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教青少年为人处事的故事宝库:从故事中学会遵纪守法
8433400000048

第48章 列宁带头遵纪守法

防微杜渐而禁于未然。

——《元史·张桢传》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防止党和政府的干部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人民委员会在列宁的主持下通过了《关于高级职员和官员薪金额的决定》,规定人民委员的最高月薪有成年子女者为500卢布;有未成年子女者另增100卢布。要求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这个只相当于普通工人收入的待遇标准,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时,列宁是全俄人民委员会主席。他不但工作任务繁重,而且经常接待各地来访的干部和群众。应酬多,开支大,所以每月500卢布的工资常常入不敷出。鉴于这种状况,人民委员会秘书哥尔布诺夫指示总务处长布鲁也维奇:从1918年3月1日起,把列宁的工资从每月500卢布提高到800卢布。

列宁知道这件事后大发脾气。他立即写信给布鲁也维奇,指出:“你按照秘书的指示就为我提高了工资,这直接破坏了人民委员会的法令,是公然违法的行为。因此,我已要求办公厅主任给予你严重警告的处分。”

这件事情发生后,列宁又反复教育干部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绝对不能搞特殊化。在这个问题上,列宁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甚至在他1918年8月遇刺后住进了医院,也要求自己和别的病人一样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例如,因为医院里医护人员短缺,所以规定一般外科病人都要亲自去医务室换药。列宁知道了这条规定后,在他动完手术刚能下地走动的时候,就自己走到医务室去换了。

医生看见列宁亲自走来,很不安地说:

“列宁同志,您是受特别护理的,护士是会去病房给您换药的,您何必亲自走来呢?”

列宁回答说:

“现在我是个闲人,没有什么事做。而你们的工作很忙。我是完全可以来医务室换的,今后就不要特别护理了。”

在场的医务人员和病人听了列宁说的这些话,都十分感动。

这年冬天,莫斯科的气候特别寒冷。医生们从保健的角度出发,建议给列宁的住处安装电炉。

但是列宁拒绝了医生们的好意。他笑着说:

“我可不能搞特殊啊!在住处安装电炉,这是违反苏维埃政府命令的事情。我看还是不安装为好。”

就这样,列宁带着病和普通群众一起,度过了1918年的严冬。