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国儿童外语教育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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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儿童语言发展的主要理论

为什么任何一位四、五岁的幼儿都能无师自通地基本掌握包含数不清的语法规则变化的本民族口头语言?语言能力是先天遗传的?还是后天习得的?我们应当怎样去促进儿童语言能力(包括母语能力和第二语言能力)的发展?……。这些问题是语言学界、心理学界和教育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了解有关儿童语言发展的基本理论。迄今为止,关于“儿童语言如何发生与发展”,即“儿童如何获得语言”的问题上,存在四种不同的理论。

2.1 后天环境论

这种理论认为,儿童语言能力完全是后天获得的,是由后天的经验形成的。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所言,人类的任何知识(包括语言)都不可能超越于经验之外。行为主义心理学派不仅继承了这种经验主义的观点,而且加以进一步的发挥。众所周知,行为主义心理学只把外显行为作为研究对象,认为行为是对刺激所作出的反应,是由条件反射的形式所组成的过程,是多次重复和强化的结果;而语言不过是“词语的行为”,所以同其他行为一样,是通过一系列刺激-反应过程在后天学到的。并认为,儿童是通过重复他听到的话而学会说话,通过父母的夸奖而使儿童说话的能力得到增强。因此,模仿说应运而生,成为以行为主义为理论背景的后天环境决定论中的一派观点。模仿说认为:儿童是通过对成人语言的模仿而学会语言的。成人的语言是刺激(S),儿童的模仿是反应(R)。模仿说可分为早期的机械模仿说和后来的选择模仿说。

机械模仿说是较早的行为主义理论,它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阿尔波特(F。Allport)在1924年提出。机械模仿说认为儿童掌握语言是在后天环境中通过学习获得语言习惯,语言习惯的形成,是一系列“刺激-反应”(Stimulus-Response,简称S-R)的结果,儿童的语言是其父母语言的翻版。

选择性模仿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对机械模仿说进行改造而提出的新概念。1975年,怀特赫斯特(G。J。Whitehurst)和瓦斯托(R。Vasta)合写了文章《语言是通过模仿获得的吗?》,提出选择性模仿的观点。1978年,维里尔斯夫妇(J。G。de Villiers&P。A。de Villiers)也提出类似观点。选择性模仿观点认为:儿童学习语言并不是对成人语言的机械模仿,而是选择性模仿。儿童不仅可以原原本本地模仿示范句,而且可以对示范句进行选择性模仿,特别是对示范句语法结构的模仿,并指出模仿的条件是儿童具有了对示范句初步理解的能力。模仿是儿童锻炼自己语言能力的一种手段,随着使用语言能力的提高,模仿的作用就减弱。

事实上,言语行为是相当复杂的,它既受语言交互环境的制约,也受说话人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决不可能归结为简单的“刺激-反应”过程,不可能象行为主义者所设想的那样——控制刺激就可控制反应、预测反应,就可控制和预测人的各种言语行为。许多语言学家通过长期观察与实验也证明,儿童掌握语言能力主要是通过人际交往,虽然有时儿童也有重复或模仿大人说话而得到夸奖的情况,模仿在儿童语言的发展中有一定的甚至是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模仿绝非儿童获得语言的唯一途径。在上个世纪行为主义占统治地位的年代,“后天环境论”曾一度流行,从目前情况看,这种观点已经过时。

2.2 先天决定论

目前比较有影响的先天决定理论有两种:以乔姆斯基(N。Chomsky)为代表的“LAD理论”和以伦内伯格(E。H。Lenneberg)为代表的“关键期理论”。

2.2.1 乔姆斯基的LAD理论

同后天环境论相反,乔姆斯基认为儿童有一种受遗传因素决定的“先天语言获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简称LAD)。为了说明这种机制是如何影响婴幼儿对母语的获得过程,乔姆斯基于1988年提出了一个基于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简称UG)的语言获得模型。在此模型中,婴幼儿对母语的获得过程被描述为:

“普遍语法(UG)有确定的参数,这些参数可通过经验以某种方式固定下来。我们可以把语言能力看成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该网络与一个包含开关矩阵的开关盒相联接,这些开关可以在两种状态之间转换。在系统运行之前,必须先对开关进行设置。一旦这些开关设置成某种允许的工作方式,系统就按其自身的性质工作。不过,取决于开关设置方式的不同,系统的功能也有所不同。这个固定的网络就是普遍语法的原理系统,开关值就是由经验所确定的参数。向正在学习语言的儿童呈现的数据必须能满足以某种形式设置开关的需要。开关设置以后,儿童就掌握了一种特定的语言并了解该语言的事实——一个确定的表达具有确定的意义,等等。这样,语言学习就是确定普遍语法中待定参数值的过程,就是确定使网络运行所需开关值的过程。……除此以外,语言学习者还必须发现语言的词汇项及其特性。……语言学习并不是儿童实际在做什么事情,而是处于某种适宜环境中的儿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像儿童的身体在适宜的环境刺激和营养条件下,按预定的方式生长和成熟一样。”

由此可见,按乔姆斯基的观点,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实际上是儿童主动地发现与确定普遍语法中待定参数及相关词汇项的过程。儿童是主动生成与发展语言的主人,而不像后天环境论者那样,把儿童看成只会对刺激作出被动反应的模仿者。儿童在语言获得过程中不是通过一句句的具体话语来掌握,而是通过一系列规则(普遍语法体系)来掌握——只要参数一设定,普遍语法体系就被确定。乔姆斯基认为,这就是所有儿童都能在较短时间内快速掌握各自母语的根本原因。

先天决定论和后天环境论相比,尽管有上述优点,但目前尚未能被学术界普遍接受。主要原因是它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

①乔姆斯基关于婴儿存在“先天语言获得机制”的论点是思辨的产物(乔姆斯基并未对此提供脑神经生理学的证据),大脑中是否先天就存在处理普遍语法的神经机制,目前还只是假说,尚有待证实。

