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邱富刚中短篇小说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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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追山记

南朝民歌里唱到,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边镇这个地方,山多极了,风景也像南北朝的民歌《敕勒川》里描述的一样美,这种美是相对于有钱人而言才觉美,穷人则觉得这样的地方偏僻,只有羊怎么行呢,大家吃什么,像放羊人一样过得穷兮兮的吗,这样生活可不行呀。

边镇也一样。边镇的山有多少,没有人能够数清楚,镇却只有一个,附近一百六十里远,就这么一个镇,边镇的规模早已经是大地方的规模了,而且镇上的人户也喜欢放羊,喂养羊,边镇人口估计有五十万左右,古代茶马古道,丝绸之路都要路过这个地方,都要从这个地方进行中转,才能去往全国各地。

我在边镇摆摊卖汤锅已经不止一年了,我卖卖汤锅绝对不掺假,从来没有干过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招牌上写的是卖什么就卖什么,比如招牌上写的是卖羊肉,汤锅里就绝对是货真价实的羊肉,因此,大家很信任我喜欢我卖的汤锅。在边镇上住的时间长了,难免要想家啦,常常想要回家去,却因为生活无着落以及害怕父母的鬼魂来纠缠不休的原因,无论父母有没有鬼魂,人死了多半是什么也不会留下来的还会有鬼魂存在吗,我却偏偏害怕他们的鬼魂存在,一再逗留在边镇,苦闷的时候会到边镇客栈路,马帮路,西口街……,走一遭,然后回到汤锅店里继续做生意,在边镇,许多年轻的猎人和我都是朋友,伙伴,大家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小,年龄都在三十而立的样子,几乎都黑头粗脑,个头儿不高也不矮,留着一个小平头发型,穿着麻布衣服搭配青布裤子,鞋是刚上市的军用帆布胶鞋。猎物汤锅卖光了之后,大家约在一块儿进山打猎,丝毫不会寂寞,最短的时间,一块儿呆在山里一两天,长的时间有一个月,吃住在一块儿,捕获了猎物平分。捕获了猎物回到乡场来开汤锅帐篷店,煮野味来卖。

我的野味是什么地方来的呢,知道的都清楚,我是一个猎人,爱穿山越林打猎,常常吃住在山里,在山里呆过的最长的时间是两年,有的是追山的经验。当然是山里来的,不知道的则误以为是自己家喂的野生动物。诚然,屠宰自己家的喂的野生动物不犯法,误以为是我在家里喂养的野生动物比清清楚楚知道是山里打来的要合法多,没有被罚款的危险,但是,打野生动物要罚款是以后兴的政策,以前没有这个政策,所以大家都喜欢去打猎以打猎为生,向左邻右舍炫耀自己不劳而获白白捡了大自然的便宜的划算劲头。这种做法在当时比当明星还流行。

我的顾客很多,不是一个两个。大家都喜欢我熬的汤锅,煮的野味,简直赞不绝口。我给顾客的汤和野味肉块都比其它帐篷店给的多,顾客能够吃上嘴,吃个够,价钱还不贵,十块钱一碗。我的生意这样好,打算把一辈子花在熬汤锅卖野味上,谁料天有不测风云,政策突然不允许了……。我开始打猎为生是哪一年呢……。那一年,春天里的样子,我从镇上买来了一只狼狗带回来喂养,我们寨子里没有人家户喂狼狗,打猎的人虽然多,他们却没有发现狼狗这个得力助手,用的是老土工具,套子,弓和驽,只有我的辅助工具最先进,是一只狼狗。买来的时候大家都不敢相信这个家伙会有大作为,跑到我家来看狗,把狼狗当西洋鉴看,取笑,议论,谁知道一年后狼狗长大了,样子突然剽悍了起来,楚楚动人,不像其它的狗那样耷拉,简直是一只身强力壮,与众不同的公狼狗。有人问我,这个家伙的作用真的这么神通吗,呆在家里会不会野性发作,干狼的活计吃人,你一个人能够招架吗。

