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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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农村的改革与发展(13)

按1996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万亿斤(不计小数)、市场价格为1.0355元/斤计,全国农民从粮食中取得的收入是10355亿元;当年有农民86439万人,人均粮食收入为1198元。199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还将是1万亿斤(预计),11月份市场的粮价是元/斤,农民从粮食中取得的收入降为7075亿元,比1996年减少3280亿元,减收31.68%;当年有农民87083万人(预计),人均粮食收入为812.7元,比1996年减少385.3元,下降32.16%。因为粮食的商品率低,约为30%,所以农民的现金收入没有减少这么多。就农民的现金收入来说,因粮价下跌,每个农民的现金收入要减少100多元,但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中的粮食收入部分在1999年要比1996年下降300多元,则是事实。

棉花在物价最高时,国家规定的每市斤标准皮棉收购价是元,这几年连年降价,现在只有3.8元/斤。1996年全国棉花总产420.3万吨,即840600万斤,农民从棉花中得到的收入为588.42亿元,人均68.07元。1999年棉花总产量与1996年持平,农民从棉花中得到的收入只有319.428亿元,比1996年减少268.99亿元;人均36.68元,比1996年人均减少31.39元,下降46.1%。

在当前农民的收入结构中,农业收入还是主要来源。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26元,来自农牧业的收入为1065元,占55%。在农牧业的收入中,粮棉收入又占绝对多数,有相当多的地区,要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这三年,粮食、棉花的价格下降30~40%,农民的实际收入下降是很多的。就连经济发达的广东省也是这样。1998年全省粮食增产1.2%,生猪、水产品、水果、蔬菜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增产,但因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1997年下降3.6%。

这几年,乡镇企业不景气。受国内市场竞争的压力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乡镇企业出口下滑,产品销售困难,贷款难度加大,发展相当困难,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速度回落,效益下降,亏损面已超过15%,约40%的乡镇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乡镇企业不景气,使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导致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大量减少。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国家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减员增效等,城市企业大量辞退外地民工,有些城市还制定了不少限制外地民工就业的规定等,农民在城里打工越来越困难,许多已在城里工作多年的农民也不得不又回到农村。据有关部门测算,民工最多的年份为1995年,达8000多万人,近几年逐年减少,1999年估算仅约为5000万人。以平均每个农民工一年在城里净赚2000元计,农村就要减少600多亿元的收入。

从这几个方面看,农民特别是以农业收入为主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这三年实际收入不是增加了,而是减少了。改革以来,这样的状况还是第一次出现。所以,政府从1997年就提出要开拓农村市场,两年过去了,农村市场并没有扩大。据各部门多方调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广大农民没有钱,不是农民不需要这些商品。

2.农村发展遇到障碍

这主要是农村第二步改革没能进一步冲破计划经济体制、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束缚的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在诸多方面又在回潮,使城乡差别扩大,城乡分割固化,农村问题日益严重。

1978年农村率先改革,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解散了人民公社,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发展。与农产品大量增产的同时,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涌现出来。迫于城乡分隔户口制度的限制,农民创办了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但是,中国的农民数量巨大,农村实在容纳不了这么多劳动力。到80年代后期,就有大量农民进城打工,城市也需要他们,到90年代中期,达到高峰。但因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的职业改变了,农民身份未改。许多民工已在城里工作了十多年,还是农民户口,像候鸟一样春来冬去,形成了“民工潮”。产生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格局及户籍制度至今没有得到根本的改革。近20年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工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本应伴有大量农民进城,农民人数大量减少,结果却不然。1978年我国有农业人口79014万人,到了1998年,反而增加为86868万人。20年增加7854万人,平均每年纯增392.7万人。就经济结构说,我国已是工业化国家,而从就业结构说,还是农民社会。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城乡失衡,这是目前很多经济社会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一直是很好的。但农产品流通体制,除水产品、水果等几大类农产品放开较早、运行较好外,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的流通体制,自1985年改革以后,放了收,收了放,几经反复,至今仍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格局。国家每年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补贴,农村发展新阶段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粮、棉等流通部门大量亏损,而农民并没有得到实惠。90年代初以来,山东创造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验,各地纷纷响应。近几年,农业产业化问题受到中央领导和学术界的重视,大力向各地推广,但进展迟缓,推而不广。为什么?问题在于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是由各部门分割管理的,至今仍没有彻底按市场经济要求改革好。以粮食的生产、流通为例,粮食生产的计划安排、技术推广由农业部管;粮食的购、销、调、存由粮食局管;粮食加工由轻工业部管;粮食进出口则由外贸部管。这么多部门,各有各的利益关系,农产品要搞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产业化经营,谈何容易。所以,农业产业化推而不广,是不难理解的。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反反复复,不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新体制有多么困难,而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部门利益死顶着不肯放弃。前些年,有些产品又恢复了专营和垄断收购,这实际就是保护这些部门的局部利益,而牺牲了广大农民的利益。这样维护计划经济的传统做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是不利的。