②对后天语言环境的作用重视不够。如上所述,乔姆斯基认为,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是儿童主动地发现与确定普遍语法中待定参数及相关词汇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并不要求“儿童实际做什么事情”,只要“处于某种适宜环境中”,儿童自身就会发生该发生的事情,“就像儿童的身体在适宜的环境刺激和营养条件下,按预定的方式生长和成熟一样。”很清楚,乔姆斯基认为,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并不要求儿童实际去学习语言(不要求“儿童实际做什么事情”),只要能让儿童置身于“某种适宜的环境”就可自动获得语言能力——就像身体在适当营养条件下的自动生长、发育一样。这里,虽然也提到了要有“某种适宜的环境”(表明乔姆斯基并没有完全否认环境的作用),但是在乔姆斯基的全部理论中对环境如何具体影响儿童语言的生成与发展却很少涉及,其理论的基础及侧重点始终是放在先天机制上,似乎儿童只要利用环境中接触到的部分语言现象和语言材料,就能凭借先天的语言获得机制,像语言学家那样从输入的语言素材中发现规律,从而获得语言。

2.2.2 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

目前比较有影响的另一种先天决定论是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也有文献称之为“自然成熟说”。

1967年伦内伯格发表了他的重要著作《语言的生物学基础》(The Biological Foundation of Language)。在该书中,他提出一套用于判定是否属于“先天能力”的准则,并且证明人类的语言能力完全符合这一套准则,所以是先天的。他把儿童的语言发展看成是受发音器官和大脑等神经机能制约的自然成熟过程。伴随年龄的增长,儿童的发音器官和大脑的神经机能逐渐成长发育。当和语言有关的生理机能成熟到一定的准备状态时,只要受到适当外界条件的激活,就能使潜在的与语言相关的生理机能转变为实际的语言能力,所以儿童语言能力的获得是由先天遗传因素决定的。伦内伯格还指出,在儿童发育期间,语言能力开始时是受大脑右半球支配,以后,逐渐从右半球转移到左半球,最后才形成左半球的语言优势(左侧化)。伦内伯格认为,左侧化过程发生在两岁至12岁之间,并强调这是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之后,如果大脑左半球受损,将会造成严重的语言障碍,甚至终生丧失语言能力;如果是在这一关键时期的开始或中间阶段(即左侧化完成之前)左半球受损,则语言能力将继续留在右半球而不受影响。这就是伦内伯格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期理论”。

从当前脑神经科学研究的进展来看,伦内伯格关于儿童发育早期(四、五岁之前)语言能力是受右脑控制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至少还没有得到实验证据的支持。目前比较公认的看法是:儿童在青春期之前(尤其在10岁之前),大脑两半球都具有发展语言的潜在机能,在语言能力发展上两半球是处于竞争状态,这时尚不存在单侧优势。只是随着年龄增长和社会交往的增加,对言语能力要求愈来愈高,需要相关神经机制的更为精细的调节与控制,加上人类的大脑结构有天生的不对称性[瓦达(Wada)等人对胎儿大脑的研究表明,其左半球的颞叶均比右半球略大,而颞叶正是与话语理解密切相关的部分],最后才在两半球竞争过程中逐渐形成左半球的言语功能优势。

尽管有这类争议,但是就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本身而言,我们还是应当给以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重视。事实上,儿童获得语言具有“关键期”(也称最佳敏感期),现在已不再是一种“假说”,而是已得到许多实验与观察证实的科学事实。例如:

①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语言学家J。K。Chambers在1992年发表“方言习得”一文。该文根据六名加拿大儿童移居英国习得英国南部方言的案例,发现对于新方言的复杂规则和新音位,7岁和不到7岁的儿童(早期习得者)可以顺利习得;14岁和14岁以上者(晚期习得者)几乎不能顺利习得,甚至永远不能完全掌握;7至14岁之间的儿童则界于这二者之间(可能是早期习得者,也可能是晚期习得者)。这一研究表明语言获得确实有一关键期。

②美国Rutgers大学认知科学中心K。Stromswold在1995年发表的文章中指出,婴儿期的脑损伤通常只造成暂时的、较轻的语言缺陷,而成人发生的同样脑损伤则会造成长期的、严重的语言障碍。儿童失语症较容易康复与两个脑区可以实现语言功能重构有关:第一脑区是与受损伤的左半球语言功能区相毗邻的脑区;第二脑区是与左半球受损脑区相对应的右半球未受损脑区(即右半球上解剖结构相同的脑区)。如果左半球语言功能区的损伤面积很大,以至其周围几乎没有未受损脑区时,右半球的对应区域就将承担起语言功能重构的全部功能。一般来说,重构的效果(即失语症的康复情况)年龄愈小愈好。

K。 Stromswold在分析了众多的语言获得案例(这些案例中包括正常儿童、失聪者、在极端社会条件和语言剥夺条件下成长的儿童、不同年龄的第二语言习得者……)以③为了检验第二语言的获得是否也存在关键期,Johnson和Newport研究了本族语是朝鲜语和汉语的一批被试的英语能力,这些被试是在后来进入英语环境后才开始学习英语,但进入英语环境的时间有所不同,最早的3岁,最晚的39岁。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对于青春期(约14岁)开始前进入英语环境的被试,其掌握英语词法与句法的熟练程度与其进入英语环境的年龄高度相关(越小越熟练);而对于青春期后才进入英语环境的被试则几乎没有这种相关性。这就表明,对于第二语言获得来说同样存在一个关键期,一旦错过这个关键期将会事倍功半。

2.3 先天与后天相互作用论

这种理论以加拿大心理学家唐纳德·赫布(Donald Hebb)为代表。他认为,婴儿在出生时就对人类言语的声音模式具有特殊敏感性,脑中具有接收、理解和生成言语的特殊结构。但是要使这种结构产生言语功能,还需要有适当的环境和经验的作用。这就是说,人类之所以有言语功能,一方面是因为大脑中先天就有专司言语功能的特殊结构(言语中枢),具有处理抽象语言符号的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后天经验的作用和语言环境的影响。目前,赫布的上述观点已为国际学术界所普遍接受。近二十年来,随着脑神经科学研究的进展,也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事实为先天与后天相互作用理论提供证据。以这种理论建立的基础——假定大脑中具有专司言语功能的特殊结构(言语中枢)为例,迄今为止,发现大脑中确实存在以下四种言语中枢:

(1)言语表达中枢——位于大脑皮层左半球的额下回(即第三额回)后部。其主要功能是口语表达,这一区域若有损伤,会发生典型的“口语表达性”失语(失语症)。这时患者不能组成正常的言语,说话缓慢费力,语言贫乏,严重患者缄默无语。多数患者能说出单词,但发音不清,造不出完整句子——类似电报语,并有不自主的言语重复。这一言语中枢最早是由法国神经外科医生保罗·布洛卡(Paul Broca)于1861年发现,所以通常也称为“布洛卡区”。

