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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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争持不下(1)

1951年12月的大部分时间里,联合国军同共产党进行着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这场口水战有时显露出成功的迹象,但却以双方坚持毫不动摇的立场而告终。联合国的目标是防止共产党重建军队和再度进攻南方,因此坚持进行监督并禁止在南北方增加军事力量和装备。一开始,共产党就立即拒绝了这些要求,后来在12月3日,又出乎意料地趋向妥协:双方“不以任何借口”引进部队和武器,由“中立国”派出的观察团监视各港口。但是,在这一“妥协”中也埋下了祸根。经询问,共产党代表说,他们所说的禁止引进部队将禁止部队或武器的轮换或替换。联合国的立场是必须允许在一对一的基础上进行轮换,否则美国部队的正常轮换将不能进行,联合国军的实力很快就会削弱。联合国政策规定每名士兵在朝鲜服役1年,每月需轮换约3.5万人。这就是说,一支42万人的部队可以在1年之内轮换完毕。但是共产党最初提出的轮换比例仅为每月5 000人,也就是说1名美国士兵要在朝鲜服役7年,中国士兵则要服役约15年(他们的军队人数约为100万人)。虽然特纳·乔伊海军上将把这一计划痛斥为“明显的胡说八道”,共产党却又坚持了数月之久。

共产党新建议的另一部分包括双方重建诸如机场、铁路这些设施的问题,这些已经成了次要的问题。乔伊海军上将认为,重建将会使共产党的战斗力增加,这与联合国在停火中的诉求背道而驰,因此表示反对。共产党在整个北朝鲜都没有一个可供使用的机场,沿鸭绿江活动的米格飞机要从“满洲”起飞,而这些基地美军是不能攻击的。要是北朝鲜的基地得以重建,那么共产党就能深入袭击南朝鲜。“我们联合国代表团看不出有何理由要允许共产党在……停战期间去提高一项重要的军事能力。”乔伊说。但是参谋长联席会议否定了乔伊的意见,他们给杜鲁门送去了一份接受共产党建议的电报草稿。杜鲁门正在佛罗里达州基韦斯特休假。他可没有这么好说话,他反对共产党重建北朝鲜,即使这可能意味着使南朝鲜永远处于一片废墟的状态。在一份反映总统意向的电报中,杜鲁门说:“我们已经耗费了生命、成吨的炸弹和大量装备来迫使这些人接受我们的条件。”共产党即使没有机场也仍在继续有效地活动,为什么这些设施应当重建?杜鲁门要求参谋长联席会议对此做出解释。

联席参谋长们12月8日做出回答时,表达了这样的“强烈感受”:军事停战“可能是我们在一个长时间内将能达成的唯一协议”。两个朝鲜的经济都有赖于设施的重建,参谋长联席会议对杜鲁门说:“我们认为,使整个朝鲜处于一种严重毁坏的状态是行不通的。”而且共产党如此看重这个问题,一旦否定了它,他们就会中断会谈。

参谋长们说服了杜鲁门。12月8日,他批准了一项参谋长联席会议给李奇微的新指令,其中包括四点:继续坚持要求部队轮换;修复机场;从分界线以北的沿海岛屿上撤军;接受中立国观察团(而不是交战国派出的)。

现在共产党又变得不肯让步了。重建机场不是一个可供谈判的问题;“中立国”观察团不应对任何上级委员会负责;而且不得进行空中观察。在李奇微看来,这就很清楚了:共产党准备又一次策划没有任何监督机构的停战,“双方各自越走越远”。他警告参谋长联席会议说,分界线协议中所规定的30天期限(应在12月27日到期)不能再有任何延长。12月18日,他指出,任何延长都会给他的士兵的“精神状态”,以及可能给美国舆论带来“有害的影响”。他敦促华盛顿要确定“最后立场”,一旦共产党方面表现得顽固不化,就中断会谈。“每次只要联合国军代表团放弃一项它曾有力坚持的立场,”他说,“它以后的立场和讨价还价实力就相应地削弱。”

李奇微认为,停战的命运取决于一个关键问题:对方是否接受在停战期间禁止增加其军事能力。“如果敌方不愿接受(或者是长期推迟)一项包括禁止重建机场的停战,”他说,“那么就需要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敌人对机场问题如此关注?”确定这个答案的唯一办法,就是迫使共产党“做出最后的决定和抉择:是要停战还是要飞机场”。

