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何比喻都有缺陷。
在此前提下,我将生产力比作一柄梳子。它处于落后的世纪和时代,梳齿稀少;因而只能通过其对社会的必然作用,将人类分成极有限的群体。那便是,且只能是——阶级的群体。
阶级是人类群体的胶和现象。胶和它的是较为共同的“阶级意识”。存在决定意识,归根结底,胶和它的是较为共同的经济状况,以及较为共同的经济诉求。
落后的生产力,决定着经济基础的虚弱。虚弱的经济基础,难以满足各阶级的普遍的经济诉求。纵观历史,我们有充分的根据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般而言,它只能满足扩大化了的统治阶级的愿景。亦即统治集团本身,和与之唇齿相依的嫡戚阶级的欲望。为了维持这一种满足,它必然地,也不得不榨取其他阶级的经济利益。
于是阶级矛盾产生了。
阶级矛盾迫使在经济利益方面受到榨取的阶级更加胶和在一起。
于是形成阶级的意识对立。
落后的生产力这一柄梳子,是梳不开胶和在一起的阶级的群体的。它对社会的梳理,相反只能使阶级更加明显。好比齿稀齿缺的梳子,梳不开胶和成缕的发结。
一百个人分成三个群体,则每一个群体都有足以认为自身强大的方面。人数少的也许以统治地位的优势而自认为强大。赤手空拳的也许以人数众多而自认为强大。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一种阶级的对立一向是人类大的危险。
某些特殊情况下,此危险顺理成章地爆发为阶级斗争。
在生产力落后的世纪和时代,阶级斗争是传染性极大极快的社会“疾病”。
像SARS,具有爆发和迅速蔓延的特征。当草根阶级的最低利益也无保障,并且愿景常成泡影,于是揭竿而起在所难免,并且具有合理性。古时他们的行动叫造反,叫起义。近代叫“革命”。不论叫什么,都是仇恨的行动。而仇恨的行动,则必伴随暴力和血腥,它遭到镇压于统治阶级而言势在必行。双方互视为不共戴天的宿敌——雨果的《九三年》和狄更斯的《双城记》对此情形有恐怖又真实的描写:一方将敌人的头颅砍下,挑在矛尖上;而另一方为敌人制造了分尸轮……
值得人类社会庆幸的是,如此残酷的阶级斗争,基本渐止于上上个世纪和上个世纪之中了。那种骇人的历史,于西方人的记忆,比于中国人的记忆,约远百年。
发达而先进的生产力,决定着经济基础的雄厚殷实。雄厚殷实的经济基础,是以商业的空前繁荣为标志的。空前繁荣的商业是冲压机床。它反作用于生产力,使生产力成为一柄梳齿排列紧密的梳子。甚至可以说已不再是一柄梳子,而仿佛是一柄——篦子。
繁荣昌盛的经济时代,对人类社会而言,乃是效果最理想的“洗发剂”。阶级这一绺胶和在一起的头发,遇此而自然松散开来。经生产力这一柄篦子反复梳理,板结消除,化粗为细。
于是阶级被时代“梳”为阶层。
于是原先较为共同的“阶级意识”,亦同时被时代“梳”为“阶层意识”。
人类社会由阶级化而阶层化,意味着是由粗略的格局化而细致的布局化了。
格局极易造成相互对立的存在态势。
布局有望促成相互依托的存在态势。
而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一大欣慰。
较为共同的“阶级意识”,是人类的一种初级意识,反应敏感,逻辑单纯,导致暴烈到你死我活地步的行动。无论对于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都是这样。
中国历史小说中的某些民间英雄口中最经常喊出的号召是——“弟兄们,反了吧!”