(2)言语感受中枢——包括大脑皮层左半球颞上回、颞叶后部以及顶叶在内的广阔区域。其主要功能是言语理解,这一区域如有损伤,患者尽管能主动说话,听觉也正常,但却听不懂别人的话语,也听不懂自己所说的话。由于这一言语中枢最早由德国神经学家卡尔·沃尼克(Garl Wernike)于1874年发现,所以通常也称为“沃尼克区”。

(3)言语阅读中枢——位于大脑皮层左半球顶叶的沃尼克区后部(角回区)。其主要功能是把语言转换为视觉信息,使人能写下听到的话语;又能把文字信息转换为语音,使人能诵读诗文,从而在书面语的视觉表象与口语的听觉表象之间建立起联系。所以,一般把“角回区”称作是书面语和口语之间的“桥梁”。角回区损伤,视觉表象与听觉表象之间的联系就中断,书面语就不能转换为有声口语,形成书面语阅读障碍——过去认得的文字现在读不出它们的音,成了一堆毫无意义的符号;患者能说出听到的词,却不能说出看到的词。这种阅读障碍,就是所谓“失读症”,所以,角回区就被认为是“言语阅读中枢”。

(4)言语书写中枢——位于大脑皮层左半球的额中回(即第二额回)后部。其主要功能是书面语表达。由于人在写字时需要头、眼移动和手的活动,所以这一区域正好处于大脑皮层左半球的头、眼和手的运动投射区内。这一区域若受损,将使患者形成书写障碍——造成“失写症”。由于书面语和口语都是内部言语的外部表现(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所以书写中枢和表达中枢(布洛卡区)之间有密切联系:当书写能力有较严重障碍时,说话也往往有些困难;反之,当口语表达有较严重障碍时,书写能力也会轻度受损。事实上,如上所述,言语表达中枢和言语书写中枢二者都在左半球的额叶部分,前者在额下回,后者在额中回,彼此互相邻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这两个言语中枢之一有损伤时,会对另一中枢的功能产生影响。

上述四个言语中枢,正好是和“说、听、读、写”四种言语能力相对应,可见,唐纳德·赫布所提出的关于人类大脑“具有接收、理解和形成言语的特殊结构”的观点已得到脑神经解剖学的支持,所以是比较科学的、可信的。

在上述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几种主要理论中,有两种理论特别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深入思索:一是乔姆斯基的LAD(天生语言获得机制)理论,二是唐纳德·赫布的先后天相互作用理论。

乔姆斯基的LAD理论是迄今为止唯一能对上述“儿童语言发展的核心问题”(即“为什么任何一位四、五岁的幼儿都能无师自通地基本掌握包含数不清语法规则变化的本民族口头语言?”)作出较合理解释的一种理论。该理论所强调的先天语言获得机制是指具有以下两方面言语功能的脑神经机制(即“言语中枢”)〇1、能够分析与把握涉及各种语言范畴和语法规则的普遍语法(UG),普遍语法有尚待确定的一组参数,一旦参数被确定,即表现出言语能力;

〇2、能对语言信息作出评价。

在LAD这两方面言语功能的基础上,乔姆斯基断定,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就是为普遍语法确定参数(也就是为语言范畴和语法规则赋值)的过程。当儿童听到某一句话(也就是可以用来确定普遍语法中待定参数的言语输入数据)后,其LAD首先根据普遍语法框架的要求对该句话的语法结构提出假设,接着运用评价能力对该假设进行评价,如果评价获得通过,表明某种普遍语法结构的参数已被当前输入的语言信息所确定(某种语法规则已被赋值),于是,当前听到的这句话就被正确理解——表明该儿童具有这种语言能力;反之,如果评价未能通过,表明儿童对这句话的某些词语可能没有听清楚,或是说话方的表述有误,从而使普遍语法的参数不能正确设定(即相关的语法规则未能正确赋值)。

由于这种理论认为,儿童的大脑中天生就有分析与把握普遍语法的言语中枢,只需把在日常生活与社会交往过程中所听到的各种句子,作为言语输入数据,经过LAD评价功能的评价与验证,即可掌握相关的语法规则。由于这种语言学习方式不是基于一个一个具体句子的学习,而是基于语言范畴和语言规则的学习(而范畴和规则是有限的),所以它有很高的学习效率,加上LAD是先天遗传的,所以能够“无师自通”。这就比较令人信服地解释了上述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所有其他的儿童语言发展理论,都是基于一个个具体句子的学习,由于任何一种语言的句子集合都是无限的,要让幼儿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熟练地记住这么多不同句子的千变万化用法是无法想象的,所以都不可能很好地解释上述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核心问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乔姆斯基的LAD理论所赖以建立的、具有上述两方面言语功能的言语中枢,至今尚未得到脑神经解剖的证实,所以LAD理论目前还难以被国际学术界普遍接受。

唐纳德·赫布的先后天相互作用理论也认为大脑中先天就有专司言语功能的特殊结构即言语中枢,这种言语中枢只对言语信号敏感——可以接收、理解和生成言语信号,因而有利于儿童对言语能力的获得。赫布所说的具有接收、理解和生成言语功能的言语中枢,已基本上被当代的脑神经解剖学所证实。尽管有些言语中枢在大脑皮层中的准确定位及范围还有争议,其核心部分及主要区域学术界还是有一定的共识。正因为如此,这种理论目前才能在国际上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但是,关于儿童学习语言的方式这种理论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具体句子的掌握上。由于句子的无限性和语法现象的复杂性、多样性,尽管这种理论有专司“听、说、读、写”的四类言语中枢,在脑神经机制上为儿童学习语言提供生理基础和功能支持,仍难以令人信服地说明,为何四、五岁小孩能在短短几年内无师自通地掌握如此复杂的本民族口头语言?

可见以上两种理论均有各自的优点与不足,有没有可能在吸收以上两种理论的优点而摒弃其不足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儿童语言发展理论呢?