3.8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村两级党政机构日益庞大,干部队伍恶性膨胀,但又没有财政支撑,这是农民负担越减越重,农村社会冲突频发的主要原因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一个公社党委和管委会只有多个干部,大一点的有30多人。每个大队的干部只有4~5人。

实行家庭承包制后,解散人民公社,成立乡(镇)政府,大队改为村委会,干部的名称改了,但人数未变。农村实行大包干以后,有相当一段时间(约5~6年),乡村两级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由于原来组织集体生产经营的职能没有了,一时无所适从,多数回家种承包田去了。上面县(市)的干部下乡,很难找到村干部,农村出现了所谓瘫痪、半瘫痪的问题。而恰恰是这时,农民负担是最轻的,并没有成为农村的社会问题。80年代中期以后,党和政府再次强调在农村要加强领导,强调农村要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1985年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后,市场粮价猛涨,定购价低于市场价很多,政府强调定购也是任务,通过乡村干部动员农民完成定购任务。农村基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又在新的经济基础上逐步加强,逐步发展。这一时期,县(市)以上的领导,注意力大都集中于发展工业,发展城市经济,解决城市问题。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基层政权应该怎么建设?机构怎样配置?人员编制多大规模?编制外可以容纳多少名额?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安排和规定。在这样的状况下,10多年间,农村乡(镇)村两级干部队伍迅速膨胀,机构越来越大,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第一,乡镇级干部大量增加。在乡(镇)里,除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外,又增加了很多副书记、副镇长,增设人大主席(还有人大办公室)。现在一个乡(镇)仅副乡级以上干部就有近10个或10多个。第二,机构膨胀。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设置经济委员会、工业办公室等,机构越设越多,还把原来乡政府里的8个助理,逐个升格为七所八站,如财政助理升为财政所,公安助理升为派出所,水利助理升为水管站,文教助理升为文教办公室,计划生育助理升为计生办,还新增了土地管理所、交通管理站、电力管理所,等等。一些欠发达、不发达地区也逐步仿效。第三,过度超编用人。因为任用农民身份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没有编制限制,乡(镇)主要负责人可以任意安排和调用,所以,这些年,乡(镇)政府里的各种办公室人员、办事人员以及司机、服务员、炊事员大量增加。现在一个乡(镇)政府,少则数十人,多则百余人,甚至有200~300人的,超过正式编制几倍乃至10多倍,比50年代一个县政府的机构还要大。

对于村级组织,国家规定享受固定补贴的3~5人,大村也只5~7人。但现在行政村里有党支部、村委会,除几个主要负责人外,还设有第一副村长、工业副村长、牧业副村长还有人数不等的支委、村委、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此外,还有计划生育员、电工、水管员等等,一个村里,少则十多人,多则数十人。乡(镇)村两级有这么多“官”,有这么多管事的人,有这么多人拿钱,国家又没有对这些人支付财政开支,只能从农民那里用各种名目收取,农民负担又怎么能减轻呢?

