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当代广播电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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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理解声音(5)

(2)句式要短

广播节目的播出要做到口语化,句子就要短。人们往往有一种误解,长句子是书面语言,写长句子反映了语言、逻辑和文化修养,长句子比短句子更美。其实,短句子才是汉语的特点。西方语言,尤其是以英语为代表的拉丁语系,其表达以动词为中心控制全句,句法严格,从句和主句关系明确,结构分明。汉语的句式不是这个样子的。汉语词语的分合伸缩,灵活地排列为“音句”(句读段),再循自然事理排列为“义句”(整句)。所以,西语多长句,汉语多短句。

短句子节奏舒缓,简洁有力,念起来上口,听起来顺耳;长句子容量大,结构复杂,但容易出现成分不全、语序不当等语病,既不利于朗读者断句和换气,也不利于听众的理解和记忆。西语中句子长了,因为语法严格,逻辑关系严密,意思一般不会被弄乱;汉语句子长了,听众可能就会听了后面忘了前面,把握不住句子的主谓结构,就不容易听懂。例如这样一个句子:“中美双方同意尽快恢复关于中国在今年年底以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由于句子较长,播音员在“组织”和“谈判”这两个词语之间很容易慢半拍,听起来十分别扭。如果改成短句子:“中美双方同意尽快恢复谈判,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达成协议,让中国能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样既好播,又好听好记。

所以,广播传播中应该尽量使用短句子。短句子写起来变化更多,短小的音句顿进结合,使得句子脉络和听众收听时的心理时间流动一致,他们能够边听边整理,理解句子的大意。多用短句子,就意味着要少用修饰词。单句的定语、状语等附加成分一多,句子就容易长,句子的主要意思就会被附加成分所淹没。较容易构成长句子的是复合句,在广播语言的运用中,要尽量少用复合句。

除了尽量不用复合句以外,也要尽量不用倒装句。倒装句是西方语言和中国文言文的句式,汉语白话文中是没有倒装句的。有的广播新闻写作者喜欢用引语式开头,先引用一段新闻人物的话,然后再作解释。这其实也是倒装。听众先是莫名其妙,然后听内容又明白了,前面人物说的话可能又记不得了。所以,广播语言最好是顺着来,比如在新闻人物出场之后再引用他们所说的话,这样听众能听得非常明白,播音也较为顺畅和有力。

2.规范的广播口语和灵活的广播口语

随着广播事业的发展,我国广播结构也日益复杂,广播电台的种类也逐渐多元化。不同类型的广播电台从办台宗旨、编辑方针、目标听众定位、传播模式、营销模式等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其广播语言的性质也不同。从我们的国情来看,广播语言呈现出“规范的广播口语”和“灵活自由的广播口语”并存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一直持续下去。

(1)规范的广播口语

所谓“规范的广播口语”有两条标准,一是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二是符合广播语言口语化的传播特性。使用规范的广播口语是和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地位特性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这是和我国广播电视传播的语境联系在一起的。

著名的语言学家吕叔湘在《语文常谈》中指出:“我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必须充分注意到语境因素对言语表达和理解的影响,并以此为出发点,去揭示语言交际中的各种矛盾——特别是言语形式和思想内容的矛盾在不同语境条件下获得统一的规律。”吕叔湘的观点如果放在广播电视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就是,广播电视口语的使用要符合我国广播电视媒介的社会地位、功能和与受众之间的关系。我国广播电视媒介的经营体制具有国营型的特征,这说明广播电视媒介是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形成了我国主流广播电视媒介的传播具有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性、指导性的特征,这些特性造就了广播口语规范的内容。

要有效发挥上述广播口语四种规范的特性,就要要求播音员和主持人在广播电视媒介中说话的时候,语音、词汇、语法等要符合现代汉语和普通话的规范。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也是有着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而在2001年起实行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这充分说明了我国政府对广播电视传播语言使用的重视。广播电视口语传播的这种特性于是和国家政府的权威性就联系在了一起。

若要精当地表达广播口语的规范性,吸取书面语言的精粹口语是非常必要的。相对于口语来说,书面语言严谨规范,且在写作的过程中往往是经过推敲的,故而在语法方面考虑较多,不易发生错误。而且口语化的一些弊病在写作过程中一般会被自动过滤掉,如此口语的“粗陋”就被抵消了。比如,口语中大量的虚词如“啊吧呢吗”、“那么”、“所以说”等在书面写作中就不太容易出现,这样,语言就经历了一个打磨、提炼的过程。正如张颂所说的:“广播电视传播长时期内是以书面语言为依据的,虽然努力进行口语化,但在语言上一直比较讲究。……一个电台、一个电视台,现在不可能,将来也不可能完全舍弃书面语言作依据的语言传播。”这样的广播传播的语言是一种“精粹口语”,是经过了加工的口语,它摒弃了日常口语的随意、冗余、粗糙等缺点,文化内涵丰富,也容易形成具有严肃性、崇高感的传播风格。