唐纳德·赫布所提出的“先天与后天相互作用”的理论,虽然有其科学性,并已得到国际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但是尚嫌粗糙,尤其是它还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本文开头所提出的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最核心、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为什么任何一位四、五岁的幼儿都能无师自通地基本掌握包含数不清的语法规则变化的本民族口头语言?”前面几种理论也有各自的优缺点,其中有些优点还相当突出,但是也都还无法解释这个核心问题,更不能直接用来指导我们的第二语言教学的创新探索实践。为此,我们必须在全面总结现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吸纳其所长,抛弃其所短,并结合我们自己的研究实践,努力提出一种全新的“儿童语言发展理论”,来解释上面所提出的问题,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能运用这种新的理论去指导我们的第二语言教学的创新探索实践。

2.4 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新理论——语觉论

2.4.1 何克抗“语觉论”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人类有文字的历史虽然只有几千年,而有口头语言的历史,却要比这长得多。由于口头语言不像书面语言,可以通过文字的记载去考证,而语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通过考古去发现,所以人类什么时候开始有口头语言,至今还是个谜。有些语言学家根据人类学家、考古学家、动物学家的研究提出“人类只是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也就是距今四、五万年前,才开始掌握有声语言。”但何克抗认为,人类开始有口语的历史恐怕要比这早得多。如上所述,人类大脑中有专司“言语表达”的神经中枢(也称“布洛卡”区)和专司“言语理解”的神经中枢(也称“沃尼克”区),这正是与口头语言直接相关的言语中枢(这两大言语中枢自19世纪后半叶被发现以来,随着现代脑成像技术的发展,其范围有所扩展,定位也比原来准确,但其核心部位并未改变)。脑科学的研究表明,人类大脑和黑猩猩(与人类最接近的灵长目)的大脑相比较,二者重量相差不多,结构也很相近,其主要区别就是人类有专司词语功能的高级言语中枢,而黑猩猩没有(黑猩猩顶多具有专司手势语的“低级言语中枢”,而没有布洛卡区和沃尼克区这类高级言语中枢)。可见,高级言语中枢是在由“猿”发展到“人”这一过程的最后阶段才形成的。要想在大脑中通过世代的种族遗传进化出一种全新的、功能如此复杂的神经中枢,如果没有上百万年(甚至几百万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在人类进化史上,四、五万年是很短暂的,不足以形成如此复杂的神经结构。

如果我们承认人类的言语中枢是上百万年进化的产物,而物种的进化决不是盲目的,它必定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实现某种功能(就像进化出视觉神经中枢是为了形成“视知觉”以便观察了解客观世界的各种物理形态、进化出听觉神经中枢是为了形成“听知觉”以便感受辨别客观世界的各种不同声音一样),那么我们就有必要进一步去探究人类进化出高级言语中枢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它最终要实现的到底是什么功能?如果仅仅用这两个言语中枢的名称(“言语表达”中枢和“言语理解”中枢)所表示的功能来回答,即为了实现“言语理解”和“言语表达”功能,固然没有错,但是这样做只是涉及到问题的表面现象,而还没有揭示问题的本质——实现“言语理解”与“言语表达”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恰恰就在这里,必须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实现言语理解和言语表达的目的是为了人际交流,为了沟通彼此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要辨识对方所说每一句话的实际含义,即要弄清事物的性质、状态、运动变化情况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弄清“是什么”、“怎么样”、“谁做的”、“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等语义关系。换句话说,实现言语理解与言语表达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弄清话语中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关系是要通过语法关系、语法规则来体现的,而且同一种语义关系,可以用几种、几十种甚至几百、几千种不同的语法关系和语法规则来体现,正因为如此,人类才会拥有几千种不同的民族语言——各民族的语言形式、语言结构、语法关系和语法规则虽然彼此有很大差别,但是,所有语言所表达的语义关系却是完全一样的,这正是各种不同语言可以进行互译(例如中译英或英译中)的客观基础。总之,世界上的语言多种多样,其语法关系、语法规则千差万别,而语义关系只有一种。所以,人类言语中枢进化的最终目标只能朝向对语义关系的辨识,而不是朝向语法关系的辨识。换句话说,通过世代遗传,不断进化而形成的先天性语言获得机制(即言语中枢)其核心功能应当是辨识“语义”,而非辨识“语法”(乔姆斯基理论的缺陷正是在这里——因为世上并不存在各民族之间可以通用的“普遍语法”)。如上所述,人类进化出视觉神经中枢是为了形成“视知觉”,以便观察了解客观世界的各种物理形态;进化出听觉神经中枢是为了形成“听知觉”,以便感受客观世界的各种不同声音。那么,根据脑神经进化的规律,何克抗教授推断,人类大脑之所以要进化出言语中枢是为了形成“语义知觉”——专门用于感受与辨识语义关系。如果这一推断成立,那么,人类将不止是只有五种感知觉,而是有六种感知觉——增加一种“语义知觉”。其中前五种是其他动物也具有的,只有这第六种“语义知觉”(可简称之为“语觉”)为人类所独有。下面我们就来进一步阐述这种新的基于语觉的儿童语言发展理论(即“语觉论”)的基本内容。

2.4.2 语觉论的基本内容

2.4.2.1 语觉功能与语觉概念

如上所述,语觉的功能是“感受与辨识语义关系”,即感受与辨识一句话的实际含义,也就是要弄清“是什么”、“怎么样”、“谁做的”、“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等语义关系。目前,在计算机系统中用来描述语义关系的形式化方法有多种,如语义网络表示、格关系表示、可能性语义表示、CD(概念依存)表示、情境语义表示等等。其中比较常用而有效的是格关系表示,即利用各种格关系来表示相应的语义关系。

利用格关系来表示句子的语义关系,最早是由著名语言学家菲尔莫(C。J。Fillmore)提出的。菲尔莫最初定义的格关系有八种,后来不同语言学家对菲尔莫的定义有所修改或补充。下面给出的是我们认为比较合理的格关系定义:

主格或施事格(Agentive,简称A格):表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或状态变化的主体,通常为人或动物;

客体格或受事格(Objective,简称O格):表示受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直接支配或直接影响的任何事物;

与格(Dative,简称D格):表示受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间接影响的物体,通常为人或动物;

结果格(Result,简称R格):表示由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所产生的结果,此结果可以是有生命的物体也可以是无生命的客体,但必须是在该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发生之后产生的(在此之前该结果不存在);

原因格(Cause,简称C格):表示引起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的某种因素或原因;

工具格(Instrument,简称I格):表示伴随动作、行为的某种工具、手段;