我满脸迷惑的回答,我还没有试过,不过我会小心点儿的,不会像农夫和蛇的故事里描绘的一样,冰天雪地里用体温温暖了蛇,却被蛇咬伤中毒毙命了。我不会被狼狗啃骨头的,当了这么多年的猎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栽在动物的手里。我最大的缺点就是我的狩猎手法太优秀了,把大自然弄寂寞了。

狼狗还幼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和其它狗不一样与众不同的个性,比土狗活泼开朗,好动,机灵。和一大堆土狗混迹在一块儿,给人一种出类拔萃的感觉,寨子里的几个老猎人羡慕嫉妒之余,跑到镇上去问还有狼狗卖没有,没有再遇到来卖狼狗的主人家了,给乡场上其他的人打听,卖狼狗的人是一个外地人,已经离开镇上到其它的地方去了。所以大费周折了一遍,白费力气没有买到狼狗。狼狗比土狗管事,有外人来邀我去打猎,它会摇头摆尾跑到屋里来通知我咬我的裤筒,狼狗比土狗更懂事,不会对着外人大吼大叫,土狗不一样,遇到外人就狂吠,狼狗要含蓄很多,主人下过命令之后才围追堵截陌生人。狼狗还小的时候,我把他关在笼子里喂养,没有带去山上历练,对捕猎的技巧完全凭借祖传的本领大胆抓捕。长到一岁的时候突飞猛涨,引起了周围的人的注意。他们建议我带到山上去追一只兔子试一下狼狗的能力。

我们石溪镇大山包里兔子最多的地方是老鹰山,许多猎人在里面捕猎了几十年了还有无其无数的兔子生活在山里面。我是这一些个猎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名字叫做猎三光,猎三光是化名,不是真名,我的真名叫李三光,在我们李家寨子里,如果说李家寨子也不准确,我们的祖父辈也并不姓李,只因为李姓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怕他们来抢劫寨子里的家当改为姓李了。我这一辈的时候全部姓李了,我的名字叫做李三光。我的父母已经作古了,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二岁,还没有娶媳妇,父母临终之前眼泪汪汪的对我说,吃的用的,打猎的工具样样都为你置办齐了,就差一个媳妇没有娶过门来了,我们走了之后,当节省开支,留些个钱娶媳妇,不要任意挥霍无度,到老了做一个光棍儿。父母交待完后事就瞑目长眠了。父母的丧事生前已经安排妥当了,无须过多的大费周折,办丧事的那一天只需要监视着邻居办事就可以了。

父母离开的那几年里,我也一度颓废下去,整天无精打采坐在大门口无所事事,胡思乱想,迷恋烟草,丝毫没有考虑打猎的事情,一晃六年过去了,我还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听说人死后会变作鬼,每到半夜里,我总是怕见到父母的鬼魂到来,尽管他们在生前是多么关心我,他们死后魂魄一旦出现在屋里必然是来迫害我的。我不敢居住在家里,我的胆子在父母去世的几年里变小了。我想到外面去几年,追几年的山,苦于没有同伴,一直没有成行。如今我喂的狼狗已经长大了,正是出去的好时候了,万事俱备,东风大起,我即将扬帆起航。

农历八月刚过,雨水少了,我检修了打猎工具猎枪,修复了枪口的一些蜕落了铁皮的地方。备足了子弹,穿上大棉衣,戴上大虎头冒,带着狗,锁了门。背着一床铺盖,还有一个包袱,我的包袱里裝了许多东西,十斤左右的样子,四张网,一把剐野物皮用的水果刀,两包盐巴,一胶瓶子油炸辣椒面,一双筷子,一个铝合金钵,那是我吃饭的时候用的碗,一口水壶大小的锅,一包半斤重的八角兑五香料。此外还有一壶地地道道的石溪老酒。锁了门去了老鹰山,老鹰山离我父母的坟最远,在那里,我不怕遇见再他们。我打算在老鹰山一带追山两年,在山里过两年的追山生活。狼狗在跟着我刚到森林的第一天,就表现出来了前所未有的勇敢……。

