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回首那盏明灯-品味中国哲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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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自私不是错——《李温陵集》第二

“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

在品味陈亮思想的时候,我们讲到了他倡导事功的思想。在陈亮看来,人追求利益和谋求欲望的满足是没有什么好值得非议的。那些只知道空谈性理和道德伦理,并用这些观念来治理国家的人,其实只能祸国殃民。他的这种思想无疑是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然而,有着陈亮一样卓见的人毕竟还是少数。从南宋到明朝,不仅倡导性理之学的理学没有衰落下去,相反却越来越盛行,而且到了明朝的时候,还出现了心学这种更加强调“存天理,灭人欲”的“正心之学”。于是,整个明朝思想界,又是一派空谈道德伦理,视人的欲望为大敌的景象。

可是,在任何一个时代,如果社会思想太过关注人的德行修养,而不注重人民外在物质生活和基本生存欲望的满足,那就必然会出现社会思想的虚假和伪善。哪里有什么人不会想着去追求私欲的满足呢?这只能是一种空想而已,而且不见得就美好。因为倘若人们都不再追求自己私欲的满足,这个社会也就没有发展的可能了。因此,在明朝的时候,人们虽然整天嘴上仁义道德,可是心里却想尽办法满足私欲。这样的社会思想氛围,自然是十分虚伪的了。

正是由于看到了社会思想状况的日益虚假和伪善,李贽才开始大力倡导他的“童心说”,呼吁人们保有那么一点质朴和纯真的童心。不仅如此,为了反对理学和心学的空谈伦理道德以及“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李贽还为私利辩护,认为一个人的私欲并不是什么错事,而是谋求生存所必须的。在这样的观念作用下,他提出了自己的“私利论”。下面我们就来品味一下李贽的“私利论”。

要了解李贽的“私利论”,首先就要明白在李贽那里,所谓的私利或者私意味着什么。在《李温陵集·藏书·德业儒臣后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很显然,在这里李贽反对的是明朝的“心学”,认为明朝的“心学”只谈“正心”却不谈心是不正确的。在李贽眼中,私心是每个人都必然会有的,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这种私心在形式上表现为各种欲望,比如“饥定思食,渴定思饮”等。

李贽不仅认为私心是人与生俱来的,而且还认为正是有了私心,人才会去从事各种政治和经济活动:“如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李温陵集·藏书·德业儒臣后论》换句话说,人的私利之心其实是一个人去谋求上进和更好生活的原动力。既然如此,人的私心就并不是一无是处了,没有什么理由要将其灭掉。

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之后,李贽开始了他对理学和心学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批判。在他看来,理学和心学之所以要灭掉人的欲望,其实就是一种虚伪的思想。这种思想只知道“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可是却不知道正义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利,明道的目的则恰好是为了计功:“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可正矣。吾道苟明,则吾之功毕矣,若不计功,道又何时而可明也?”(见《李温陵集·藏书·德业儒臣后论》)因此,那些要灭掉私欲之人的言论,其实“皆画饼之谈,观场之见”。在李贽眼中,天下就没有不谋求私利的人,就连孔子这样的儒家先师其实也是要谋求私利的。李贽举例说,孔子在鲁国当了大官后,也是“至富贵享也”。不仅如此,这位儒家先师还“知人之好名也,故以名教诱之。”(见《李温陵集·焚书·答耿司寇》)因此,那些要灭掉人的私欲的人,其实是十分虚假和伪善的,他们根本就是一些假道学先生。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李贽深刻地批判了假道学先生们的虚伪。在李贽看来,自人类有知识以来,人们无不为了自己的身家利益考虑,都是有着自己的私心的。可是,当时的一些假道学先生却“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我怜东家之饥矣,又思西家之寒难可忍也。”(见《李温陵集·焚书·答耿司寇》)实际上,这些人是在说谎。他们在口头上说得好听;什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实际所做的一切却无一处不是在为了利己。换句话说,这些假道学先生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言行并不一致,因此是伪善的表现。这样的人,哪里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道德伦理?哪里还有什么资格谈论“存天理灭人欲”?正是有了这些虚伪的假道学先生,才使得整个社会的思想氛围日见虚伪起来,一种普遍的虚伪人格才在社会之中泛滥开来。

因此,为了批判这种虚伪的道德说教,李贽就大力倡导了他的“私利论”,提倡讲究功利。比如,他认为“天之立君,所以为民”。也就是说,君主的目的就是帮助人民实现各自的利益的;政治行为只要对于人民有利,那就没有错。这些观点,在伪道德盛行的明朝思想氛围里,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戴震集》

在品读宋朝理学和明朝心学的时候,我们曾经说过,理学和心学,尤其是理学占据了社会思想的主导地位,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按照理学的主要思想,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遵守“天理”来做人做事。而所谓的“天理”,其实就是儒家所讲的那些“仁义礼智信忠孝”等道德理念。

本来,这些理念本身是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一旦它们被推崇为“天理”,要求人们必须遵守时,就会产生“以理杀人”的后果。为什么呢?在清朝中期的一位思想家看来,这些理念容易被统治者或者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人任意解释,凡是符合他们观念的就是“天理”,不符合的就不是,就必须消灭。这样一来,理学就成了杀人的学问。举个例子来说,一旦一个女人有了越轨行为,那她就会被“浸猪笼”淹死,哪怕这个女人是出于与情人的真心相爱而“越轨”。在这里,杀死这个女人的其实就是儒家所谓的“天理”。只不过,这里的“天理”是被任意解释过了的——女人不守贞洁就是违背“天理”的行为。

提出“以理杀人”观点的思想家是谁呢?他就是清朝中期著名的思想家戴震。戴震出生于公元1724年,去世于公元1777年,字东原,是安徽休宁人。戴震的家庭是一个小商人家庭,他小的时候还曾经贩运过货物。由于家里的经济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改善,所以戴震还教过书。乾隆朝的时候,戴震考中了举人,但是后来的进士考试他却一再落败。终其一生,戴震都没有中过进士。然而,他的学问做得很大,以至于乾隆皇帝决定编修《四库全书》时,就特召戴震为纂修官,专门负责校对天算地理图书。后来,乾隆皇帝见他编修有功,便赐予了他同进士出身。

能够以举人身份编修《四库全书》,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戴鞇的学问有多高。的确,戴震是清朝的大学者,他的学术思想主要秉承了古文经学派的思想。因此,他的著作主要就是对儒家经兼做文字上的训诂。在这些著作之中,最出名的就是《原善》、《孟子字义疏证》和《绪言》。除此之外,戴震在国学的其他领域,比如声韵、历算和地理等方面,都有着深厚的造诣和渊博的论述。由于这位思想家的研究成果比较权威,因此给清朝的考证学树立了榜样。后世的许多著名考证学家,比如王念孙、王引之和段玉裁等,都从他那里得到了很多教益,可以说是戴震所秉持的古文经学的传人。

尽管如此,戴震之所以能够成为清朝最出名的古文经学家,不仅在于他在训诂学和其他国学领域的成就,更重要的还是在于他的思想成就,也就是他的“以理杀人”思想。正是由于这个思想的提出,我们才说戴震虽然离经但却没有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