处所格(Location,简称L格):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或状态存现)的地点、方位;

时间格(Time,简称T格):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变化(或状态存现)的时间(某一时刻或时段)。

可见,利用上述八种格关系就可以清楚地表示出一句话的实际含义,也就是能反映出“是什么”、“怎么样”、“谁做的”、“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等各种语义关系。事实上,目前一些具有自然语言理解能力的智能计算机系统,有不少就是利用上述格关系表示及相应的格关系分析实现的。根据认知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人脑对输入信息的分析处理过程与计算机对输入信息的分析处理过程有许多类似之处。对句子语义的分析与辨识也是如此。所以,为了便于理解人脑的言语中枢如何对句子的语义关系进行分析与辨识,在下面第(2)和第(3)小节中我们将借鉴计算机系统中运用格关系进行语义分析与辨识的方法。这样,我们对于“语觉”就不会再感到是一个抽象的、虚无缥缈的概念,而将认识到这是一种人类特有的、专门通过分析各种语义关系(即格关系)来弄清当前句子实际含义(即“是什么”、“怎么样”、“谁做的”、“做什么”、“怎么做”等等)的高级感知能力。

当然,大脑的言语中枢分析句子的实际过程不可能和计算机系统中用格关系表示(或是用其他的形式化语义表示)来分析句子的过程完全相同,但是大脑的言语中枢只有通过分析与识别句子中的各种语义关系才能把握整个句子的实际含义——这一点则是肯定无疑的。这也正是我们之所以能借用计算机系统中的格关系表示与格关系分析来说明语觉概念与语觉功能的根据所在。

2.4.2.2 语觉论的脑神经生理基础

前面曾经提到,人类的主要言语中枢(布洛卡区和沃尼克区)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即已发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布洛卡区(如上所述,这一区域主要在左半球前部的额下回)主管言语表达,沃尼克区(如上所述,这一区域主要在左半球后部的颞上回、颞叶后部以及顶叶在内的广阔区域)主管言语感受和理解。甚至有人简单地把这种功能划分归纳为“前部——表达”,“后部——理解”,并称之为“两分法”。但是,九十年代以来的新研究进展表明,两分法划分并未能得到脑神经解剖的支持。美国布朗大学的布隆斯腾(Sheila E。Blumstein)根据他多年的研究结果指出,言语表达系统不仅在左半球前部的额下回,也延伸到后部的颞叶和顶叶(即包括沃尼克区),言语感受与理解系统也不仅在后部的颞叶及顶叶而且延伸到前部的额叶(即包括布洛卡区)。按照布隆斯腾的新观点,原来的两个言语中枢不能“两分”而应当合二为一。合并以后的言语中枢同时主司言语感受、理解与言语生成、表达这两个方面,由于这两个方面涵盖了口头语言的全部功能,所以不妨把合并后的新言语中枢称之为“口语中枢”或者干脆就称之为“言语中枢”(因为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口头语言是书面语言的基础,口头语言是第一位的)。如果未作特别声明,下面我们提到的言语中枢均同时包括布洛卡区和沃尼克区这两部分,而且还包括近年来新发现的与言语的理解和表达有关的区域。

对于传统的言语中枢概念,除了存在布隆斯腾所指出的关于功能划分上的简单化倾向(两分法)以外,我们认为,还存在一个更为严重的片面性倾向——只强调其语法范畴的功能而忽视其语义范畴的功能。迄今为止,不论是对布洛卡区的研究,还是对沃尼克区的研究,往往都是只从语音、词汇、句法等层面去考虑,而很少(甚至完全没有)从语义层面去考虑。我认为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抓不住问题的要害与本质。唐纳德·赫布的先天与后天相互作用理论之所以不能很好地回答本文开头所提出的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核心问题,原因盖出于此。

事实上传统的言语中枢(包括布洛卡区和沃尼克区),不仅有语音、词汇和句法等层面的语言功能,更有语义关系辨识功能(这种功能即表现为人类的语义知觉,即“语觉”),而且正是由于有这种语义关系辨识功能为基础,其它层面的语言功能(如语音的辨析与感知、词汇的识别与选择、句子的分析与理解等)才得以顺利展开。下面我们就利用格关系分析方法对传统语言中枢的语义关系辨识功能加以说明(以下案例均引自王德春教授所著“神经语言学”)。

王德春教授指出,“顶颞枕部皮层损伤患者,虽能识别语句中的各个词,并理解单个词的意义,但无法对它们进行整合性加工,因而不能形成多维语义图式,即作为整体呈现的语义关系体系。”王教授这里所说的“顶颞枕部皮层”属于传统的沃尼克区。王教授根据国内外众多关于这一脑区损伤患者的实验案例(其中有一些是苏联著名儿童语言心理学家鲁利亚的实验案例)断言,这一脑区损伤将使患者失去辨识和建立整个句子“语义关系体系”的能力,从而无法对整个句子“进行整合性加工”。王教授还列举了这类患者常犯的若干错误案例:

例1:患者无法判断“春在夏之前”和“夏在春之前”哪一句正确——表明患者已失去辨识“时间格”这类语义关系的能力;

例2:患者无法弄清“在方下面的圆”与“在圆下面的方”有何不同——表明患者例3:患者无法弄清“鸟巢筑在树枝上”这个句子中,“鸟巢”与“树枝”之间的关系——表明患者已失去辨识“受事格”与“处所格”这类语义关系的能力;

一般认为布洛卡区损伤仅表现为言语表达障碍,但王德春教授根据新的研究成果指出,布洛卡区损伤对句子语义关系的理解也有影响。例如:

例4:患者不能对句子“有个人乘车在路上行走”的正误作出判断——表明患者已失去辨识“施事格”与“工具格”这类语义关系的能力;

例5:如让患者复述句子“男孩打了狗”,患者将复述为“男孩……狗”——由于失去了动词,患者将不能辨识“施事格”与“受事格”这类语义关系;

例6:让患者叙述自己经历的某件事,这时患者只能说出一个个独立的词,不能成为连贯通顺的句子,而且大部分动词被丢失(与例5相似);即使偶尔用了动词,也没有形态变化,只是直接使用不定形式(原文为俄文)。比如让患者讲述自己的受伤经过(患者是士兵),他会说成:“这不……前线……士兵们……行军……士兵们……射击……这不……头部……伤……于是医院……于是就……”——由于叙述过程中丢失了大部分动词及其它的相关词语,这段叙述成了两岁左右小孩常说的“电报式言语”。这将使患者无法辨识这段话语中的绝大部分施事格、受事格和与格,总之,患者只能辨识这段话语中的部分语义关系而不可能辨识其全部的语义关系。

