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广西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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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经济建设(11)

第四,北部湾经济区开发科技助推工程

围绕北部湾经济区九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强科技支撑与服务。支持建设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等一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等电子信息技术产业。推进粮油食品、海产品深加工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高含硫、含酸等劣质原油提炼加工先进技术引进开发,提升高质量清洁油品生产能力。积极引进开发石油化工、林浆纸、钢铁和能源产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组织科技应用示范。结合中国-东盟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的构建,加强北部湾经济区信息化建设,构筑物流、旅游、会展、金融等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五,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

重点针对我区主要的高耗能和高污染产业,组织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围绕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半导体照明、建筑节能等领域,引进开发和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组织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围绕减排降耗、污染治理,加强清洁生产工艺开发,加快工业废水和烟气处理技术以及工业废渣、城市垃圾高效利用技术研究,进行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排放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推进固体废弃物、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技术,组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物技术、农业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在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业园区,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

(4)深入推进五大科技行动

第一,创新型企业培育与产学研结合促进行动

组织创新型企业创建示范活动,引导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增加科技投入,试点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应达到2%以上。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鼓励试点企业实施专利战略,支持试点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订工作。试点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要达到30%以上。通过创新型企业试点,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和机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支持院校与市县、企业合作,鼓励企业主导的嫁接与联合,利用高校院所创新平台解决技术难题,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与产品创新,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重点产业中探索建立重大产品产学研战略联盟,培育一批产学研结合的先进典型。整合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培育并形成若干优势学科和创新团队,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源和知识源。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产学研结合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产学研结合逐步向紧密型、集约化和相对稳定的高层次发展。

第二,新农村建设科技支撑行动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开展系列科技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以科技型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按照“公司(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模式,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或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一县一业”、“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搭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技术、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生产信息化,提高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结合科技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组织开展不同主体、不同层面的农业科技合作,建立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扩大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科技扶贫,探索科技富民强县新模式。

第三,多区域科技合作行动

抓住泛北部湾、泛珠三角等区域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进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二周三会”(广西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组织中国-东盟、泛珠三角科技合作论坛、科技创新专题展,开展项目推介、项目洽谈、技术交易等活动,大力推进科技“一招三引”,大量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项目。积极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来桂开展合作研究与开发,努力促进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和大学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产业化基地,重点支持“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科技合作项目。以技术引进带动产业转移,鼓励转移企业与区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研发落地,产权共享共存。共建泛珠三角区域“网上技术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定期合作举办多区域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在若干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产业创新联盟,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或区域科技合作计划和科学工程。

第四,知识产权开发保护行动

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区、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体系,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及专利服务经济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支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文献信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发和申报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提升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专利的比重,专利申请年均增长10%以上。加强专利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专利技术转化推广活动,促进现有专利的应用,引导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引导和帮助地方或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10个以上。鼓励我区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分享知识产权成果。特别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着重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操作方式,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形成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社会氛围。

第五,科学技术普及拓展行动

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创新科普模式和方式,不断提高科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拓展科普培训面,完善科普教育培训体系,科普重点人群年科普培训面达30%~50%。建设完善科普示范体系,推动科普进村入户、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开展科技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爱科学月”等活动,新建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50个;贯彻落实《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农村科技引领先锋行,组织农民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建设一批科普示范村、示范户。加强三级科普场馆建设,建设广西科普网站和5个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激励机制,扶持科普作品创作。抓好全国科普日、广西科技活动周、“十月科普大行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积极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县、全国和广西科普示范县。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水平

(1)加强规划指导,发挥宏观引导作用

各部门、各地区在研究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时,须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大项目等各项工作中,要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把资源节约、降低消耗,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贯穿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当中。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能源、矿产、土地和水等重要自然资源,不断增强资源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对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充分发挥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

(2)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政策,推行资源节约新机制

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产业结构的资源节约激励政策,运用价格调节机制,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效的节能、节水设备(产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活动的开展。抓紧制定地方节能节水配套法规,完善全区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要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入手,将节能、节水设备(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倡导绿色消费。

积极推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节约和节能环保的新机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建立和完善能源合同服务和节能融资担保机制,拓宽资源节约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重大资源节约开发示范技改项目的投资,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各市要对当地节能节水监测机构的建设给予必要支持,进一步提高其检测能力和水平,为依法开展节能监测(如水平衡、电平衡、热平衡等用能平衡测试),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服务,提供必备的技术装备条件;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的科学管理,推行实施对重点用电大户能源效率评价制度。对重点耗能产品单位电耗实行节奖超罚政策;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有关资源节约的技术信息;在推行资源节约新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3)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推进资源节约和节能环保技术进步

通过组织资源节约关键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扶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改项目,并利用现场推广、成果展示、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要重点推广洁净煤,节约和替代石油,高效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动机及拖动系统节能调速,高炉煤气回收、工业窑炉余热余能利用和建筑节能技术;推广空调节电技术、绿色照明和高耗能行业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中水回用和海水利用技术;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同时,在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制糖、化工、造纸等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中要尽快建立资源节约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推动资源节约科技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4)加快结构调整,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水平

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逐步降低经济发展对传统资源的依赖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一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通过产业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措施,积极培育和支持大型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防止部分高能耗产业、行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品,扶优扶强,促进优胜劣汰;三是引导资源型产业向加工型产业过渡,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四是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优势企业上水平、上规模,逐步形成新兴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产业,加速提高我区资源节约的整体水平。

(5)组织专项检查,依法监督资源节约工作

加强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的执法检查和监督。一要依法对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制糖、造纸等高耗能(水)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进行节能、节水与环保的专项检查;二是对能效标准、高耗电产品限额标准、建筑节能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增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坚决关闭和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或项目。

(6)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大全区清洁生产示范工作力度。要在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制糖、造纸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创建清洁生产企业的活动,逐步引导其他企业以及农业生产、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开采等领域和服务行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降低能源、物料的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努力实现生产过程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的生态工业生产原则,切实抓好共伴生矿综合开发利用、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制糖企业和林产工业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从整体上推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各种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