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中纪委动作频频,8个一线办案监察室增加到10个,打苍蝇更打老虎,火力全开。2013年3月,监察部官方网站上,也曾正式公布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结构”。这一机构,共有27个内设部门,分别是:办公厅、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研究室、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中央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即纠风室)、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干部室、外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党委,以及第1至第8共8个纪检监察室。其中,直接负责查办案件的,就是8个“纪检监察室”。在2013年4月至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其内设架构,进行了一次重要调整:8个纪检监察室扩至10个。
在这一轮机构调整中,还有原党风廉政建设室与原纠风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原执法监察室和原绩效管理监察室也合二为一,成立新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因此,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内设机构,仍然是27个。此次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机构调整后,新合并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任务非常重要:从2012年年底迄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会员卡清退活动”;2013年4月19日开始,中央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两项都与党风政风监督室息息相关。
十八大之后第二波反贪腐火力全开,响应速度、打虎精度、反腐强度、打虎力度都远超以往。2013年11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一次推出“走进中央纪委监察部”报道,该系列报道意在介绍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组织机构和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程序。在此两天前,该网站推出了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收集网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看法和评价。自开通上线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保持较高更新频率,注重与网友交流,其做法受到网友普遍好评。人民网2013年11月11日消息称,2013年9月下旬,随着对各地各单位巡视情况的公布,2013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结束。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工作已于2013年10月底启动,再次派出10个巡视组。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巡视监督”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大家高度关注巡视工作,说明:第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迫切期盼我们党采取有力措施,对“四风”和腐败现象加以遏制、击一猛掌,坚决惩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推进廉政建设。第二,人民群众对巡视工作寄予厚望,这是一种特殊的监督形式,希望巡视组找出“老虎”和挖出“苍蝇”,让他们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形成对腐败分子、潜在腐败分子的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第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新一届党中央首轮巡视,实践证明这些举措是完全正确的,适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赢得了党心民心。
反腐“大小齐抓,不留死角”
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纪检部门动作频频: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治理“车轮上的腐败”,到惩治“月饼盒里的腐败”,再到严禁“贺卡上的腐败”。有分析认为,这表明了中央反“四风”工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反腐上,用“大小齐抓,不留死角”的工作做法,“既抱了西瓜,又捡了芝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将十八大以后中央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相关机构,使其职能定位更准确。“比如说中纪委是撤销了两个,合并了两个,增加了两个监察室,内部机构有一些调整。此外,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原来中纪委参与比较多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减少到38个,削减的幅度达到70%以上。解决了职能泛化、业务越位错位的问题。中纪委的职能定位明确为,一个是执纪监督,一个是问责,查处大案要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问责相关官员,职能更加聚合、聚焦,定位更加准确。”
二是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老虎”“苍蝇”一起打。十八大以后连续查处了十几位省部级干部,在有些特大事故灾难方面,也追究过相关责任人。尤其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包括约谈派出机构的负责人,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查处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应该说有很明显的效果。
三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中纪委监察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力度也比较大,先是搞了会员卡的清退活动,80多万纪检监察干部都做了零报告、零持有的报告。另外,包括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了40名特约监察员,不但监督监察对象更好地履行职能,还对纪检监察机关本身进行监督。最重要的就是,在巡视方面,开展了两轮巡视,第一轮巡视效果也比较明显,巡视的相关结果也向社会做了公开。”
四是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建立了一个纪检监察网,网站更新完善了相关内容,尤其是开辟了举报专区,便于社会公众的网络举报,而且公布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相应的职责职能,以及有关的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另外,在主流媒体的网站也开辟了举报通道和专区,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举报。在公开性、透明度方面,还是有非常明显的变化的。”
在2013年年初,全体中央纪委委员、各省级纪委书记共170余人参加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一番表态,彰显了王岐山为首的新一届中央纪委反腐的新思路。
中共十八大之后,“习李”新政中最受公众瞩目,目前已取得较大成效的内容无疑是反腐败。王岐山执掌中纪委后,誓言既要“拍苍蝇”,也要“打老虎”。一年以后,中纪委端出了一份成绩单:共有11位省部级高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嫌违法违规的地厅级、县处级干部。例如,中共十八大以来,广东查处地厅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242人;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47人。这份成绩单彰显当前中共高层和中央政府严惩腐败的决心。与过去相比,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反腐思路已经有所转变,不再柔性强调“预防为主”,而是更为严厉地突出“主动出击”“严惩查办”。
王岐山表示,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而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是“王氏反腐”的核心思路。当前以治标为主,是为了清理多年以来淤积的严重的腐败问题,从易到难,为将来制度反腐的“治本”打下基础。
“打虎”头一年收效显着,但目前中国的反腐体制依然需要完善乃至变革。限制反腐效率的问题包括条块分割、反腐机构分散、职能重叠、缺乏战略规划,等等。而下一步要对反腐体制进行改革,则将进入“治本”阶段,这就要涉及行政、司法、金融体制乃至政治体制等一系列改革。
加强党内立法,让制度反腐更具生命力
打造制度的“笼子”,既要有积极的态度,也需要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
首先要下大气力治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惩治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提振干部群众的信心,形成全党参与廉洁政治建设的新风正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制度形成合力,并努力为党外群众监督违纪违法行为、有序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有效的制度平台。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案庭审采取了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让公众更清楚地了解了案件审理过程。在党建专家、《红旗》杂志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看来,薄熙来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反腐败中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
中央纪委启动党内法规第二阶段清理工作
2013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清理工作在中央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中央纪委法规室牵头,各有关厅、室、局和机关党委参与。
清理工作自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6月结束。列入清理范围的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中央纪委(中央监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中共中央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经过精心部署和扎实推进,中央纪委在第一阶段清理工作中取得了显着成果:对82件中央纪委起草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9件、失效4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65件。对394件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37件、失效28件、修改27件、继续有效302件。2013年5月28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决定废止、失效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的通知》,第一阶段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试点范围不断扩大,15省份“反腐立法回头看”
反腐党内法规制定后是否得到了执行?是否沦为“一纸空文”?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修订近两年后,中纪委启动开展了对该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2013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启动开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和“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举措。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规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法规制度的文本质量、实施效果做出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的活动。这一过程是立法活动的延续,是对法规制度的审视和探讨,是法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纪委于2008年在党内率先开展了党内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2008年开始,中纪委在5年内完成或启动了对三部党内规定的立法后评估。此次评估从2013年7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5月结束,中央纪委委托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纪委和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等5个部门共计20个受委托评估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受委托评估单位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专家评估、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规定》的宣传教育情况、贯彻执行情况、被评估地区和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中央纪委将总结分析《规定》实施的成绩和不足,加大制度创新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积累立法经验,提高党内立法执行能力和水平。
为保证评估质量,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及《〈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中央纪委法规室认真组织开展评估相关工作,制定下发了《规定》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及发放范围和要求,评估座谈会、个别访谈提纲及要求,评估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标准等文件,供各受委托评估单位使用。
目前,各受委托评估单位正在按照《〈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步骤和要求开展评估工作。中央纪委法规室将于近期赴受委托评估地区和部门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此次立法后评估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