参谋长联席会议回答说,因为有许多不可捉摸的变化因素,例如盟国的支持和舆论,他们希望能避免设置“最后条件”。他们相信公众是支持一项停战的,只是联合国军显得在一些细节上吹毛求疵时,公众才会不耐烦起来。他们再次直截了当地告诉李奇微,美国不希望处于由美国主动中断会谈的地位。

12月27日,30天的期限已满,停战毫无迹象。1952年1月的头几天中,联合国军做出了若干小小的让步,包括放弃其进行空中观察的要求,但是每一项试探都遭到敌方谈判人员的拒绝,想在参谋人员一级的层面上寻求共同立场的试图也告无效。1月1日,乔伊海军上将对局势进行了概括。他说,共产党如果指望联合国军再进一步退让,“他们将坐在谈判桌旁虚度岁月”。

美英的战争叫嚣

尽管华盛顿未告知李奇微细节情况,但是他们不坚持强硬的谈判立场,这种看来“软弱”的表现是因为他们相信,任何监督过程都不能确保共产党不发动新的攻击。如前所述,国务卿迪安·艾奇逊和温斯顿·丘吉尔首相1951年11月在巴黎的一项英美联合宣言中一致认为,停战之后任何扩大战争的行为都将导致联合国军对中国大陆的直接攻击。后来在11月于罗马举行的艾奇逊、布雷德利、罗伯特·洛维特(他已于9月接替患病的乔治·马歇尔将军任国防部长) 和英国参谋部的会议上,对这个问题又进行了讨论。艾奇逊认为,要达成一项能够提供真正充分的监督系统的停战协议可能是做不到的。洛维特补充说,由于共产党的主要基地都在鸭绿江以北,凡是限制在朝鲜之内的监督都不能保障战争不重新发生。艾奇逊要求英国人发表一项联合宣言,扬言如果中国人破坏停战就进行报复。英国人看来更赞成轰炸“满洲”而不是进行海上封锁。12月19日,参谋长联席会议问李奇微,对一项向中国人提出的警告有何意见,这项警告是:“在朝鲜的新一轮侵略将导致新的战争,这场战争将会给中国带来美国及其盟国认为军事上可实施的全面惩罚。”

李奇微认为他的部队不能实施多少这种“全面惩罚”。一旦签订了一项停战协定,中国人肯定打算加强他们的空中实力,而且他已被告知,联合国军不能指望有什么重大的增援。李奇微问参谋长联席会议,国务院是否了解这一警告的含义。他在1月7日打电报说:“在我看来,除非准备接受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全部后果,并批准使用原子武器,否则联合国军事力量对红色中国进行惩罚的可能性将是无效的。”

李奇微又一次被置之不理。1952年1月10日,参谋长联席会议给他发去一份由国务院起草的,甚至更为软弱的美英“宣言”文本,请他提意见。该草稿说,破坏停战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以致十之八九,交战行动不会只限制在朝鲜国界之内”。李奇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觉得这种方法毫无意义。“在现有的能力下,本军不能给中国造成足够的威胁……以制止它发动新的侵略。”他说,唯一切合实际的办法是,一揽子解决整个停火,不要留下任何问题待以后解决。

最后,双方心照不宣地同意把重建机场问题暂且挂起,转而解决其他问题。在1月初的几天中,联合国军与共产党就战俘问题又争吵不休了,这个问题占据了和谈的中心长达18个月之久。

战俘问题

1951年期间,敌方几乎没有表现出有兴趣来讨论战俘的处置。这个问题引发了国际法与人道主义之间不同要求的冲突。就此而言,对这样一位热衷于不停提出节外生枝的新问题,以此来拖延谈判的对手来说,这显然是正中下怀。

用一句也许过于简单的话来说,这个问题就是:在停战之后,什么样的战俘应当在什么环境下释放给什么人。从表面上看,国际法是很清楚的:1949年《日内瓦公约》第118条(美国立刻就签署了,但是一直到1951年中才批准)说得很明白:“交战停止后,战俘当毫无拖延地遣返回国。”这一条款旨在直接防止重新出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很久,共产党还把成千上万的战俘羁留在劳改营中的这种情况。这一条款的起草者并未预见到大量战俘可能不愿意被遣返回国这一情形。朝鲜战争开始后不久,三个主要交战国,即美国和两个朝鲜政府都宣称他们将恪守《日内瓦公约》。实际上,在战争头几个月中,两个朝鲜政权都经常违反对待战俘的规定。南朝鲜人照例射杀北朝鲜战俘,而不愿自找麻烦来照应他们;北朝鲜人也如法炮制,他们捆绑并杀死大批美国士兵。北朝鲜人还把《日内瓦公约》关于交换战俘名单的明文规定置于不顾,只提供了110名联合国军人的姓名,而他们的战俘营里关押着超过6.5万名联合国军战俘。

