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三十五年中,将我从事写作的这个行当比作船坞的话,那在这个船坞里,没有任何时候不是停靠着多于两条的没有完工,被我抛到一边晒太阳的船只的。一般来说,总有三四艘船在等待我去完工,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差不多是五艘。这似乎不是认真做事的样子,其实倒不是因为毫无目的,而是因为我存心如此。
实际上,只要一本书自己便能够顺顺利利地写下去,我就是一个忠实而又饶有兴趣的书记员,干劲也不会衰退。但是一旦这本书试图将安排惊险场面、进行幽默对话、设想离奇事迹等苦差使全都推卸给我的脑袋时,我便会将它放到一边,忘得一干二净。然后,我便将自己没有完成的那些东西捡出来,看看其中有没有经过两年的搁置之后,还能重新活起来,让我为它做书记员的东西。
纯粹是因为一次偶然机会,我发现,一部书经常写到中间就一定会令你感到厌倦,不愿再往下写了,非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之后,才会将精力和兴趣重新激发起来;非要经过一段时间,才可以对已经损耗的原料重新进行补充。我是在将《汤姆·索耶历险记》创作到一半时才有了这个珍贵的发现的。
那次,当我写到手稿的第四百页时,故事突然间便停了下来,坚决不肯再超前迈一步了,连续许多天,都不肯前进。我感到失望难过并且大为诧异,因为我非常明白,故事还没被讲完,而我又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竟无法前进了。到了后来我知道了,理由非常简单——我的油箱里面所储存的原料已经用光了,空了。没有原料,故事是没有办法前进的,空空的大脑是无法写出什么作品来的。
手稿在架子上一搁便是两年。一天,我将手稿取了出来,读了读最后一章。也正是在这时,我有了这个伟大的发现,那便是,当油箱干枯时,就一定要放下,等它重新装满。而当你睡觉时——以及你在做其他的什么事情时,总之是在你没有在意的时候,上面所说的无意之中的特别有益的思维活动实际上仍旧在进行着,等原料充足了,书便会继续前进,到那个时候,你用不着费什么事,便会大功告成。
在这之后,每当我写一本书时,只要是油箱干枯,我便会毫不犹豫、毅然决然地将它搁置到一边,深信两三年之内的某个时间,用不着我费什么事,它就自然会充实起来,那时候,将这本书写完便轻而易举了。《王子与贫儿》写到中间的时候便停下了,因为油箱干了,在接下来的两年间,我再也没有碰过它。再比如《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我也搁置了两年。我的其他的一些书,写到中间的时候,也产生了类似的情况。
我曾经写过一个叫做《究竟是什么?》的故事,中间发生了两次间歇。实际上,第二次间歇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因为自第二次干扰到如今已经整整有四年了。我能够肯定,如今我的油箱再次满了,我又能够捡起这本书,写完后十部,中间不歇气,兴趣也不衰退——但我却不想这么做。
现在,笔已经令我厌烦,见到笔我便浑身难受。我生性懒惰,口授令我反胃,但我能够相当肯定,自己再也不会碰笔了。所以,那本书就永远都完成不了。这实在是太可惜了,因为整本书的主旨(事实上)是新鲜的,到结束处肯定会令读者们领略到一份美妙的惊诧。
另外还有一本没有完成的书,我也许将它叫做《破舟避难记》。书被写了一半,然后便这样不了了之了。另外一本书名叫《细菌历险记——一个细菌的三千年》,在写了一半时,我便就此搁笔,不动弹了。还有一本名叫《神秘的陌生人》,完成了一大半,我真的特别想写完它,一想到这一篇没能完成,我便真的十分难过①。现在,这些油箱都已经灌满了,以上那些书便会自动前进、完成的,只要我愿意再次握起笔来,但我对笔却已非常厌倦了。
另外还有一篇进行到一半的故事,四年前便写了有三万八千字,之后我将它毁掉了,就怕哪一天自己会控制不住将它写完。赫克·芬来说故事,汤姆·索耶和吉姆也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但是,在我看来,在这个世界上,这三个伙伴所做的事情也够多了,应该永远休息了,是时候让他们停下来了。