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便往往发生。
法国国王查理十世迷信专政,曾对他的宠臣塔莱朗说:“对波旁王朝而言,在王座和断头台之外别无选择。”以至于深感忧虑的塔莱朗不得不提醒他:“陛下,在下一次民众起义之前,您起码可以选择乘驿车‘临时出走’这一条路。”阶级一经细分为阶层,便很难重新胶和在一起了。好比钢化玻璃一经破碎,便很难再复原一样。
一百个人若分成三十个群体,则每一个群体都不再强大。而当面包和黄油是一百零五份甚至更多份时,尽管分配得不公和不均匀可能依然存在,却肯定会被大多数群体相对的心理满足所抵消。
如果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份儿,瞪视手里拿着两份儿的人大声疾呼:“弟兄们,反了吧!”他可能一点儿也引不起共鸣。发达而先进的生产力,是必然会与民主与法治携手并进的。一般而言,将会由民主和法治来解释某一个人为什么该得两份面包和黄油,完全不需要通过“造反有理”的方式解决。只有手中一份儿面包和黄油也没有的人,才似乎有权那么大声疾呼。在生产力发达而先进的时代,一无所有的人必是少数。这样的时代,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明白有责任、有义务、有使命关怀和体恤一无所有的人们的存在。最重要的是,它有能力。因为有能力渐渐富有经验。
由阶级而细分为阶层的社会不再发生阶级斗争。生产力发达而先进的时代不再产生“革命”的英雄和“革命”的领袖。发达而先进的生产力对社会进行的每一次梳篦,其实都意味着是对一条“革命理论”的无需言说的否定。那一条“革命理论”即——“阶级斗争是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动力”。即使从前是,以后却不会再是……对于中国而言,生产力正在摆脱落后,经济基础正在摆脱虚弱,商业时代正方兴未艾地孕熟着,阶级正日益加快地分化为阶层……故曰阶层分析,而非阶级分析。
二
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几乎我接触过的每一国或地区的作家和记者,甚至包括比利时和挪威这样的对他国政治不感兴趣的国家的记者和作家,都曾向我提出过一个共同的问题——中国有“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么?
我的回答是——过去有,比如蒋家王朝和“四大家族”;现在没有。
他们当然都不相信我的话,都大摇其头,认为我在说谎。仿佛我是一个被中国官方收买了的既得利益者,或是一个因胆小而不敢讲真话的人。
我每每向他们表白我绝非他们所认为的那种人。
但他们还是不相信我的话。他们往往追问——那中国人常说的“官商”和“官倒”是什么意思?
我说——那其实是一些替国家从事商务活动和贸易活动的官员。
他们说——那为什么你们中国人总好像对他们很有意见?很谴责?
我说——其实所谓“官商”和“官倒”,只是一种身份的界定之称,并不包含着贬义。尤其“官倒”,有调侃之意。当我这么解释时,我便开始怀疑我自己了。因为我知道,在某些情况之下,“官商”和“官倒”确实包含着“意见”的成分。确实是有别于人们谈论商业部门的一位局长或贸易部门的一位部长的。
语言障碍,翻译得词不达意,我的回避心态和对方们抱住不放的怀疑,使每一次就此话题展开的交谈都格外吃力。在我这一方面,似乎是《遭遇激情》;在他们那一方面,分明是《无人喝彩》。结果差不多总是——我在他们眼里更加是一个扭曲得不敢讲一句真话的中国人了。
若想对他们解释清楚“官商”非“官僚资产阶级”,“官倒”非“官僚买办阶级”,是比对盲人讲明白鹅和天鹅的区别还费劲儿还不讨好儿的事。
有一次,我与一位法国记者开门见山,诚不相疑地交谈,才算解释明白了一些。他是我一九八六年访法时结识的。他中国话讲得很地道。
我告诉他,大约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曾一度允许,并且提倡和支持某些国家机构和政府部门进行规定范围内的商业经营。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推行“精简机构”,使被从岗位上精简下来的人们积极“创收”,以其“创收”补充办公经费,减轻国家和人民的负担,同时自给自足地提高国家公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应该说,这初衷是好的。但是弊端很快暴露出来了——商业经营的明显的实利性,使相当大一批国家公务人员心态浮动,纪律涣散,趋益逐利。不但使他们自身的形象在公众面前受损,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的职能形象。同时,极易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证明弊端大于良好初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一位处长离职经商,一笔生意做成,其“创收”数目,可能是一个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全体公务人员一年的工资加办公经费的几倍、十几倍。于是他功劳大大的。全机关或全部门上上下下都不免感激于他。因为都得从他的“创收”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原先骑自行车上班的这一位处长,于是有资格买一辆专车代步了。这名正言顺,属于工作需要。局长的车也许是国产的,而他的车可能是进口的。因为他此时的身份是“总经理”“董事长”“老板”什么的,而非国家公务员,所以他购车一般不受“控办”的限制,也不受干部配备专车条例的限制。如果局长小心眼儿,不能忍受一个曾是自己下属,本没资格乘坐专车之人,仅因身份一变,竟开始坐上了比自己的车高级的车,那么一种新的心理矛盾便由此产生了。如果处长会来事儿,将自己买的高级的车交换给局长去坐,并且局长高兴地接受了他的美意,那么局长实际上变相地违反了干部配备专车某一条例的限制。并且,这种美意一向是要求回报的。回报的性质,将极可能是局长手中的大权在原则问题上的“灵活”和“变通”。某些官员,就是这么样开始,最终一头从座椅上栽倒的。所不同的是,他们非是栽在彻头彻尾的奸商的名下,而是栽于自己的下属,甚至可能曾是自己以往最信任、最赏识、最器重的下属的“报答”。
