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丹尼不是第一个,那应该也不会是最倒霉的一个吧!我看到这里,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落了地。
一罐清水全部倒进了丹尼嘴里,老酋长收回拐杖,原先扛着陶罐的几个人已经在丹尼周围挖了一个拳头深浅的凹槽,围了丹尼一圈。
没过多长时间,丹尼身上的那层土黄色开始重新发出光晕,和先前在坨坨耶河时看到的一样。而且这层金黄色的光晕还在缓缓的移动,从丹尼的身上慢慢的移到地面上,越蔓延面积越大,直到流进刚挖的凹槽里。
过了四五分钟,丹尼身边形成了一条金黄色的线条,而身上的颜色却褪了许多,浑身湿淋淋的,像是刚从浴池里捞出来一样。
我明白了这种奇异的治疗方法的原理。陶罐中的草药应该有催发人体汗液分泌的作用,而且对这种生物也应该有抑制作用,大量涌出的汗水将这些生物从丹尼的身体里带了出来。看明白这些,那个关于噬魂蚁通过什么渠道啃噬人体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
没错,就是毛孔,小如尘粒的身体为它们提供了无孔不入的能力,它们可以轻易的钻进人体的毛孔中,然后再通过毛孔进入血管,靠血液为食。
“这不应该叫噬魂蚁,应该叫吸血鬼才对!”凝雪双臂互抱在胸前,厌恶的说。
老酋长纠正道:“它们不吃血,而是噬魂,很多人在被救活后,都因为救治不及时而变成了瘫痪!”
“它们以神经细胞为食,从毛孔中钻进人体,破坏人体的神经系统!”我叹了口气,担忧的看了一眼躺在地上依然昏迷不醒的丹尼。
“好了!”老酋长道:“现在我带你们到神殿的大门,剩下的事情就全靠你们自己了!”
我疑惑的问:“这样就行了吗?我的朋友已经没事了?”
老酋长道:“他伤的不轻,还要这样反复做五次才能完全清除。不过,这中间要有一定时间的间隔,我的族人完全能够做好,这里已经用不到我们了!”说完,他向大胡子用他们民族的语言说了几句,大胡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向旁边不远处一所木屋走去,不一会拿着一身反襟大褂出来,恭敬地递给我。
我知道他对我恭敬的原因是由于我手里的东西——这根据说可以打开神殿大门的牛角形石柱。
我穿好衣裳,跟着老酋长向身后的金字塔行去!
在远处看时,只觉的这座金字塔气势宏伟,光芒万道,并没有特殊的感应。但当我们慢慢的靠近它时,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离的越近这种感觉越加强烈,等站到了它的脚下,我连抬头仰视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想匍匐到它的脚下才感觉安心。
一切的恐惧、疑问都在站到它脚下的那一刻从脑子里消失了。站在这里,一个人心里所有的光荣梦想、荣华富贵、爱恨情仇都不存在了,那些曾经拼尽全力,九死一生去追寻的东西都显得无足轻重,只要能站在它的脚下,只要能这样默默地感受它的存在,就是一种最大的满足,最大的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