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五五摊销法。该方法在领用时摊销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报废时再摊销另外的50%,并设置“在库”、“在用”、“摊销”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借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科目,同时将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按领用部门不同,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当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再根据低值易耗品成本的另外50%,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同时注销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及其已摊销价值,借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科目。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经常领用并且领用数量较均匀的低值易耗品。
③分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是指按低值易耗品的预计使用期限或预计使用次数分次摊销其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其科目设置和核算同五五摊销法。此方法下低值易耗品按实际使用时间(次数)摊销其成本,使各期摊销价值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但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一般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使用情况相对较稳定的施工企业周转材料。
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法核算,方法同原材料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相关准则
会计核算上,有些国家的会计准则乃至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将某些价值不大,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个别项目,如模具、工具、冲模等,归并为一个总额以固定资产核算。
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为了便于资产的实物管理,长期以来一直将不具备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器具、工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视同存货,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4.7 存货的清查
4.7.1 存货数量的盘存制度
存货实物数量的确定,在会计上有两种盘存方法,即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1.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也称为定期盘存制,它是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来确定期末存货的账面结存数量,再乘以各项存货的单位成本,从而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成本,并据以采用倒挤的方式计算出本期耗用或已销存货成本的一种盘存方法。采用这一方法时,平时只登记存货收入的数量和金额,不登记存货发出的数量和金额,期末通过实地盘点按实际库存数来确定存货的账面结存数量,并据以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成本和当期耗用或已销售存货成本。这一方法也常称为“以存计耗”或“以存计销”。
实地盘存制所依据的基本等式为:
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耗用(或销货)=期末存货
实地盘存制的主要优点是简化了存货的日常核算工作。
其缺点是:①不能随时反映存货的收、发、存信息;②以存计耗,掩盖了各种损失;③不能随时结转成本,只能月末一次结转。因此,这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那些自然消耗大、数量不稳定的鲜活商品等。
2.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为账面盘存制,它是指对存货项目分别按品名规格设置明细账,逐笔或逐日记录存货收入和发出的数量,并随时结算出结存存货数量的一种盘存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并不排除对存货的定期或不定期盘点,但其目的是核对账实,而不是取得结存数额。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①能及时提供每种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的信息;②有利于发现存货余缺;③有利于及时采取购销行动,降低库存。其缺点是存货明细分类核算的工作量大,耗费较多的人力和物力。
存货的内部控制
存货的内部控制就是通过制定各种措施以防范存货账实不符,其目的就是保证存货的安全和恰当地在会计报表中予以报告。存货的内部控制应该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购买存货之前,应由相关部门确定订单,接受存货时应将订单与实际收到的存货内容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订单上所列明的存货价格与卖方发票列示的价格的差异及其原因,并保证发票内容的真实可靠,这样方可根据发票进行有关的会计记录。在存货的保管和使用过程中,更要制定其安全措施和合理的存货领用制度,随时检查存货的丢失或毁损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永续盘存制应该是存货控制的一种非常好的方法。
4.7.2 存货清查
为了保持企业存货账面记录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应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存货清查,实际上是指将存货的账面数与实际库存数相核对,并查明二者是否相符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存货清查通常是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进行。在清查中,如果发现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数不相符,即出现了存货的盘盈、盘亏或毁损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尚未查明原因或未经批准之前,应先将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存货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对存货的账面记录进行调整,使之与实际库存数相一致。
企业存货的盘盈、盘亏或毁损,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完毕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1.存货盘盈的核算
存货的盘盈,是指存货的实际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发生盘盈时,应调增存货的账面数,使之与实际库存数相一致,调增的存货,按其确定的价值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盘盈的存货,在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应冲减企业的“管理费用”。
【例4-42】凯悦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某种材料50千克,该种材料的单位计划成本为50元,同种材料目前的市场售价为48元/千克。
借:原材料2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400
材料成本差异100
月末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400
贷:管理费用2400
2.存货盘亏、毁损的核算
存货的盘亏,是指存货的实际库存数小于账面数。发生存货的盘亏和毁损时,应调减存货的账面数,使之与实际库存数相一致,调减的存货,按其成本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借方;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应根据其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②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或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③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例4-43】凯悦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由于火灾毁损一批材料,账面实际成本为10000元,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700
贷: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经查明,公司上述毁损的材料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损失200元,应由保险公司赔偿8000元,收回残料价值100元入库,其余的为无法挽回的净损失,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核销。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过失人200
——保险公司8000
原材料100
营业外支出3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700
4.7.3 存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
①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②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③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④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