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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欧洲的逆袭

第三十七章:欧洲的逆袭

谁也不甘心一直被人当做筹码卖来卖去,欧洲也需要自己的发展空间。

-爱丽丝

亚伦的私人别墅智能化很高,都是他的一个世界最顶级黑客朋友帮他设计的,要是攻破他的私人别墅的安保系统,必须用美国一个国家的计算机同时运算五年以上,所以,亚伦的私人别墅被称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也不为过。

亚伦在别墅内只有一个智能机器人,鲍里斯。他是亚伦一个朋友的名字,这个朋友因为车祸去世了,所以,为了纪念这个朋友,亚伦给智能管家起名鲍里斯。

由于只有四个人吃饭,所以,鲍里斯准备的饭菜并不多,只有一些精致的西餐,比如,牛排、烧鹅什么的,当然,也有两个中国菜,酸菜鱼和糖醋排骨,这是布鲁斯比较喜欢的菜,为了照顾他的口味,特地准备的。

如果说,美国是靠好莱坞来占领世界的文化阵地,那么,中国就是靠中国美食占领全世界的胃。

中国菜的味道比全世界所有菜加起来的味道还多,中国菜的做法比全世界的菜加起来的做法还多。所以,即使,亚伦以前都没吃过中国菜,但是,认识布鲁斯之后,也开始喜欢中国菜了!

但是,吃中国菜喝红酒感觉怪怪的,所以,这次的晚宴还是以西餐的牛排、鹅肝和鱼子酱为主,毕竟爱丽丝是欧洲人,还是对西餐情有独钟一些。

来到餐厅,亚伦打开一瓶1827,这种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延缓衰老的红酒,价格可是相当的昂贵,而且,市场的供应量有限,都被顶级富豪提前预定了,但是,亚伦作为顶级富豪里最有权势的一批人,当然是优先满足了。

四个人落座后,布鲁斯和亚伦都在谈论准备的东南亚之行的事,毕竟,这是两个五十岁的老男人的出行,虽然,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放荡不羁,面对热情的东南亚人民,这两个名副其实的老男人,还是难掩心中的兴奋。

而甄心妍和爱丽丝则聊起了女人常聊的衣服、化妆品、流行时尚等女人感兴趣的话题,而且,看样子比布鲁斯和亚伦还要热烈。

爱丽丝是个很知性的女人。

虽然,她是德国的日耳曼血统,却没有日耳曼人固有的死板,相反,却有法国人的一种浪漫,毕竟,爱丽丝是在巴黎长大的,对于这个时尚之都,可是相当的熟悉。

晚餐不知不觉分成了两个小集团,所以,晚餐进行的很快,然后,就分成了两个部分,布鲁斯和亚伦去书房,两个认识这么多年的好友,似乎有聊不完的话题。

而甄心妍和爱丽丝去到爱丽丝的试衣间,看看爱丽丝刚从巴黎空远过来的最近流行的时装。

爱丽丝作为顶级富豪,她的试衣间竟然有一千多平,里边是琳琅满目的衣服,但是,好像很多她都没有穿过。

爱丽丝和很多女人一样,就是沉迷看着如此多的漂亮衣服的感觉。

女人对衣服的喜爱就好像男人对酒的喜爱。

布鲁斯有句名言,凡是不喜欢酒的男人都是被酒伤害过的男人。

因为,还没有喝了酒而不喜欢这种饮料的男人。

甄心妍也有自己的试衣间,大约一百多平,甄心妍自己都觉得够大了,毕竟,大部分时间,她都是那种休闲、居家的衣服,不喜欢穿这种流行的时装,所以,她的衣服还是偏中式为主。

而爱丽丝的试衣间,根据衣服的不同种类分成了好几个区。

有中式服装区、欧式服装区、俄式服装区,甚至最新的时尚服装区,这里俨然优衣库的一个大卖场,衣服足够几百人穿一个星期!

爱丽丝的汉语只是一般,所以,甄心妍和爱丽丝的沟通,都是通过英语的。

虽然,爱丽丝精通八国语言,包括,西班牙语、德语、法语、葡萄牙语、英语等,但是,汉语太难学了。

亚伦因为是布鲁斯好朋友,学习汉语得到了布鲁斯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所以,亚伦的汉语才达到了普通中国初中生的水平。

