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德国联邦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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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西占区的基本状况

西占区各区以及州的划界

在“法兰克福文件”交给各州总理之际,西占区各州在1947年中期之前已经相继建立。美、英、法三国战后在德国建立各州的目标并不完全相同,但大体还是遵行了如下三个原则:第一,遵照《波茨坦公告》的精神“非集中”和“自下而上”地建立政治行政结构;第二,分割作为德国军国主义象征的普鲁士;第三,避免出现飞地。

西占区一共建立了12个州。美国军政府根据第二份公告在1945年9月19日建立了巴伐利亚州、符腾堡-巴登州和黑森州,英国占领区从1946年8月23日起才开始建州。在法国占领区,巴登和符腾堡-霍亨索伦直到全民公决通过州宪法前还一直是“行政区”。

在英国占领区,原来的汉撒城市汉堡基本保持不变,成为一个州。普鲁士原来的石勒苏益格-霍尔斯泰因省升格为以基尔为首府的州。原奥尔登堡州、不伦瑞克州、绍姆堡-利珀州与普鲁士和汉诺威的其他地区合并成以汉诺威为首府的下萨克森州。前普鲁士莱茵省的三个行政区亚琛、科隆、杜塞尔多夫、威斯特法伦省和前利珀州合并成为以杜塞尔多夫为首府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在巴登州南部以弗赖堡和布瑞斯高为军政府所在地设立的法国占领区,最初因美国政府主动放弃一部分占领区才得以建立。普鲁士的霍亨索伦和符腾堡南部合并组成以蒂宾根为首府的符腾堡-霍亨索伦州。原普鲁士莱茵省的一部分(科布伦茨和特里尔行政区)、拿骚和黑森-达姆斯塔特的部分地区以及巴伐利亚的法尔茨组成以美因茨为州府的莱茵兰-法尔茨州。萨尔州的领土比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更大,法国将它从德国区的版图中划出,正式成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在经济、关税和货币政策上,该地区与法国紧密结合在一起,1957年经过全民公决才回归联邦德国。

总的看来,西方占领国建立的德国各州多数是随意划界的结果,较少考虑到历史、文化或者经济方面的因素,正如石勒苏益格-霍尔斯泰因州总理海恩里希·吕德曼在西德各州总理举行的科布伦茨会议上强调,这是“一种占领国现实和专断的行为”。只有巴伐利亚、不莱梅和汉堡的州界基本与过去一致。石勒苏益格-霍尔斯泰因从省升格为州。其他各州或者是原来的州和普鲁士的省或其省的部分地区合并而成,如石勒苏益格-霍尔斯泰因;或者是把普鲁士的省直接升格为州。特别在西南部地区,占领国划分的州界打破了这些地区原来在历史、政治和经济上的联系。从前的符腾堡州和巴登两州因美占区和法占区的划界分为两半。而下萨克森和莱茵兰-法尔茨则是历史上的州与行政区合并的产物。因此,德国学者特奥多尔·豪斯说,从其产生来看,新产生的各州与其说是本来就有的,不如说是独创的。

新建各州在面积、人口数目和经济方面也存在极大的差异:既有拥有莱茵河—鲁尔河重工业区的莱茵兰-法尔茨,也有工业基础薄弱的石勒苏益格-霍尔斯泰因;既有面积广大的巴伐利亚州和下萨克森州,也有小州不莱梅、汉堡和萨尔。萨尔州直到1957年还依附于法国,因此,在1948年并没有成为各州重新划界的考虑对象。

《关于改组州议会的声明》的提出,表明占领军在联邦德国建立之前也看到了德国联邦制中各州在领土、人口和经济上存在巨大差异的这一“阿喀琉斯之踵”。

西占区各州的治理

各州建立的不同步调也说明,行政管理的职权移交给德国机构和代表的进程在西占区并不是统一地进行的。纳粹投降之后,盟军四国接管了德国的最高政府权力。一开始,由四个占领区最高司令官组成的盟国管制委员会共同对涉及整个德国的问题作出决策。但在波茨坦会议之后,苏联与西方三国的分歧加深,在1947年2月25日共同颁布解散普鲁士州的盟军第46个管制法之后,各个占领当局开始自行其是,在自己的占领区推行自己的政策。

西方占领三国在开始时自己控制一切权力,排除德国人参与治理。但不久它们就认识到,只有把实际的政治责任交给德国人自己,“德人治德”才是最有效的途径。因此,三国占领政策的指导思想改为转向自下而上——也就是从乡镇、县市再到州——发展德国人的政治自主能力。

在这方面,美国军政府走在最前。它较快就任命德国人担任市长,由德国人组成州委员会、县镇委员会,在其占领区设立州,并建立政府和议会。开始时这些机构仅仅负责军政府命令的执行,没有任何决策权,随时可以撤换。在允许成立政党、举行选举之后,各州从行政单位变成拥有自己的议会和宪法的基本政治单位。美国和苏联军政府从1945年开始了这一过程,英国随后,法国最后。

到1947年,州在战后的德国西部已经是一个主要的政治现实。它们自己制定了宪法,选举出议会,建立了议会制的政府,德国的政治生活从此开始。政党也以各州为基础组织起来。各州总理不仅是占领区机构的首脑,也成为德国人的代表。

但各个占领区之间存在显著的不同。在苏占区,随着各州的建立,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也建立起来。权力集中于占领军当局和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各州仅拥有极小的决策权,并且这点权力在苏维埃化的过程中也不复存在。出于各州行政机关协调跨州事务的必要性,美占区于1945年秋在斯图加特设立了三个州的协调委员会——州委员会。它由三个州的总理、不莱梅市长、议员以及技术顾问组成,常务秘书处下设各个专业委员会,为州委员会每周一次的会议作准备工作,起草议案。这是战后出现的第一个联邦式的协调委员会。英占区在各州从政治上组织起来之前已经建立了较为中央集权的占领区行政管理机构和中央咨询委员会,但中央咨询委员会不是由各州代表组成,后来也主要是由政党代表组成。

1946—1947年间,美国和英国军政府经过协商,合并了两个占领区在农业和食品、经济和金融、交通、邮政和通讯等领域的行政管理机构,联邦式地组织起来的美占区与中央集权式地组织起来的英占区合为统一的经济区。区内设立了由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立法机关,由各州政府代表组成的行政机关以及由五个行政机构的首脑组成的经济委员会。这些机构的建立以州为基础,已经表现出联邦的特征。由于这五个行政机关之间职权划分不清,双占区各方的合作并不顺利。1947年10月,双占区进行组织结构改革,一个新的机构——“联合经济区(美国和英国占领区)经济委员会”(简称“经济委员会”)——成立。它由三个机构组成:一是由选举产生的各州议会的52名代表组成的议会大会,狭义上的经济委员会指的就是这一机构;二是由双占区各州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它是联邦式的机关;三是由五个行政机构首脑组成的行政机关。所有机构都设在法兰克福。1948年2月,经济委员会再次改革,其代表人数扩大一倍,由八个州政府各派两名代表组成的州委员会取代了行政委员会。不久,三个占领区共同设立了德意志银行。1948年,法国占领区加入双占区,经济委员会再度扩大,日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制的雏形被创造出来。可以说,随着三个西占区州的建立、各州宪法的制定以及国家机关的设立,未来国家的形式已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