公款宴请,公款陪娱,公款礼赠,一切对国家公务人员明令禁止的公款消费,由于以上那一位处长的身份已然有所改变,似乎便都成为商务往来中的正常现象,也不受公务人员纪律条例的限制了。
我们分析一下那一位处长的双重身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许多如他一样的人,其实是非常珍惜自己的处长级别的。那意味着他们的另一半生命,绝不肯同意被“吊销”。他们离开他们的办公室时,不管是情愿离开的还是不情愿离开的,前提往往都是——保留级别。而这一要求又几乎一向会得到恩准。
于是,他们在商人中,被认为是有权的人,起码是,有不可低估的权力关系的人。他们在官吏中,是有钱的人。又因那钱非是属于他个人的,因而几乎随时可以被“共产”一下。问题只在于他高兴不高兴。而他一向总是颇为高兴颇为大方的。不花白不花,谈不上舍得舍不得。
我们分析一下那一位处长经商成功的“经验”也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他的主要“经验”归结起来大抵只有两条——“名牌效应”和“背景效应”。他曾供职的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是他所要经常打出的“名牌广告”,也是他所要经常暗示的可依赖的“背景”。他的全部经商才干和能力,往往不过是将两种效应都利用足,都发挥充分。
在中国商业时代刚刚来临的时期。由于人们对彻头彻尾的商人的惕心,对他们便往往信任有加。这使他们畅行无阻,如鱼得水,也使他们经商的成功率很高。他们贷款容易,买进卖出容易,信息来源准确,反馈迅速。游刃有余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之间,双向受益,双向得力。
但是,老百姓困惑并发出质疑了:“这些人哪儿还像共产党的官员呢?”
商人们也愤愤然了:“这是不公平竞争!”
于是“官商”和“官倒”之说由此诞生。
实事求是地说,“老外”们在中国嗅到了“意见”和“谴责”的气味儿,并非因他们的鼻子出了毛病。
而国家也关注到了种种事与愿违的弊端。不久便颁布了法令——禁止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进行经商活动,禁止国家公务人员尤其国家干部同时兼任商业职务。个人和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必在规定时日内与商业活动“脱钩”。
这是中国进行的一次权与商的剥离。
法国记者问:“这一次剥离彻底么?”
我回答:“比较彻底。此后我个人再没接触到一个既是商同时又是官的中国人。”
当然,我也承认,我的社会接触面是相当局限的。
他认为并不像我肯定的那么彻底。他扳着手指——向我道出他的根据。看来他对中国了解得不少。
而我只能向他强调——一名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的官员,如果他想当什么“总经理”或“董事长”,那么他就必须放弃官职,起码是必须放弃官权。一个公司隶属或挂靠某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的现象目前仍然是存在的,但它的法人代表,按照国家禁令,是不可以参与那一国家机关或那一政府部门的职权行使事务的。比如电影厂可以开办各类公司,这有利于“堤内损失堤外补”,但是作为党政机关的电影局原则上就不可以。电影厂的厂长,名片上可以印着身兼下属某公司“董事长”之类,但电影局长就不可以。尽管他们同属国家公务员委任序列。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本质区别,使同属国家公务员的他们也被区别对待。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乃国家事业单位,允许下属各类公司,这有利于中国报业走向集团化。但是它们的老总们却不允许身兼下属任何公司的商业职务。因他们的身份属于中组部任命的较高级官员。也没听说两报的直属上级国家机关中宣部,曾开办过什么公司。
我对法国记者解释到这里,联想到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我的一位知青朋友,曾任北京某刊下属某公司的副总经理,那是全国最具权威色彩的政治理论刊物,历来享受部级待遇。春节前夕,公司要如期归还一笔银行贷款,数目是五百万元。如期归还了,可以向银行接着贷出。银行方面答应的似乎是一千万元。但是公司陷入三角债务,一时无法盘活,便由总经理向“娘家”暂借。第一把手不在,他找的是一位主管财务的领导成员。他们私交颇好。但对方虽主管财务,权限却仅在批用五百万元以内。超过五百万元,需领导班子开会形成集体决议。
于是私交起了作用。
一方越权批借了。
一方保证数日内,也就是银行的二次贷款一兑现当即拨还。
他们不但在一起共过事,而且都是年轻有为、深受领导赏识的干部。只不过后者不再是干部,而是总经理了。
但是春节后,银行开业,事务多多,二次贷款一拖再拖,并未如期到位。尽管已做好了业务报表。
杂志社那一边,第一把手却已从党校归来,主持日常工作了。
越权批借者,自知所担责任重大,岂敢继续隐瞒?
