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勤(1869—1941),名励斋,笔名高阳酒徒。直隶(河北)高阳人。清末赴日本留学,为抗议日本发布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而罢学回国。归国后在保定创办地方自治白话报,联络反清志士。1907年与东京同盟会建立秘密联系。1909年当选为咨议局议员。武昌起义后任京津同盟会纠察部长兼天津共和团团长,在天津等地建立机关,准备响应起义。1912年任国民党北方支部长、河北省议会议长。后又被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二次革命”时支持孙中山讨袁,参与组织中华革命党。1917年参加“护法运动”,任海陆军大元帅府参议。陈炯明叛变后奉命返回北方从事军事工作。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后,王法勤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同年4月,与李大钊、丁惟汾等一起,正式成立了国民党北京执行部,任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委员兼调查部长,与李大钊等人一起领导北京、山东、河南等15个省市的工作。当时,这些地方根本没有国民党的组织,或者只在上层人士中有几个党员。李大钊指派共产党员于方舟、于树德等到各地帮助建立基层组织,扩大党员队伍。经过努力,到1925年10月,国民党北京执行部所属各地党员总数已达1.4万多人。如北京市党部的党员,就由1000余人发展到2000人。
1924年冬,孙中山到北京,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入京后患病,就医于协和医院。广州、上海等地的中央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纷纷来京探问,北京执行部时常举行扩大会议,几乎等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移京举行。参加会议的人有原来北京执行部的中央委员李大钊、丁惟汾、王法勤、于右任、顾孟余、徐谦、于树德,还有汪精卫、林森、张继、邹鲁、谢持、吴稚晖、李石曾等,中央候补委员韩麟符、路友于、傅汝霖等人。
1925年11月16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林森、邹鲁、戴季陶、谢持等人在北京集会,联名写信给国民党中央及上海执行部,要求“清党”。20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急电李大钊、王法勤、于右任等,指斥林森等人的分裂行为。第二天,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再次急电李大钊等人,取消国民政府外交代表团邹鲁的代表职权及名义,并将他交北京执行部查办。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右派们的进一步活动。11月23日,国民党右派在北京西山碧云寺的孙中山灵前,召开了所谓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这些人后来即被称为“西山会议派”。西山会议派在上海另立中央,与广州的国民党中央相对抗。在北京他们在南花园1号成立党部与设在翠花胡同8号的由李大钊、王法勤、于右任、于树德、丁惟汾等主持的党部相对抗。
北伐期间,王法勤任国民党北方军事特派员。武汉国民政府时期任国民党“二大”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商民部部长等职。1927年后追随汪精卫反对蒋介石。1932年蒋汪合作,任国民政府委员,负责督导华北党务。1935年任国民党“五大”中央执行委员、抚恤委员会主任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离开北平辗转到达四川。1939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41年5月在成都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