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拾罪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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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聋者之歌:星辰初遇

夜色已深,安歌站在家门口,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敲了门。

门一下子就开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安歌丢下包,一把抱住了母亲,哽咽着说道:“妈……我回来了……”

母亲的眼泪也夺眶而出,她轻轻拍着安歌的背说道:“傻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三年了。她离开这个家已经三年了。安歌站在自己的卧室里,看到所有东西都没有变,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这么久了。

当年她瞒着母亲报警校,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就跟母亲大吵一架,差点儿撕破脸。母亲极力反对她想当刑警,认为一个女孩做这一行实在是太危险了,不仅要吃很多苦,以后也很难嫁出去。

她言辞激烈地反驳母亲,认为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一样能做到,更重要的是,她才不想把嫁人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

“我不要像你一样,结婚生孩子之后人生就过完了!”她当时这样冲母亲喊道。

现在想来,这句话真是残忍,像一把利剑一样刺伤了母女感情。这之后,安歌一个人去北京报道上大学,寒暑假也难得回家。

她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母亲会看到她的努力,认可她的梦想,没想到大学毕业时,母亲来到毕业典礼上找她,哭着恳求她放弃当刑警,老老实实找一个医院里的检验工作。

“我做不到!”

“我没有你这个女儿!”

就这样,安歌在人走楼空的毕业季,无家可归,拖着箱子在无人的马路上坐了整整一个晚上。她发誓,不做出些名堂来绝不回家。

她才不是一时冲动的中二少女,母亲为什么不能理解,她所做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找到他!

找到失踪的父亲!

在安歌小学六年级毕业那天,父亲没有如约来到她的毕业典礼,他一声不响地消失了。

没有口信,没有留言,没有解释。

她无论如何不能相信,摸着她的头夸她聪明、抱着她看大熊猫、给她买风车和棒棒糖的父亲,会狠心丢下她和母亲永远离开了。

年仅12岁的安歌,自那一天起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她暗暗发誓,无论父亲是生是死,都要找到他!

来家里探查情况的正是刚当上刑警队长的瞿广白。他对安歌非常照顾,也激发了她想要当刑警的梦想。每当她孤独无助想要放弃时,她都会打电话给瞿叔叔,他总会耐心地听完她的倾诉,鼓励她再坚持一会儿。

有时候她会觉得,瞿叔叔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不过他再和蔼可亲,也是别人的父亲,不是自己的。

安成轩,你到底在哪里呢?你到底是抛妻弃子的负心汉,还是被奸人所害的孤魂野鬼?这个问题折磨着安歌,让她夜夜都不能安心入眠。

必须要找到他,必须要解开这个结,她的余生才可能好过。

还有一点,也是这个谜团最折磨安歌的地方,那就是母亲对失踪事件的态度。

母亲在发现父亲失踪后,也是既震惊又迷惑,也曾经以泪洗面、夜不能眠。但是现在想来,她的反应还是太过平静了,她只是在警察询问时泣不成声,剩下的时间还是照常去上班,处理生活中的任何事都没有受到影响。

安歌不能忘记的一幕是,当警察来到家中告知父亲确实失踪了时,母亲叹了口气,然后才掩面哭泣。那声叹气似乎是早已知道失踪不可避免,还带有一些如释重负。

这一幕像放电影一样,一遍又一遍地在她的脑中循环播放。特别是她在专业上逐渐精进之后,这画面在脑中就播放得更加清晰,更加缓慢:母亲在听到消息的一瞬间,先是皱了一下眉,然后叹了口气,双手握在一起绞了绞,才捂上自己的脸。

这是说谎的人下意识的微表情和动作。在叹气之前,她刚刚回答了警察的问题——“你知道你的丈夫去哪儿了吗?”

“我不知道。”然后她叹了口气,手捂着脸哭了起来。

她在说谎。

安歌越是努力地学习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警,这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中就越是清晰。

母亲知道父亲的下落,或者知道他那一天要离开,但是她没有告诉警察。

母亲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是我记错了,那天她根本就没有叹气?