先不谈这些法律问题。联合国军扣押的大量“共产党”战俘以前都是韩国士兵或中国国民党士兵,他们被迫加入北朝鲜军队服役。此外,成千上万的中共士兵对盟军审讯人员说,他们希望去台湾,而不是回中国。强行遣返这些士兵回国,意味着他们可能会沦为奴役,甚至死亡。一个必然的问题是:在战争的头几个星期,几千名南朝鲜老百姓被北朝鲜军抓去强迫当劳工。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些老百姓不是战俘,但是他们身陷囹圄,不可忽视。

大体说来,自1951年11月,共产党开始第一次表示有兴趣讨论战俘问题时,联合国军面临的复杂形势就是如上所述。

1951年初,参谋长联席会议和联合国军司令部曾讨论过对待这一问题的许多办法。从一开始起,具有吸引力的一个主意就是“依法办事”,让战俘们选择他们愿意被遣返的地方。这一主意是陆军心理战首脑罗伯特·A.麦克卢尔准将提出来的。在7月5日致劳顿·柯林斯将军的一份备忘录中,麦克卢尔提议,把那些原是国民党人,以及那些害怕因投降而受共产党惩罚的中国战俘送到台湾去。台湾在法律上还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共产党政府所强烈坚持的立场),这一计策可以保证美国至少在法律意义上是遵守《日内瓦公约》的,也可以避免强行把战俘送往一个他们所不愿居住的国家或地区去。麦克卢尔甚至觉得,一些中国战俘会愿意被秘密地送往大陆登陆,然后回到自己的家园或国民党游击队占领区去。

然而李奇微认为这是“不现实的办法”。他赞成一对一地交换战俘,这将意味着在共产党手中的联合国军战俘将更早地交还。这一计划会给联合国军带来很大的数量优势,因为它关押的战俘远比共产党关押的要多。李奇微将先甄别,然后向韩国政府释放被联合国军关押的大约4万名南朝鲜人,其中大多数人是被迫加入北朝鲜军队的。在一对一的交换之后,仍被关押的战俘将自行选择他们的去向。但是一旦正式的和平协议签订之后,除了交还所有共产党战俘外,李奇微将别无选择。其他的做法(即使动机是人道主义的)都会开创违反《日内瓦公约》的危险先例,可想而知在今后的战争中将阻止美国战俘的遣返。

差不多整个秋天,辩论继续在华盛顿进行,参与的各方(参谋长联席会议、洛维特、艾奇逊)立场频繁变化。参谋长联席会议最初认为,如果联合国为那些不愿返回中国或北朝鲜的共产党士兵提供了庇护所,这有可能是宣传上的一大成功。但是他们也承认,把战俘当成“意识形态斗争”的一部分会使共产党方面中断会谈,并拒绝交还联合国军战俘。迪安·艾奇逊采取了合乎法律的观点,他呼吁“恪守《日内瓦公约》的条款”。洛维特希望进行全体对全体的交换,以避免“同我们自己战俘的福祉讨价还价”。

1951年10月29日,杜鲁门总统也加入了讨论。他对于和谈缺乏进展已感到越来越不耐烦,他认为,联合国的谈判者们在战俘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尽管存在着履行国际法的义务。由于双方关押的战俘人数悬殊,全体对全体的交换是不公平的。如果把那些“自愿向联合国军投降”的战俘交还给共产党,他们会“立即完蛋”。无论情况如何复杂,杜鲁门都不接受全体对全体的交换,除非联合国军得到“某种重要让步”,而且这种让步以其他方式无法得到。他的立场已于11月底作为美国官方谈判立场传达给李奇微将军。

美国调查人员立即对战争爆发前居住在三八线以南的战俘进行了审查,在几天之内判明37 000人是被拘留的平民,并把他们安置在单独的营房里。在会议桌上,联合国军提出,在释放战俘之前,先由交战国组成的“联合小组”对所有战俘进行甄别,那些不愿被交换的战俘将继续留在俘获一方的控制之下。但是李奇微仍然不相信共产党会接受除了“全体对全体的交换”外的任何交换。他认为,敌方“根本不可能”同意“由个人选择”的交换,这很可能会引起共产党战俘的大规模变节。他把“全体对全体的交换看成是最后的立场,其中也包括强迫交换那些不愿回到共产党控制下去的战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