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苏格拉底——“无知”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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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尤息德谟斯篇》(1)

最后,为各位读者摘录一段关于苏格拉底的高徒柏拉图所撰写的对话录《尤息德谟斯篇》,从中体会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和哲学思想。

尤息德谟斯:苏格拉底先生,您今天怎么不在园场,反而到市厅的走廊下来了?您该不会是和我一样,也为了控诉而来吧?

苏格拉底:尤息德谟斯先生,依照雅典人的说法,我不是来控诉而是被告。

尤息德谟斯:唉!我本来就以为是别人控告您,因为我不相信您会去控告别人。

苏格拉底:当然了,绝不是我要控告别人。

尤息德谟斯:这么说是有人要告您了?

苏格拉底:是啊!

尤息德谟斯:这人是谁呢?

苏格拉底:尤息德谟斯,这个人我也不太熟悉,只知道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年轻人,听说叫吕孔,住在壁独区。您对这个人有印象吗?他有长头发,留了些胡子,还有一个鱼钩鼻。

尤息德谟斯:我不记得了,他为什么控告您呢?

苏格拉底:为什么?这真的不能几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这人虽然很年轻,但恐怕是个不可轻视的人。他知道一般青年如何被人引入歧途,而且又知道是谁引导的。我的意思是说,他是个智者,能发现我的愚昧而宣称我蛊惑了青年,所以将我告上法庭。这人在政治上来说可算是得道了。从政之道,没有比引导青年使其从善更重要的了,如果他真能提携后辈而尊重贤者长者,那么他将会为公众造福。

尤息德谟斯:就恐怕要适得其反,他攻击您正是想动摇国本。到底他用什么言词来控告您蛊惑青年呢?

苏格拉底:乍听之下,他的话很奇特,他说我创立新神而不信国神。

尤息德谟斯:大概是因为您曾对人说经常感觉得到有某种灵兆,所以他以为您是想改革宗教呢!您可别因此而气馁啊!

苏格拉底:尤息德谟先生,您又是为什么来这里呢?原告还是被告?

尤息德谟斯:我是原告。

苏格拉底:控告谁?

尤息德谟斯:我父亲。

苏格拉底:告您父亲啊?他怎么啦?

尤息德谟斯:控告他杀人。

苏格拉底:我想您父亲杀的一定是您的亲人吧,如果是一个路人的话,您就不会提出控告了。

尤息德谟斯:您这样区分路人与亲戚,我觉得不妥。问题在于死者是否罪有应得,如果不该死,则应将行凶者绳之以法。这死者是我家的奴隶,有一天,他喝醉了与一个仆人吵架,后来竟愤而将仆人杀死了。我父亲知道了就把他绑起来丢到沟里去,并派人到雅典求签,请教神明究竟该如何处置他,没想到使者还没回来,他就饥寒交迫死了。我家人都认为我因此而控告父亲是大不敬,由此可见许多人还不了解神明律令所昭示的“敬”与“不敬”的真意啊!(注:此处所谓敬,即敬神,亦即信教;不敬即背教。)

苏格拉底:您能对于神令如此明悉,甚至控告自己的父亲也不怕会涉及“不敬”之罪,真是难得啊!我真该奉您为师。我该去告诉米利特斯说:“如果你承认尤息德谟斯深明律令且见解正确,那么就不该控告我;如果不赞成尤息德谟斯,便该先控告他,因为他是我的老师,应该告他败坏老人。”如果他不把告我的罪名用来告您,那么在法庭上我便可以凭这一点和他辩论了。

尤息德谟斯:对极了,他如果告我,我必能指出他的错误,那么,法庭上质问、斥责他的人,一定多于质问我的人。

苏格拉底:朋友,就我所知,一般人——甚至吕孔,都没注意到您的卓越见解,以您对“敬”与“不敬”的了解,请问所谓“敬”是否在任何行为中定义都相同?“不敬”是不是一定为“敬”的反面?而“不敬”的概念是否可以包括一切不敬的事?

尤息德谟斯:当然如此。

苏格拉底:这么说“敬”是什么?“不敬”又是什么呢?

尤息德谟斯:像我现在做的便是“敬”,我认为,只要发现行凶者、冒渎神明者,不论他是自己的亲戚或路人,我们都应该提出控诉,不这么做就是“不敬”。我的做法是为了要证明一个原则,就是任何人一旦对神灵“不敬”便要受罚。宙斯是诸神中最受人尊敬的吧!世人能准许他因自己父亲吞灭其子而把父亲捆了起来,而他父亲也因同样理由惩罚过宙斯的祖父游仑诺斯,为何世人对我的行为就不赞同呢?这不是很矛盾吗?

苏格拉底:您相信这神话是真的吗?