无解的追问和对记忆的反复提取,令安歌的神经更加衰弱,她的失眠症也越来越严重。在睡不着的那些晚上,她就整夜整夜地在实验室里做检测,没有人理解,她异于常人的努力是因为心中有一条怀疑的毒蛇在时时啃噬她。

研究生毕业后,导师想让她留校继续做科研,毕竟天天泡在实验室里的学生也不多见了,但是她选择回生源地做刑警。一般来说,警校毕业生都会走这条路。但是她比别人多花了三年时间钻研,本可以避开这条路,却毫不犹豫地离开北京,这让所有人都大惑不解。

安歌觉得,只有回到案件发生的地方,才能够触摸到真相。何况瞿叔叔盛情难却,他还许诺会帮助安歌进入系统查看失踪人口的资料。

这次一定能成功的,安歌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感到久违的安心。

我回来了,命运之轮得重新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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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警局工作仍然平淡如水,安歌在整理文件时,始终放不下沈青黛的案子。她想知道沈青黛使用网站和谁聊过天,警局不再继续调查,她只能寻求别人的帮助了。

下午四点半,手机响起来了,是小茶,“小歌姐,你下班了吗?我忘了跟你说,电脑城五点半就下班了,咱们得赶紧过去了!”

算了,今天就做一个按时下班的公务员吧!

瞿雪茶今天特意挑选了一条特别少女风的粉红色蕾丝连衣裙,衬得她黝黑的肤色更加鲜明。她还说自己昨天晚上敷了三张面膜,今天花了两个小时化妆和吹头发,但是说实在话,并没有太大的改观。

但是安歌还得违心地说:“看起来皮肤确实好多了。不过,你不是有‘风中的云’吗?为什么又对这个奚星阑这么上心啊?”

“那能一样吗?”小茶大声地说道,“网聊有一搭没一撇的,这可是活生生鲜嫩嫩的大帅哥啊!我就算是给我爸长脸,也得好好叨扯叨扯啊!再说了,你去见你的偶像,再忙不也得洗把脸去吗?哎,对了,小歌姐的偶像是谁啊?”

“福尔摩斯。”安歌诚实地回答,她对明星不感兴趣。

“嗨!这个把脸洗破了也见不着!”小茶撇了一下嘴,招呼安歌下车。

还不到五点,二人就来到了市中心的电脑城。大楼里都是卖电脑、手机、盗版碟和各种电子设备配件的店铺,足足有五层楼。

“这么大,你知道上哪儿去找?”安歌有点儿怀疑,还有半个小时就关门了,奚星阑还能老老实实呆在自己的店里吗?

“当然,快跟我走,我都调查清楚了。”小茶带着安歌在大楼里疾行,一会儿上了电梯,一会儿又在店铺里穿行,她像安了一个导航一样,在这迷宫般的店铺中穿梭自如。安歌暗暗觉得,小茶其实颇得她父亲的真传,很有搞刑侦的潜质。

就这样,安歌跟着小茶疾走,店铺林立、空间狭小,空气不是很流通,她觉得有些头晕。终于,小茶停下了脚步,向前方一指,让安歌看那间银白色的店铺。

没有店名,没有招牌,连通常都会放大出来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有点儿意思。

小茶笑道:“酷到没边儿了,对吧?据说到这家店买东西,必须得先预约,否则只能买到最没品的便宜货!每周的这个时间,是奚星阑补货的时候,咱们就在这儿守株待兔吧!”

没想到刑警盯梢的功夫也被小茶学到了。二人站到了斜对过的一家店前,假装挑选手机壳,用眼睛的余光盯着无名店铺的动静。没过多长时间,一个戴黑框眼镜和灰色绒线帽的人拉着手推车拐进了店里。小茶使了个眼色,二人迅速上前,站在了店前,把那人的退路挡住。

男子像是没有发现突然冒出来两个人,自顾自地把手推车上的纸箱搬下来,摞在柜台后面。安歌注意到,同样是卖东西,奚星阑的店和小茶的卧室相比可差得远了!大大小小的纸箱摞得到处都是,每一摞都像是比萨斜塔一样的危楼,感觉随时都会发生一场大坍塌,整间店铺简直就是密集恐惧症者的噩梦!

“请问你们老板在吗?”小茶试图和男子搭讪。

他不回应,也不回头,仍然置若罔闻。

小茶生气地喊道:“我跟你说话呢!你听不见吗?”然后她眼珠滴溜溜一转,“喂!我要找你们老板!你们卖给我的破杀毒软件有问题!我回家装了之后,电脑立刻成了被人控制的肉鸡!你们到底是杀毒还是放毒啊?做软件的人到底行不行啊?不行的话赶紧给老娘走人!今天不给我一个说法,我让我老爸把你们都抓起来!”

