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原则,与人交谈过程中,当别人提出的要求触犯了某项原则时,应谨慎处理。把道理给对方讲清楚,在维护原则的同时,还应让别人感受到温暖,这就达到了通情达理的要求了。
有一患者的姐姐来到办公室,想请求护士长特许妹妹使用自备的微波炉:“护士长,我妹妹病得好可怜,她想吃点热饭热菜,我把微波炉带来了,请您允许我使用!”
护士长说:“我也很同情你妹妹,但病房是不允许使用电器的!否则,很容易发生事故。你看,我办公室用的微波炉也需要有用电许可证才能使用,这样吧,你妹妹的饭菜拿到我办公室来热,这样可以吧?”
患者的姐姐说:“我已经把微波炉带来了,你就允许用吧!”
护士长说:“不好意思,我真的不能违反规定!”
患者的姐姐说:“那就麻烦你了!”
护士长说:“没关系!应该的!”
护士长在说服患者家属时,通过与其交流,既说服对方遵守规章制度,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又解决了患者的实际困难。
举例来说:
某个住户到管理处,要求在自己家里装防盗网,作为管理处负责人,首先,要礼貌地接待住户;
其次,要认真倾听他的意见、申请的内容;
第三,虽然他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在回绝住户时,不要直截了当地说:“不行,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以免引起住户的反感。
应该平静、温和地说:“先生,实在很抱歉,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已认真地讨论过。有关部门已明确规定不允许在外墙安装防盗网。”
还要让他从外观上考虑,如果每家每户都安装防盗网,整个大厦的外观肯定不好看,另外要让他相信,你们会把这座大厦的治安做好,请他放心。
这样不但从道理上让他理解,同时也给他做了一个保证,这样大多数人都不会再坚持原来的想法了。
讲道理时,要善于用商量的语气来引发听者思考,使别人感到你不是强迫他接受你的意见,只是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而已。
用道理说服人,不要唠叨不停。否则,别人会感到厌烦,甚至听不进去,也不会达到说服的效果,只要做到点到为止就可以了。
美国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有一段经验之谈,他说:“我暗自立下一条规矩,我在说服他人时,绝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见,也不准太武断,我甚至不允许自己在文字和语言上措辞太肯定。我将‘当然’、‘一定’、‘无疑’改用‘我想、假设说’,‘一件事该这样或那样’或者‘目前我认为如果……’。当别人陈述我不以为然的事时,我不会打断他,也不会立即驳斥他,或立即指正他的错误。我在回答的时候,先表达他的意见在某些条件下没有错,再说出目前稍有不同,等等。这样,谈话的气氛就会很融洽。以谦虚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但容易被接受,更会减少一些冲突,这样即使我有错也不会有难堪的场面。而如果我是对的,别人也较容易赞同我。”
富兰克林是美国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他有一副好口才,很会说服他人。
他说服别人的方法被人们称为富兰克林说服法,被推销人员广泛地运用到推销中去。那么,富兰克林说服法是什么呢?
有一位女子刚结婚,就回家向父母诉说丈夫的缺点。父亲边听边微笑,等姑娘说完后,拿出纸笔说:“你丈夫有一个缺点你就在纸上点一个点。”
女儿点呀点呀,点了很多点,说这些都是丈夫的缺点。父亲问:“除了上面的点之外,你还看到了什么?”女儿说纸上没有别的东西了。
父亲说:“你换一个角度再看看。”这时候女儿明白了,上面除了点之外,更多的是空白。
父亲说:“那些空白的地方正代表着你丈夫的好处,比比看,是点多还是空白多呢?”受到父亲的启发,女儿果然想到丈夫还有许多优点。
在故事中,这位父亲就是用富兰克林说服法劝慰并说服了女儿。很多时候,当某个人做错事时,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认定对方不正确的话,对方就会产生一种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意识,从而进行自我辩护或固执己见,而不接受别人的劝说。在说服他人时,如果人们以平静的心态,以事喻理,用共同探讨的方式去沟通,人们才会心悦诚服地接受他人的意见。
在说服人时,除了要以理服人外,还要做到“人性”化,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对待所要说服的人,必要时还要变通说话方式,站在别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