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每个“微小”都能成为“微杀手”,事实上,有很多微小创新并没有制造大的反应,迅速被市场湮没。只有那些造成巨大后果及影响的“微小”才是杀手级的存在,任何成功的组织和个人背后,都有N个这关键的“小”。
有的微小创新甚至能带来“非线性”风暴。“非线性”变革是英特尔创始人安迪·格鲁夫最常讲的一个概念。格鲁夫援引物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来描述“线性”和“非线性”战略之间的区别。如果一家公司的战略行动的效应只改变了它自身的竞争地位而非整个环境,该行动就是线性的。相反,非线性的战略行动则会使环境发生变化,而该公司及其竞争对手都必须应付这一变化。?
为了看出其中的区别,你可以设想一下搅拌一碗水与搅拌一碗奶油的区别。你搅的如果是一碗水,水会旋转起来,用的力气越大,它转得越快──但它依然是水。相反,你搅的如果是一碗奶油,它会越来越稠,最后变成了黄油;而且会变得越来越难搅动,让你觉得越搅越累,最后不得不放慢速度。行动改变了环境;而改变后的环境则影响到下一步行动。
VANCL——从0到20亿,它只花费了3年时间。
李小龙——他的4部电影都创造了票房神话,开创了功夫电影的传奇。
新浪微博——半年多的时间就创造出了一个杀手级产品,并引发非线性变化。
北欧航空——仅仅1年的时间,北欧航空公司就从亏损2000万美元到获利8000万美元。
微杀手的“教父”是应用创新,擅长引爆来自用户的能量。
从工业时代到互联网时代,创新的游戏规则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技术驱动的创新模式,转向应用驱动的创新模式。
应用创新就是以用户为中心,通过对消费者体验的深度挖掘,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模式。应用创新是相对于技术创新而言的:技术创新是工业时代的思维,是以“公司为中心”的创新方式;应用创新是信息时代的思维,是“消费者为中心”的创新方式。管理大师普拉哈拉德曾作出警告:“公司中心”型创新方式已经消亡。相反,顾客正凭借个人经历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微杀手的创新逻辑中,技术并不重要,用户体验才是王道,微杀手一定要擅长引爆来自用户的能量。它眼中的一个负面典型就是摩托罗拉,第一个做寻呼机,第一个做模拟手机,1983年推出全球第一个商用蜂窝移动电话,1989年推出世界上第一款最小、最轻的个人移动电话,1996年推出世界上最小、双电池的便携电话……20世纪90年代后期,技术导向的摩托罗拉开始迷茫,而逐步被“微杀手”三星、苹果等超越。
VANCL——它充分调动用户投票权,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冠军产品。
李小龙——“光是知道是不够的,必须要加以应用”。
新浪微博——对用户体验的深度观察。
北欧航空——牢牢把握了乘客和航空公司的5000万次的“关键时刻”。
“一招鲜,吃遍天”是大忌讳,必须进行持续性的“微创新”才行。
为什么“超级女生”中只有李宇春持续红了下去?为什么中国的山寨手机阵营中只有天宇朗通持续红了下去?为什么中国互联网的“一哥”不是门户,而是擅长“后发制人”的腾讯?
原因很简单,只有持续红下去,才是真正的红。对真正的微杀手而言,他们并不太在意“一招鲜”式的对手,只有那些能够持续进行微小创新的才是真正可怕的存在。正如毛泽东的名言,“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
换句话说,微杀手最不喜欢“金点子”型选手。一些研究也发现,和大多数人的直觉不同,“金点子”或是发明本身并不具备创新性。在有了新“点子”后,人们通常忽视了重要的后续工作。只有那些能够很好地执行“设计”和“实施”阶段的公司才能够在创新领域脱颖而出。
VANCL——男衬衫、POLO衫之后是女装,再然后是帆布鞋,再下来是圆领T恤。
李小龙——他只有4部完成的电影,却不断自我突破。
新浪微博——从名人微博到全民微博。
北欧航空——5000万次的微小创新。
“微创新”不是细节定成败
“微杀手”很容易让人想到另一句——细节决定成败,但是,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理念。简而言之:
细节决定成败的本质是精细化管理,是一种认真的态度。
“微杀手”的本质是应用创新,是一种创新精神。
我们以哈佛商学院的一个“微小”细节为例来看看这两者不同的本质。
1908年,哈佛商学院刚开始创建时,一点也看不到如今那种“商人的西点军校”那种辉煌感,反倒是杂乱无章。
刚刚创立的那几年,哈佛商学院为了证明它在哈佛大学以及整个商业界的独特定位,一直在努力突破,这个时候的哈佛,并不缺乏细节管理,但缺乏创新突破——特别是基于应用的创新。
1909年,哈佛商学院首任院长埃德温·盖伊(Edwin Gay)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描述了自己的苦恼,《哈佛制造》一书摘录了一段:
我经常得到商界人士的告诫:我们没法教“商学”。我非常认同他们的观点;我们并非准备按照商界人士通常想象的那些常规性方法讲授商学,或者就像你所说的把年轻人塑造成“善于赚钱的人”,要么是能“打败竞争对手”。我们认为商业活动具有科学性,我们主要感兴趣的就是研究发现其科学性这一任务,而我们的目标,就是帮我们年轻的商界人士开阔视野,提供信息,传授行事原则。
埃德温·盖伊进行了一个“微小创新”,这对哈佛商学院产生了革命影响,这一“微小”就是案例教学法。当时,哈佛法学院已经在采取这种教学法,从1851年开始,法律教授Langdell就创造了一种新的培训律师的方法——案例教学。学生们只阅读原始案例,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得出结论。
埃德温·盖伊决心采用这种案例教学法。他在一次演讲中就说,商学院的教授应该采用一种与法学院的案例教学相类似的方法,重点在课堂讨论,并用讲座和方案陈述为补充。
哈佛商学院第二任院长华莱士·多纳姆(Wallace Donham)就是一位由案例教学法培养出来的律师,他认为案例教学对管理领域更加实用,全力推动哈佛商学院发展案例教学法。
就这样,100年来,在案例教学法这一微小利器下,哈佛商学院的金字招牌越来越亮,它的MBA被称为是“全球金融精英的会员证”。
而这一切,都源于100年前埃德温·盖伊的一次微小尝试,事实上,它的确算不上大创新,也没有门槛而言,但是围绕案例教学法这一核心竞争力,哈佛商学院进行了100年的“微小创新”,却形成了一个高不可攀的门槛。
所以,埃德温·盖伊这种微小尝试,算是一种“细节决定成败”吗?当然不是,如果他深陷细节之中,不可能“跳出画面”,它是一种创新,一种冒险!
