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重视屯垦,在征服金夏宋的进军中,每遇坚城劲敌,一时难以攻克,便就地屯田,以做长久围困之计,终于取胜。后来被遣驻防各地的军队也都实行屯垦,以解决军饷和减轻财政支出。被签发东来的回回军士、军匠、炮手组成的西域亲军,编入探马赤军,随着元蒙的军事活动南征北战,或调驻各地驻防,在元蒙“寓兵于农”的政策下,也多施行屯垦,“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征服战争结束后,全国平定,这些回回军士,就被解除军籍,随地入社,莸得了土地,变为农民,进行农耕。这些被签调东来的中亚、西亚穆斯林便逐渐定居南北各地,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活。生活已趋稳定,于是在他们入社定居的地方,以社为基础,联合共建清真寺,并在回回哈的司属取消后,仿效城市回回人的寺坊,设立掌教人员,成立管理组织。这样,在广大农村便形成了回回人的寺坊。
寺坊,大体是在社或坊的基础上形成。“社”是元代社会的基层组织,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起在全国城乡普遍建社。农村的社以自然村为基础,原则上五十户立为一社。推举社长一人劝导农事,统计户口,征调赋役,维持治安。每社设有学校和义仓,城市的社设于坊下,户数无定制。社长职责主要是维护治安。坊是城市中的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大的城市在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管理辖区居民。唐宋时代,都会城廓的街市也通常称为坊,如唐代长安就有义宁坊、锦什坊之类,广州、泉州等港埠地方的蕃坊。后来,坊也就成为城乡的街市、村里的通称。回族穆斯林聚居的街巷、村镇随之以坊称之。至今在甘宁青一带,仍有不少回族穆斯林聚居的地方称之为坊。如着名的甘肃临夏市城关穆斯林聚居区称为“八坊”,宁夏吴忠市东风乡有“牛家坊”回族穆斯林居住的地方,等等。有些地方还以“寺”称回族穆斯林居住的地方。如宁夏贺兰县西湖乡有大礼拜寺,银川市郊区有小礼拜寺,吴忠市东风乡有华寺等地,这些回民聚居的地方(或村落),就是几个寺坊。在这里寺不仅表示“麦斯至德”,同时,也表示一个地方,即表示一个坊,与坊成为同意语。
寺坊的结构
寺坊,大体来说产生和形成于元代,进入明代,它才建立健全了各种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完备了组织设施,终于成为伊斯兰教普遍的和稳固的永久性社团组织,也就是回族穆斯林的社会组织。
寺坊,一般没有明确的坊界。农村多由一个清真寺为核心,结合周围穆斯林村落构成。范围有大有小。大的寺坊由数十个村落结成,小的寺坊由一个或数个村落结成。有些村镇、堡寨也自为一寺;城市则以穆斯林聚居的街巷为主,集合散居附近的穆斯林居民构成。寺坊穆斯林居民户数多寡不一。大寺坊穆斯林多达千百户,如河南省焦作县回族聚居的造店村,穆斯林人口近六干人,共为一坊,有清真大寺一座,附设女寺一座。小寺坊甚至只有三五十户。每一户穆斯林都隶属于固定的寺坊。寺坊对穆斯林居民都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和约束力。
每个寺坊自成一个独立行教单位,各自为政,教坊与教坊之间互不隶属。同时,它不是地方政府的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故与地方各级政府也没有隶属关系。