我们在荞麦地里安套子,等待猎物来上当,自投罗网,这个时候,一只兔子从山那边跑过来吃地里的萝卜,荞麦地里还套种了一小片红萝卜,萝卜个儿虽然小,很袖珍的感觉,还是很有诱惑力,我到地里安套子的时候拔了一个来止渴,萝卜甜极了,果然是新品种,比山里的大白萝卜味道甜,我安下了套子,坐在田坎边吃萝卜的当儿,一只兔子居然从山那边跑过来了,颜色呈灰色,后脚很长,有一只土狗的长,前脚短了许多,走起路来,我说的是慢步前行的时候,兔子的姿势给人大大咧咧的感觉,兔子听到路边的风吹草动,会歇下来,像袋鼠一样提着两支前脚东张西望,这个兔子也能够用后脚垫着走路,查看情况。好大一只兔子,我停止了爵萝卜,屏住呼吸,看兔子还有什么新动作,狼狗一个激灵劲头儿,跑去把兔子咬了个东倒西歪,不知所措,两个家伙在地里搞团围,一个追着一个戏弄,兔子的胆子显然小了许多,几次要逃脱都被狼狗拦截住了,围在荞麦地里转圈。兔子累着,歇了一口气,和猎狗搞对峙,我乘机举起猎枪,瞄准兔子,一枪击中兔子的要害,兔子像被抛锚了一样,摔去了两尺远,颤颤巍巍爬起来,又倒了下去,我趁机跑去一把揪住兔耳朵,猎获了一只大肥兔子。

狼狗看见我逮着猎物了,围着我高兴的转悠。我带着猎狗离开了荞麦地,我估计还有其它的兔子会来落网,打算在在这里等一晚上,如果没有兔子来落网,再去另一个山头的地坎边下套。我把兔子的后脚用绳子拴牢,装在背包里……。我守在离我套子不远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一处山崖档子上,可以避雨,避风,周围长满了茅草。山崖档子下面还有许多石块,由于是在地理位置处于大梁子的偏坡上,地方很诱人,最主要的是干干净净,没有人在那里小解以及推陈出新其它废弃物,很多来山里割草喂牛的娃儿也乐意在这里吸气,有的还会在这里赌钱,今年没有人来,而且我也可能遇不到他们,我仅仅在这里呆两天的时间,大偏坡这个地方过于显眼,有一条马帮路从山下过,在这里见过兔子活动的痕迹的人多,来打猎安套子的人必然不会少,我不打算在这里呆多长久,两天的时间而已。

我把被子放在干燥的石块上,清扫掉了一些灰泥,连枕头我也预备了几块石头做铺垫,晚上我的枕头是我的背包,放在石头上可以垫得更高一些。晚上睡在崖档子下,安全,不怕有人从高山上搬石头下来把我砸个稀巴烂,崖档子凹进去很长的进深,石头最多能够从上面飞过,砸不到人。我不怕山崖垮塌,现在没有到暴雨倾盆的季节,不用担心山崖垮塌。

天色已晚了,出门来追山有一天了,我需要找一个地方完成我的晚饭事宜,我还没有吃晚饭,我得考虑我的晚饭问题,山沟里有一条清亮的溪流,连马帮过路的人也常常在溪流里饮水,牲口饮人也饮,人在上游饮,牲口在下游饮,像是在闹笑话似的。天色完全黑下来时必须搭建起一个灶,把水煮涨,煮今天打猎所获的一只兔子做晚餐。我的行动速度快,从包里提出半死不活的兔子,还有一丝奄奄一息的气息,装在锅里。拿着水果切刀,端着去山崖下面那一条溪流里剐兔子皮,洗兔子肉,溪流很大,浪急,我找了一处水深一些的地方,估计有许多人在这里洗过衣服,留下光滑细腻的大石板,洗衣石。我剐了兔子皮,刨了兔子腹部,把兔子的肠子扔了,留下肝脏等一些大东西,放在溪流里洗干净,切成为小块放进锅里,舀了一水掺着,带上兔子皮,兔子皮值钱呢,崖档子下来煮兔子肉吃。周围是森林,加上天气晴朗,掉下来的松果,木柴多,仅仅一分钟我就搞到了一大捆柴。扛着回来折断成为一尺左右的标准柴,放在石头砌成的三角灶下面点燃,开始煮兔子肉。木柴的燃性很强,一会儿功夫已经把水煮沸腾了,烧火如此顺利,今年出行一定大吉大利,我对即将开始的打猎生活充满了希望。