五百万元非是小数,第一把手未知犹可,一知震愕。如今携款潜逃案多多,不得不防。于是速派人去银行了解实情。
这一了解,使银行对公司本身的偿还能力心存怀疑。于是二次贷款取消。二次贷款一取消,公司借“娘家”的五百万元便还不上了。于是批借者越职过失罪成立。于是借款者以骗取巨额公款嫌疑罪收审待判。
事系五百万元,没人承担罪责是不行的。并未揣进个人腰包显然不能完全开脱掉罪责。于是公司业务瘫痪。
公司说——“娘家”不派人去银行了解就好了,二次贷款一到位,“娘家”的钱不就能还上了么?
“娘家”说——巧舌如簧骗了社里的巨款偿还贷款,反而有理了么?五百万元谁能当耳旁风,听了也不去了解了解实情?
公司说——负债经营,是商业常事,“娘家”怎么那么不相信我们有能力渡过暂时的难关?
“娘家”说——你们又贷一千万元。如果又纠缠到三角债里去,或者竟赔光了,最终还不是得社里替还么?你们倒提醒我们得赶紧封了你们的账,细查一查。否则,有朝一日,我们社里的领导都成了负债的被告,我们还蒙在鼓里呢!
这一件事,尤其这一位国家的部级杂志社之首席领导者的话(他的话我并没有亲耳听到,是从别人口中间接听到的),对于一切下辖商业公司的国家事业单位,都意味着是一种警告——在商业时代,商业是诸冒险游戏中最具冒险性的。向往由一个或几个公司的成功经营形成经济基础,支撑住一个事业单位的存在,最终达到免却国家拨款的想法,实乃理想主义太浓的想法。而被一个或几个公司的失败经营连同自身拖入负债累累的淖境,却是极其可能的,且不乏其例。
我并没有对法国的记者朋友讲这件事以及我的思考。我只不过希望他明白,“比较彻底”并不等于“百分之百地彻底”。这种事实上的不彻底性,目前仍遗留着甚至保持着某些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与“商”字的半明半暗的、暧暧昧昧的关系。一些具有“官商”或“官倒”身份的人,也依然暧暧昧昧地存在着。但是,他们的数量比前几年确确实实少多了。并且,他们确实与“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不是一回事儿。后者们从商所获的钱财,无不打上私有的烙印。而他们从商所获的钱财,毕竟属于公有性质。他们往往有支配权,却没有占据权,起码在股份制转化以前没有占据权。尽管股份制被中国某些经济学家的喇叭吹奏了一阵,但是某些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官员,对由他们的隐形的手所制约的公司,一般都是不甘心使其从公有性质变为股份制的。通常情况下,他们倒宁肯考虑聘什么能人来承包那些公司。因为承包是有时间性的,届时可以收回。而股份制是一种性质的改变,一经改变几乎意味着永远。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股份制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化公有为私有。在这一点上他们大多数比较“保守”。
却也大有“与时俱进”者。股份制于是成为他们参与瓜分原属公有资产的天赐良机。过程每是这样的,某商业单位或某企业,原挂着“国营”或“集体”的牌子,抑或虽没挂着以上两类牌子,却曾“挂靠”于某一政府部门,并由其任命法人代表,经常给予“扶持”——那么股份制改造前夕,背后的某些干部开始紧锣密鼓地策划如何占有暗股了。倘若他们之目的面临婼蜡,则每将法人代表换成自己的亲信,于是大功告成。
此种身为国家干部,却贪占商企单位暗股的现象,在当年实在是不言而喻之事。甚至可以说,正因为积累了当年的“经验”,他们的手,其后才纷纷轻车熟路地伸向私企的。
现在,究竟有多少国家干部在商企单位长期以来占有暗股,那真是只有鬼才知晓了……
我自以为已经向法国的记者朋友解释得很清楚很明白了。他那双浅蓝色的眼睛专注地凝视着我,听我喋喋不休地尽说尽说时,不停地点头,仿佛“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从我的话中受益匪浅似的。
我说完了,他反客为主地替我往茶杯里续水。
说得口干舌燥的我,端起茶杯刚喝了一口,不料他又慢条斯理地操着一口近乎油滑的北京腔调打击我的热忱:“梁,尽管你解释了这么半天,尽管我有点儿明白‘官商’‘官倒’并不就是中国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了,但我仍然坚持认为——你们中国确实存在着‘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
轮到我研究地凝视着他了。
我缓缓放下茶杯,讪笑了一下,挖苦地说:“哥们儿,你的话倒把我搞糊涂了。你既承认我向你解释清楚了,又坚持你自己的看法,不是自相矛盾么?”
