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喜迎党的十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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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三等奖论文(4)

(四)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党支部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公推直选”党支部书记,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了党务公开,密切了党群关系,激发了职工群众对党组织的向往和追求。实施“公推直选”党支部书记近两年来有800多名青年职工和技术骨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目前积极分子达到1130名,占职工总数的8.69%。有396人加入了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了重要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的良好局面,切实增强了党支部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四、“公推直选”后的问题与前瞻

经过两年多的摸索,矿业公司党委“公推直选”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激发了党建工作活力,增强了党内民主气氛。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的地方。重点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要解决好“公推直选”的范围问题。“公推直选”的范围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实现“全覆盖”。如一些新建基层党支部,党员群众之间缺乏足够的交流与了解,民主推荐候选人相对较为困难;还有的支部党员队伍整体文化素质较低,不具备胜任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加选择的一律推行“公推直选”,反而不利于基层支部工作的开展。

(二)要解决好“公推直选”党支部书记的后续管理与使用问题。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受其选举前原身份的影响,会在后续的管理与使用上产生新的问题。如任期届满后的安置与使用问题,虽然规定了连选可以连任,但也有不能连任的可能。特别对于不能连任的工人身份党支部书记的安置问题,由于规定不脱离原岗位,因此务必解决好妥善安置的问题。

(三)做好“公推直选”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引导党员群众正确对待。实践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党员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公推直选”,思想上出现偏差,也出现了个别具备竞选条件的党员不愿意报名、少数党员群众不关心“公推直选”工作的情况,导致选举中不能形成充分竞争。对此,有关党委务必要精心组织,做好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激发广大党员参与竞争的政治热情,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与竞争,确保把真正有能力、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推选出来,维护“公推直选”的严肃性。

(四)要解决好“公推直选”操作程序的优化问题。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的过程,既有“公推”与“直选”的创新,也是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换届的沿用,不可避免的是操作环节多,程序相对复杂,组织工作量大,在保证规定程序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探索简便有效的方法。

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国企党建工作开展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张宝林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制度。多年来,由于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导致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偏差。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首先要正确理解其科学内涵。我们可以把民主集中制概括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关系的总称,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我们企业搞了几年的执行力建设,其方法来源于民主,做法又是一种集中的体现,这也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最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才能克服和避免个人或少数人思想的局限性,形成符合客观实际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正确决定,也才能使广大党员自觉自愿地接受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实现意志和行动的和谐统一。

集中是民主的内在要求。没有集中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因为党组织所要的民主,不是自由主义的各行其事,而是由广大党员作党的大事之主。这本身就要求党组织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统一的决定,并使组织决定变成全体党员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倘若没有集中,人们都自以为是,议而不决;或者都随心所欲,决而不行,那就意味着广大党员作不成党的大事之主,党组织形不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民主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可见,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作为民主集中制两个构成要素的民主与集中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割裂的对立面,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统一体。民主集中制是一个全新的、赋予深刻内涵的科学概念。它既不是民主、集中和制度三个概念的简单组合,也不是民主制与集中制两个概念的算式相加,而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其实质就在于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的意志、智慧,确保党在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提高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二、当前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出现困难原因分析

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和领导水平,将会有力地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和推动生产经营全方位开展。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不同,领导班子组成和设置不同,领导班子成员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解程度和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同,在贯彻执行中也会遇到一些困惑和难点,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党政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认识不尽统一。企业领导班子是由企业党组织成员和行政领导组成的,在现行企业的领导体制下,特别是由过去党组织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转变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厂长(经理)负责制,有的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和有效性认识不深,片面地认为:民主集中制只适用于政治领域,不适用于经济领域;只适用于党内,不适用于行政;只适用于计划经济,不适用于市场经济。在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企业,这种观念不同程度地反映得较为明显和普遍,甚至有的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二)主要领导不善于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度”,出现两个极端。市场经济要求领导班子抓住时机,果断决策,一些主要领导在决策中,往往出现对“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度”把握不够准确。一方面是集中有余,民主不足,在工作中,过分强调企业法人代表的地位,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难以采纳正确意见;另一方面是民主有余,集中不够,工作中一味强调民主,事无巨细,什么事都要交党组织或行政会议研究,议而不决,坐失良机,影响企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现代企业领导体制和民主集中制的实质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往往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见一时不统一也是正常的,但有少数班子成员认识、分析、判断问题从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出发,不服从组织决定;有的班子成员把工作分工视为“分家”,工作不配合,甚至把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当做自己的“领地”,不乐意让别人过问;一些领导人员在工作中缺乏思想沟通,批评开展不起来,自我批评也做不到,党内民主生活流于形式,解决问题形不成共识,与建立现代企业领导体制所要求的全局观念、民主意识格格不入。