汉语的表达太莫凌两可,完全需要根据语境和语气,甚至说话人的身份来判断意思,所以,学习起来是真的困难。

不过,自从认识甄心妍之后,爱丽丝也学了一些汉语,但是,仅仅是几个单词,几个句子,用来沟通远远不够。

由于布鲁斯和亚伦的关系,爱丽丝和甄心妍的友谊也直线上升。

在婚姻关系中,女人的社会关系网往往是以男人的社会关系网为核心构建的。

男人的那些死党以及死党的老婆,也都成为了女人的好朋友,毕竟,男权社会根深蒂固了几千年,不是那么容易就被颠覆的。

随着接触的增多,两个男人总是自顾自的聊自己,剩下两个女人聊流行文化,也渐渐有了更多的共同话题。

爱丽丝突然说,“甄姐,你说他们两个老男人,怎么突然想去东南亚了呢?亚伦本来有几个重要手术要做的。而且,医院的事情这么多,他力排众议的非要推迟,其他人都很奇怪,这和他的性格不符。

我也感觉怪怪的,但是,又找不出问题在哪里。”

爱丽丝拿起一件中式的旗袍,在镜子前比了比,还没等甄心妍回复,突然,就转换了新的话题,“甄姐,你看这款旗袍怎么样?我这里的中式服装越来越多,都是受你的影响。

我有两个御用的中式服装设计师,专门给我设计中式服装,当然是根据我的身高体型。毕竟我的身高在中国人里边比较罕见,而且,找到适合我的款式实在是太难了。”

爱丽丝当着甄心妍的面,就把晚礼服脱掉,换上了这款旗袍,虽然,西方人的骨架和国人很不一样,但是,爱丽丝穿着这款旗袍把她的身材和那种高挑衬托的淋漓尽致,只要有适合自己的衣服,不管哪个国家的服装,穿着都好看。

甄心妍看着在镜子前试衣服的爱丽丝,由衷的感叹,“爱丽丝,你的身材真好,这款旗袍真的适合你,超好看!”

爱丽丝听着甄心妍的夸奖,像个小姑娘一样,表现得非常开心。

她有些幽怨的说,“我生了孩子之后,一直担心自己的身材走形,在努力锻炼身体,还请了最好的瑜伽老师,帮我塑形,当中的辛苦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爱丽丝听到甄心妍的夸奖,并没有把这款旗袍脱下来,只是,把脱下来的晚礼物,从地上捡起来,走到里边一层废衣间直接扔进去。

爱丽丝的衣服,一般只穿一次,然后扔掉,如果觉得这款衣服好看,爱丽丝会找设计师,重现定做一套。所以,爱丽丝一年最少要换三百六十五套衣服,

即使,她扔衣服这么频繁,她这么多衣服,也一百年穿不完。

资源的配置很难合理,有的人衣不蔽体,有的人却扔新衣服如蔽履。

这时候,爱丽丝突然把甄心妍带到一个货架旁,指着货架上的中式服装对甄心妍说,“甄姐,这些衣服都是我根据自己喜欢款式,根据你的身高体形重做的。我听亚伦说,你要来以色列住一段时间,而且,你又喜欢穿中式的衣服,所以,给你定做两百多套,这样你一天可以换一套,当然这些只是最近一个月的衣服,我会根据我的喜欢,继续给你订做衣服的。我带你到试衣间,就是要给你惊喜。”

爱丽丝继续说,“这些衣服都是空远过来的,你快试试和我这件一模一样的旗袍,咱们姐妹两个出去转一圈,肯定让两个臭男人,把口水都留下来,他们能娶到我们,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爱丽丝从小就是家里的小公主,受到父亲的宠爱,虽然,嫁到了以色列,但是,父亲也不会让女儿委屈,光嫁妆就送了几套欧洲的古堡。

所以,爱丽丝完全就是一个活在童话中的小姑娘,周围的人都很迁就喜欢她。虽然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但是,还跟小孩子一样保持着童真。

有人说,如果你一直还和孩子一样,用一个孩子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那么,你的身边一定有个异常强大的人在守护着你,让你不用经历社会上的风风雨雨和社会上的尔虞我诈。

显然,爱丽丝就是这样的人,布鲁斯也像这样的人。

爱丽丝出生之后,由父亲一直呵护成长,后来和亚伦一见钟情,很快结婚。

婚后,都是亚伦在照顾爱丽丝,所以,爱丽丝对很多人情世故并不知道。

亚伦知道爱丽丝的口无遮拦,所以,很多场合都不带爱丽丝去,就怕爱丽丝给搞砸了,而且,她还搞砸了不止一次。

上次布鲁斯刚到以色列的接风宴,就没带爱丽丝,那次有很多圈内的人参加,亚伦不想要爱丽丝过早的接触这个圈子,因为,她没必要,也不适合,那个圈子虽然权势很大,但是每个人都是万年的老妖精,一个一个精明的跟狐狸似的,爱丽丝这样的傻白甜,分分钟就被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