寺坊有两种结构形成:一种是复合式的,一种单一式的。复合式的寺坊一般都是区域范围较广、所辖穆斯林较多的寺坊,也称为大坊。寺坊内以建筑最早、规模较大的清真寺为寺坊中心寺,称为“海依”清真寺(Hayy al-Masjid),意为大寺或总寺。距海依寺边远之处分设“稍麻”寺。“稍麻”也是阿拉伯语,原意是道路旁的礼拜所,供行人礼拜的地方。回族穆斯林把它作为寺坊的属寺或分寺,通常也称为小寺,是一种简易清真寺。它是为方便当地穆斯林平时就近赴寺礼拜和儿童受初级教育而设。稍麻寺和其周围穆斯林不构成一个寺坊,仍受海依寺的领导和管辖,海依寺的掌教(教长)兼任稍麻寺的掌教。稍麻寺通常只设一名副掌教(或二阿訇),领导当地穆斯林平时礼拜,兼任本寺经文小学教师。每逢聚礼、会礼和其他重大宗教活动,稍麻寺的教职人员和穆斯林都去海依寺参加活动。稍麻寺的管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海依寺的乡老学董会统一管理,寺费开支由海依寺统一解决;一种是稍麻寺单行设立管理组织,自行管理。
海依和稍麻复合式的寺坊,是回族穆斯林早期的寺坊结构形式。历史上各地都曾存在过这种复合寺坊形式。在内地,我们至今还可以从一些回族穆斯林聚居的村镇中看出他们的遗迹来。如朱仙镇回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有七座清真寺,称为东寺、西寺、南寺、北寺和中心寺,另有两女寺。原来这里就是一个复合的寺坊。其中的中心寺,就是这个寺坊的海依寺,即总寺。其它寺便是它的分寺或属寺。又如泊头市刘庄回族乡,亦称五“八里”。它是由称为“八里”的五个村庄构成。这五个村庄的名称是:红星八里庄、贾家八里庄、杨家八里庄及谢家八里、哈王八里。“八里”系突厥语,意为居落、城镇,五“八里”,即五庄之意。元代有别什八里(Beg-balq)之地(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境内),突厥语为五城之意,为元代西北重镇。至明时仍称别什八里。泊镇五“八里”的回族,其先可能是元时被签调到中原的别什八里一带的色目人,或系明时别什八里一带内附的所谓“土达”。原来他们驻居地恐怕亦称为别什八里,后来“别什”译写为五,“八里”未译,便称为五“八里”。早期这五“八里”就是一个大复合寺坊。至于在甘宁青穆斯林聚居地区,直到清末,还有不少地方存在这种复合式寺坊。如宁夏同心韦州,以韦州为中心,周围数十里范围千户左右回族穆斯林合为一个寺坊,着名的韦州清真大寺是它的海依寺,它的分寺最多时有十余处。宁夏平罗县的宝丰也是如此。这两个地方的复合寺坊,在进入民国时期才逐渐解体,分坊各自独立行教。在甘肃和青海的一些穆斯林聚居地区中,这种复合寺坊存在的时间更长。撒拉族穆斯林聚居的循化地区,分为八工,俗称撒拉八工,“工”系村镇之意,一个工相当于一个区的行政区划。每个工也是一个行教宣教的寺坊,有一座中心大寺也称为海依寺,下辖若干小寺,分布于工内各村镇,称为支寺。各工支寺数目不等,多则十余座,少则数座。海依寺的掌教,称为海依或大学阿訇,兼各支寺的掌教,支寺只设二学阿訇一人。海依寺掌教轮番住持各支寺,讲学传教。有的支寺距离中心大寺甚远,也可以设立“海依”掌教,自为一坊。但不改变与中心大寺的隶属关系。八工中,街子工向为千户和嘎最的驻地。故街子工大寺,不仅是街子工寺坊的中心寺,也是全八工的总寺。循化撒拉族穆斯林的教坊组织,与它的行政区划相一致,分为三级制的寺坊组织形式。即总寺——海依寺——支寺。历史上总寺的权威和影响很大,直到民国初年“改土归流”,取消原干户和嘎最制,总寺也就名存而实亡,但海依和稍麻这种复合教坊仍旧存在。
复合寺坊的解体,逐渐过渡到单一寺坊,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促成的。一是穆斯林人口繁衍增加,经济不断发展。作为稍麻分寺周围的穆斯林,有建造和供养一座正式的完整的清真寺的能力,脱离海依寺的管辖,自立一坊,形成单一的寺坊。二是清初以来苏非派在甘宁青得到广泛传播。进入民国时期,伊赫瓦尼教派相继兴起,随着教派的激烈分化,导致寺坊的分化。原来的一个寺坊内,出现了几个不同教派的穆斯林,各自以稍麻为基础,分坊立寺,形成几个单一的寺坊,独立传教,各行其事。到本世纪40年代,单一寺坊就成为回族穆斯林普遍的寺坊制度结构形式。
清真寺:是穆斯林寺坊组织的核心构成部分。在寺坊中,清真寺不仅是宗教中心,也是穆斯林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寺坊穆斯林行教、宣教的治所。它的职能和作用包括以下各项:
1.叩拜安拉之处,聚众举行聚礼、会礼之所。
2.宣教机关。