以上案例表明传统的言语中枢(沃尼克区和布洛卡区)确实可以感受与辨识句子中的语义关系(因为一旦言语中枢受损伤,就会部分失去甚至完全失去语义关系的辨识功能),它们就是使人类具有语觉(语义知觉)的脑神经生理基础。

2.4.3 语觉论对儿童获得语言过程的分析

如上所述,句子中的语义关系可以用格关系表示,而各种格关系又是围绕谓语(对于英语来说,谓语即是动词)展开的,这样,若是按照上面第(1)小节定义的格关系,一个句子的完整语义关系就可用下图所示的辐状结构表示:

图中的“语块”由中心词及其前后起修饰作用的附加词组成。换言之,这里的语块相当于一般语法范畴中的词组。

我们认为,婴幼儿获得语言的过程,并非从一张白纸开始,通过模仿、重复、机械记忆、一句一句地学习(象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所主张的那样);也不是象乔姆斯基所假设的那样,天生就有语言获得机制(LAD),一生下来就已掌握适合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通用语法,甚至认为儿童是自然界专为掌握语言而设计、制造的小机器,因而儿童无需学习就能轻松地获得语言;更不是象唐纳德·赫布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有先天的“听、说、读、写”言语中枢的支持,可以有效地提高对这四方面语言能力的学习效率,但还是要通过一个一个具体句子的慢节奏学习来达到对语言的掌握。我们认为,婴幼儿获得语言的过程是通过语觉(语义知觉)来实现的,如上所述,语觉是通过感受与辨识句子中的各种语义关系来达到对整个句子真实含义理解的一种高级感知能力,这种能力就象视知觉、听知觉等能力一样是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形成的、与生俱来的。这种能力的具体体现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能发现外部形态千差万别的各种语言的句子中都隐含着与图1类似的语义关系结构;

②力图用这个语义关系结构去和当前的输入句子相匹配(为此需要先对输入的句子进行正确的语块划分);

③能对匹配结果作出三种不同的评价:完全匹配(输入句子的各个语块均能适合语义关系结构的要求),部分匹配(输入句子中的有些语块能适合语义关系结构的要求,有的则不能),完全不匹配(输入句子中的各个语块均不适合语义关系结构图的要求)。

这样,幼年儿童的语言获得过程就可表述为:

①儿童通过听觉神经中枢感知并接收到当前输入的话语语音串(假定是一句话),并存入工作记忆区。

②儿童运用言语中枢的“言语理解”功能(即沃尼克区的传统功能)对工作记忆中的输入语音串进行初步理解,即通过“语音辨析”、“单词识别”、“词组构成分析”等加工环节实现对该输入语音串的语块划分。

③儿童运用言语中枢的“语觉”(语义知觉)功能,将划分出的输入语块与语义关系结构的相关部分进行比较,看二者能否互相匹配,并对比较结果作出评价——确定三种可能匹配中的一种匹配。

④如果评价结果是“完全匹配”(即被语觉辨识后,获得通过),儿童就初步认知了一种语义关系结构的模式。所谓初步认知,是指对这种语义关系结构的模式只通过一次的感受与辨识,印象还不深,还记不住,只是有所了解还没有真正掌握。

⑤如果评价结果是“部分匹配”或“完全不匹配”(这可能是由于有部分语音没有被儿童听清楚,或者是说话人的说法有误),儿童将不可能通过当前这次的话语输入学习到某种语义关系结构模式(这时儿童可能会要求说话人重述一遍,或是自己就其中的某个词语向说话人提出询问)。

⑥随着儿童日常活动的增加,人际交往日益频繁,听到的话语越来越多,如上所述,每听到一个新的话语如果经过语觉辨识能够完全匹配(即被语觉辨识通过),儿童就能初步认知到一个新的语义关系结构模式;如果当前听到的话语不完全是新的(例如表达的意思虽然不同,但其语义关系的结构模式没有改变),对于儿童来说,虽未学习到新的模式,却可以加深对原有模式的应用范围与应用语境的了解与认识;如果当前听到的是完全重复过去已经听到过的话语,对于儿童来说也很有意义,因为这样可以对原来初步认知的模式起到复习巩固的作用,从而在其长时记忆系统中留下不可磨这样,随着儿童人际交往和听到话语的增多,在其长时记忆中保存的语义关系结构模式将愈来愈丰富,而且对这些模式应用范围和应用语境的了解与认识也愈来愈深刻。当这些模式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从而能够满足一般人际交往过程中沟通与交流的需要时,我们就说该儿童已基本获得或掌握了这种语言,对于母语来说,获得这种能力的儿童年龄一般应在四至五岁左右。

⑦由上述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可见,它的语言能力是在逐步认知语义关系结构模式的基础上获得的,而不是在学习与记忆一个个具体句子的过程中掌握的。通常,模式是按类划分,而这种模式类是有限的。例如:只包含“施事格——受事格”的语义关系结构模式是一类,只包含“施事格——受事格——与格”的是另一类,只包含“施事格——结果格”又是另一类,还有“施事格——受事格——工具格”,“施事格——受事格——原因格——工具格”,“施事格——受事格——原因格——工具格——处所格——时间格”,……等等都是不同的模式类。按照排列组合,八种格关系最多可以组合出的语义关系结构模式有8×7×6×5×4×3×2×1=40320种。事实上,实际应用的模式要比4万种少得多,因为在用八种格关系组成一个句子的语义关系结构时,有些格是必须的,有些格是可选的,有些则是禁用的(例如“与格”只在少数模式中出现,“工具格”、“处所格”、“时间格”、“原因格”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可选的,在不及物动词作谓语的情况下,受事格和结果格则是被禁用的)。一般能掌握几千种语义关系的结构模式即可满足人际交往中沟通与交流的需求。由于一个模式类可以包含许多不同的句子,掌握一个模式类,就可以掌握一批句子,显然,这和基于一个个具体句子的学习过程相比,效率要高得多,进度要快得多——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任何民族的四、五岁儿童都可以在几年时间内比较快速地掌握母语。

