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眼前的这个男子,哪怕他如同其他百姓一样穿着粗布短衣,也依旧无法将他身上的气质给淹没。
纳兰甄、女王从小都是在宫里长大的,在认人这一方面眼睛更为犀利,所以在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给他的身份下一个比较小的定论。
不过,两人默契的没说什么。
“狼与狗外形相似,若论残酷和牙齿的撕扯力,狼怕是更胜一筹。”莫孜言首先说道,这话也等于是赞同那名男子的猜测。
狼与狗算是一家的,可是从本质上来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而狼则是人类的敌人,因为狼狡猾而且凶狠。
“光从那些撕咬痕迹上不容易判断出狼与狗,不过,也不是不可以证实。”诸葛笑笑淡淡的看了女王一眼,将这句话说完之后便有意离开。
女王已经明白了诸葛笑笑的意思,看了白修聿一眼后才道:“先去客栈休息吧!”
众人都唔异议,即便现在有了凶案现场,但是他们不是信国人,更不是捕快之类,没有权利去到那个血腥的屠宰场,也没权利去查探真相。
之后的调查,诸葛笑笑和白修聿都相信,女王会给他们一条特别的通道。
那名玄衣男子在看过之后还先他们一步离开了人群,诸葛笑笑他们是走着,但是那年轻的男子却是有专属的精致马车,待他上了马车之后,小厮在赶车离开。
信国无双城向来不缺有钱人,有钱有权的人也不少,但明眼人一眼能够看得出,那名男子并不是单纯的有钱人,或者,他不是那种惯于计较钱的人。
这种人,必然是出生在有教养而且很是富庶的家庭。
“那人……有些眼熟。”在想了想之后,女王还是把这话告诉了他们。
“女王认识那人?”纳兰甄离她比较近,很容易就接过了话。
对在外面还叫“女王”女王本人其实有些排斥的,但见纳兰甄又似乎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也看了周围情况,也就暂时没说什么。
“那人有些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不过又有些不像。”女王有些复杂的说道,“天底下人多,长得很像的人多得是,可能是我多心了。”
女王都这么说了,自然是不想提到她认识的那个人。
之后也没人再说话,他们之前已经安排好了住处,这半年来无双城因为突然出现了“百鬼夜行”以至于街上一直都不是很热闹,尤其是昨天才出现了百鬼。
一路走过去,就看到街上一大群人都惨白着一张脸,显然大部分都看到了那血肉模糊的一片。
如果不是因为无双城是信国经济的中心,人流量极大,恐怕照百鬼夜行那种恐怖的东西,无双城里的人早就全部跑光了。
也正因为是无双城,所以信王才会将这个难题丢给原居的女王,才会那么丰厚的条件。
奴隶重要,但是信国人口众多,日后也不怕没有。关键是无双城的地位,若是无双城出现了大问题,动荡的就会是整个信国,因此信王不得不下血本。
至于为什么会将主意打到原居的女王身上,估计也是因为刚好女王在那个时候撞到了枪口上,信王的心思肯定也不简单,与其让自己的子民送死,倒不如让外国之人来。如果女王有了什么意外,吞并原居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女王不可能没想到这种可能,在赌与不赌之间,她只能选择搏一搏,哪怕后果有极大的可能不如人意!
一刻之后,他们来到了暂住的地方——风华楼。
诸葛笑笑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嘴角抽了抽,虽然这是一间规模很大的酒楼和客栈,但是这名字怎么看她都不由想到了怡红院,为什么会想到怡红院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原因。
倒是白修聿,在看到风华楼的时候嘴角勾起了一抹浅笑。
“笑笑,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是在什么地方见面的?”他勾着诸葛笑笑的手,两人走在最后面,咬着耳朵。
诸葛笑笑淡淡的斜了他一眼,白修聿却是嘿嘿的笑着,“就是在酒楼的后院,那个掌柜的被杀,我被冤枉是凶手了……”
“接下来你是不是想说我美女救英雄了?”诸葛笑笑看着他那副得瑟的样子好笑的问。
“虽然我这么说感觉很对不起那酒楼的掌柜,但说到底,也是冤枉他才让我认识了你。”不然,他还不知道去哪里找一个这么好的媳妇儿呢!
看着某人都快翘上天的尾巴,诸葛笑笑简直哭笑不得,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要是二哥在这里,绝对会说缘分这种东西,该来的时候自然就会来了,不属于的,强求也没用!
缘分……吗?诸葛笑笑想了想也就随他去了,那种抽象的东西她可解释不来,反正现在已经跟着他一路了,现在要是这人不见了,说不定还冷清呢!
进酒楼的时候眼角余光看到了一辆精致的马车,如果她没记错,那辆马车在不久之前才见过。
白修聿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然后看到了一个马车尾,不过已经足够让他认出那辆马车是归谁所有。
见到诸葛笑笑和白修聿的小白柚很是兴奋,爹娘又出现了,爹娘都没走,小孩敏感的心思瞬间就完全收了起来,高兴地嘴都不想合起来。
这段时间燥怒的小家伙已经完全成了一个乖宝宝,虽然还是一如之前的顽皮,但与之前相比已经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老虎也学着小白柚去诸葛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