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圆满完成。这次集中清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供制度保障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党内法规制度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遵循,如果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就会影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清理解决这些制度问题,保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内法规制度中得到全面贯彻,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
这是文件精简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文山”问题,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日前,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提出从中央层面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减“文山”、实现文件“瘦身”,既要从严控制发文,解决“增量”问题,也要通过集中清理,解决“存量”问题。同时,集中清理也是文件“健身”的重要途径。通过集中清理淘汰过时的法规文件,清除制度冲突打架现象,及时把新的理论实践成果充实吸收到制度文件中,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质增效,使之更加体现规律性、富有时代性,具有重要作用。
这是健全清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这次集中清理,是继2012—2014年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之后的又一次集中清理,标志着集中清理已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机制。这次集中清理还对14件个别条款规定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不一致的中央党内法规作出一揽子修改,既回应了与时俱进修改党内法规个别规定的现实需要,又兼顾了保持党内法规整体稳定性的要求,是党内法规清理和修改方式的一个重要创新。
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刻把握这次集中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配套法规文件清理和有关法规文件修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人民日报》(2019年04月12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