⑧由上述儿童获得语言的过程还可以看到,在言语中枢运用“语觉”(语义知觉)对句子的语义关系进行辨识之前,需要先对输入的语音串作“语块划分”,即要先完成“语音辨析”、“单词识别”、和“词组构成分析”等言语信息加工环节。其中“语音辨析”要求根据音位组合(即音节)辨别出这些音节是表示哪一个词,这可由传统的沃尼克区协同听觉中枢来完成,经过长期进化,人类已天生具有敏锐的语音辨析能力,许多儿童语言学家通过实验观察都曾发现刚出生一、两个月的婴儿对语音就特别敏感,例如,艾马斯(Eimas)等人发现1个月的婴儿就能辨别“pah”和“bah”的区别;特雷胡勃(Trehub)发现,当要求母语为英语的成人对捷克语中的一些语音元素进行辨别时,这些成人都感到非常困难,而他们所生的婴儿却可以完成这个任务;拉斯基(Lasky)等人也发现类似情况,即婴儿可以对非母语中的某些音素进行辨别,而其父母却不能。以上事实表明,婴幼儿具有天生的“语音辨析”能力,就象天生具有“语义知觉”能力一样,所以这个言语加工环节可以无师自通。“单词识别”要求能识别出各个单词的词性分类(是名词、动词、形容词还是其他词),由于有沃尼克区(言语感受中枢)的支持,儿童要完成这一言语加工环节也不会有太大困难。真正比较难以掌握的是“词组构成分析”,即要把具有不同词性的各个单词,根据一定的语法规则把它们分别组合成具有不同语义的“词组”,即具有不同格关系的“语块”(从而为下一步的语义关系辨识作好准备)。由于不同语言中表示词语的符号系统有很大差别,相应的语法规则也完全不同,所以这种语法分析能力不可能是天生的,只能通过后天的学习来获得——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婴幼儿尽管具有先天的“语音辨析”和“语义知觉”(语觉)能力,但是仍需要三、四年的时间才能真正掌握母语——对于某些语法规则还是需要儿童去学习(而不是象乔姆斯基所说——全部言语能力都是天生的,完全不需要学习就能自然掌握),不过这里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关于“词组如何构成”的分析(要在前一环节“单词识别”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由于只涉及单词和词组,而不涉及整个句子的语法和句型,所以只是整个语法分析中的一个局部,所涉及的语法规则也很有限(只是与词组构成有关的规则),所以和关于整个句子的语法分析过程相比还是要简单得多。

2.4.4 语觉论对当前主要儿童语言发展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2.4.4.1 对伦内伯格“关键期”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前面我们介绍过两种目前仍有较大影响的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先天决定论,其中一种是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的语言发展(包括母语和第二语言的发展)存在一个关键期,过了这个关键期以后,人类获得语言的能力有很大的降低,不仅事倍功半,甚至终生都不能完全掌握。目前已有众多的脑神经生理学家通过实验研究和对脑损伤患者的观察证实了这一理论(如前所述,加拿大语言学家J。K。Chambers、美国脑神经专家K。Stromswold以及Johnson和Newport等人均在这方面作出过有益的贡献)。

不过,如果对幼年儿童的言语掌握过程作进一步分析的话,我们认为,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虽然基本正确,且有实验观察与脑神经解剖的支持,但却还不十分准确。如伦内伯格在其代表作“语言的生物学基础”(The Biological Foundation of Language)一书中所强调的,儿童语言能力的获得是天生的,由遗传因素决定的,而其关键期理论正是建立在儿童言语能力是天生、遗传的基础上。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从上述依据语觉论所分析的儿童语言获得过程看到,这一过程的核心部分是运用语义关系结构图对输入话语进行“语义辨识”,以便确定当前输入句子的语义关系结构模式的类别(可简称之为“语义模式确定”)。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需要先对输入话语进行“语块划分”,而语块划分又包括“语音辨析”、“单词识别”和“词组构成分析”三个言语信息加工环节。如上面所论证的,“语义模式确定”(相当于语义的感受与辨识——即“语觉”)能力是先天具有的,由遗传因素决定的,而“语块划分”能力则要作具体分析。其中第一环节的“语音辨析”能力由言语中枢和听觉神经中枢共同支持,上面已给出证据证明它是天生的,可通过遗传获得;第二、三两个环节则涉及不同语言系统的词性分析和词组构成分析,由于不同民族的语言系统千差万别,这两个环节的能力不可能通过遗传从先天获得,只能通过后天的学习去掌握。当然,正如上一小节末尾所指出的,由于这里的词性分析和词组构成分析只涉及单词和词组,而不涉及整个句子的语法和句型,只是整个语法分析的一个局部,涉及的语法规则也很有限,所以和关于整个句子的语法分析过程相比还是要简单得多。

由此可见,严格地说只有“语觉”能力(对语音和语义的感受与辨识的能力)是天生的、由遗传因素决定的,而不能笼统地说,儿童具有先天遗传的言语能力,因为这种先天遗传的能力只包括了语义辨识和语音辨析能力,并未能把语法分析能力也包括在内。语法分析能力还是要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努力才能获得。

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的语觉论与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二者之间有本质上的差别,或者说存在着一种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之所以说“继承”,是因为伦内伯格的关键期理论是建立在儿童言语能力是天生、遗传的基础上,语觉论也是建立在儿童的基本言语能力是天生、遗传的基础上。

之所以说“发展”,是因为语觉论,在肯定儿童语言发展存在关键期的前提下,对伦内伯格的理论作出了三点修正:

①在语言范畴内,儿童天生的、可通过遗传因素获得的只是对语义感受与辨识的能力(即语觉能力),而非全部言语能力(至少还未能把语法分析能力包括在内);

②由于与语法分析相关的能力(如词性识别和词组构成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需要在后天通过学习才能获得,所以儿童语言发展过程并非象伦内伯格所宣扬的那样,是无需通过学习的“自然成熟”过程——随着发音器官和大脑神经生理机能的发育成熟,就能自然地获得语言能力。语觉论认为,儿童在后天仍需要有一段教育与学习过程才能更有效、更深入地掌握某种语言。

