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初恋
82462200000001

第1章 初恋

——献给巴·瓦·安年科夫[1]

客人们早已各自乘车散去。午夜十二点半的钟声敲响。房间里只留下主人,还有谢尔盖·尼古拉耶维奇和弗拉基米尔·彼得洛维奇。

主人按铃,吩咐将餐桌收拾干净。

“好啦,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他说完,身体更深地坐进安乐椅,点燃一支雪茄,“咱们三个人都必须把自己的初恋讲出来。先从您开始,谢尔盖·尼古拉耶维奇。”

谢尔盖·尼古拉耶维奇,圆墩墩有点发福,胖乎乎的脸上蓄着白胡子,朝左边望了一眼主人,随后抬头看着天花板。

“我没有初恋,”他最后说,“我直接一开始就是第二恋了。”

“此话怎讲?”

“很简单。第一次追求一位很可爱的小姐时,我十八岁。可我追她的时候,好像也没觉得有什么新鲜感:完全跟我后来追别人的时候一样。本来嘛,我六岁爱上我的奶妈,那是我的初恋,也是最后的恋情,只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在我的记忆里所有的细节已经模糊不清,可即便我还记得,谁又会对这个感兴趣呢?”

“既然如此还能怎样呢?”主人接过话头,“我的初恋也没什么值得一说:在结识安娜·伊凡诺夫娜,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之前,我跟谁都不曾谈过恋爱。而且我俩的关系发展也非常顺利:亲家大人提好亲,我们很快坠入爱河,然后啥也没耽搁,顺理成章举行了婚礼。我的恋爱故事两句话就能说清楚。先生们,我得承认,挑起初恋这个话题,原本就是希望听你们两个虽说不算老、可也不年轻的单身汉说说。难道您就不能讲点啥逗乐的,弗拉基米尔·彼得洛维奇?”

“我的初恋倒还真属于不太普通的一类,”弗拉基米尔·彼得洛维奇稍微有点迟疑地回答。他四十岁上下,一头黑发,稍有点儿白茬。

“喔!”主人和谢尔盖·尼古拉耶维奇异口同声,“那更好啊……就请您讲讲吧。”

“讲……还是不讲呢?我还是不讲吧。我不是讲故事的高手,要么讲得干巴巴、太简短,要么就漫无边际、瞎编乱造。假如你们同意,我把能记得的都写到笔记本上,然后读给你们听。”

老友们起初不同意,但是弗拉基米尔·彼得洛维奇一直坚持己见。两个星期过后他们又聚在了一起,弗拉基米尔·彼得洛维奇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以下就是他笔记本里记录的:

事情发生在一八三三年夏天。那年我十六岁。

我住在莫斯科父母亲那里。他们在涅斯库齐内[2]对面的卡鲁什卡亚城门附近租了一栋别墅。我在复习准备大学考试,但很不用功,也不太着急。

没有人限制我的自由。我想干吗就干吗,特别是自从辞掉了我最后一位法语家庭教师之后。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他“像一颗炸弹一样”(comme une bombe)坠落到了俄罗斯,所以整天脸上都带着强烈不满的表情,瘫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父亲对我不闻不问,但态度亲切;老妈几乎不太管我,尽管除了我她再也没有别的孩子,但其他操心的事儿把她给占满了。我的父亲,还很年轻,而且非常英俊,因为盘算好了才跟她结的婚,她比他大十岁。我妈妈过的日子很惨:没完没了的激动、猜忌、生气,可又不敢当我父亲的面发作。她非常害怕他,他总是一脸严肃、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我还从没见过比他更冷静、自信和独断专行的人。

最初在别墅里度过的那几个星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天气好得出奇,五月九日,正好是圣尼科灵日[3]那一天,我们从城里搬进别墅。我有时在自家别墅的小花园里,有时沿着涅斯库齐内公园,有时又到城门外去散步。我随手操起一本书,比如说凯达诺夫的教科书,但极少翻它,更多是大声朗读我能背下来的那些诗歌。我热血沸腾,心情烦闷,既甜蜜又可笑的那种。我等待着一切,又好像害怕着什么,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惊奇,好像全身心都已准备妥当一样,幻想逸动,又总是在各种各样的想象周围兜来转去,好像晨曦中教堂钟楼绕飞的雨燕;我沉思、忧伤甚至留下泪水,但就算流泪,就算悦耳的诗歌或是黄昏的美景带来了忧伤,青春韶华的那种让生命充满勃勃生机的欢愉情感,仍然像春草一样在我身上渗透出来。

我有一匹专门供我骑的马,我时常自己给它系好马鞍、骑上它独自远游。我纵马奔驰,并把自己想象成中世纪的一名比武骑士。多惬意啊,风在我耳旁吹拂!抑或仰望天空,敞开心灵去拥抱天空明媚的阳光与湛蓝。

记得,那时候女性形象、女性的爱的幻想还从来没有在我脑海里出现过明确的轮廓,但在我所想到的和所感受到的一切里,已经有某种新鲜、莫可名状的甜蜜、异性的预感,一种半自觉意识、羞涩的预感悄悄隐匿……

这种预感,这种等待穿透了我全身上上下下的每个角落:我呼吸着它,它流淌在我每一滴血液中,每一根血管里……注定很快就将夙愿得偿。

我们家的别墅由一栋带罗马圆柱的贵族式的木制主屋和两间稍矮一些的耳房组成,左边的耳房是一间小得可怜、做廉价壁纸的小工坊……我不止一次地跑去那里观察,十来个身体孱弱、头发蓬乱、穿着汗渍渍工作服、一律面容枯槁的孩子,不停地跳到木杠杆子上,通过杠杆传递压实下面的四方形的木头扣压模板,他们就这样用自己瘦小身体的重量压出壁纸五颜六色的图案。右边的耳房暂时空着,打算租出去。有一天,就是五月九日之后又过了三周,这右耳房的护窗板支起来了,窗户里露出女人们的脸,像是某个家庭搬到里面住下了。记得就是那天吃午饭时,母亲问起过大管家,我们的新邻居是谁。可当母亲一听到公爵夫人查谢金娜的姓氏,起先倒不无某种尊敬:“噢!一位公爵夫人……”随后就添上“很可能是位穷夫人”。

“他们自己雇三辆马车来的,太太,”大管家恭恭敬敬上菜时说道,“他们没有自家的轻便马车,太太,并且只有最简单的家具。”

“是啊,”母亲答道,“那倒好些。”

父亲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母亲不说话了。

的确如此,查谢金娜公爵夫人不可能是个有钱的女人:租如此陈旧的小厢房,又小又矮,但凡稍微富足一点的人家,都不可能会同意搬进去住。不过,当时我听完就已忘得一干二净。公爵的爵位于我不起作用:我前不久刚读完了席勒[4]的戏剧《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