兔子肉半熟的时候,我牵着狗去了老农夫的地里,掏了几个土豆来,削了皮,洗干净,拿回来下锅。我担心狼狗乱动我的一锅兔子肉,特意掏出一根绳子来把它拴上带着一块儿走,对于吃的东西,我是不信任狼狗的,比我不信任自己还入木三分。狼狗坐在火塘旁边,双目炯炯有神的凝视着远方的山梁,好像那里面有狼似的。兔子肉快要熟的时候,打开背包,取出佐料,盐巴,油辣椒,八角五香粉,掺进锅里,开始下筷子。还有我的那一瓶石溪老酒,我怎么能把它忘记了。我也不寒酸,嚼不动的或者味道不纯的一块兔子肉就扔给狼狗解馋。

这是我进山以来第一次野炊,吃饱了肉我打算去地里搞几个萝卜来小火慢炖,毕竟一只兔子肉要吃三顿呢。酒足饭饱了,天上的月亮升起来了,照耀着大偏坡,照耀着狼狗和我,远处虽然有人户的灯光闪闪烁烁,但是勾引不出来我内心的归家之情。我一旦回去,父母的鬼魂就会来纠缠不清,虽然父母未必真的有鬼魂,我还是这么想象了,并且感到害怕了。想要彻底的离开,远离家乡。我不是不热爱父母,但是一旦父母崩殂,阴阳两隔,就必须有所抉择,不能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当然,可能我太没有良心了也太软弱了,居然害怕自己父母的鬼魂。在山里我不再感到害怕了,我独自一人还有一只狼狗,睡在山档子下,感到心灵突然安稳了下来。我小的时候也多次和父亲在山崖下面过夜,见过他烧火搭灶,睡觉,熟悉这种野外过法,一旦自己独自生活了,能够应对自如所处的环境生活。

晚上,狼狗坐在一旁为我守夜,我睡得很沉,我不担心狼的问题,因为有狼狗为我守着。半夜里有几只兔子又来偷吃荞麦地里的红萝卜叶子,天色一片昏暗,兔子跑得太快了,我无法分清楚它们逃跑的路线,没有追捕到。

我想等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来之前,总会有所收获。但是遗憾,一直到了傍晚时分也没有第二只兔子再上当自投罗网,相反一整天都没有再见到兔子的身影了。我在大偏坡上遇到了一个放羊人,撵着二十几只羊来放牧,他给我说,兔子会狡兔三窟,今天在这里遇到了情况,明天就不会来这里了,跑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你守在这里没有用,沿着兔子的脚印,和兔子拉屎的地方去寻找才能追捕到兔子。

我回答说,野鸡一直没有出现,会不会落在地里寻找食物吃。放羊人回答说,最近我也没有见过野鸡出现在这里了,可能害怕被人追捕,不飞来大偏坡了。

大偏坡除了风景优美,有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幽静,还有无比丰富的猎物资源。我在崖下面坐了一会儿,和放羊人抽了一支烟,收拾了行礼,背上猎枪,带着狼狗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叫做茅草湾,茅草湾和老鹰山大黑山相连,虽然几个地方相隔一百里路,确实打猎人走出来的地方。老早就有了捕猎的气息了,人一旦到了这些个地方,首先想到的是打猎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茅草湾的野鸡多,兔子也不少。许多处都留有捕捉野鸡兔子的痕迹,安网用的碎枝木屑。我沿着山麓往上攀爬,太阳快要落山了,偶尔能够听到,山中的大路上一些驮队赶路的声音,估计是驮玉米去牲口江一带贩卖的商贩子。

我没有停步下来和驮队谈会儿话,天色已经不早了,我得趁太阳完全落下去之前,赶到山上安下网,等傍晚时分飞来熟地地里寻找食物填肚子的野鸡落网,野鸡很古灵精怪,一般要傍晚时分才会成群结队的飞到地里来,平常时候总是躲在山上睡觉。对于野鸡的习性,我了若指掌。从小我就捕捉野鸡就是我最拿手的好戏。为了练习捕捉野鸡的本领我曾经刻苦学习相关技术。