口语化的传播特性是指广播语言要通俗化,让人一听就懂。这就要求广播电视的口语表达要达到深入浅出的境界,这是和广播电视媒介大众传播的特性联系在一起的。播音员和主持人直接用图像和声音与受众交流,直接将各种感性元素诉诸于受众的听觉和视觉,这种信息的传播和接受的反应是即时的、不需要经过头脑思索的。从传播态度方面来看,播音员和主持人应该以朋友身份和平等态度对待受众。因此,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降低身份和视角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些优秀的节目主持人都会将上述两项要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语言表达既权威严肃又亲切活泼。我们来看下面这段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解说词:今天是世界卫生日,在这一天世界各地的人们都会对健康给予格外的关注。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民以食为天”,可以说中国人的健康是从一日三餐开始的。“吃”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们会不会吃?吃的到底合不合理?膳食营养知识在我们国家普及的状况又怎么样呢?我们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焦点访谈》,2005年4月7日播出)这段话具有鲜明的电子传播口语的特点。首先,整段话都是由短句子构成,节奏明快简洁,具有一种韵律感;其次,这段文字非常口语化,语气变化多端,抑扬顿挫,疑问句、反问句、陈述句交错进行,这是典型的口语句式;还有,使用了“民以食为天”这样的汉语俗语,无疑贴近了和观众之间的距离。

再比如下面一段电视解说词,它是中国著名的电视纪录片《雕塑家刘焕章》的开头:假如你要寻找刘焕章的家,那是太容易了。你不必背记门牌号码,而只要记住胡同就可以了。因为在他家的窗户外面,长年累月垒着那么多怪里怪气的大树桩。那么,刘焕章在不在家呢?你听——这段电视语言采用了虚拟的对话语境:假定电视的制作者和接受者在同一个时空中面对面地交谈。第二人称代词“你”的使用大大增加了电视语言的亲切感,其通俗性不言而喻。同时,这段话中短句字的组合节奏很强,具有一种韵律的美感,使得这段文字具有很强的精英文化的特色。

(2)灵活自由的广播口语

随着我国广播事业的发展,广播媒介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都市电台的发展,使得广播界内部的分工越来越专业。各地的人民台分别细分为新闻台、音乐台、文艺台、经济台等频率,每一个频率都有自己不同的受众定位、内容定位、传播策略乃至主持人风格。

广播传播的品位也开始出现分化,诸如各家新闻台,还是坚守国家媒介的品位和风格,在栏目设置、播音风格等方面坚守着严肃、权威、主流的特性;但是,诸如经济台、文艺台、音乐台等的节目,其风格和内容却日渐多元。电视媒介在这方面也开始出现类似的分化现象。比如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用“方言”播音的广播电视节目,在这些节目当中,本地的俚语和流行语被大量使用。据统计,在2005年前后,仅四川成都地区方言节目就占总节目比例的1/40,且此比例还有扩大之势;同一时期,在江苏、浙江地区,方言节目更是增幅巨大,比如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的《阿六头说新闻》、南京电视台18频道的《听我韶韶》等,这些节目大都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广播中方言的使用在地方电台中也很普遍。

面对这种情况,2005年3月31日,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表示,国家广电总局将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广播影视节目播出语言,非经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不得擅自开办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自2006年3月1日起,《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该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有关人士说:“新闻类的方言节目今后将不再批准。”方言类的广播电视新闻受到限制,其实也就是限制了方言在广播电视媒介中的传播,但是在很多地方广播电视媒介,方言还是会时不时出现。比如,南京电视台的《听我韶韶》主持人老吴,其说话就带有很浓重的南京地方口音,但是他的节目颇受南京市民的欢迎,谁也没有在意他是在用南京话主持新闻,更有观众认为他的这种乡音很令人感到亲切。

在广播节目中同样有类似的情况存在,尤其是一些广播谈话节目,主持人在和嘉宾或者听众互动的时候,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方言,甚至彻头彻尾的方言式的主持有时候更加能够渲染气氛。这也许说明,方言,包括俚语等自由的播音主持方式和广播电视的有效传播并不是尖锐对立的。我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台限制方言类节目的播出,其实是为了保证我国广播电视媒介作为国家媒介的严肃性,防止广播电视传播滑入低俗化的境地。

在此,我们提倡一种能将广播口语的规范与通俗很好地统一的播音主持风格,比如说下面这段电视新闻评论:每年夏天,我们都会看到媒体上由“民工裸睡街头引发交通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报道。客观地讲,这种事情的确可以报道,也应该报道,但我发现类似的报道几乎千篇一律: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有几个民工全身赤裸或半裸睡在路边。记者赶到现场,先问那几个睡眼惺忪、懵懵懂懂的民工:“你们为什么要光着身子睡在马路上?”回答当然可以想象——“热哎!”然后记者又会问路边群众:“他们这样文明吗?”答案也是可以想象的——“不文明”……这样的报道当然没有什么错,但是我们是不是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在盛夏酷暑时,民工们睡觉的地方一无空调二无电扇,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难以忍受的。……当然,记者提醒民工注意安全、注意形象本身也没有错,但是请注意“民工并不是有裸睡的嗜好”,他们是生活所迫。我们的记者在呼吁注意形象做文明市民的时候,不要忘记也呼吁一下:给民工起码的生活保障。这段电视播音文字的使用是非常灵活的,节奏明快,感叹句、疑问句、陈述句交错出现,主持人甚至直接模拟现场的口语问答,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但同时,这段文字的使用又是规范的,全文挑不出一个语法毛病,这样的广播口语才是我们最应该提倡的。

思考题:

1.我们应当从哪些层面理解声音的心理属性?

2.语言性的声音和音乐性的声音各自的传播机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