③伦内伯格认为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期(也称语言发展的敏感期)是在2—12岁之间。伦内伯格并没有指出在这一年龄段之内,儿童对语言的敏感期是有变化的,换句话说,伦内伯格的儿童语言发展关键期是一条平直的线段。语觉论认为,这种观点与实际情况不符。客观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如果将儿童的最高“语觉敏感度”视为1(语觉敏感度是用来反映对语音和语义感受力与辨识力强弱程度的一个参数),那么,根据前面J。K。Chambers、K。Stromswold、Johnson和Newport等人对大量语言获得案例的研究(包括众多母语学习和的第二语言学习案例,其中既有正常儿童也有失聪者),可以作出一条“儿童语觉敏感度曲线”如图2所示。

由图可见,儿童语言获得的最佳敏感期是在8岁以前,从9岁以后开始下降,到12岁下降到1/2左右,到14岁则下降到1/10左右。由此不难看出,语觉论的“语觉敏感度曲线”和伦内伯格的“语言发展关键期”(2—12岁),含义虽有相似之处,但其形状不同,对语言教学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完全相同。

2.4.4.2 对乔姆斯基LAD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通过提出“语觉”概念,一方面,既可以与伦内伯格的理论划清界限(不是一般地肯定儿童具有先天的语言能力,而是只肯定儿童具有先天的语义知觉即语觉能力),又可继承其合理成分(儿童的语言发展确实存在关键期,一定不能错过这个关键期,否则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既可以与乔姆斯基的理论划清界限(儿童先天具有的不是通用语法分析能力,而是语义辨识能力,儿童天生的言语神经中枢不是通过把握反映通用语法的复杂网络系统来掌握语言能力,而是通过把握句子的语义关系结构模式来获得语言能力),又可继承其科学的内核(儿童确实具有先天的语言获得机制,这种获得机制可以不受任何语种的限制,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天生机制,儿童才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快速掌握语言)。与此同时,通过“语觉”概念我们还可以使儿童语言发展存在“关键期”的这种理论建立在更加坚实的脑神经生理的基础之上(如上所述,语觉论在这方面是肯定并继承了伦内伯格的观点的)。

2.4.5 “语觉论”综述

著名的神经心理学家斯特朗斯沃德(K。Stromswold)在分析了许多语言发展存在关键期的案例后指出:“精密的语言能力测验表明,若儿童在青春期过后才首次接触一种语言,其流畅性就极少能接近该种语言的本族语者的水平。这种现象与哈贝(Hubel)及威塞勒(Wiesel)所发现的关于正常视觉发展要求在视神经发展的关键期提供视觉刺激的现象是一致的,并说明神经的精细转折(neural fine-turning)对正常语言获取非常关键,而且这种精细转折只有在一定时期内处在语言环境中才可能发生。”斯特朗斯沃德在这段话中所提到的哈贝及威塞勒的发现,是指他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对猫、猴、鼠等哺乳类动物视觉系统早期神经发育的可塑性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他俩发现,在高等哺乳动物(例如猫)出生后的某个称为关键期的时间内,如果将其一只眼的眼睑用手术缝合,暂时剥夺视觉1周以上时间,该眼便会失明(即使把缝线拆去也不能恢复这只眼的视力)。这表明视觉环境对幼年动物的视知觉形成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诚如脑神经专家寿天德教授所言,“每种动物的视知觉都有其特别敏感的发育阶段—关键期,在此关键期内视觉环境对大脑的视觉中枢系统和视觉功能有不可逆的影响。”他还进一步指出,不同动物的视知觉成熟关键期各不相同。猫是出生后24~36天,猴是出生后至40天左右,人是出生后至3~4岁。事实上,对于人类来说,不仅视知觉有其成熟的关键期,语义知觉(语觉)也应有其成熟的关键期,而且比视知觉关键期更长,伦内伯格认为是从出生到12岁左右(J。K。Chambers的研究案例表明,在8岁以前可能更为敏感)。最后,综合当前国内外脑神经专家关于儿童语言发展的研究(特别是“关键期”的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①由言语神经中枢所支持的语义知觉(简称之为“语觉”)和由视觉神经中枢所支持的视知觉,二者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有其相似性,二者的发展要求是一致的;

②视知觉的发育成熟有其关键期,语义知觉(语觉)的发育成熟也有其关键期(也称语觉敏感期)。如上所述,语觉关键期是指:“语音辨析”和“语义辨识”这两方面的能力是天生的、可通过遗传因素获得,而且这两种能力的发展成熟均有其关键期。如前面图2的“语觉敏感度曲线”所示,这一关键期(即语觉敏感期)大致是在2至12岁之间,而其中最敏感的年龄段则在8岁以前。在关键期内,视知觉要求提供视觉环境及视觉经验,语义知觉要求提供语言环境和语觉经验,如果在这关键期内,未能提供所需的环境与经验(例如对猫进行单眼视觉剥夺),那么,大脑神经中枢虽然有天生的视知觉和语义知觉的潜在功能,它也不可能实际发生。可见在强调感知觉成熟关键期的同时,绝不应忽视相关环境与经验(即相关环境中的练习)的作用。孙久荣教授曾这样介绍他在这方面的观测结果:“笔者在马赛第一大学神经生物学实验室观测了生活在感觉运动丰富(sensorimotor enriched)环境的大鼠,它们生活在有各种可抓、可滚的玩具环境中,并且有伙伴相陪伴。每天实验人员都陪它们玩耍。生活在‘贫乏’(sensorimotor impoverishment)环境的大鼠独居,没任何可抓、可滚的器具,生活空间狭小。结果是,到了成年,前者的大脑皮层的前爪感觉运动代表区比后者的大。进一步还可以看到,前者的大脑皮层锥体细胞的树突的分枝、树突棘的数量和密度都大大超过后者。”可见神经网路之间连接的丰满程度是可塑的,且直接受到后天环境与经验(即相关环境中的练习)的影响,并执行“不用则废”的原则。

③关键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这期间,若有适当环境的刺激将会出现对脑神经中枢发育至关重要的“神经精细转折”现象——而这种精细转折正是形成视知觉或语义知觉的必不可少的神经生理基础。关于神经精细转折的含义及作用,斯特朗斯沃德曾作以下说明(1995):“为掌握一种语言,必须在婴儿期和婴儿早期就接触这种语言,其原因可能是,与学习特定语言参数相联系的神经精细转折必须在神经具有高度可塑性时建立。语言涉及的结构和操作在解剖上和功能上都表现出模块化,并与非语言模块有显著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