开始的时候,在自己家大门前,撒一些玉米粒,安上网,远远的用绳子牵着捕麻雀,那个时候我家老土墙屋檐上还真有一窝麻雀,每年夏天来了,麻雀会叽叽喳喳的在房梁上跳着蹦着,有时候会落到地上来找食物,我在地上安了网,就等麻雀落网了,不止一次,我网住了麻雀,然后又放它们溜走了,有时候玩心强,我用剪刀把麻雀弄成为秃子了,再也飞不起来了,它们只能跑着去逃难。在场坝里学到了很多捕猎的经验,我稍大了一些,跟着父母四处打猎,见识更多。如今,关于捕猎的许多经验,都已经无师自通了。

茅草湾的野鸡多,兔子多,老鹰也多,老鹰和野鸡经常在巢里干架,估计是两者都没有分清是谁的家的缘故,亦或者,更本就不是它们的家,到头来得益的是打猎人,暴露了行踪当然不安全。老鹰捕来没有用,不能食用,许多猎人捉回家去也只能卖给少数民族喂养,自己很少养老鹰。天色已晚了,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天边的云霞生薜帷,独步在山梁子蜿蜒曲折,盘旋,张牙舞爪,而又旁支斜出的主干线山路上,我的脸色也被映照得一片绯红色,有点儿像桃花泛滥,我真的桃花泛滥过吗,我扪心自问了一下,没有,我大多时候在孤独中度过漫长岁月。即将落下去的夕阳和彩霞勾引出了我心里的一道小小的波澜,就像什么东西突然让我猛然惊喜了一下,心里有了轻微的一处勾挂,没有受到重伤,只是皮肤被划了一下,血沁沁的,这道伤疤太浅了,浅得无须过多关注,走几步路,发一下汗就会痊愈了。

多年来,我孤独的在山里面打猎,没有结交新朋友,认识的不过是村庄里那些老脸老嘴的邻居,绊脚石,长年累月的打猎生活让我的心野了下来,心里突然涌出的波澜被凐灭在了人生的惯性思维,生活,习惯之中。但是我心里已经有了一道波澜,我感觉到很奇怪,很美妙,相对于打猎人来说,这种感觉像是在开玩笑。

到了茅草湾,说是茅草湾,其实是一座大梁子,处于偏远山区,由于西风强烈,把大梁子的一面吹秃了,只剩一片光秃秃的斜坡,偶尔点缀在斜坡上的是一些零零星星的茅草,野鸡想晒太阳的时候,估计就躲在里面,诚然也是,要捕猎到野鸡就只能在一丛丛的茅草里安网放套子。茅草坡里一无所有,野鸡会到来吗,这个问题很多来过的猎人都问过了,最后还是被现实征服了,野鸡确实常常落在茅草坡上,而且一飞来不止是一只两只……。茅草湾的另一面是森林,大的小的灌木丛把山坡掩映住了,灌木丛一直铺去了老鹰山和大黑山,历史有据可察,是狼和兔子呆的地方,马帮赶着马过路也要拿上一根哨棒驱赶狼,曾经在这一带的山路上,不止一人遇到狼袭击过路人的事情。

我在心里寻思,前挨不着边,后没有人户,我万一被狼袭击怎么办,如果是一两只还好,狼狗和狼纠缠不清的当儿我趁机用猎枪消灭狼,狼多了,我也没有把握取胜。我在茅草湾里安了网,十张网,总有一张会有收获,然后跑到一棵大树上把行李放在上面,这一棵大树,不止一个猎人和过路人在上面过夜了,树已经被磨光滑了,一丈高的地方,有一盘枝丫,碗口大小,可以呆几个人呢。晚上,我一个人住宿在上面,宽敞有余,解决了夜宿的问题,我肚子里的问题怎么办,走了一天的路了,匆匆忙忙来到了这个地方,沿途我一滴水也没有入过口。

我还是在大偏坡吃过三顿兔子肉的了,一顿是新鲜的,二顿三顿是剩骨头,到了茅草湾,走了一天的路,我的肚子饿了。我没有思考要吃什么晚餐,因为无法思考,我是最清楚不过自己的情况的,我身上有什么吃的我能不清楚吗,我又不是傻子,身上没有背着食物,还要强制自己去想,摆在眼前的现实是除非即可捕获一只野鸡,否则就要挨饿,饿今天还可以,昨天吃的丰盛,可以撑得住,饿到明天,人不见阎王也要上西天。