他表情郑重地说:“‘官商’‘官倒’并不就是中国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这是一个话题。这可能是别人有兴趣和你讨论的话题。但我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你们中国究竟有没有‘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这是另一个话题。恰恰对这另一个话题,你讳莫如深,绕避不谈。说了半天,不过是‘顾左右而言他’。我对你今天的表现很不满意!”
事实上我并非讳莫如深。在他居京三年多的日子里,我至少已在家中接待过他七八次了。而且,在一个春季还陪他郊游过。我想,我们几乎算是朋友了。在他面前,我一向并不隐瞒自己的什么观点。我们之间的交谈,尤其是就中国话题展开的交谈,从来都是坦诚直率的。在我这方面,既没用过“无可奉告”之类的外交辞令,更没有过“顾左右而言他”的时候。
他使我愕异,正如我使他感到不满意。
我瞪着他说:“亲爱的,你今天怎么了?为什么这么急赤白脸的?”
他也瞪着我说:“你骂我?你骂我,我就只好告辞了。”
我说:“你不是经常自诩是中国通么?那怎么从我的话里听出了骂你的成分?”
他说:“急赤白脸难道还不是羞辱人的话么?”
我说:“这四个字怎么是羞辱人的话呢!不过是一种形容嘛!看来你的中文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于是我找了笔和纸,写下“急赤白脸”一词,逐字对他讲解。
默默听完我的讲解,他不太好意思地笑了,说那就算你并没骂我吧!
我板起脸说:“什么叫‘就算’呢!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嘛!不过我不计较,咱们单刀直入吧!你是不是又带了你写的什么文章要让我看?”
他这位“老外”挺勤奋,经常写些中国见闻杂感寄回本国,发在报刊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商业旅游民俗民情,方方面面,无所不涉,据说颇受法国读者欢迎。他立志要当一位“中国当代国情研究专家”。他认为从中法关系发展的前景看,当那样一位专家,在法国的社会地位会越来越高。他觉得对他成为专家较重要的文章,曾带着来我家请我过目,虚心听取我的意见。他的文章一向先用中文写毕,然后自译成法文,每每中法两种文字同时发表。
经我点破,他沮丧着脸,从纸夹中抽出几页纸给我看。
那文章的标题是——《从“官商”“官倒”的存在,看中国新生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的形成》。
我严肃地说:“你这篇文章不能以这样的标题寄出去发表。你得相信,我不是暗中拿了共产党的津贴才劝阻你。以你们外国人的眼睛看中国,有时难免有误区,甚至有盲点。我是中国人,我看中国,可能会比你们外国人的误区小些。何况我并不打算当中国国情专家,同样的文章发表出去,即使被看出了误区,也不太影响我一个小说家的创作生涯。读者只当一个小说家的信口开河罢了。但你可是想当中国国情研究专家的人啊!正如我刚才不厌其烦地对你解释的——‘官商’和‘官倒’现象的存在,确实和‘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有本质的区别。等同而谈,牵强附会。标题就牵强附会的文章,怎么可以署上一位准中国国情专家的大名发表呢?你们外国人一向又对调研性文章认真得很,发表了对你不是得不偿失么?”
他感受到了我的诚恳,他嘟哝:“你几番话报废了我多日的心血,我不恨你恨谁呢?”
我不禁笑了,说:“你其实应当感激我才是。因为我及时保全了你这位未来的中国国情研究专家的名分。”
他收起他那几页纸后说:“那么咱们现在来谈我更感兴趣的第二个问题——中国究竟有没有‘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你要简单干脆地回答我——有?还是没有?”
我说:“没有。”
“没有?”
他的脸一下子涨红了,站起身,像瞪着一条丑恶的虫似的低头瞪着我,连连说:“撒谎!撒谎!你在撒谎呀你!你……你们中国人怎么可以这么毫不在乎地撒谎呢?你明明知道是有的,是客观存在着的。我也不是一个到中国来的瞎子聋子,我毕竟已经在中国生活了三年半多了!难道我知道的,你这个中国人竟一点儿都不知道么?好,好,今天算我自讨没趣儿,咱们拜拜吧!”
