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下楼,不一会儿辜总开车过来,从一个包中拿出一个档案袋给我,叫我千万要好好保管,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当我转身要上楼时,辜总忽然叫住了我,问楼上除了章楠还有谁,我说还有个香港人叫冯锦豪。辜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他认识冯锦豪,他是公司的一个客户。
我说要没什么事我就上去了,辜总又一次叫住了我,从副驾驶的位置上拿了个包,从里面拿出五百块钱,叫我等下埋单,我说:“那怎么行?”
他说:“没事的,你埋完单要发票,周一拿给我就好了。”
我走进房间时,章楠和梁琪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我,说原来你这个东北难民还有手机啊!我一下怔住了。是啊,即使是在鹏城,当时有一部手机也是件大事的。我有些尴尬,摸着脑袋说:“我怕以后工作不便,所以才买人家的二手手机。”听我如此解释她们就没再问什么,只是叫我把号码写给他们三人。
埋单时,我抢先说我买,冯锦豪哈哈笑着拦住我把单埋了,嘴里直说东北人就是直爽,和我交朋友就是好。我感觉他有些说醉话,但见到他很稳当地开过来一辆粤港两地牌照的沃尔沃,又放下心来。他们还吵嚷着要去唱歌,我看时间不早了,就把章楠悄悄拉到一边,对她说我必须先走了,住的地方要锁门。章楠有些为难,迟疑了一下说:“那好吧,你先走,也不用跟他们打招呼,那样更麻烦,等下我跟他们说一下就行了。”
到家冲完凉,我打了个电话给辜总,对他说单我没埋成,他说那就算了吧,我问那钱怎么办?他说先放在你那里,以后再说。
放下电话,我开始看辜总拿给我的一些资料,我发现,原来是一些借贷合同和借贷人以及公司的资料。其中一个的大致内容是这样:
拆借四十万,十五天内归还六十万,可最大提供五百万到三千万融资借贷投资交易合作。我公司是鹏城综合系统运营公司,由于获得外资,因向银行支付有关费用,寻找四十万过桥资金,寻找有资金支付能力,有诚意的企业或个人与我公司进行多种方式的合作。
合作前提:A、出资方向我公司当面提供拥有四十万人民币资金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风险控制:出资方首先核实我方资金真实性以后,再签署借款合同,出资方双印双签控制我方银行账户,派遣人员到银行当面核实付款,全程跟踪,我公司固定资产,综合运营系统项目及股权质押。
高额回报说明:我们借款四十万十五天内归还六十万这是真实的,没有任何欺诈,我们愿意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是因为我们急需这笔资金完成整个资金调动,所有风险都是由出资方在各个环节上自己控制。
就这么个明显是陷阱的东西,我所在的公司居然借款给人家,结果自然可知。我公司所控制的账户是那个公司众多账户中的一个,钱嘛早被对方提走了。还好对方还承认这笔款项,借口是公司会计操作失误,可就是不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