还好,我在树梢上休息的当儿,已经有一群野鸡飞到了茅草湾里夜宿了,估计这一些野鸡也是像我一样四处漂泊的过客,今天晚了,在此地借宿一晚,明天再赶路。我跳下树梢,端着猎枪,瞄准野鸡所在的方向,哒哒两枪,有一几只野鸡听到枪声,飞了起来,又落到草丛里,我暗想,野鸡怎么没有即可飞走,枪响了两声,飞起来了没有飞走又落在茅草里,野鸡的胆子变大了吗,野鸡不怕死了吗,难道是一箭双雕,三雕,四雕,我的靶子真的有那么准吗。我准备打着电筒去寻个究竟。猎狗见到我要离开大树了,爬起来围着我蹦蹦跳跳,猎狗本来是趴着睡觉的,大概怕我走了,把它扔了,爬了起来,紧紧跟着我一步也不离开。

我小心翼翼的匍匐着凑近茅草丛,电筒的光扫过一片草丛时,我见到了一只单单独独窝在草丛里睡觉的大野鸡,我凝神屏气,把电筒放在头上扣紧,用枪口瞄准野鸡,枪一响野鸡再没有飞起来,我走近野鸡,野鸡被击中了,奄奄一息。我知道附近有几只野鸡,不敢打草惊蛇,继续追击其它的野鸡,在我放枪的地方,我又发现了另外一只受了伤没有飞起来的野鸡,我把野鸡捡起来挂在腰带上,我听见附近哒哒哒的翅膀飞翔的声音,我估计我已经打草惊蛇了,停止了前进,收工回来准备晚餐的事情。其它的野鸡呢,我在茅草坡里安了那么多张网,总有一些会落网的,现在嘛我要去解决晚餐的事情去了。

晚上,茅草湾没有过路人往来,我的行礼放在树梢上很安全,我不会担心别人来偷东西,我到山沟里找水源,石溪镇这个地方,什么都不多就是水多,每一座山上都有几处山泉,水清,股子大。找到了水源,我用锅装着野鸡去水源旁宰野鸡,去的时候我还带了一个碗去接野鸡血。野鸡的皮毛有经济价值,剐皮的时候得从脚上剐起,蜕了皮,肉可自己食用,皮毛晾干了拿去出售。我给野鸡刨了腹,扯丢了肠子,舀河沟里的水洗净了肉,肝胀等零杂。切成为小块肉,装满肉,端着回来搭个灶,捡柴生火煮我的晚餐,单煮野鸡肉太单调了,我准备到森林里捡蘑菇掺着煮肉,还有野参,蕨菜,避雷草,天麻,有则兼采之,无则少采之,不一会儿功夫,已经到位了,还是老样子,老石溪酒伴我度过了夜晚。吃饱喝足后,我把锅碗瓢盆端到了树杈上放着,锅里还有不少的肉,汤也有一些,我怕不小心摇到树枝把锅弄掉了下来,特意放在了安全一些,高一些,树枝多一些的地方。树下是一些啃了丢在地上的骨头,野鸡骨头,我确实吃饱喝足了,加上过度劳累,走了一天的路,又准备零时晚膳,费了好大劲,不少的力气,披着铺盖,倒头大睡了一场。几乎不省人事的样子了。

半夜里,先是从远处传来几声隐隐约约的狼嚎,然后四周的气氛突然清净了好一阵子,像是什么东西把风阻挡住了,导致树没有摇曳的声音,山梁没有歌唱的声音,花朵没有开放的声音,四周静悄悄的。朦朦胧胧的雾气里,几只狼突然出现在树下,跑来树下捡食我啃剩的野鸡骨头。狼狗先生没有听见附近的动静,呼呼大睡,直到狼捡食野鸡的骨头的咀嚼声把它惊醒了,愤怒的爬起来驱赶狼,狼太多了,足足有四只,狼狗不是它们的对手,很快被一只狼咬住脖子,呜咽了几声,牺牲了。

