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先出法有三个优点:一是能把存货核算的工作分散在平时,及时反映存货的资金占用情况,保证成本计算的及时性;二是既适用于定期盘存制,又适用于永续盘存制,而且两种盘存制下的计算结果相同;三是使期末存货成本最接近该种存货的现行成本,财务分析更具意义。但是,先进先出法也有其不足之处。
首先,计算工作量大,特别是对存货的进出量大且较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由于先进先出法不是以现行成本与现行收入相配比,因此当物价波动较大时,该法对企业本期的利润确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从而导致虚利实税,不利于资本的保全;反之,则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但从这一点看,当物价持续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入存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入存货成本与月初存货成本的总和,计算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确定期末结存存货和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斯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月末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由于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往往不能除尽,为了保证期末结存存货的数量、单位成本与总成本的一致性,应先按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计算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然后倒减出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将计算尾差挤入发出存货成本。
【例4-14】资料同例4-12。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企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如下: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3600+23100
300+1800≈12.71(元)
期末结存甲材料成本=200×12.71=2542(元)
本期发出甲材料成本=3600+23100-2542=24158(元)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是,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面上提供每次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这种方法适用于收入批次较多、数量较大,且价格差异不大的存货。
4.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指在每次收入存货后,根据本次收入存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本次收入存货数量加原有库存存货数量,计算出新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本期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成本+本次收入存货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收入存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次结存存货成本=本次结存存货数量×最近一次移动加权平均成本
同样,若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近似值,应先按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结存存货成本,然后倒减出本次结存存货成本。
5.存货估价法
如果企业的存货种类繁多,按月进行这种存货计价会十分烦琐。为了简化存货的计价,存货种类繁多的企业,可以采用存货估价法对月末存货的成本进行估价。经常使用的存货估价法有毛利率法和零售价法两种。
(1)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指用本期实际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出本期销售毛利,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货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销售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本期结存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例4-16】某商场月初纺织品结存234000元,本月购货500000元,销售收入实现200000元,销货退回及折让10000元,上季度该类商品毛利率为20%。
本期销售净额=200000-10000=190000(元)
本期销售毛利=190000×20%=38000(元)
本期销售存货成本=190000-38000=152000(元)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234000+500000-152000=582000(元)
毛利率法提供的只是存货成本的近似值,不是对存货的准确计价。为了合理确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企业一般应当在每季季末,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存货计价方法,对结存存货的成本进行一次准确的计量,然后根据本季度期初结存存货的成本和本期购进存货的成本,倒减出本季度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据以调整采用毛利率法估算的发出存货成本。
用毛利率法计算本期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在商业企业较为常见,特别是商业批发企业,若按每一种商品计算并结转销售成本,工作量较大。
(2)零售价法
零售价法是用成本占零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适用于商业零售企业,如百货商店、超级市场等。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①期初存货和本期购入存货同时按成本和售价反映。
②本期销货只反映售价,期初存货售价加本期购入存货售价减销售商品的售价,得到期末结存存货售价。
③计算成本率,公式为:
成本率=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存货成本/斯初存货售价+本期购入存货售价×100%
④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公式为: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售价总额×成本率
⑤计算本期销售成本,公式为:
本期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入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成本
【例4-17】某商场2007年2月份的期初存货成本200000元,售价总额350000元,本期购货成本300000元,售价总额450000元,本期销售收入650000元,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成本。
成本率=200000+300000/350000+450000×100%=62.5%
期末存货成本=(350000+450000-650000)×62.5%=93750(元)
本期销售成本=200000+300000-93750=406250(元)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零售价法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商品零售企业广泛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进、储存、销售均按售价核算,售价和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通过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进销差价率=期初存货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存货进销差价/期初存货售价总额+本期购入存货售价总额×100%
本期已销售商品应负担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总额×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总额-本期已销售商品应负担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商品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例4-18】某商场1月期初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为110000元,售价总额120000元,本月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为70000元,售价总额为80000元,本月销售收入130000元。
进销差价率=10000+10000/120000+80000×100%=10%
本期已销售商品应负担的商品进销差价=130000×10%=13000(元)
本期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130000-13000=117000(元)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110000+70000-117000=63000(元)
商品零售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中的商品项目应根据“库存商品”的期末余额扣除“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以上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存货发出计价对企业损益产生影响,表现在:如果期末存货计价偏低,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就会偏高,从而导致可能低估当期的损益的情况;如果期末存货计价偏高,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就会偏低,从而导致可能高估当期的损益的情况。
②存货发出计价对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产生影响。因为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选择不同,所产生的当期销售成本的金额就会不同,从而影响到企业当期应纳税利润的金额。
③存货发出计价对资产负债表上有关流动资产项目产生影响。
成本流转假设与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的各种计价方法的根本区别在于其成本流转假设(CostFlowAssumption)的不同。成本流转是相对于存货的实物流转而言的。实物流转,就是实际经营中存货进出企业的顺序。会计上为核算方便,人为假定存货的成本流入和成本流出具有一定的顺序——成本流转。具体来讲,成本流转是指外购或自制存货的成本流入及出售商品或领用存货时的成本流出顺序。如果假定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件存货被领用时,其成本也相应转移,这就是个别计价法(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如果假定企业先领用和出售最早购入的存货,会计人员将最早的成本分摊到最先领用的存货上,这就是先进先出法(First-in,First-outMethod,FIFO);有些企业直接将现有存货的成本进行加权平均,作为耗用或出售存货的成本,这就是加权平均法(Weighted Average Method)。由此可见,除个别计价法外,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可以不一致。
4.3.2 发出存货的核算
1.发出原材料的核算
企业储备的各种原材料主要是为车间、部门生产经营耗用,但也有少量会销售给外单位或用于委托加工等。材料领发比较频繁的企业,材料明细账应随时进行登记,材料发出的总分类核算于月末根据领料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等),按用途、领用部门归类汇总编制“发出材料汇总表”后一次进行。
【例4-19】凯悦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根据月末编制的“发出材料汇总表”,2007年11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630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领用550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57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20000元,行政管理部门领用10000元,对外销售5000元,销售机构领用5000元,工程部门耗用16000元。
该企业月末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550000
——辅助生产成本57000
制造费用20000
管理费用10000
其他业务成本5000
销售费用5000
在建工程16000
贷:原材料663000
同时,发出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福利部门等非应税项目的,应转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27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720
2.发出库存商品的核算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但不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和已完成销售手续而购买单位在月末尚未提走的库存商品。
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主要指产成品,即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的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作为库存商品进行核算。
工业企业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产成品的收入、发出和销售,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对发出和销售的产成品,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例4-20】凯悦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月末汇总计算,本月仓库共发出产成品30000千克,其中有20000千克对外销售,有10000千克用于工程部门。该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产品的成本,且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2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
在建工程200000
贷:库存商品600000
同时,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产成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工程部门、福利部门等),应视同销售,需要按其计税价格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假定该产品的计税单价为30元,则企业还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5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周转材料”的核算将在4.6节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