“肉鸡”是指被黑客装了木马、可以远程控制的计算机。这种指责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直戳心窝的侮辱了,不亚于骂一个缉毒警察是贩毒的。特别再配上小茶响彻云霄的大嗓门,其他正准备收工的店主纷纷探出了脑袋看热闹,那男子再想装聋作哑可办不到了。

这招可真够绝的!安歌在心里给小茶的刑警潜质又加了十分,也抱着胳膊,默默站在一旁看好戏。

男子放下了手中的箱子,好像不打算把货卸完了,他拉起了领口的拉链把脸挡住,低声说道:“老板今天不在,你明天再找他吧!”说完就想闪身溜走。

“哎,还想跑?”小茶伸手过去,想揪住那男子的衣领,安歌却一把拉住了她,小声说道,“让他走!如果你还想找到人,就放了他。”

小茶心思一转,明白了安歌的用意,原来是放虎归山,再顺藤摸瓜啊!

于是她大声说道:“行,老娘明天还会来找他!你正好回去告诉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要是还想在这儿做生意,就大大方方地来见我!”

小茶把腰一叉,还挺有港产片黑社会大姐的范儿,谁又能想到这剽悍的壮女子出身于刑警家庭的呢?

“行了,人都跑远了,戏还没演够呢!”安歌笑着拍了她一下,接着说道,“你在这儿等我,看好了这座庙,等我把那躲着不见人的和尚抓回来!”

“哎,小歌姐,你一个人去行吗?”小茶打量了她一下说道,“你这大腿根还没有我胳膊粗呢!”

安歌拍拍她的肩膀,说道:“放心吧!我在刑警学院可是近身格斗冠军呢!我会关照你的偶像,不拧断胳膊的!”说着,安歌就顺着男子消失的方向跑去。小茶在后面大喊,“喂!也不能打脸哦!”

安歌虽然不如小茶熟悉电脑城里面的地形,但是她一路走来一直在默默记忆每层楼的逃生通道。要想从电脑城逃走,最快的方法不是坐电梯,而是跑下楼梯。因为楼梯几乎没有人走,不会因为人流减慢了逃跑的速度,而且楼梯一般会通往商场的后门,更能不被注意地溜走。

当男子朝左侧溜走时,安歌就判断出来他是想跑下楼梯逃走。她跑进楼梯间,听到下面传来的脚步声,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

想跑过我?门都没有!安歌迈三大步就能下一层楼梯,而且借着扶手的力能做到悄无声息,她很久没这样拼命赛跑了,竟然觉得莫名的兴奋。嘿!这和刑警学院两公里的障碍越野赛跑可没法比!

不到一分钟,她就看到前面逃跑的身影,他从后门冲出去,拐进了一条小巷。这里是两座大楼之间的缝隙,夕阳的余光根本透不进来,阴森森的满是潮湿的霉味。

“站住!奚星阑!”安歌大喊道,“你还想躲到哪儿去?”

前面的男子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了安歌一眼,冷笑着说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安歌慢慢上前,手攥成拳头,做好了防御的准备,“第一,你摆箱子的方式和店里已有的一模一样,这说明这家店只有一个人打理。我早应该想到,骄傲如你,怎么可能雇别人来碰你开发的软件呢?

“第二,你虽然用眼镜和帽子来掩饰自己,但是手却暴露了你的身份。你手指前端僵直,明显是常用电脑患上的腱鞘炎;你在卸货的时候,至少转动了三次手腕来放松左手,这些都说明了你经常敲击键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个给老板打工的人,在面对客户投诉时竟然不闻不问,没有一个靠别人发薪水的人会选择这么做。大天才,你未免也太不通人情世故了!”

“好毒的眼睛!”奚星阑把眼镜摘下,放在了衣兜里,把帽子也摘下拿在手里,拨弄了下自己的头发,“那我也没必要再伪装了!”