我觉察到情况不对,赶紧从包袱里取出子弹,装进枪里,瞄准狼,一颗子弹一匹狼,四发子弹全打在了狼的头上,四只狼奄奄一息倒在地上,但是没有死亡,我不敢确定它们已经没有了跳起来的力气,不敢私自下树来收拾狼,怕再遇到其它的狼围攻。我决定每一只狼再射击一颗子弹进去,明天把狼皮剐了,背上肉离开这个地方,去镇上开汤锅店去。四只狼,不过三百五十斤而已。第二天早上,直到太阳升起来之前,没有再遇到第二群狼来进犯。我收了网,取走了几只被网住的野鸡。

我把狼驮到岔路口,让过路的马帮给我狼驮到牲口江市场去,我要在那里熬汤锅,每一只狼我付他们五块钱的托运费。还有死去的狼狗,我出的钱已经够多的了,我带着这么多死物。那个时候发一封邮件也才仅仅五分钱,托运东西最多一块钱一样,最贵的自行车也才二十块钱一辆,全国各地都有销售。雇佣工牵来的马走驮着狼肉了半天的路,来到了牲口江,那些熬汤锅的老汉仔细问我狼是扛来卖的吗,他们要买。

我回答说,卖也可以。出多少钱一斤。买家说,三块钱一斤卖吗。买家说,我把狼卖给了汤锅店主们。一共一千多块钱,发财啦,我淘着黄金啦。我有了许多钱的第一个想法是,去买一包上好的石溪烟来抽,廉价的石溪牌香烟才一块多钱一包,而好质量的一种石溪牌精装版香烟则升到了十多块钱,新版的香烟没有因为提价和改版而导致滞销,相反更加流行,引为时尚,确实了不起。我卖了全部猎物之后,包括口袋里的兔子野鸡毛皮,到牲口江来买毛皮的小商贩不少。小商贩把毛皮买去后送到大公司去加工后制成为服装,然后放到市场上出售。毛皮供不应求。许多小商贩和我约定,每年多来几次牲口江,多带一些毛皮到牲口江来卖,他们会给我高一些的价格绝不像对待其他的猎人那样把毛皮价格死死地压低。我答应了许多小商贩一定一年里多来几次这个地方。甚至有肥胖一些或者稀奇一些的猎物,我会留着弄活的来卖给他们。在牲口江,我不打算立刻走,我要四处逛逛,买一双胶鞋,我从老家穿来的一双鞋子已经快烂了,跑不了多少山路了,再说狼狗已经死了,今后打猎没有帮手了,要全靠自己用腿支撑。傍晚时分,我在汤锅店里吃了一碗十块钱的汤锅块,那碗汤锅块应该有一斤吧,按照普通算法,一只狼如果有一百五十斤重,去了毛皮……。也至少有一百四十多斤。可以卖一千四百多块钱。减去蘸水佐料汤水费,也至少还有一千三百块钱,我的四只狼一只狼狗还要外加几只野鸡,几块兔子野鸡毛皮,才卖了一千多块钱,不划算啊。在汤锅店里吃汤锅的时候,我已经打算自己开一处汤锅店了。原材料从什么地方来,当然是山上。吃了晚餐,买了几盒饼干,装满了酒,还多带了几包香烟,我背着包袱又从牲口江出发了,这一次是去大黑山,茅草湾的狼和野鸡大多都是大黑山里跑来的,并不是猎物的主要家园。我对大黑山的路熟悉,小时候多次往来过这个地方。

我走了半夜,终于到了大黑山,大黑山的森林大,加上是黑夜里走夜路,能见度不足一米多,我只能在大黑山的森林边缘安营扎寨。我在森林的边缘布置了六张大网,只要用来对付狼,防止被狼进攻,打猎人没有捕捉到狼反而落入狼口是可耻的事情。大黑山的狼多,刚走近大黑山的时候我已经听见了附件几只狼嚎的声音。我没有胆怯的感觉,相反更加欢欣鼓舞,这说明我不会白来一趟了。但是,我刚在森林旁睡下,我已经后悔这个想法了,万一来的不是一只两只三只狼,而是十只八只我怎么对付,我得找一个制高点,能够对付狼,而狼伤不着自己。最好是我的猎枪瞄准了全部狼,射击完全部的狼还留有余地。

