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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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礼多人不怪(4)

在中国帝制时代,官场上的一些小人物每个月都要给上司送礼,此外还有一些“突发”的礼要送,比如上面那个县官的生日。年节时就更要送了。不过这个时候的馈送一般都有一定“尺寸”,要按上司的官位确定数目。《官场现形记》有下面的记载:向来州、县衙门,凡遇过年、过节,以及督、抚、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庆等事,做属员的孝敬都有一定数目;甚么缺应该多少,一任任相沿下来,都不敢增减毫分。此外,还有上司衙门里的幕宾,以及什么监印、文案、文武巡捕,或是年节,或是到任,应得应酬的地方,亦都有一定尺寸。在按规矩送礼这件事上,《官场现形记》中举了一个很生动的例子:新任知州瞿耐庵“于上司面上的孝敬,同寅当中的应酬,并没有少人一个,而且笔笔都是照着前任移交的簿子送的”。做下属的为了逢迎讨好上司,必须要有孝敬上司这笔开支,即使勒紧腰带,四处借贷,也要按时如数奉上。

官场上有句话叫:“做官的俸银,不够上司节敬。”由此可知,孝敬上司的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清时有一个官员说他在陕西粮道任内馈送上司的详细情况:将军三节两寿,粮道每次送银八百两,又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二百两,水礼四色。八旗协领八员,每节每员送银二十两,上白米四石。将军、都统又荐家人在仓,或挂名在署,按节分账。抚台分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两,节寿但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制台按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

当然,不仅仅是上司的礼要送,同辈份之间送礼也是必不可少的。今天他家做寿,明天他家死人,每个月总要有几宗,这就要大家一起凑份子。凑的钱称为“分金”、“分子”。这些同寅间的应酬被认为是“礼不可废”的规矩。《春曹仪式》记有清代礼部衙门中关于此项规矩的一些内容,如:“终岁,同旧僚公会。仪司约旧僚官尊者,敛分举行。同僚及旧僚,遇有庆吊,礼不可废,情不容已者,同司酌量轻重,敛分举行。”表面上看,“凑分子”是人情往来,但在官场中,这种人情有着权力因素,所以渐渐地就形成了一种规矩,很多人都认为它是合情合理、理所当然的事。一首主题为“凑分子”的诗这样写道:“同官同乡请分子,两吊四吊分彼此。为奠为祝为告帮,五百饭资先去矣。都门流落君莫哀,急济会人阄资财。从古长安居不易,再到长安好运来,重请分子原应该。”由此可见,交分子或多或少,反映了官场之中朋友情谊的深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