尤息德谟斯:是啊!您如果愿意知道,我还可以告诉您更多。

苏格拉底:以后再说吧!您先对“敬”与“不敬”给我一个简明答复,使我衡量其他人行为的时候,可以有一个标准。

尤息德谟斯:那么您就请听明白了:凡是为神所好的就是“敬”,为神所弃的就是“不敬”。

苏格拉底:这么说“敬”与“不敬”是处于极端地位了?

尤息德谟斯:一点也不错。

苏格拉底:但是我们不是也说,神明间也有仇恨、愤怒和争执吗?

尤息德谟斯:的确如此。

苏格拉底:那么仇恨与愤怒是不是因为彼此意见不一致呢?比如说我认为多,您却认为少,我认为大的您却认为小,我认为比较轻,您却认为比较重,这么一来,我们将因争执而变成仇敌。所以凡事只要能求得正确就能消除争执了吗?

尤息德谟斯:当然如此。

苏格拉底:除这些以外,不能用这个方法解决的争端,岂不就要引起愤怒、激起仇恨了吗?依您看神明间会有争执发生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呢?

尤息德谟斯:不错。

苏格拉底:照您这么说,诸神若对善、恶、是、非的见解不同,就会有争执,若见解一致就不会争斗了,是吗?

尤息德谟斯:是啊。

苏格拉底:那么神明不是也和我们一样,喜欢自以为美善的事物,而厌恶与美善相反的一切。

尤息德谟斯:确实如此。

苏格拉底:照您这么说,我们若对同一件事持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正确,而你却认为是错误的,就会产生争执和发生争斗了,是吗?

尤息德谟斯:没错。

苏格拉底:那么,如果同样的情况发生在神明之间,甲神以为这件事情很好,乙神却很憎恶这件事情,那不就是说,这件事既被神所弃,又被神所好了吗?

尤息德谟斯:嗯!好像如此。

苏格拉底:尤息德谟斯先生!这么看来,同样一件事我们不是既可以称为“敬”又可以称为“不敬”了吗?

尤息德谟斯:我也这么以为。

苏格拉底:朋友!我敢说你我的问题都没找到一个正确的答案。就您所说,神所好所恶不一,您控告父亲的事,在宙斯神认为是正确的,但是克洛奴斯神和乌拉奴神就不会赞同;在海菲斯托斯神视为满意的,而海拉神就认为是不对的,其他别的神意见又各不相同了。

尤息德谟斯:但是我相信神对于杀人者必受惩罚这点应该无异议。

苏格拉底:在我们这些人里,是不是有人先自认罪过又说不该受罚呢?

尤息德谟斯:还没听说。

苏格拉底:如果诸神对于善恶意见不一致所发生的争执,也和人们相同,那么对不敢随便说“恶人可不受罚”这一点也该相同了?

尤息德谟斯:大体上可以这样说。

苏格拉底:无论人、神,对于特殊事件会起争执,都是因为事情处在模糊与清楚之间,是吗?

尤息德谟斯:是的。

苏格拉底:尤息德谟斯先生,您真是见解高深!再请问您,何以证明您这家奴不该被处死?又如何证明众神都赞成您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呢?您如果能证明这个的话,我对您可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尤息德谟斯: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会让阁下了解的。

苏格拉底:那么现在我对先前的说法做一些修正:凡是众神都认为不好的就是“不敬”,众神认为好的便是“敬”;如果众神莫衷一是,便可说“敬”也可说“不敬”,或说“非敬”也“非不敬”。以这个做定义如何呢?

尤息德谟斯:没什么不可以的呀!虽然还应该更加深入的研究,但是这种说法是肯定,不能更改的了。

苏格拉底:过段时间或许我们便能更加明白其中的道理了,而我现在所要弄清的第一点是:究竟是因“敬”而被神所好,还是因神所好而称为“敬”?

尤息德谟斯:我不懂您的意思。

苏格拉底:我们不是常说:“载”和“被载”、“用”和“被用”、“见”和“被见”吗?这些言辞的分别想必您也很明白了,如此说来,“爱”和“被爱”之间不是也有区别吗?

尤息德谟斯:当然有。

苏格拉底:好。请问,在“装载”的状态中,用来做被装载的物品,难道就是因为它本身是个被载物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尤息德谟斯:正是如此,没有其他的原因。

苏格拉底:这么说,“所用”和“所见”也同理可证了?

尤息德谟斯:是的。

苏格拉底:我以为,任何事物无论是自变或被动,一定都有个开始。它自变是因为变了而有这变化的状态,并非因它处在一个变化的状态中。物体被动也是因为受到动才变成被动,而不是因处于被动情况才称为被动。您认为我这说法可对?

尤息德谟斯:对!

苏格拉底:那么“所好”并不是在一种自动或被动的状态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