前几年,国家明令禁止乡村干部直接从粮站、棉站在农民交售的粮棉款中扣收向农民摊派的各种费用,要求粮站、棉站对农民实行户交户结。乡村干部为了向农民收取“三提五统”和各种费用,就得挨家挨户去收要,交不出来的就派人去催要,有的甚至是干部带着公安、民兵上门要款,由此产生了种种矛盾。有的收不到提留款,就到农民家扒粮、拉牛、赶猪,严重的还逼出了人命案,造成了农村干群关系紧张。这几年农民上访告状的增多,多数起源于此。

4.90年代以后,各地陆续建起乡(镇)级财政,普遍建立财政所,但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乡(镇)财政所统管乡(镇)干部、中小学教员、卫生院医务人员,以及大批不在编人员的工资、医疗、旅差、福利和日常经费等的开支。这类财政支出是刚性的,但财政收入却无固定来源和固定数量。特别是1994年财税改革之后,实行分税制,较稳定和较好的税源都由地(市)级以上收上去了,所以,这些年地(市)以上的财政状况,一般都是很好或较好的。但县以下多数不行,因为好的财源、税源,到县(市)以下就所剩无几,县(市)再留下一些,到乡(镇)一级几乎就没有什么税源和稳定的收入了,多数财政困难。这就是这几年乡(镇)干部和中小学教员常常几个月领不到工资的原因。

据有关方面调查,现在约有50~60%的乡(镇)入不敷出,经济拮据。在这样的条件下,乡(镇)长们要维持政府运转和日常开支,一是举债度日。据有关部门1998年夏天对中西部地区的7个省(区)调查,当时平均每个乡镇政府负债200万元,相当多的村级组织也欠债,平均每个村20万元;有的是欠银行、信用社的,有的是挪用的,有的则是借的高利贷。二是用各种方式向农民、企业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就这样逼出来了。一个政府如果没有正常、稳定的财政收入做支撑,要维持正常的运转,行使公正的政府职能是很难想象的。

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之后,银行、信用社的存贷等业务收归金融系统垂直管理。现在农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只在农村收存款,它们的贷款,不仅农民有困难贷不出来,县、乡政府也无条件贷了。现在在农村,由于缺乏融资渠道,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很难发展。

二农村发展新阶段的任务1.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大力推进城镇化20年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保留的时间太长了,几乎很少改革。由此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阻碍了社会资源的流动,使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造成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不协调。二是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现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使城乡间的生产要素,如劳动力、土地、资金和多种资源不能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流动,妨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近20年来的实践表明,把8亿多农民限制在农村,农民是富不起来的,农村也现代化不了,也影响了城市现代化的进程。

农业容纳不了5亿多劳动力,按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水平,有1.5亿劳动力就可以保证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的需求。办乡镇企业是成功的,转移了1亿多劳动力,但“离土不离乡”不对,长期搞“亦工亦农”并不好,不利于专业化,不利于工人队伍素质的提高。

乡镇企业主要是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要向小城镇乃至城市集中。因此,打开镇门、城门,放心大胆地让农民进来,这是经济发展到今天的必然要求。在农村范围里调整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怎么调整也不行。要跳出农业、农村领域,进行战略性的社会结构调整,让相当多的农民转变为居民,转变为第二、第三产业的职工,改变目前我国的既为工业化国家又是农民(占绝对多数)社会的现状。这样的调整已经为各国的实践所证明,是符合历史规律的。人少地多的国家是如此(如美国、加拿大等),人多地少的国家也是如此(如日本、韩国和西欧诸国)。国际社会学界公认的美国英格尔斯教授提出的关于现代化国家10项指标之一是,一个现代化国家农业劳动力不能超过全国总劳动力的30%。

2.户籍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是把农民束缚在农村的主要障碍。改革开放以来,要求改革这种僵化的户籍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

年代以来,公安、体改、民政等部门也多次会商起草改革现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的方案,但总因涉及城区、各部门、各阶层的利益和由此派生的认识问题而迟迟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