现在轮到安歌目瞪口呆了。

他染了一头时下最流行的灰白头发,发丝蓬乱更衬托出了他的不羁气质。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最要命的是那双桃花眼,不笑的时候也像是有璀璨的星河遗落在里面。

他双手插兜立在窄巷里,在这么不堪的环境中,也让安歌想起了形容绝代风华的美男子嵇康的名句:“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奚星阑笑着走过来,柔声说道:“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他的声音也好听得如琴瑟相鸣,星辰般的眼眸像是要看到安歌的心里去。他越走越近,安歌的脚却一动都不能动。

不好!安歌及时蹲下身,堪堪避过奚星阑打来的一拳。她立刻从催眠中醒过来,恢复了刑警的敏捷,抓住奚星阑的胳膊往后一拧,不顾他的闷哼,一下子把他按到了墙上。

安歌的左手按着奚星阑的脖子,右手捏着他的左胳膊,厉声说道:“臭小子,竟然敢打女人!”

“有……有你这样的……女人吗……”奚星阑的俊脸憋红了,安歌稍稍放松了手劲,他才缓过气来不住地咳嗽。安歌怕他再跑掉,两个人的脸颊有一只手的距离。

“你必须帮我!”安歌说道。

“怎么帮啊?像这样吗?”奚星阑趁安歌放松,突然用空出来的右手搂住了安歌的腰。安歌一惊,放开了左手,他倒得寸进尺地搂得更紧了,嘴也快贴上安歌的脸颊了。他是故意这样做,逼安歌彻底放手。

“无耻!流氓!”安歌用力推开他,又重重地踩了他的脚。

“啊!”奚星阑痛得蹲下身,安歌还觉得不解气,想要再给他一个大嘴巴,突然想起来不能打脸,于是就朝着他的后背踹去,奚星阑慌忙靠在墙上,双手合十不住求饶,“我错了我错了!女侠饶命!”

安歌想到他前几秒还站在巷子口装酷,这一秒就趴伏在地认栽,不禁觉得好笑,但还是得保持威严说道:“以后还敢不敢对女人动手了?”

奚星阑无奈地说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一向尊老爱幼,上车都给孕妇让座的!女侠,你可是警察啊!不打晕你,我跑得了吗?”

安歌彻底被他认怂的话逗笑了,“你就那么怕警察?还有,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安歌回到警局工作,没有告诉任何熟人,而且她一直没有穿警服,身上也没有配枪和手铐。

奚星阑看到她笑了,就慢慢地从墙根站起身,说道:“第一,你观察力惊人,洞察人心,没有常年的训练,普通人达不到这种水平。

“第二,你虽然没穿警服,但是你着装严谨,袖口上的扣子都扣严了,说明你工作的场所是非常严肃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手上戴着透明的橡胶手套,除了法医和经常接触化学药剂的检验人员,正常人是不会这么做的!女刑警,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

行啊,完全模仿我说话的语气,还挺像的啊!安歌想道,这小子果然机敏过人,不能小看了他。于是她正色说道:“我是听瞿叔叔提到你的,有个案子需要你的帮助。”

“哎?那老头怎么回事啊?我都跟他说好两清了,怎么给我派来个警察?”奚星阑不满地说道,“一码是一码,我虽然打不过你,但是你们警察的事情我不想插手!”

“如果不是警察的事情呢?有一个女生用了人工智能网站聊天,然后莫名其妙自杀了,你难道不想知道原因吗?”安歌的声音在无人的巷子里响起了回音。

“那个网站的名字叫什么?”奚星阑问道。

“聊动我心。”

奚星阑眸子里的星光黯淡了一些,冷冷地说道:“我没兴趣,跟我有什么关系?”

安歌看着他,默默退后,给他让出了离开的空间,她失望地说道:“我看错人了,你走吧。”

奚星阑惊讶地看了她一会儿,他这时才发现,刚才爆发出惊人力量的女警也不过是瘦小的年轻女孩而已。她似乎比他大个一两岁,但是却肩负着远超出她能负荷的重担。

风吹过来,将一缕发丝盖到了她低垂的眼睛上,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伸出手帮她把头发捋到耳后。

但最终他没有这么做,转过身默默地走出了巷子口。

对素不相识的人还那么操心,真是个神经病!

这时,小茶从后门跑出来,边跑边喊:“大楼都关门了,我被赶出来了!你见到奚星阑了吗?”

“他就是个神经病!”安歌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