我带着困意爬起来,我没有拖拖拉拉,行动很果断坚决,爬到了一棵大树上去睡觉去了。半夜里我不止一次看见森林中的磷火燃起来又熄灭了,边上的鬼鸟嘎嘎的叫个不停,冷冷清清的大森林突然让我涌出一些个害怕,我孤身一人在外,如何能不害怕呢。

第二天,我决定不在森林里过夜了,今天打到猎物,我就要改行了,到人户多一些的地方去谋生去了,出家之前,我是为了不再受到父母已经逝去的悲伤的折磨而远走他乡,现在到了这个地方,父母的逝去又让我感到害怕了,害怕他们万一真的变成为厉鬼,半夜里来想我索债。我决定去另外一个地方。大黑山的清晨比其它地方的漂亮,雾气蒙蒙的,比其它地方的雾气更浓。太阳升起来的光芒也比其它地方的明亮,动人心弦。太阳把雾气蒸发后,山里出现了一群白绵羊,羊有一百来只,身后撵着羊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放羊姑娘。我心下犹疑,这个地方狼如此之多,这个放羊姑娘难道不怕狼来吃她的羊吗。犹疑之际我心生了一计,狼看见羊肯定不会视若无睹,看见这么多绵羊,肯定早已经馋的不行了,口水直流。窝在草丛里等待时机成熟,打劫这些草谷呢。

我赶紧走近羊群,还没有走到放羊姑娘的边上,就听见喊救命,我寻去,放羊姑娘果然遭到了两只狼的攻击,狼不但咬伤了她的羊,还不断的向人进攻,我端着猎枪,瞄准其中一只狼,一枪击中了狼的头部,狼倒下了。其中一只还在吃羊,没有顾及我的到来,我趁机瞄准,顷刻间的功夫消灭了两只狼,放羊姑娘跑来感谢的说,谢谢你,小哥,如果没有你的帮忙我可能已经羊入虎口了,不能从狼的口里逃生了,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我说,不用谢啦,消灭狼是我们猎人应该做的事情。放羊姑娘问我,小哥叫做什么名字,我回去一点报答你。我说,我叫光光,猎三光的光,猎物死光,吃光,捕光,捉光的意思。相比之下,我更像大尾巴狼呢。放羊姑娘说,谢谢你,光光。我说,不用谢,能问你叫什么名字吗。放羊姑娘说,我姓卢,叫做卢葵花,我家就在不远处的寨子里居住,我收了牲口到我家去坐一坐吧。

我说,我不去了,有一个问题要问你,你还是单身吗。卢葵花说,还待字闺中,没有嫁人。我说,难怪你一个人出来也要被狼欺负。赶快找一个人家嫁了,放羊的时候成双成对的来,就不会被欺负了。

卢葵花说,谢谢小哥的好意。我俩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我说,葵花,你看两只狼我们怎么分,你一只我一只怎么样。卢葵花说,你的心肠真善良,帮了我还送我一只狼。我说,没有什么啦,你看你都牺牲了一只羊了,送你一只狼是应该的啦。

我和卢葵花坐在山坡上攀谈,我告诉她我也还是一个单身猎人,我要靠打猎去开一家汤锅店,目前为止,所需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就差一个媳妇给我当助手了。卢葵花没有发表意见,我趁机问她,如果你不嫌弃,我们一块儿到牲口江街上开一家汤锅店怎么样,目前我手里有一千多块钱,如果卖羊也要卖五六只呢。有这些钱作为本钱,加上这些狼肉,可以另起炉灶了,怎么样。如果卢葵花跟着我去开汤锅店,我身上的钱还可以拿给她去保管。卢葵花答应了,然后我和卢葵花一块儿先去了她家,给她父母说清楚了事情,又到牲口江开了一年的汤锅店,几经周折,最后到了边镇上来开汤锅店。我的人生全靠打猎发家致富,我不会忘记这一行,因为流行趋势的原因,我还在这一行上有所发挥,用它来谋生活,做生意……。边镇猎人打猎为生的经历组合在一块儿当是一部厚厚的关于人与大自然的故事,故事有多生动,肯定是天底下最动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