“微创新”不是引爆点
说起“微杀手”,你很容易想起另外一个词汇——引爆点。
很抱歉,他们之间也是风马牛不相及。
引爆点是这样一种理论——一个很小的变化急剧引爆巨大的效果。作者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用麻疹病毒的流行来说明引爆点的特征:第一,传染性;第二,微小的变化产生巨大的效果;第三,变化是突发而非渐进。
“微杀手”则是一种渐进的行为,而且,它一定要持续制造“引爆点”才行。
换句话说,“引爆点”不一定成为“微杀手”,而“微杀手”则擅长制造“引爆点”。
我们以一个小例子来看这两者本质的不同:超级女声。
2005年超级女声绝对是一个“引爆点”事件:一个小的比赛却迅速制造出巨大的效果。短短半年多时间,它让6位以上的“草根”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主办方湖南卫视也创造了极高的收视率。据电视调查机构“央视索福瑞”发布的资料显示,超级女声播出时期,湖南卫视收视率在中国内地排名居第二位(总收视率第一位为央视一套);超级女声节目也是同时段节目的第一收视率。8月26日总决赛时,前三甲一晚共获得800多万的选票。
但是,比赛结束后,却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只有李宇春持续红了下去,其他“超级女声”并没有创造出更辉煌的成绩,亚军周笔畅甚至处于销声匿迹状态。
李宇春为何如此与众不同?她有什么持续红的秘密?
2005年8月26日,超级女声总决选最终结果出炉,李宇春在短信投票中获得352万票,登上冠军宝座,周笔畅则以327万票屈居第二,而张靓颖则获得135万票,位列第三。而在此前的8月12日,在“超级女声”6进5的比赛中,李宇春险遭PK。拯救李宇春的是她的“微小创新”。
李宇春的一个“微小创新”就是舞台魅力。李宇春的舞台魅力的确有两把刷子,比如,在决赛时,她对伴舞选择得十分高明,几个穿着抹胸的白衣辣女,一下就把她的纯净帅气给衬托出来了,在一群伴舞之间,她非常与众不同,最后那一挥手,所有伴舞倒下,非常酷。李宇春的一位粉丝也颇能煽情,因为她是一位七十高龄的老奶奶,还现场与李宇春合唱了一首歌曲。李宇春之所以独特,就在于:她减少了音质、唱歌技术等,增加舞台魅力、个性等,不以传统形象出位,而靠炫酷的新形象出彩。
李宇春的另一个“微小创新”是激发粉丝的能量。李宇春的粉丝简称“玉米”,他们杀伤力惊人。在8月12日后,“玉米”们就旗帜鲜明地表示“短信是王道啊”。有个“玉米”在百度李宇春吧上发出明确倡议:“我们短信必须第一。记住,短信不是给观众看的,而是给主办方看的。”这条信息被百度贴吧“李宇春”一栏的管理员置于首位。“玉米”还在网上公布了全国各地营业厅地址的速查手册,详细地写上了投票方法——团购并集中火力“进攻”当地的移动话吧或营业厅。
李宇春非常重视口碑建设,甚至非常重视公益事业。2006年初,由于要参加一场资助艾滋遗孤的慈善活动,李宇春主动放弃出席2006年1月11日在香港举行的全球华语榜中榜。当日,李宇春将参加河南“春光与爱心同在”募捐义演,当晚所得款项将用于艾滋病病人的治疗、生活以及艾滋病病人遗孤教育、生活。
李宇春也善于以自己的诚意对待“玉米”。2006年初,李宇春在北京世纪剧院出席了2005年度“网络·娱乐·英雄会”颁奖典礼,并捧走了“2005最具潜力歌手奖”奖项,她同时在现场演唱了新歌《冬天快乐》,因李宇春没能参加颁奖典礼彩排,主办方曾建议她以“假唱”来确保“万无一失”,但李宇春表示“宁可不唱,也不要假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