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歌者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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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关于城市建设中的符号滥殇

与市民意愿表达的思考

这里所言之城市,主要指省会城市以外的中小城市;这里所言之符号,主要指意在提升城市知名度的,力求具有城市名片性质的城标物——或者是美感建筑;或者是一处景观;一座雕塑;甚或,只不过是一块巨石。

放眼全国,近二十年间,中国之大多数省会城市,皆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可谓“旧貌换新颜”。并且,皆自认为已然拥有了城市名片性质的城标物,而相当普遍的是广场。过去一个时期内,某些省会城市暗中较劲,比建广场之大。尽管此种现象毁誉掺半,但毕竟都已成为事实。

现在,中国城市建设的高潮,正由各省会城市转移向各个省的二三级城市。打造城市名片的急切冲动也随之转移。

这种意在提升城市知名度的现象,也同时体现为一种塑造城市图腾的文化现象。可以理解是一回事,理性与否,却是另外一回事。

而某些这方面的新闻报导一再表明,乏理性可言的塑造大有劳民伤财,形成滥殇的倾向。

君不见,“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到处安家,女娲遍地开花,诸葛亮四处显灵”。由此引发的属地之争,“你方唱罢我登场”,每呈白热化态势,令新闻界亢奋报导,乐不可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情况往往是这样——花落谁家尚未成定局,激争城市,其实各自都已先在“文化”二字上输了分。因为,即使冲动是文化性质的,若其表现特别浮躁,那也是会令人不以为然的。有的城市,甚至在考古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不惜斥巨资修建了一些假古迹。还有的城市,不顾实际情况,冲动式的、盲目式的、急切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结果令人大跌眼镜,闹出笑话。

综上所述,究其原因,归根结底乃是由于对城市与文化的关系,所抱是一种太过急功近利的态度。而且,此种急功近利的态度,又往往是政府官员们,并非大多数城市公民们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政绩工程”心理在做怪,也是一种GDP综合症的反应。

诚然,世界上许多城市是拥有名片性质的城标物的。也可以说,一座城市不论大小,想要拥有那样的名片,只要肯将钱花在这一方面,从前没有,后来也是完全可以有的。但问题往往也是,你认为你终于也有了,别人可能根本不当成一回事。别人有,城市因而著名,旅游业也因而受益;你也有了,却只不过有了,城市并未因而提升了知名度,旅游业也并未于是兴旺。尤其是,当一座城市管理方面给人以脏乱差的印象,文化气氛也几近于无,却引领人去看它的什么标志物,还要指着它自豪地说投入了巨资的话,那是很难令别人对一座城市肃然起敬的。倘别人还知道了,那城市里有着多少贫民尚待救济;还看到了那城市的周遭,农村里的情形是多么的一穷二白,结果肯定是事与愿违的。

一座城市的名片性城标物巨大无比,即使高耸入云,并不会必然引起人的好感。城市本身是主体,城标物只不过是附载体。

而一座城市它的大多数市民,如果在城市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民主参与的话语权很小很小,小到几乎没有的话,却肯定会引起人对它产生不好的感觉。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官员一言九鼎,如从前的皇帝似的金口玉言,一人独大;而普遍市民参与缺位,想要参与却没有顺畅的意见通道,于是渐渐的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或“参与”的唯一方式只不过是私下里骂娘——这是根本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也是不会符合人民大众的城市发展建设意愿的。

然而以上情况正发生在不少城市中。在那些城市里,长官意志铁板一块。往往是,一位第一把手前脚调走了,后来的第一把手对前任亲自抓的拆建项目大不以为然,全盘否定,另搞一套,再来一番拆和建。纳税人的钱,就在这种对拆建的拆建过程中打了水漂。一言以蔽之,某些官员,似乎是将一座城市当成了自己的私有房地产,想怎么拆就怎么拆,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想到一个点子,那个点子就必须变成现实。他们根本没有这样一种意识,即——一座城市它不是属于任何一位或一伙官员的,而是属于广大城市公民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各省市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城市发展建设的公民意见参与法规。可以不同,但不可以根本没有。中央政府应对此点有要求,有督察。而公民意见参与法规,不管怎样的千差万别,基本原则应该是相同的,一致的,即——充分保障城市最广大公民在城市发展建设中的话语权,充分保障城市最广大公民之意见的顺畅表达,充分体现城市最广大公民之愿望的实现。也就是说,一座城市的发展建设,必须是一个充分民主的过程。速度可以慢一点儿,但最广大城市公民之民主参与的机制不可没有。

我们相信,在此前提之下,每一座城市不但同样可以发展建设得更加美好,而且会更加唤起最广大城市公民对自己家乡城市的热爱。

同时,政府官员的民主意识,最广大城市公民的民主意识,也都将得到必要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