一八九三年,在鲁昂时,我毁掉了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手稿。一八九四年初,在巴黎时,我再次毁掉了价值一万元的手稿——我是按照杂志上的文章进行的估价。我就怕这些手稿留在身边,说不定哪天我便会受到诱惑将它们卖出了,因为我深知这些东西不达标,不应该被流入市场。
按照通常情况,目前不存在任何引诱之类的事情,我也不会想到要公开出版那些没有把握的东西——只是当时我正深陷于债务之中,具有非常强烈的摆脱困境的引诱。为了将这样的引诱赶走,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便是烧掉稿子。我的妻子英明而又贤惠,在当时那种经济状况下,她非但没有对我的这种行为进行阻挠,而且非常鼓励我的做法,因为她对我的声誉的关心胜过其他一切。
大概就在这时,她还帮我抵制住了另外一桩诱惑。这便是曾经有人向我谈过这样的一个买卖,说只要我允许人家用我的名字来做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他们便愿意以五年为期限,每年付给我一万六千块钱作为酬劳。她能帮我将这场诱惑抵制住,我应该称颂她。事实上对于我来说,这事还算不上什么诱惑,但是,要是真的有些什么诱惑的话,她肯定会帮我抵制的。
当我的想象力不错时,我倒是挺能异想天开的,但是再异想天开,也肯定不会想到要通过去担任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编来换取生活费用。我不能不觉得那是(对于我来说)最为不幸的职业了,因为一旦我担任了,我便还要兼任收尸的职务②,才能令那个职业所带来的悲凉气氛或多或少减轻一些。我能够兴致勃勃地对一份严肃的杂志进行主编,但就是从来都不关心什么幽默,所以我想自己也没有什么资格来出任幽默杂志的主编或是随便发些什么议论。
我还有一些书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无论如何都不肯写出来。它们呆在原地不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说什么都不肯听从劝说。倒不是这样一本书不值得去写——而是因为还没有主动出现故事的恰当形式。一篇故事只具有一个恰当形式,如果你没有能够将这个形式找到,故事便讲不成。你或许尝试过十几种错误的形式,但是,每次都无法维持太久,你便会发现自己的确没有找到适当的形式——这样,故事便总会停下来,不肯再向前迈一步了。
在写《冉·达克》时,我开头六次都没有开好,每次我都会将告诉克莱门斯夫人结果,每次她都会报以致命的批评——一片沉默。她不说一个字,但她的沉默却有如雷鸣。到了后来,当恰当的形式被我找出来时,我立刻便发现这才是最为恰当的形式,并且我还知道,她会如何去说。果然,她那么说了,说得丝毫都不含糊,丝毫都不犹豫。
曾经,我在十二年中前后共六次试图去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我清楚只要找出恰当的出发点,便能在四小时内将故事讲完。我共失败了六次。直到后来的一天,在伦敦,我将这个故事的本来面目说给罗伯特·麦克卢尔听,并建议他将这个故事刊登到杂志上,并且悬赏征求能将故事讲得最为理想的人。那一时刻,我的兴趣变得异常高涨,围绕着这个故事讲了足有半个钟头。然后他说:“你自己已经讲出了故事。只要你将你刚才所说的那些写到纸上就可以了,此外不用再费什么事。”
我承认,这话很对。我用了四个钟头,便将那个故事写好了,并且写得连我自己都很满意。就这样,这篇小故事,这篇被我称为“丧饼”的小故事,总共花费了我十二年零四个钟头才写好。
开头开得好,这自然至关重要,我无数次的经验教训将这一点证明了。二十五年前,也有可能是三十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故事,是一篇关于心理电报学奇迹的故事。故事是讲某某人有了一个发明,能使相隔千里的两个人的思想达到同步,并使他们通过天空通话,而无需电线的帮助。先后四次,我的开头都开得不对路,故事也就再也写不下去了,其中有三次,我都是在写了一百页以后才发现了自己的失误。甚至在第四次,我写了四百页后才发现——我最后放弃了,咬咬牙,把它们全都付之一炬。
作者忘记了已将此篇写好了。——编者
在这里,作者是运用了谐音来达到幽默效果的。undertake意思为“担任”,undertaker意思为“收尸”,所以“担任”(undertake)一家幽默杂志的主编同“收尸人”的意思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