一个早晨,天空阴阴的,太阳躲在在厚厚的云中,一切是与非的界限,都被融化在天空上的一朵刚刚露出来的白亮之色的云中。
和天空相合相融的万物,都格外地安静。
我向不远的西边的山寻去,向路边的每一棵小绿的树枝上凝望着,小鸟们在哪里?它不在远方,就在我近处的一棵还少年般的青枝绿树簇叶之中,我以为冬天没有绿色,不是这样的,这一棵小树,却满是绿色丰盈,树枝上的绿叶密密麻麻的,像是让我在这冬天里看到了春天初到那种绿意涌流之惊我的美感。有十多只小鸟在小树枝上上下下来往穿行,那每一只小鸟的尾巴格处可爱的细尖,它们把自己藏在这一棵小绿树叶簇中,犹如我读到琵琶行白居易描写琵琶女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有相同我的意趣。我看到的时候,心中有一种极大的满足之感。
小鸟是人的朋友,那个清晨,我听到了小鸟千万种变化的歌音的时候,让我对这个朴素的认识更加明确起来。我坚信我听到了小鸟千万种变化的歌音的时候,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心情,它给灵魂的安抚作用,那一瞬间,它让我忘记了人间一切俗念,一切不洁的想法。这也许是欣赏互爱的作用吧,当人真正放下人的自大的时候,用心听小鸟的歌唱的时候,也许发现了一个纯美洁净的世界,陶醉其中,神妙无比,此情此境难与君说尽。
故乡的记忆
我最近读百年孤独,有一段文字是关于人的触觉的描写
过了几天,为了证明自己的预言准确,她带来一副纸牌,把自己和霍·阿卡蒂奥锁在
厨房旁边的库房里。她不慌不忙地在一张旧的木工台上摆开纸牌,口中念念有词;这时,年
轻人伫立一旁,与其说对这套把戏感到兴趣,不如说觉得厌倦。忽然,占卜的女人伸手摸了
他一下。“我的天!”她真正吃惊地叫了一声,就再也说不出什么话了。
读上面的文字,让我感受到了触觉记忆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它是直接地体会对象,受这个启发,我来写一下我对故乡爱的记忆。
故乡的一棵大柿树。
我说的这一棵大柿树长在村北虎头山下边一块平地里,那块土地并不肥沃,土层很薄,却能长育出一棵参天高耸立的大树,树身精壮,树枝很大的一片伸展在天空。这里我家屋东邻居李婆家的一棵大柿树,这棵柿树到了打柿子的时候,李婆家能收获三十多背笼的茂规柿子,在困难的时候,帮助李婆家人渡过生活的困难,起了很大的作用。
有一年秋天的下午,我和曹娃给牛割草从虎头山顶下来,到了李婆家的大柿树下就放下了草背笼。
曹娃和我站在树前,向树顶不停地瞅去,曹娃眼尖,一下子发现了了树最顶处一根枝上有一个鲜红的蛋柿动了心,就攀着粗壮的树身,那树身黑亮亮的,透出些许白亮之色,坚实,同时很难爬上去的。曹娃当时是个少年的原因吧,身体很轻,竟很快速地上到了树顶,
曹娃已经站在一根能让他站得住的粗的树杆上边,可是还不能摘到那个渴望摘到手的红蛋柿。到摘到那个蛋柿,还隔有一段树枝,曹娃又小心冀冀地上到那根比较细的枝杆上,枝杆摇摇晃晃动了几下,他把手艰难地伸过去,才把那个红红的蛋柿摘了下来。
曹娃下树后,把那个红蛋柿分开一半,给了我一半吃,他吃另一半,那蛋柿是干腼胯子般味道,咬一口,甜味醉人。吃了这半个蛋柿,还想下一次再到这棵树上吃到更多的蛋柿。
我也曾有好几回,站在树下边,发现了这棵柿树上低枝上有了蛋柿的时候,在树上捡石头,向有蛋柿的枝上扔,希望砸下来,好久,才把那一个蛋柿砸下来了,当时手紧紧地捏着那个圆圆的软软软的蛋柿,真是舍不得一下子吃掉。
在那困难的年头,到了秋天村中柿树上的柿子红了时候,特别是李婆家的那一棵大柿树,常常是我猎取的对像,总想上到那棵柿树上摘一棵红蛋柿。
村中北面山上的坡地,从山底一块一块的直通向山顶,像上天的梯子一样。困难的时候,肯栽红薯。
春天星期天不上学的时候,我曾经和村中大人一起在山上红薯地里圈过红薯窝,就是说要把土用锄头,把土挖起来,像一道水泥台子一般,一个小骨堆接一个小骨堆,一个小骨堆上面要栽一棵红薯苗子。
这种用锄头圈土骨堆的劳动,手中的锄头不停地挖着,干一会儿,就是满头大汗。
干累了休息的时候,队长李怪对大家说:“吃烟,歇息一会儿再干。”
可是村中有一位年迈的老人,按辈我应叫他爷爷,他姓杨,他是一位共产党员,他的意志比一般人坚强得多,他永远有使不完的粗劲头,休息了,他不休息,还在继续挥着锄头,继续圈那土骨堆。他总是说:“要想秋天吃在大红薯,现在就要多吃苦头地干才行!”这位老人早不在世界上了,可是他留给我一位坚强吃苦耐劳的形象永让我怀念他。
这也就是故乡的山,故乡人心中意志和这山一样顽强的。
村中有一个大舞台。我小时候,受村中民间老艺人的影响,爱好起玩笛子二胡起来。
到了冬天的时候,村中王支书就开始组织村剧团排戏。组织乐队的时候,王支书竟把我编到乐队的人之中。
冬天的一个晚上,我参加村剧团演出,站在乐队里吹竹笛,唱的是秦腔戏,我用心的吹奏每一个音符,专意力高度集中,我也能听到别的乐器的声音,我也能听到我的笛声,清亮,悠扬,甜美,还有那妇演员一大段一大段优美的或有力的秦腔唱段声,我能用我的竹笛为她们伴奏,那一瞬间,我犹如在天堂般的世界之中。
那天晚上演戏完毕之后,我拿着竹笛回家,父母亲也看了戏回家,到了睡的时候了。可我还陶醉在秦腔美的音乐之中,拿着竹笛,站在家里厨屋案板前,又继续练习吹笛子,吹了一段接一段秦腔唱腔。
父亲被笛声吵得不能很好地睡觉,走到了案板前,给我轻轻地说:“现在什么时候了!”我感到了父亲的指责,不留恋不舍地收起了笛子,还想再练习一会儿毛竹笛,我总感到那笛声怎么那么好呼悦耳,那么吸引我,就想通过练习真正它的吹奏技巧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