我说:“你坐下。”
他不坐,一副话不投机半句多怫然欲去的样子。我扯了他一下,他才重新坐下。
我说:“其实,我最近也经常思考你提的问题。因为经过了思考,所以我回答没有。我甚至认为,回溯半个世纪的历史,不但中国没有所谓‘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世界上其他国家可能也没有。这两类人,以形成阶级的群体概念存在,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太可能的。因为,阶级一词应该是一个较为广大的概念。这一概念需要起码多的数量构成的群体支撑着证实着才不显得空洞。你等着,我拿一样东西给你看……”
于是我起身去翻出了一本《毛泽东选集》合订本,带回到他身旁。《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的第一篇文章便是毛泽东那篇对中国产生了近半个世纪深远影响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我指着说:“你看,毛泽东在他这篇著名的文章中,将中国革命的首要对象列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
我翻到《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章,又指着说:“你再看,毛泽东在他这一篇文章中问——谁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或主要敌人?他的回答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中国的地主阶级。看来毛泽东这位农民出身的革命领袖,最痛恨的就是地主阶级了。我当年是知青时,通读过毛泽东的这个合订本。在我的记忆中,毛泽东经常的提法是军阀、官僚、买办、地主阶级。我想,肯定连他当年也明白,官僚者可能是资产阶级或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出身,也可能身为官僚以后,运用手中的特权,更加肆无忌惮地聚敛家族资产,从事买办经济活动,扩大土地占有面积。但若说这样的官僚们多到了形成一个阶级的程度,那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不待多到形成一个阶级的程度,国家的统治集团也许就已经被推翻了或自行瓦解崩溃了。因为那样一个官僚集团是根本没有办法长久统治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公众,可能不得不容忍一些官僚资产者、官僚买办者和官僚地主的存在,却不可能也无法长久容忍这样的一个阶级的存在。因为那一种压迫,将是人民根本无法承受的。这一道理,是连封建统治阶级都明白的。对于这一点,蒋介石当年又何尝没有防患于未然之心呢?他也担心他的官僚们以暗聚家私为第一能事,以为官廉正不知为第几嘛!蒋经国在上海‘打老虎’,他最初是赞同和支持的。他自己不出面由儿子出面是一个策略。他以为儿子会较他更容易做到铁面无私。事实上当年血气方刚的蒋经国也是打算替父亲扫荡一批贪官污吏的。只不过一打便打到了‘四大家族’的至爱亲朋身上,而蒋介石的统治又是要依赖于他们的,不得不出面干涉,使儿子的护法哨棒高高举起,却落不下去了。不但陷儿子于大窘之境,也使他最初赞同和支持的‘打老虎’运动偃旗息鼓,不了了之。蒋介石还亲自下令处决过一些严重影响他的党国形象的贪官污吏。这是有历史记载的。因为他也想做长久统治中国的领袖嘛。上防下憎,使……”
“使官僚资产者们和官僚买办者们,根本不可能有条件形成一个阶级——你是这个意思吗?”他打断了我的话。
我说:“对。我是这个意思。”
“就像某类草,它们可能这里那里一丛丛地生长出来,但根本连不成一片草场?”
我点头。
“根本?”
我说:“你别在字词上非要和我辩个天大地大。如果没有制约和惩罚,如果制约并不明朗,惩罚并不严格,像中国这样一个官僚密度重重叠叠的国家,又处在向商业时代转型的阶段,官僚资产者们、官僚买办者们,其实是很可能形成阶层甚至阶级的。在有些局部地区,整个县、市的官员,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形成贪污、受贿、走私、巧取豪夺的权力集团,恰恰说明了可能性的存在。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但另一方面,中国的法治的权威毕竟在渐渐树立起来、成熟起来,监督的方式毕竟渐渐多了,作用毕竟渐渐大了;举报的责任也毕竟渐渐变为一种公民意识而深入人心,所以又渐渐形成着不可能性的依据。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并存,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过认为可能性小,不可能性大罢了。”
“大到根本不可能?”
“根本两个字可不是我说的,你说的。”
“你刚才自己也亲口说过。”
“是么?那我现在承认,‘根本’两个字我用得有些绝对化了。只要存在着几分可能性,就不可以用‘根本’两个字。”
“变相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存在不?”
他一副“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模样。
“目前?”
“目前。”
我明知故问:“‘变相的’怎么理解?”