(四)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缺乏具体的措施和监督保证体系。民主集中制是重要的组织制度,具体到一个企业,特别是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小企业,或大企业的一个小的独立部门,往往由于缺乏结合企业特点并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措施,导致民主集中制在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中贯彻得不好或不完善。贯彻执行好这一制度,还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锻炼和纪律观念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方面也缺乏有力的监督保证体系,使民主集中制形式上有效,实际上无效。

三、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市场经济的深化使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面临新情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如厂务公开、绩效考核、民主测评、领导与职工面对面等,都为党内生活的公开性提供了动力源泉。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和利益驱动法则,也在不同程度上渗透到党组织生活领域,出现了“拿组织原则做交易”的不良倾向,滋生出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影响党员干部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取向,影响党的组织建设。这些现象导致个别人在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时讨价还价,斤斤计较;在处理同志关系时搞互相利用、权权交易;在处理干群关系时官僚主义;在处理上下级关系时阿谀奉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在用权方面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所有这一切给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带来巨大的挑战。

(二)利益多元化格局对民主集中统一构成挑战。新时期,多元化利益格局对党组织的集中统一提出了挑战,党组织决策受外界干扰的因素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增大。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组织利益、为了小团体利益而牺牲整体利益的行为直接对党组织的民主集中构成威胁;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在利益上的不正当索取和依赖关系,也极大地扭曲上下级之间的正常关系,使党组织的集中统一和公平公正面临挑战;还有一些基层组织出于本部门利益的考虑,淡化了应有的监督职能,纵容某些不正之风甚至庇护违法行为,这些都将对如何强化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提出挑战。如何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原则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是新形势下企业贯彻民主集中制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

(三)信息技术发展使传统民主集中制模式受到限制。互联网的高效性和便捷性对民主集中制的运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更加科学、有效的运行方式,使政府信息能够尽量广泛地传输给社会成员,使人们的政治生活越来越公开、透明。但信息传播主体、传播方式、传播内容的不确定性也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变成破坏民主集中制的工具。同时,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行,又会被网络本身的不完善和虚拟世界规范的欠缺所带来的混乱而困扰。如何依托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四)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国有企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十分重要。第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与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在思想上、行动上一致,保证企业的正确方向;第二,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企业的顺利实施;第三,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充分发挥企业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保证企业各项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第四,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企业党政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四、当前国有企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措施

(一)消除认识误区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首要前提。在市场经济日益健全发展的同时,国有企业中不少同志对民主集中制的深刻含义缺乏正确的理解,存在一些片面认识。其一是“形式论”,认为市场经济讲的是快节奏、高效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会贻误企业的发展时机,平时讲讲形式,走走过场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实际作用。其二是“对立论”,把民主集中的内在一致看成为水火不容、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以为讲民主就无法集中,讲集中就不可能民主。其三是“方法论”,将民主集中制仅仅视为一般工作方法,没有从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大大降低了民主集中制的地位。

(二)坚持集体领导,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防止个人专断,需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企业内凡是关系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大事,必须事先征求各方意见,然后提交领导班子讨论,集体决策,不能搞“一言堂”、个人专断和家长式领导。二是正确处理“领导”与班子成员的关系。不将领导意志强加于人,不搞小团体,若有不同意见,也虚心接受,与自己的意见进行比较分析,择优定夺。三是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作为领导者,本身既是上级又是下级,在处理与下级及群众的关系时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平等待人,关心他人,尊重每一个人的民主权利,建立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同志关系,在对待上级时,要严肃认真,保证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