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资治通鉴》故事5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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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诏书有伪

“原文”

幽州刺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数纠发奸恶[1],怨者诈作玺书[2],谴责焕、光,赐以欧刀[3],又下辽东都尉庞奋[4],使速行刑。奋即斩光,收焕。焕欲自杀,其子绲疑诏文有异,止焕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恶,实无他故。必是凶人妄诈,规肆奸毒[5]。愿以事自上,甘罪无晚[6]。”焕从其言,上书自讼[7],果诈者所为,征奋,抵罪。

“注释”

[1]幽州:郡名。治所在今北京大兴。玄菟:郡名。在今朝鲜咸镜道、我辽宁东部、吉林南部一带。[2]怨者:仇人。玺书:诏书。[3]欧刀:刑人之刀。[4]都尉:官名。辅佐郡守,负责军事。[5]规肆:发泄。[6]甘罪:甘心服罪。[7]自讼:自辩。

“译文”

幽州刺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多次揭发奸人的恶行,他们的仇人便伪造诏书,谴责冯焕、姚光,赐刀让他们自尽;并下令给辽东都尉庞奋,命他迅速行刑。庞奋立即将姚光斩首,逮捕了冯焕。冯焕打算自杀,他的儿子冯绲疑心诏书文字有问题,劝阻冯焕说:“您担任刺史时,一心铲除奸恶,确实没有其他事故。一定是凶人妄自造假,发泄奸恶怨毒。希望您自己就此事上书朝廷,再甘心伏法,也不算晚。”冯焕按照他的主意,上书自辩,才发现果然是仇人的阴谋。于是朝廷征召庞奋入京,对其处以应得的刑罚。

“点评”

伪造诏书,也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