“比如,父辈为官员,儿女间接利用父辈的权力,并且打着合法的招牌,为自己的家族暗敛私财。”
我一时沉吟,不知该如何回答。
“你如果摇头,或者说‘不’……”——他从手拎包里取出了一个小本子,准备随时翻开,索根引据地驳我。
我说:“亲爱的,你不必翻你那小本子。并且,请把它收起来。你是‘老外’,我是中国人。你居京才三年多,我居京二十几年了。你知道的,我差不多全知道。你不知道的,我知道的也不少。但我仍然认为,他们的数量,针对于十二亿人口的中国,是构不成一个阶层的,更构不成一个阶级。”
他眯起眼睛望着我,想了一会儿之后说:“我终于明白了。”
我说:“我很高兴你接受了我的看法。”
他说:“你别高兴得太早。我还没彻底接受你的什么看法。我只不过明白了,我们原来在对阶级和阶层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你认为,阶层和阶级的概念,需要由一定数量的人群构成,是么?”
我问:“难道你不这样认为么?”
他说:“我当然不这样认为。阶级是由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所决定的。阶层是由同一阶级中的等级差别而区分的。怎么能以人的数量多少而论呢?如果按照你的观点,那么你倒说说看,在你们中国,究竟一个什么样的数目,才可以被认为已经构成了一个阶级或阶层呢?一万?几万?十几万?还是几十万、百万人以上?”
他这一问,居然把我问得一时语塞。
“是所有的阶级或阶层都以大致相同的数量存在才能被认为已经构成了,还是不同的数量?如果大致相同,岂不荒唐?因为地球上目前还没有一个阶层人数大致均等的国家。这并不像你们中国小学校里按照男女生比例配划班级那样可以由人的意志来决定。如果数量不同,又为什么不同也可以被确认呢?那被确认的依据,是不是恰恰推翻了你以人数分阶级的观点的不正确呢?”
我不但语塞,而且懵懂,更加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了。
那一天,他与我辩论了一下午才离去。辩论的结果是——我承认我过分片面地强调以人数为前提来作为是否正视一个阶级的存在是机械论了一点儿;他承认他若企图评说中国目前已存在着“官僚资产阶级”和“官僚买办阶级”,仍缺少足以说服人的立论数据。
我们在这样一点上达到了初步的共识——在中国,在目前,明目张胆的官僚资产者和官僚买办者,尽管很少很少,尽管一经证据确凿地揭发和指控便大抵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但变相的,似乎合法化了的,由儿女或至爱亲朋们间接“操作”,目的在于为家族暗敛私财的商业现象,已成为“中国综合征”之一征,“中国特色”之一种。
他坚持认为他们已然形成了阶级。
而我认为他们只不过组成了一些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还没有扩展到配冠以阶级这一概念的地步。
最后他用了一个法语词给他们下一个妥协性的定义,由他译成中文是“阶级分子”。
见我对他的法语式命名大为困惑,他进一步解释——“分子”二字不是我们中国人习而惯之的社会学方面的“分子”二字,如果我那样认为就曲解了他的意思了。应当成物理学和化学方面的“分子”二字去理解。他说这些“分子”的存在,一遇适当的条件,必然发生“分子组合”,那么必然形成我这个中国小说家不甘愿正视甚至有点儿讳莫如深的那一种阶级。
我洗耳恭听后哭笑不得。想不到和他这个中国话说得极溜儿、一心成为“中国国情专家”的“老外”认认真真讨论什么学术问题似的讨论了一下午,我竟还是给他留下了个文过饰非、巧舌狡辩的下场。
我这可是为谁们蒙受不白之冤呢?
我为谁们暧昧为谁们心口不一呢?
他走后,我坐在沙发上陷入长久的沉思。以我的浅薄的知识,析古剖今,不知怎么,便由中国共产党联想到了大明第一任皇帝朱元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人枪毙刘青山、张子善一事,联想到韩国判处贪污受贿的前总统死刑,联想到朱元璋亲自制定的《大明律》。
《大明律》可以认为是大明朝建国初年昭告天下“反腐倡廉”的宣言。其中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和工律,乃是针对六部官员的。而尤以律官的吏律条款严厉——大臣私自许官者,斩;结党营私者,斩;应奏不奏者(当然包括报喜不报忧者),或笞,或杖,或罢官,或斩;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者,官越高,罚越严,轻者革职论处、没收家产,重者砍头。
我记得我还是个孩子的年龄,看到一本关于朱元璋的连环画。讲的是他限定官员,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身份多重要,储姬纳妾不得过三。而他的一名好色又年轻的宠臣,虽已纳三妾,但家中仍窝藏两个娇娆丽人不遣出府去,且夜夜听她们歌唱看她们舞蹈,寻欢作乐。朱元璋得知后,不给替他求情的百官一点儿面子,下旨杀了他。
这故事当年给是孩子的我留下极深刻的记忆,非是因为明朝律官的严厉,而是因为连环画上的两个丽人画得那么美。朱元璋为了维护他的《大明律》的威严性,竟连两个美人儿也杀了。
当年是孩子的我,多么替那官、那两个美人儿难过啊!