3.教育中心。明中叶以后经堂教育兴起,寺坊清真寺遍设经堂学校,对穆斯林进行宗教教育,成为穆斯林教育中心。
4.寺坊穆斯林进行洁身沐浴的公共浴室。这是清真寺中一项重要卫生福利设施。伊斯兰教国家和地区的清真寺,一般在寺院中只有供小净的水池和汤瓶等,没有供大净的设施,没有专设的浴室。回族等族穆斯林清真寺,都要专设浴室,俗称水房子,不仅有供小净的设施,也有供大净的设施,有些清真寺还建有专供妇女沐浴的浴室。所以,回族穆斯林清真寺向有“三堂合一”之称,每个清真寺不仅要有叩拜安拉的大殿——礼拜堂及讲经授教的学堂,还必须要有洁身沐浴的澡堂,再加上邦克楼,才能算作一座正式的完善的清真寺。
以上所列四项,是清真寺本身的基本职能。此外,在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长期历史中,回族穆斯林为维护伊斯兰教的传衍和发展,保护清真寺的需要,常常也把清真寺表示为“为国祈福”、“祝延圣寿”之所。在封建社会,这也成为清真寺的一项特殊职能。
前面我们讲到,伊斯兰教在我国初传时期,即唐宋时期,居于我国东南沿海港埠地区的蕃坊穆斯林,他们多是来华经商贸易的波斯、阿拉伯“住唐”的侨民,他们的祖国仍为波斯、阿拉伯,故在每星期五的“主麻”聚礼中,要为他们本国的哈里发和苏丹祈祷祝福。到了元代,随着蒙古人的军事活动,被遣调东来进入中国各地的中亚、西亚的大批穆斯林,远离家乡,岁久途远,无望返归故里,遂“乐江湖而忘乡国”,认为自己已是中国人了。所以,从元代开始,中国的穆斯林要为中国的皇帝祈祷祝福。这点已见诸不少历史文献的记载。
元蒙时期,波斯史家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记载:“六五〇年,回教斋节日,蒙哥所之诸回教徒集于皇帝之斡耳朵前,盛礼庆贺此节。先是忽毡城人大法官札马鲁丁(Jamal-al-MillaVad-Din Mahmud)主持祈祷,为皇帝祝寿。”元代,设置回回哈的司属和哈的大师,其职责之一就是“为国祈福”。至大四年“罢回回哈的司属”,过了不到一年,皇庆元年又予复置,“敕回回哈的如旧祈福”,它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国祈福了,直至元亡。至正八年(1348年)定州《重建礼拜寺记》碑载:“……有古刹寺一座,堂宇止三间,名为"礼拜寺",乃教众朝夕拜天,祝延圣寿之所。”
明代,我国东来的各族穆斯林已形成一个稳定的回回民族共同体,成为我国民族大家庭的一个新的民族成员。朝廷敕建清真寺,对掌教授以劄副,冠戴荣身,准免差徭。所以,回族沿袭元代回回人为国祈福之举,也为当今皇帝祝延圣寿,清真寺也就是“祝延圣寿”之所了。甘肃省徽县礼拜寺(徽县东关外)有万历丙戌年(1586年)所立《重修礼拜碑记》,碑云:“夫教门之设,其来远矣,盛于胜国,明兴因之。虽不事法象天,只以敬天祝君拜主修心养性为事也。我皇朝有金陵三山街寺,长安有花靴巷寺,皆奉命以为敦礼地也。寺遍寰宇,惟徽未之建耳。成化年间,有何楚英、舍容、马伦、马聪辈,关陕人也,商贩于徽。为山水之美,遂家焉。以为礼拜无所,或失在亵陋,如敬天何,如祝君何,如修心养性何哉?遂卜吉于东郊三元宫之左,佥施金赀,置而创立焉。然岁久易湮,至嘉靖中纪,寺宇复圮。乡耆马文礼、金岁、高延美、何清、丁文章、王臣、马万江、马霄,相顾叹曰,清净斋肃之地,使之至是,乃我侪吝也。即书金工庸材,因废拓新,宫墙严严,斋室翼翼,不数月而功用告成。乃请记于余。予日,寺之修复如此,而诸子之心可已至矣。故以之敬天,则万资始之功可报焉。极地则地可知矣。以之祝君,则万年天子之寿可赞也。赞君则亲可知矣。以之修心养性,则万境俱融之贞可宁焉。宁贞则践行可知矣。且敦仁尚义,周急轸,生痉,厚德殷殷,此其兴起;而科第缙绅,声名文物、礼乐衣冠,悉由此出,其教岂偏小哉?遂识其始未以为记。时万历岁次丙戌,孟夏朔日,郡进士义台马负图撰。”这通碑文,明白讲出明代回族穆斯林,奉命要为万年天子祝延圣寿,各地穆斯林寺坊的清真寺也是祝延圣寿的场所。清真寺的职能,不仅以敬天(礼拜安拉)为事,也以祝君(祝延圣寿)为事,这在明代已是清真寺普遍的职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