而朱元璋的爱婿、驸马都尉欧阳伦自以为是皇亲,目无法纪,指使奴仆私自贩茶出境——在今天叫作“非法贸易”或曰“走私”,也令朱元璋大怒,不顾女儿的哀哀哭求,连皇后的面子都不给,竟将爱婿也“斩立决”了。
成年之后,尤其腐败盛行的这些年,才渐悟法对国的无比重要性。于是每每想到卡龙达斯,感慨他以身殉法的壮烈。
卡龙达斯是六世纪古希腊的一位伟大的立法者。在他制定的诸多法律中,有一条是:公民不得携带武器参加集会。
有一次卡龙达斯不慎佩剑走进了一个会场,当即有人指责他践踏了自己制定的法律,该受到严惩。
他庄重地说:“向宙斯发誓,我会维护这一条法律的。”说罢,毫不犹豫地拔出剑来,自刎而死。
每想到这则历史记载,我总替卡龙达斯的死惋惜不已,甚至不平,有点儿憎恶那个当众指责他的人。
一个伟大的立法者,显然比我们常人更加深知法的神圣性,因而才不惜以自己的死向后人进一步昭明这一点。
近日报载湖南省岳阳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领导班子三名党组成员、七名局务会成员中,除一人外,全部贪污受贿。一个乡,一个县,一个局,一个市的最高级官员集体贪污受贿之案例,仅近三年以来,在中国大约已有几十起了。中国官员的腐败,正以塌方式的现象接连不断地呈现着。与世界上其他法制国家相比,这实在是令中国汗颜的事。
如上的一批贪官污吏的存在,以及他们在经济领域内依仗父辈权势与奸商勾结牟取暴利的子女们的存在,的的确确证明着“官僚资产者阶层”和“官僚买办者阶层”日趋形成的可能性。
这是一种夸大了予以评说会被斥为“左”,而轻描淡写地予以评说甚至态度暧昧地替之遮丑则等于揣着明白装糊涂的现象。而若根本没人来说,那么这样的社会某一天涣散而沙化是一点儿都不奇怪的。并且,简直还很活该!所幸质问之声不曾间断。公开的质问和不愿公开的质问,不是少了,而是渐多渐大起来。
三
在我修正此书的日子里——北京和各地正在召开“两会”。报载,北京市检察院在向“两会”所作的报告中公布,二〇〇九年一年提起公诉的百万元以上的贪贿案便有四十七件。
多乎哉?
少乎哉?
白痴才会认为,仅有那么四十七位贪官,他们悉数都被绳之以法了。
这四十七之确数,想来该是多大一个群体中的“倒霉者”呢?
东窗事发的这些,和深潜未现的那些,该是一比几的比例呢?
这么一想,并且推及全国的话,我觉得,他们究竟够不够得上一个阶层,自己倒真有点说不准了,也是在我与我的法国记者朋友唇枪舌剑的辩论中,时时置我于被动之境的两难之点。站在这个两难之点上的一切大小官员,一切知识分子,乃至一切中国人,除非矢口不谈腐败二字,若谈,自己们首先就都难免地尴尬了。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分清“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是对的。
但“一个指头”肯定不是“一”啊!
它显然是代数中的X。谁能较为说清,如此这般的X,它所代之数是多少?谁又能肯定地证明,所谓“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不是“社会能见度”不高情况下的比例,而实际上是“八个指头和两个指头”“七个指头和三个指头”“六个指头和……”不愿想下去。谁敢言“社会能见度”已很高了么?如果不高是一个事实,谁又能限制别人推测的自由呢?而“社会能见度”,这又是只有民主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我这一部书,不管再怎么修正,也只能是所谓文人的“印象书”。我也只能写到这个份儿上。我手边是有一些似乎权威的统计数字的,但我一向并不很信。那么,便保留“印象书”的原貌吧。
我的法国记者朋友真诚地希望我和他共同写一本分析当前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小册子。我谢绝了他的好意。我怕我们会在写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生不愉快的争论乃至争吵。我请求他牺牲他计划内的中国版权,支持我单独写。他以友情为重,同意了。
以上便是我决定写这一本小册子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